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是我想多了嗎?
至暗森林:我的刑偵筆記 作者:燭陽本尊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樊隊卻看了看我說:“等迴去之後再把之前的卷宗給你看。”
樊隊這樣說我也就不能說什麽了,我又看向張子昂,我問他:“你有沒有感覺後來有人來過的感覺?”
張子昂看了看裏麵之後卻搖了搖頭說:“我沒有察覺到。”
我卻總有這種奇怪的感覺,甚至我感覺這個人很可能就是殺害隔壁那家人的兇手,而且我還感覺有一點很奇怪的是,我夢裏看見的那個把頭遞給我的人為什麽是譚贇,為什麽不是別的什麽人,而譚贇明明在海城的時候已經徹底死了,甚至他的屍體都被蟲卵啃食殆盡了,為什麽我還會做這樣的夢。
樊隊問我:“那你覺得是什麽人來過?”
我走到了裏麵再次看向譚贇的那個住處,雖然並沒有看到什麽,但是這裏作為曾經的新元三院的範圍,發生在這裏的事絕對是不簡單的。
而且我發現所有的案件繞了一個圈又迴到了一開始的那句——西苑路二百四十六號。
或許從一開始我們就沒有完全明白這句話裏麵的玄機。
我沉吟著看了一遍這裏麵,最後和樊隊說:“我不知道。”
樊隊應該對我的這個說法也沒有抱太大的希望,所以他的神情並沒有什麽變化,我看了看這裏麵也沒有其他異常的地方,就沒有繼續呆著了,從裏麵退了出來,退出來的時候哦我看到物業負責的人說:“這個屋子能不能先不要鎖起來,可能晚些時候我們還會迴來一趟。”
物業的負責人好像有些為難,樊隊在一旁聽了說:“不如這樣,你的這把備用鑰匙就先由我們暫時拿著,等沒有問題了之後再把備用鑰匙交換給你們。”
物業聽了一下就同意了,而且很快就弄了交接單給我們,樊隊則把鑰匙遞給我,和我說:“雖然我不知道你要幹什麽,但是注意安全,還有不要單獨行動,叫上張子昂或者其他隊友!”
我和樊隊說:“樊隊,我保證。”
至於被害的這兩個人,我說:“我記得他家還有一個一歲左右的男孩,可是現場並沒有可能到這個孩子,那麽夫妻兩個人都遇害了,他們的這個孩子又去了哪裏?”
而且男人除了頭以外其餘的身體部分都不見了,那麽沒了頭的軀體又會被弄到了哪裏去?
最重要的是,兇手為什麽要這樣做,為什麽要把屍體弄成這個樣子。
我感覺我又重新陷入到了新的不知所以然裏麵來了,而且雖然這個案子好像和之前的案件有聯係,好像又沒有直接的聯係。
難道是隨機作案?
普先年在簡單地經過驗屍之後說:“我暫時判斷不了屍體的死亡時間,因為屍體上呈現了非常奇怪的現象,你又說可能是一個多月之前就死掉的了,但如果是一個月之前的屍體,不會是這樣的狀態,應該重度腐爛了才對,可是屍體上又沒有被冰凍過的痕跡,單單隻是真空封存的話是達不到防腐的效果的。”
我和普先年說:“屍體帶迴去之後你重點看看他們的大腦裏是不是也有那種類似的蟲卵。”
普先年看著我,但他也沒有說什麽。
我們在廚房裏找到了兇器,而且有大量的血跡,兇手應該就是在這裏把男人的頭給看了下來,而且看血飛濺的狀態,應該是在活著的時候硬生生砍下來的。
雖然現場有第三個人的痕跡,但是並不能確定這是什麽人,甚至在屍體的身上也找不到任何兇手的痕跡。
雖然是這樣,但是我的腦海裏卻蹦出來了一個人的麵容,讓我感覺他很可能就是兇手。
屍體被運到了普先年那裏,我們迴去之後樊隊把這個案子之前調查的卷宗給了我。
張子昂應該也沒有讀過這個卷宗,我看到上麵寫著房子的主人無名,也就是說並沒有查到房子的真正主人,可是物業說房子很早就賣出去了,隻是一直沒有裝修這樣空著。
裏麵最重要的線索就是那兩口棺材,雖然寫著我和張子昂的名字也供著畫像,但裏麵卻並沒有和我們相關的東西,更重要的是裏麵的屍體已經完全無法分辨,因為用來養眼目大葉紋蛾的緣故,隻能確定是兩具男性的屍骸,年齡大概在二十七八左右。
而且報告裏麵有屍骸的模樣,我看到骨頭都成了篩子一樣,真的就是留下了一個空殼子一樣的屍骸,我估計要是再晚一點找到,恐怕臉骨頭渣子都不剩了。
我最驚訝的是,這蛾子竟然有這樣的蠶食能力,連堅硬的骨骼也能吃掉,這是我沒有想到的,所以這究竟是什麽東西?
