第24章 反轉
七零:我嫁京圈二爺,全家後悔了 作者:胖土豆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居委會的來了!”
“公安同誌來了!”
隨著兩聲嚷嚷,國營飯店的大門被打開,大家紛紛看過去,見走進來兩名身穿製服的男人。
後麵,跟著兩名雄赳赳氣昂昂的婦女,他們問,“我們接到了舉報,說有人偷東西。”
“人在哪?”
丟了錢和糧票的男子抓著林早早的手臂走了出來,“人在這,就是她偷了我的錢和糧票。”
居委會打量了二人一眼。
男的穿著工人衣服,應該是某個廠的工人,長的普普通通,也沒有什麽特別的地方。
主要是林早早,穿的破破爛爛,就跟乞丐一樣,出現在國營飯店,確實挺紮眼。
可看著——
幹幹淨淨。
也不像壞人。
他們可不會狗眼看人低,誰家沒幾個窮親戚,自然,窮人也有可能有幾個富親戚。
富親戚大方,隨便給窮親戚點錢和糧票,讓窮親戚下個館子,也沒有什麽大驚小怪。
他們問,“有證據嗎?”
男人答,“有,她剛剛遞給服務員的一張大團結和三張一兩的糧票,就是我丟的。”
服務員上前,將剛剛收的大團結和糧票都遞給了居委會,他們拿在手裏翻看兩眼。
便指著那個說丟了錢和糧票的男人問道,“你說說,這錢和糧票上都寫了什麽?”
男人被問懵了,半天沒有反應過來什麽情況,“這錢和糧票能寫什麽,不就是xxxx銀行……”
居委會哼了一聲。
看向林早早,“你說。”
林早早胸有成竹的說道,“錢上麵用鉛筆寫了理發二字,糧票上寫了街道補發。”
居委會二話不說,直接將錢和糧票還給了林早早,“說對了,這是你的錢和票。”
男人不服氣。
指著林早早大聲嚷嚷道,“她穿的破破爛爛,哪裏像有錢進飯店消費的樣子,這和糧票怎麽可能是她的。”
“對了,她家裏人剛剛都說了,她鄉下來的,手腳不幹淨,肯定是偷的我的錢和票。”
“我知道了,肯定是她偷了我的錢和糧票後,趁著大家不注意,偷偷在上麵寫了字。”
“這麽有經驗……肯定是慣犯,這種手腳不幹淨的人,就應該抓進監獄嚴刑拷打,什麽都交代了!”
居委會的人。
最煩這種胡攪蠻纏之人。
沒證據瞎比比,他們經常戰鬥也不是吃素的,“你丫的嚷嚷什麽,人家穿的破爛,就是小偷嗎?”
“我看你長的不像好人,是不是就可以認定你是殺人犯,把你抓去嚴刑拷打再拉去槍斃。”
“什麽事都要講證據,你一句東西丟了就說別人是小偷,大家進飯店吃飯誰身上不帶錢和糧票。”
“你看人家小同誌穿的差,窮,好欺負,就說人家偷你錢和糧票,你這種人我看多了。”
你說你,堂堂的一個大男人,連自己錢和糧票都看不住,你說你有什麽用。”
男人:……
這什麽情況?
為什麽他反而被罵。
他解釋道,“誒誒誒,你們居委會的咋迴事啊,我才是受害者,我被偷了東西。”
“你們不幫我,還罵我!”
居委會翻了一個大大白眼,“你自己東西丟了,是你保管不當,關我們屁事。”
“我憑什麽幫你!”
“你一個大男人誣陷我們我們街道的小同誌偷東西,要不是打人犯法,我們不僅罵你,還打你。”
“呸!”
“什麽玩意!”
“公安同誌,我們兩個居委會的可以作證,這小同誌的錢和糧票來源合法合規。”
“倒是這個男的……”
“我懷疑他沒有丟東西,反而是借著被偷之名搞訛詐,想騙我們小同誌的錢和糧票。”
“你一定秉公辦理!”
