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去慢吧喝酒
分手後,我做臨時工讓你高攀不起 作者:半截鞋刷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我說哥啊,你咋老是沒煙抽呢,昨天你可是拿走我小半盒呢,今天還來,我可沒有,你找別人吧。”
“切,大個子,你糊弄誰呢,剛才羅漢可是給你一支煙,我看到了,你沒抽,既然沒抽,就給我唄,嘿嘿,謝謝你了,我這人可以不吃飯,但是絕對不能沒煙抽。”
說著,他就朝我的上衣口袋裏摸去。
不用說,他剛才這是看到我把煙塞進上衣口袋裏了。
“那是人家給我的煙,你這種煙你都搶啊,不給。”
說完,我一把打開他伸過來的手。
“別這麽小氣嘛,一支煙而已,大不了以後我有錢了還你一盒,這樣總可以了吧。”
說完,他另一隻手直接快速伸過來兩個手指,伸進我上衣口袋就把我那支煙夾了出來。
“嘿嘿,大個子,謝謝你哈,以後,我絕對會還你一盒的。”
說完,他快步跑了,他身邊那個家夥也一臉興奮的跟在他身後。
其實剛才我不想給他,可我發現剛才給我煙的家夥竟然已經打完牌朝我這邊看過來。
為了不讓他產生懷疑,我隻好默許了支架的動作。
“這可是你說的哈,等你買煙了,一定要給我買一盒才行。”
見他們走遠,我直接對他們喊道。
支架迴頭笑了笑,給我比劃了一個ok的手勢算是迴應。
“喂,你在哪?”
我的電話剛接通,冬子就在電話裏問我。
“我在公交站牌這邊,你幫我查一下市場東北角賭博為生的羅漢,他手上的煙有問題!”
“真的假的?你怎麽知道的?”
“你別管了,快去查,我怕晚了就沒有了,對了,有兩個人在他身邊,應該是保鏢。”
正說著,一迴頭,不知道什麽時候,支架身邊那個不怎麽愛說話的人,竟然出現在離我不足十米的地方。
見我看到他,他一臉不好意思的朝我點了點頭。
“哥,支架說你要一盒煙,我給你買了一盒,不好意思,一直吸你的煙。”
還沒走近,這人就朝我遞過來一盒未拆封的煊赫門。
“哎呀,沒有的事,隻是玩笑而已,你沒必要這麽當真的。”
說著我就打算去推他的手,也就是在這個時候,我看到了他手腕上的紋身。
那是一個蟲子嗎?可又不太像,難道是蜻蜓?還是蝴蝶啊?紋身沒有全部露出來,隻看到一個像是一隻動物的尾巴。
我在心裏自言自語,臉上一直帶著微笑。
“沒事,其實我有錢,支架他不知道。”
說完,這人把煙遞過來就走,就好像他很怕生一樣。
見他走遠,我仔細看了眼手裏的煊赫門。
“都聽見了吧,這人就是其中之一,我剛才看到他左手腕上有個紋身,像是一隻動物的尾巴。”
“你最好不要和他們有太多接觸,很可能他們和黑姐不是一起的。”
冬子這話我知道,他明顯也掌握了不少情況,可我不知道他為什麽一直沒查出來,難道他在這裏真的毫無線索?
“嗯嗯,我會注意的。”
掛斷電話,一看時間,真的快到飯點了,坐上公交車,我去了一個地方。
這個地方之前在我剛辭職那會兒還經常過去,後來換了老板,我就很少再去了。
這幾天我沒打算幹活,所以身上的衣服穿得還算幹淨得體,就算到地方也不會被人以為是個到市場上找活幹的農民工。
慢吧,以前一直是我放鬆的地方,甚至離開了單位,我依然來這裏,可自從換了老板,我隻是來了兩次,太吵,讓我心生厭煩,就沒再來過。
此時來到慢吧,是因為這個點的慢吧沒人,除了服務生在打掃衛生,幾乎沒顧客來。
推開門,裏麵果然就兩三個服務生在。
“牛哥,你咋來了,好久沒看到你了。”
和我打招唿的是個小孩,當初慢吧的老板還是我那個本家大哥的時候,他就在。
“哈哈,當初的小朋友,現在也成大小夥子了,我這不是閑著沒事幹,來喝點酒嘛。”
說這話的時候,我看著曾經自己很喜歡的小酒吧。
此時的裝修風格又變了,檔次比剛轉出去時又高出不少。
雖然慢吧的地方不大,但是那種大酒吧裏的設備設施,這裏全都配備,可以說麻雀雖小五髒俱全。
“牛哥,還是你之前喝的那個嗎?現在喝,你還喝的習慣嗎?”