張子昂很顯然是見過這個東西的,我於是問一旁的張子昂:“這個眼目大葉紋蛾究竟是什麽來曆,為什麽有這麽強的蠶食能力,還這麽毒?”
張子昂看了下我,沉吟了一會兒說:“這東西就是在調查隊進入三元鎮發現的,我對這個東西的記憶也不是很全,隻記得這東西是出現在三元鎮那個地方裏麵的,至於是怎麽蔓延到外麵的,我猜測是有人把它帶出來研究,但更大的可能是蟲卵寄生在人的身體裏被帶出來的,隻不過我的這兩個猜測都不能解釋現在發生的這一切。”
那個地方聽起來好像並沒有什麽特別的地方,但是調查隊的黑麵和銀麵計劃先後進入都沒能成功,說明那裏頭一定有不可告人的東西,估計眼目大葉紋蛾隻是其中的一個秘密,否則軍方也不會費這麽大的力氣組織調查隊一而再再而三地進去裏麵調查。
我於是又問張子昂:“從一九六五年再到一九八五年,先後組織了黑麵和銀麵計劃,也就是說每隔二十年軍方就會組織一次調查隊進入,按照我們目前的認知來看,銀麵計劃似乎也沒有成功,那麽是不是說在二零零五年還應該有一次對應的計劃,但是好像在我們調查的時候並沒有這個概念。”
樊隊這樣說我也就不能說什麽了,我又看向張子昂,我問他:“你有沒有感覺後來有人來過的感覺?”
張子昂看了看裏麵之後卻搖了搖頭說:“我沒有察覺到。”
我卻總有這種奇怪的感覺,甚至我感覺這個人很可能就是殺害隔壁那家人的兇手,而且我還感覺有一點很奇怪的是,我夢裏看見的那個把頭遞給我的人為什麽是譚贇,為什麽不是別的什麽人,而譚贇明明在海城的時候已經徹底死了,甚至他的屍體都被蟲卵啃食殆盡了,為什麽我還會做這樣的夢。
樊隊問我:“那你覺得是什麽人來過?”
我走到了裏麵再次看向譚贇的那個住處,雖然並沒有看到什麽,但是這裏作為曾經的新元三院的範圍,發生在這裏的事絕對是不簡單的。
而且我發現所有的案件繞了一個圈又迴到了一開始的那句——西苑路二百四十六號。
或許從一開始我們就沒有完全明白這句話裏麵的玄機。
我沉吟著看了一遍這裏麵,最後和樊隊說:“我不知道。”
樊隊應該對我的這個說法也沒有抱太大的希望,所以他的神情並沒有什麽變化,我看了看這裏麵也沒有其他異常的地方,就沒有繼續呆著了,從裏麵退了出來,退出來的時候哦我看到物業負責的人說:“這個屋子能不能先不要鎖起來,可能晚些時候我們還會迴來一趟。”
物業的負責人好像有些為難,樊隊在一旁聽了說:“不如這樣,你的這把備用鑰匙就先由我們暫時拿著,等沒有問題了之後再把備用鑰匙交換給你們。”
物業聽了一下就同意了,而且很快就弄了交接單給我們,樊隊則把鑰匙遞給我,和我說:“雖然我不知道你要幹什麽,但是注意安全,還有不要單獨行動,叫上張子昂或者其他隊友!”