“公安同誌來了!”
隨著兩聲嚷嚷,國營飯店的大門被打開,大家紛紛看過去,見走進來兩名身穿製服的男人。
後麵,跟著兩名雄赳赳氣昂昂的婦女,他們問,“我們接到了舉報,說有人偷東西。”
“人在哪?”
丟了錢和糧票的男子抓著林早早的手臂走了出來,“人在這,就是她偷了我的錢和糧票。”
居委會打量了二人一眼。
男的穿著工人衣服,應該是某個廠的工人,長的普普通通,也沒有什麽特別的地方。
主要是林早早,穿的破破爛爛,就跟乞丐一樣,出現在國營飯店,確實挺紮眼。
可看著——
幹幹淨淨。
也不像壞人。
他們可不會狗眼看人低,誰家沒幾個窮親戚,自然,窮人也有可能有幾個富親戚。
富親戚大方,隨便給窮親戚點錢和糧票,讓窮親戚下個館子,也沒有什麽大驚小怪。
他們問,“有證據嗎?”
男人答,“有,她剛剛遞給服務員的一張大團結和三張一兩的糧票,就是我丟的。”
服務員上前,將剛剛收的大團結和糧票都遞給了居委會,他們拿在手裏翻看兩眼。
便指著那個說丟了錢和糧票的男人問道,“你說說,這錢和糧票上都寫了什麽?”
男人被問懵了,半天沒有反應過來什麽情況,“這錢和糧票能寫什麽,不就是xxxx銀行……”
居委會哼了一聲。
看向林早早,“你說。”
林早早胸有成竹的說道,“錢上麵用鉛筆寫了理發二字,糧票上寫了街道補發。”
居委會二話不說,直接將錢和糧票還給了林早早,“說對了,這是你的錢和票。”
男人不服氣。
指著林早早大聲嚷嚷道,“她穿的破破爛爛,哪裏像有錢進飯店消費的樣子,這和糧票怎麽可能是她的。”
“對了,她家裏人剛剛都說了,她鄉下來的,手腳不幹淨,肯定是偷的我的錢和票。”
“我知道了,肯定是她偷了我的錢和糧票後,趁著大家不注意,偷偷在上麵寫了字。”
“這麽有經驗……肯定是慣犯,這種手腳不幹淨的人,就應該抓進監獄嚴刑拷打,什麽都交代了!”
居委會的人。
最煩這種胡攪蠻纏之人。
沒證據瞎比比,他們經常戰鬥也不是吃素的,“你丫的嚷嚷什麽,人家穿的破爛,就是小偷嗎?”
“我看你長的不像好人,是不是就可以認定你是殺人犯,把你抓去嚴刑拷打再拉去槍斃。”
“什麽事都要講證據,你一句東西丟了就說別人是小偷,大家進飯店吃飯誰身上不帶錢和糧票。”
“你看人家小同誌穿的差,窮,好欺負,就說人家偷你錢和糧票,你這種人我看多了。”
你說你,堂堂的一個大男人,連自己錢和糧票都看不住,你說你有什麽用。”
男人:……
這什麽情況?
為什麽他反而被罵。
他解釋道,“誒誒誒,你們居委會的咋迴事啊,我才是受害者,我被偷了東西。”
“你們不幫我,還罵我!”
居委會翻了一個大大白眼,“你自己東西丟了,是你保管不當,關我們屁事。”
“我憑什麽幫你!”
“你一個大男人誣陷我們我們街道的小同誌偷東西,要不是打人犯法,我們不僅罵你,還打你。”
“呸!”
“什麽玩意!”
“公安同誌,我們兩個居委會的可以作證,這小同誌的錢和糧票來源合法合規。”
“倒是這個男的……”
“我懷疑他沒有丟東西,反而是借著被偷之名搞訛詐,想騙我們小同誌的錢和糧票。”
“你一定秉公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