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州城裏出了一起命案,屍體被發現時,是大年初一早上。因著是新年期間,是以,錦州知府隻先將屍身先行存放,嫌犯也被羈押在牢,到了初四這日,這才升堂審案。新一年的頭一起命案,關注的百姓倒是挺多的,幾乎是全城出動,而今府衙門口那叫一個水泄不通。
府衙正堂,一襲山羊胡的知府坐於上方,眼神睿智,麵容端正,瞧著倒是一個清官樣。左下方有把椅子,坐著個二十七八的男子,正是陸奕。陸奕身後,跟著個女子,二十一二的模樣,一襲藍衣,氣質如蘭。雖稱不上天仙人物,但柔情似水,氣質典雅,倒也是個美人的。右側也有一張桌子,一把椅子,那是府衙的文書所坐。其後,便是兩側站滿了捕快,各個手持殺威棒。
“帶嫌犯!”知府肖正清一拍驚堂木,便有一人被帶了出來。
那“嫌犯”幾乎是被拖著出來的,倒不是用了刑,隻是雙腿似乎沒有力道,嘴裏咿咿呀呀的,像是說不出話來,身體則拚命掙紮著,似乎不太願意配合。隻是她一個小姑娘,倒是敵不過身強體壯的捕快···是啦,這嫌犯是個女的,而且大多數人還都認識,正是阿絮!
此刻她神情狼狽,雖說不曾被嚴刑拷打,但卻顯得憔悴。因著被關在大牢,發絲也沒能細細整理,顯得有些淩亂,臉上也跟花貓似的,這絕對是她出生以來,最丟臉的時候了。被拖上堂後,捕快就放任她坐在了地上,她嚐試著想要起身,卻多次未能成功。
見嫌犯是阿絮,在場的百姓都有些不信。首先,阿絮是個小姑娘,死者卻是男子,二者力量上有懸殊;其次,雲卿大俠之徒,定然不會是亂殺無辜之輩。百姓們你一言,我一語,一時間,現場有些吵嚷。
“啪!”肖正清再拍驚堂木,現場便靜了下來。
其後,眾目睽睽之下,肖正清掀開了桌案上的紅綢,底下是一個托盤,托盤上是一柄染血的劍,劍柄上方刻的是卷雲紋,劍鞘卻不知所蹤,見過阿絮的人都知道,這是阿絮的佩劍。
“堂下人看看,此物你可認識?”
所有人目光都望向阿絮,卻見阿絮一會兒點頭,一會搖頭,張著個嘴,卻是沒發出半點聲音。
肖正清見了,隻朝文書去了一個眼神,那文書便心領神會的拿了紙筆,放在地上給阿絮。阿絮提筆就寫,所書:劍是本人劍,人非本人殺。
而那肖正清瞧著這十個字,竟是斷章取義,“既承認這劍是你的,那案件倒是明了了。經仵作檢驗,死者玉郎就是被此劍刺穿心髒,導致死亡。你既承認這劍是你的,那這罪名你便是逃不掉了。”
阿絮聞言,眼神透出不確信,夾雜著幾分疑惑,她不相信這肖知府竟是這樣的人。憤怒之下,卻是雙腿無力,說不出話來,也無法為自己辯駁。
“本府也知,唯有物證實難服眾,但此案仍有人證。”肖正清頓了頓,便朝陸奕那方去了個眼神,“歸元山莊桑蘭姑娘,請將那晚你所看到的情況,如實報來,不得虛言。”
他口中的桑蘭,正是陸奕身後的那位藍衣姑娘。
桑蘭欠了個身,緩緩道來,“迴大人,除夕那日,戶戶緊閉,薑姑娘無處可去。我家公子顧念雲卿大俠救命之恩,知曉薑姑娘是雲卿大俠之徒,便著民女將薑姑娘接到了歸元山莊。是以,薑姑娘是在歸元山莊過得除夕。”
“當天夜裏,大家高興,就多喝了點酒,薑姑娘不勝酒力,公子便讓民女先帶姑娘前去休息。其後,莊上廚房煮了醒酒湯,民女便想著給薑姑娘送過去,隻是剛推開門,卻見地上躺著個青衣的男子,胸口上正是插著這把劍。而薑姑娘倒在青衣男子身邊,已然是暈厥,手上卻沾滿了血。”