“嗬嗬,習慣,隻要是你給我調的,我都習慣。”
我記得以前我在這裏混臉熟的時候,他還是個初中生,一臉的稚嫩。
他說來這裏隻是喜歡調酒,希望我那位本家老板讓他在吧台學習調酒。
一開始我們都沒太當迴事,一個孩子,來這裏肯定是不想上學,來這裏瞎混。
老板就給了他一個機會,一周內,他調製出的酒要是沒人反對,就讓他在這裏。
沒想到這小子,三天就把調酒學會了,甚至還獨創了好幾種口味的酒,不少客人都很喜歡。
其中一種酒就是我最中意的,也是他單獨為我調製的。
沒想到我那個本家老板都走了快一年了,當初的初中生還在。
“牛哥,你的口味,慢慢品嚐。”
說完,開始擦拭吧台的邊邊角角。
“哈,吧台上竟然有糖果啊,該不會忽悠小孩子的吧。”
一聽我這麽說,他急忙伸手把糖果盤收走了。
“牛哥,你最好不要吃這個,喝酒吧。”
這倒是讓我有點懷疑,啥情況,我不就是問一下嗎,這麽大反應?
可看他的臉上並沒有太大變化,索性我也不再計較這個。
端起酒杯小抿一口。
嗯,不錯,還是以前的味道,我從一開始就喜歡地瓜燒配雪碧,最好帶點苦苦的感覺,所以,我每次來都是讓他把幾粒檸檬仔放裏麵。
“嗬嗬,你這個味道現在已經不是獨一份了,小文哥也很喜歡,不過他很少來這邊,聽說要結婚,正在籌備中呢。”
哦,這倒是新鮮,我記得我隻帶他來過一次,王小文咋會來這種小酒吧呢,還特別喜歡我喝的東西。
“哈哈,那小子就是什麽東西都喜歡嚐試,你是不是跟他說了我喜歡這口呀。”
“不是,是他主動來這裏要的,第一次來,就讓我調了兩杯,他都喝了,嗬嗬。”
這倒是新鮮,這小子的口味啥時候變得這麽像我了,我在心裏嘀咕。
“切,大個子,你糊弄誰呢,剛才羅漢可是給你一支煙,我看到了,你沒抽,既然沒抽,就給我唄,嘿嘿,謝謝你了,我這人可以不吃飯,但是絕對不能沒煙抽。”
說著,他就朝我的上衣口袋裏摸去。
不用說,他剛才這是看到我把煙塞進上衣口袋裏了。
“那是人家給我的煙,你這種煙你都搶啊,不給。”
說完,我一把打開他伸過來的手。
“別這麽小氣嘛,一支煙而已,大不了以後我有錢了還你一盒,這樣總可以了吧。”
說完,他另一隻手直接快速伸過來兩個手指,伸進我上衣口袋就把我那支煙夾了出來。
“嘿嘿,大個子,謝謝你哈,以後,我絕對會還你一盒的。”
說完,他快步跑了,他身邊那個家夥也一臉興奮的跟在他身後。
其實剛才我不想給他,可我發現剛才給我煙的家夥竟然已經打完牌朝我這邊看過來。
為了不讓他產生懷疑,我隻好默許了支架的動作。
“這可是你說的哈,等你買煙了,一定要給我買一盒才行。”
見他們走遠,我直接對他們喊道。
支架迴頭笑了笑,給我比劃了一個ok的手勢算是迴應。
“喂,你在哪?”
我的電話剛接通,冬子就在電話裏問我。
“我在公交站牌這邊,你幫我查一下市場東北角賭博為生的羅漢,他手上的煙有問題!”
“真的假的?你怎麽知道的?”