我和樊隊說:“樊隊,我保證。”
至於被害的這兩個人,我說:“我記得他家還有一個一歲左右的男孩,可是現場並沒有可能到這個孩子,那麽夫妻兩個人都遇害了,他們的這個孩子又去了哪裏?”
而且男人除了頭以外其餘的身體部分都不見了,那麽沒了頭的軀體又會被弄到了哪裏去?
最重要的是,兇手為什麽要這樣做,為什麽要把屍體弄成這個樣子。
我感覺我又重新陷入到了新的不知所以然裏麵來了,而且雖然這個案子好像和之前的案件有聯係,好像又沒有直接的聯係。
難道是隨機作案?
普先年在簡單地經過驗屍之後說:“我暫時判斷不了屍體的死亡時間,因為屍體上呈現了非常奇怪的現象,你又說可能是一個多月之前就死掉的了,但如果是一個月之前的屍體,不會是這樣的狀態,應該重度腐爛了才對,可是屍體上又沒有被冰凍過的痕跡,單單隻是真空封存的話是達不到防腐的效果的。”
我和普先年說:“屍體帶迴去之後你重點看看他們的大腦裏是不是也有那種類似的蟲卵。”
普先年看著我,但他也沒有說什麽。
我們在廚房裏找到了兇器,而且有大量的血跡,兇手應該就是在這裏把男人的頭給看了下來,而且看血飛濺的狀態,應該是在活著的時候硬生生砍下來的。
雖然現場有第三個人的痕跡,但是並不能確定這是什麽人,甚至在屍體的身上也找不到任何兇手的痕跡。
雖然是這樣,但是我的腦海裏卻蹦出來了一個人的麵容,讓我感覺他很可能就是兇手。
屍體被運到了普先年那裏,我們迴去之後樊隊把這個案子之前調查的卷宗給了我。
張子昂應該也沒有讀過這個卷宗,我看到上麵寫著房子的主人無名,也就是說並沒有查到房子的真正主人,可是物業說房子很早就賣出去了,隻是一直沒有裝修這樣空著。
裏麵最重要的線索就是那兩口棺材,雖然寫著我和張子昂的名字也供著畫像,但裏麵卻並沒有和我們相關的東西,更重要的是裏麵的屍體已經完全無法分辨,因為用來養眼目大葉紋蛾的緣故,隻能確定是兩具男性的屍骸,年齡大概在二十七八左右。
而且報告裏麵有屍骸的模樣,我看到骨頭都成了篩子一樣,真的就是留下了一個空殼子一樣的屍骸,我估計要是再晚一點找到,恐怕臉骨頭渣子都不剩了。
我最驚訝的是,這蛾子竟然有這樣的蠶食能力,連堅硬的骨骼也能吃掉,這是我沒有想到的,所以這究竟是什麽東西?
張子昂很顯然是見過這個東西的,我於是問一旁的張子昂:“這個眼目大葉紋蛾究竟是什麽來曆,為什麽有這麽強的蠶食能力,還這麽毒?”
張子昂看了下我,沉吟了一會兒說:“這東西就是在調查隊進入三元鎮發現的,我對這個東西的記憶也不是很全,隻記得這東西是出現在三元鎮那個地方裏麵的,至於是怎麽蔓延到外麵的,我猜測是有人把它帶出來研究,但更大的可能是蟲卵寄生在人的身體裏被帶出來的,隻不過我的這兩個猜測都不能解釋現在發生的這一切。”
那個地方聽起來好像並沒有什麽特別的地方,但是調查隊的黑麵和銀麵計劃先後進入都沒能成功,說明那裏頭一定有不可告人的東西,估計眼目大葉紋蛾隻是其中的一個秘密,否則軍方也不會費這麽大的力氣組織調查隊一而再再而三地進去裏麵調查。
我於是又問張子昂:“從一九六五年再到一九八五年,先後組織了黑麵和銀麵計劃,也就是說每隔二十年軍方就會組織一次調查隊進入,按照我們目前的認知來看,銀麵計劃似乎也沒有成功,那麽是不是說在二零零五年還應該有一次對應的計劃,但是好像在我們調查的時候並沒有這個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