“民女嚇得大叫,驚了莊上的人,隨後便報了官,之後的事情,大人便都知曉了。”桑蘭所說條理清晰,倒不像是編的,“或許是那歹人,闖進莊內,欲對薑姑娘不軌,薑姑娘自保之下才不慎將他殺了吧。”
原來兇案發生在歸元山莊,怪不得陸奕會在此處了。
桑蘭最後那句話,無疑改變了百姓們的想法。讓他們從一開始的“小姑娘不可能殺人”變成了“小姑娘是為民除害”。雖百姓覺得為民除害,是情有可原,可律法如此,他們也無法左右,隻得眼睜睜看著事態發展。
肖正清瞧著時機已到,百姓們也沒再覺得人不是阿絮殺得了,便是趁著此時趕緊宣判,“本府宣判,玉郎之死,人證物證俱在,判處薑絮···”
“且慢。”
一道女聲傳來,叫停了宣判。
人群自動退到兩旁,就見一白衣女子踏雪而來。廣袖的衣衫襯的女子身形單薄,顯得女子有些孱弱,臉上的神情卻透著自信,透亮的眼神似乎能輕易將人心看穿。身上穿的是火雲鍛製成的衣衫,腰間還係著顆紅珠子,正是火雲珠,來人也正是舒眠。
薑絮聞聲去看,隻見舒眠逆光而來,不染纖塵的模樣像是由天而降的仙人,有一瞬間,舒眠的身形逐漸與腦海中的雲卿重合,叫阿絮好一陣愣神。待她迴神之際,舒眠已立身旁;雖氣惱她的不告而別,而今心中更多的卻是感激。
在眾人都以為她罪名確鑿的情況下,唯她為己逆光而來,豈能不叫她感動?
眾目睽睽之下,舒眠不急著為她開脫,隻是先幫她整理了發絲,給她喂下一顆丹藥,“這才幾日不見,怎得這麽狼狽?”她話語柔和,帶了幾分關切,又有幾分心疼。
舒眠關切的話語叫阿絮紅了眼,那委屈巴巴的模樣,像是全世界都欠了她。
是啊,受了委屈的小朋友,在聽見“親人”的聲音時,才會委屈的不行啊。
雖舒眠算不上她的親人,但也是她認定的朋友。
府衙正堂,一襲山羊胡的知府坐於上方,眼神睿智,麵容端正,瞧著倒是一個清官樣。左下方有把椅子,坐著個二十七八的男子,正是陸奕。陸奕身後,跟著個女子,二十一二的模樣,一襲藍衣,氣質如蘭。雖稱不上天仙人物,但柔情似水,氣質典雅,倒也是個美人的。右側也有一張桌子,一把椅子,那是府衙的文書所坐。其後,便是兩側站滿了捕快,各個手持殺威棒。
“帶嫌犯!”知府肖正清一拍驚堂木,便有一人被帶了出來。
那“嫌犯”幾乎是被拖著出來的,倒不是用了刑,隻是雙腿似乎沒有力道,嘴裏咿咿呀呀的,像是說不出話來,身體則拚命掙紮著,似乎不太願意配合。隻是她一個小姑娘,倒是敵不過身強體壯的捕快···是啦,這嫌犯是個女的,而且大多數人還都認識,正是阿絮!
此刻她神情狼狽,雖說不曾被嚴刑拷打,但卻顯得憔悴。因著被關在大牢,發絲也沒能細細整理,顯得有些淩亂,臉上也跟花貓似的,這絕對是她出生以來,最丟臉的時候了。被拖上堂後,捕快就放任她坐在了地上,她嚐試著想要起身,卻多次未能成功。
見嫌犯是阿絮,在場的百姓都有些不信。首先,阿絮是個小姑娘,死者卻是男子,二者力量上有懸殊;其次,雲卿大俠之徒,定然不會是亂殺無辜之輩。百姓們你一言,我一語,一時間,現場有些吵嚷。
“啪!”肖正清再拍驚堂木,現場便靜了下來。
其後,眾目睽睽之下,肖正清掀開了桌案上的紅綢,底下是一個托盤,托盤上是一柄染血的劍,劍柄上方刻的是卷雲紋,劍鞘卻不知所蹤,見過阿絮的人都知道,這是阿絮的佩劍。
“堂下人看看,此物你可認識?”