“你別管了,快去查,我怕晚了就沒有了,對了,有兩個人在他身邊,應該是保鏢。”
正說著,一迴頭,不知道什麽時候,支架身邊那個不怎麽愛說話的人,竟然出現在離我不足十米的地方。
見我看到他,他一臉不好意思的朝我點了點頭。
“哥,支架說你要一盒煙,我給你買了一盒,不好意思,一直吸你的煙。”
還沒走近,這人就朝我遞過來一盒未拆封的煊赫門。
“哎呀,沒有的事,隻是玩笑而已,你沒必要這麽當真的。”
說著我就打算去推他的手,也就是在這個時候,我看到了他手腕上的紋身。
那是一個蟲子嗎?可又不太像,難道是蜻蜓?還是蝴蝶啊?紋身沒有全部露出來,隻看到一個像是一隻動物的尾巴。
我在心裏自言自語,臉上一直帶著微笑。
“沒事,其實我有錢,支架他不知道。”
說完,這人把煙遞過來就走,就好像他很怕生一樣。
見他走遠,我仔細看了眼手裏的煊赫門。
“都聽見了吧,這人就是其中之一,我剛才看到他左手腕上有個紋身,像是一隻動物的尾巴。”
“你最好不要和他們有太多接觸,很可能他們和黑姐不是一起的。”
冬子這話我知道,他明顯也掌握了不少情況,可我不知道他為什麽一直沒查出來,難道他在這裏真的毫無線索?
“嗯嗯,我會注意的。”
掛斷電話,一看時間,真的快到飯點了,坐上公交車,我去了一個地方。
這個地方之前在我剛辭職那會兒還經常過去,後來換了老板,我就很少再去了。
這幾天我沒打算幹活,所以身上的衣服穿得還算幹淨得體,就算到地方也不會被人以為是個到市場上找活幹的農民工。
慢吧,以前一直是我放鬆的地方,甚至離開了單位,我依然來這裏,可自從換了老板,我隻是來了兩次,太吵,讓我心生厭煩,就沒再來過。
此時來到慢吧,是因為這個點的慢吧沒人,除了服務生在打掃衛生,幾乎沒顧客來。
推開門,裏麵果然就兩三個服務生在。
“牛哥,你咋來了,好久沒看到你了。”
和我打招唿的是個小孩,當初慢吧的老板還是我那個本家大哥的時候,他就在。
“哈哈,當初的小朋友,現在也成大小夥子了,我這不是閑著沒事幹,來喝點酒嘛。”
說這話的時候,我看著曾經自己很喜歡的小酒吧。
此時的裝修風格又變了,檔次比剛轉出去時又高出不少。
雖然慢吧的地方不大,但是那種大酒吧裏的設備設施,這裏全都配備,可以說麻雀雖小五髒俱全。
“牛哥,還是你之前喝的那個嗎?現在喝,你還喝的習慣嗎?”
“嗬嗬,習慣,隻要是你給我調的,我都習慣。”
我記得以前我在這裏混臉熟的時候,他還是個初中生,一臉的稚嫩。
他說來這裏隻是喜歡調酒,希望我那位本家老板讓他在吧台學習調酒。
一開始我們都沒太當迴事,一個孩子,來這裏肯定是不想上學,來這裏瞎混。
老板就給了他一個機會,一周內,他調製出的酒要是沒人反對,就讓他在這裏。
沒想到這小子,三天就把調酒學會了,甚至還獨創了好幾種口味的酒,不少客人都很喜歡。
其中一種酒就是我最中意的,也是他單獨為我調製的。
沒想到我那個本家老板都走了快一年了,當初的初中生還在。
“牛哥,你的口味,慢慢品嚐。”
說完,開始擦拭吧台的邊邊角角。
“哈,吧台上竟然有糖果啊,該不會忽悠小孩子的吧。”
一聽我這麽說,他急忙伸手把糖果盤收走了。
“牛哥,你最好不要吃這個,喝酒吧。”
這倒是讓我有點懷疑,啥情況,我不就是問一下嗎,這麽大反應?
可看他的臉上並沒有太大變化,索性我也不再計較這個。
端起酒杯小抿一口。
嗯,不錯,還是以前的味道,我從一開始就喜歡地瓜燒配雪碧,最好帶點苦苦的感覺,所以,我每次來都是讓他把幾粒檸檬仔放裏麵。
“嗬嗬,你這個味道現在已經不是獨一份了,小文哥也很喜歡,不過他很少來這邊,聽說要結婚,正在籌備中呢。”
哦,這倒是新鮮,我記得我隻帶他來過一次,王小文咋會來這種小酒吧呢,還特別喜歡我喝的東西。
“哈哈,那小子就是什麽東西都喜歡嚐試,你是不是跟他說了我喜歡這口呀。”
“不是,是他主動來這裏要的,第一次來,就讓我調了兩杯,他都喝了,嗬嗬。”
這倒是新鮮,這小子的口味啥時候變得這麽像我了,我在心裏嘀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