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對張南家做了重新的搜索,而且這次不再是像上次那樣隻針對屋子裏麵的空間,這次包括了一切可疑的地方。


    我們找到了他家房子的結構圖,對著一點點去看,這不看不要緊,這麽一看還真看出問題來了,因為我們發現他家的房子少了一個衛生間大約是三平米的空間。


    對照著平麵圖我們最後鎖定了這個位置,這個隱藏的空間,恰好就在張南改造的解剖室裏麵,也就是說解剖室其實是有內外兩間的,我們此前看到的那一間隻是外間。


    看到有這樣的發現,我們在確定了具體的位置之後,也沒找到留有活門之類的入口,於是就把和解剖室相連的這一麵牆砸了。


    牆壁被砸開之後,果真就看見了裏麵這個大約三平米的空間,而且這個地方打造成了像是一個櫃子一樣的地方,但是當我看見裏麵的情景的時候,卻看見了兩具吊著的白骨。


    更加恐怖的是,白骨和上麵還附著的少量肉組織已經完全臘化,並且我們在上麵看到了大量的鹽漬。


    如果這還不夠觸目驚心的話,當看清楚白骨的那一刻,隻見上麵的肉組織全是整齊的切割痕跡,當看到這個場景的時候,所有人都沉默了下來,因為大家都心照不宣地猜測到了這裏曾經發生了什麽。


    所以曾經不管以什麽樣的方式,張南將這兩個人的肉切割了下來,很可能是給家裏人吃了。


    而且他為了保證屍體不腐敗變質,甚至用醃火腿的方法處理了屍體,雖然目前還沒有確切的證據證明,但基本上這兩具屍體上的肉應該都是被張南一家人吃掉了。


    這個場麵實在是太過於觸目驚心了,不知道樊隊他們此前是否遇見過同樣的案件,總之我是有些受不了的,一想到他們全家吃的肉就是屍體上的肉,我就感覺胸膛裏一陣陣翻滾。


    根據屍體的醃漬程度等其他特征判斷,這兩具屍體掛在這裏起碼已經有六個月以上了,而且應該是一具男屍和一具女屍。


    既然發現了屍體,那麽張南妻子自殺的原因似乎就找到了,我推測她應該是在張南死後發現了這個秘密,承受不了這個事實。


    但是好像又解釋不了她為什麽要用這樣的方式殺死她的兒子,並且還用她的兒子碎屍去喂魚。


    而且既然發現了屍體,那麽接著問題就來了,這兩具屍體又是怎麽出現在這裏的,他們以前是什麽人,是誰殺了他們,是不是張南?


    好似又成了一個棘手的案件。


    而且從屍體上根本找不到其他相關的線索,甚至屍體和張南家有什麽關係都沒有明確的證據。


    樊隊把這個案子交給了鍾隊去處理,也就是在交接的時候我見到了李林,李林和我說,關於我拜托他去查找城江福利院的事,他說奇怪的很,這個福利院的線索就像徹底被抹掉了一樣,根本查不到半點。


    聽見李林這麽說,我才意識到,這個地方恐怕不簡單,而且那裏曾經一定有什麽事發生過,但是發生過什麽事,這又和付海偉還有張子昂有什麽關聯呢?


    既然張南家的這個案子樊隊暫時給了鍾隊去處理,那我們也不能多說什麽,隻是我總覺得這個案子好像沒完。


    樊隊的意思是我們還是迴到最初的案件裏去,從譚贇的死入手看能不能試圖找到中巴車十八屍案的突破口,畢竟這案件一樁接一樁的發生,好似一直在把我越拉越遠,反而護士了最開始的案件,也就是最開始出現的問題一直都沒有解決。


    於是我和張子昂和再次看了一遍當時譚贇現場的所有資料,甚至已經到了現場照片一張張地過,案卷的記錄一句句看的地步。


    之後我看到了一張奇怪的照片,此前我也看過譚贇的案卷,照片也都看過,好似沒有見過這張。


    我拿起來問張子昂:“這張現場的照片是最近才補進來的嗎,我怎麽沒有印象?”


    張子昂也拿起來,我看見他微微皺了一下眉頭,好似他也沒見過。


    而且這張照片看起來就很怪,因為現場的照片也沒有這樣拍的,這看起來顯然就是一張亂拍出來的,但是很快我就發現了不一樣的地方。


    我問張子昂:“這雙腳看著怎麽感覺有些熟悉。”


    因為拍攝的這張照片右邊有一雙小腿以下的雙腳,有點像誤闖入鏡頭的那種感覺,而這張照片又是對著譚贇臥室門拍的,現場的照片隻有在案發那天拍過一次,也就是說這雙腳應該當時現場某個人的。


    隻是當我看見這雙鞋的時候,我好像覺得有些熟悉,我好像在哪裏見過,但一時間又想不起來。


    我拿著照片仔細端詳,我和張子昂說:“我有一種在哪裏見過這個場景的感覺。”


    我說的有些含糊,沒有具體說是這雙腳看著有些熟悉。


    張子昂看了也沒吭聲,不知道他在想什麽。


    我反複端詳著,卻發現越想越想不起來,反而思路開始變得越來越模糊,於是就沒有繼續再想下去,可能是因為當時我也在現場,所以才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


    但是這張照片的出現本身就很奇怪,案發現場的照片,怎麽會有這麽一張奇怪的照片,更重要的是,還是誰後麵放進去的,而能把照片放進去,絕對是能接觸到案卷的人。


    而譚贇的這個案卷就是我們在撰寫的,也就是說隻有調查隊裏的人才能接觸到,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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