所有人目光都望向阿絮,卻見阿絮一會兒點頭,一會搖頭,張著個嘴,卻是沒發出半點聲音。
肖正清見了,隻朝文書去了一個眼神,那文書便心領神會的拿了紙筆,放在地上給阿絮。阿絮提筆就寫,所書:劍是本人劍,人非本人殺。
而那肖正清瞧著這十個字,竟是斷章取義,“既承認這劍是你的,那案件倒是明了了。經仵作檢驗,死者玉郎就是被此劍刺穿心髒,導致死亡。你既承認這劍是你的,那這罪名你便是逃不掉了。”
阿絮聞言,眼神透出不確信,夾雜著幾分疑惑,她不相信這肖知府竟是這樣的人。憤怒之下,卻是雙腿無力,說不出話來,也無法為自己辯駁。
“本府也知,唯有物證實難服眾,但此案仍有人證。”肖正清頓了頓,便朝陸奕那方去了個眼神,“歸元山莊桑蘭姑娘,請將那晚你所看到的情況,如實報來,不得虛言。”
他口中的桑蘭,正是陸奕身後的那位藍衣姑娘。
桑蘭欠了個身,緩緩道來,“迴大人,除夕那日,戶戶緊閉,薑姑娘無處可去。我家公子顧念雲卿大俠救命之恩,知曉薑姑娘是雲卿大俠之徒,便著民女將薑姑娘接到了歸元山莊。是以,薑姑娘是在歸元山莊過得除夕。”
“當天夜裏,大家高興,就多喝了點酒,薑姑娘不勝酒力,公子便讓民女先帶姑娘前去休息。其後,莊上廚房煮了醒酒湯,民女便想著給薑姑娘送過去,隻是剛推開門,卻見地上躺著個青衣的男子,胸口上正是插著這把劍。而薑姑娘倒在青衣男子身邊,已然是暈厥,手上卻沾滿了血。”
“民女嚇得大叫,驚了莊上的人,隨後便報了官,之後的事情,大人便都知曉了。”桑蘭所說條理清晰,倒不像是編的,“或許是那歹人,闖進莊內,欲對薑姑娘不軌,薑姑娘自保之下才不慎將他殺了吧。”
原來兇案發生在歸元山莊,怪不得陸奕會在此處了。
桑蘭最後那句話,無疑改變了百姓們的想法。讓他們從一開始的“小姑娘不可能殺人”變成了“小姑娘是為民除害”。雖百姓覺得為民除害,是情有可原,可律法如此,他們也無法左右,隻得眼睜睜看著事態發展。
肖正清瞧著時機已到,百姓們也沒再覺得人不是阿絮殺得了,便是趁著此時趕緊宣判,“本府宣判,玉郎之死,人證物證俱在,判處薑絮···”
“且慢。”
一道女聲傳來,叫停了宣判。
人群自動退到兩旁,就見一白衣女子踏雪而來。廣袖的衣衫襯的女子身形單薄,顯得女子有些孱弱,臉上的神情卻透著自信,透亮的眼神似乎能輕易將人心看穿。身上穿的是火雲鍛製成的衣衫,腰間還係著顆紅珠子,正是火雲珠,來人也正是舒眠。
薑絮聞聲去看,隻見舒眠逆光而來,不染纖塵的模樣像是由天而降的仙人,有一瞬間,舒眠的身形逐漸與腦海中的雲卿重合,叫阿絮好一陣愣神。待她迴神之際,舒眠已立身旁;雖氣惱她的不告而別,而今心中更多的卻是感激。
在眾人都以為她罪名確鑿的情況下,唯她為己逆光而來,豈能不叫她感動?
眾目睽睽之下,舒眠不急著為她開脫,隻是先幫她整理了發絲,給她喂下一顆丹藥,“這才幾日不見,怎得這麽狼狽?”她話語柔和,帶了幾分關切,又有幾分心疼。
舒眠關切的話語叫阿絮紅了眼,那委屈巴巴的模樣,像是全世界都欠了她。
是啊,受了委屈的小朋友,在聽見“親人”的聲音時,才會委屈的不行啊。
雖舒眠算不上她的親人,但也是她認定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