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說不用什麽禮物,但白雨潔不肯,硬是拉著他,來到了自己家裏。


    她的家是那種小洋房,門口還站著兩個很壯碩的女保鏢。


    王順一看她們的眼神,就知道絕對是經過專業訓練的。


    說不定還見過紅。


    不然眼中不會蘊藏著殺氣。


    對於白雨潔的身份,又多了一絲絲的好奇。


    這個女人的背景究竟是什麽?


    挺神秘的。


    王順發現白雨潔的家裏麵,不管是院子裏還是房間內部的裝修,都是歐式風格的。


    這其實也正常。


    這個時期,大量的外來文化進入國內,在很長一段時間,國人的審美都是偏向於歐美風格的。


    一直到2000年之後,國風才隨著崛起,並且被越來越多人接受。


    像那些四合院之類的,就隻有頂級權貴才能住得起。


    “坐下吧。”白雨潔指了指潔白的大沙發,然後就扭動著性感的小蠻腰,走到酒櫃前,拿出一瓶紅酒。


    倒了兩杯出來。


    一杯放到王順麵前:“這個是拉菲,一瓶要三千多媄元呢。”


    目前媄金跟國內的兌換比例大概是1:1.9的樣子。


    換算成國內的貨幣,這樣一瓶酒的價值在五千左右。


    王順心中一動。


    82年的拉菲因為某一部電影,有一段時間是很出名的。


    導致其價格也是大幅度飆升,一瓶得十幾萬。


    不過王順暫時沒有要囤積的想法。


    囤積這個,還不如等茅台上市之後,多購買點股票來得劃算。


    “謝謝白姐。”王順拿起酒杯,輕輕的搖晃了幾下。


    這個動作又是讓白雨潔對王順多了幾分意外。


    他知道怎麽品紅酒。


    “嗯,很不錯。”王順先是聞了一口,而後又輕輕抿了抿:“層次感很豐富,餘味悠長且令人愉悅,口感也很濃鬱。”


    白雨潔驚呆了。


    王順說的,跟她品出來的是一樣的感受。


    她認識不少大老板,喝這紅酒除了說好喝之外,就講不出別的什麽所以然來了。


    不像王順,可以很精確的說出這個酒的各種特點。


    這一瞬間,白雨潔就生出了一種知己的感覺。


    “你家裏,不會以前是貴族,然後落魄了吧?”白雨潔很是懷疑的看著王順。


    “那肯定不是了。”王順笑了笑:“可能我對酒比較敏感吧。”


    白雨潔勉強接受了這個說法。


    “你等一下,我給你拿禮物。”白雨潔放下酒杯,去臥室裏麵,拿出來一個**精美的盒子。


    放在王順麵前:“你打開看看,喜不喜歡。”


    “謝謝白姐。”王順打開盒子。


    裏麵是一款金光閃閃的手表。


    看其標識,是勞力士,表帶是純金的。


    光是看著,就給人一種很尊貴的感覺。


    “白姐,這...太珍貴了,我不能要。”王順搖頭。


    勞力士在這個時候就已經是名貴的代名詞了。


    動輒大幾千,甚至是幾萬,十幾萬也有。


    王順記得,勞力士最貴的一款手表是迪通拿(paul newman rolex cosmograph daytona),在2017年以1780萬媄金成交。


    按照當時的匯率,差不多1.3億軟妹紙了。


    所以勞力士的增值能力還是挺強的。


    “我送出去的東西從來沒有收迴來的。”白雨潔輕哼道:“而且,這也不是多麽名貴的手表,就八千多而已。”


    ‘就八千多而已’,瞧瞧,這說得多麽的輕描淡寫啊。


    就跟普通人說‘就一分錢而已’一個樣。


    “那我就不客氣了。”王順也沒有再推辭。


    知道白雨潔這種女強人,送出去的東西你不收,就是在打她的臉。


    王順把自己原來那塊手表給換下來,戴上這塊勞力士。


    都說男人提升氣質最好的辦法就是戴一塊好的手表。


    的確是這樣。


    手表一戴,王順整個人的氣質就有了明顯的提升。


    “不錯,很好看。”白雨潔笑著點頭:“中午就在這邊吃飯吧。”


    王順知道她這是要趕人了,就搖頭說不用。


    從白雨潔家裏離開,王順感慨萬千。


    跟這種大老板打好關係果然是好處多多。


    換下來的手表可以給王爸戴。


    王爸也將成為村子裏第二個擁有手表的男人。


    迴到家,王順第一件事情就是先去看開荒那三塊地玉米的長勢。


    嗯,挺不錯的,嫩芽差不多有十厘米高了。


    長得還是很快的。


    這還得得益於王順的複合肥以及從深山弄下來的肥土。


    這些玉米到時候的產量估計會比一般的高好幾成。


    目前這三塊地是村子裏的人輪流來打理,施肥、除草之類的。


    接著,王順又去看了下自家田地裏種植的蕎麥跟玉米。


    也長了有三四厘米的嫩芽。


    王順在田地裏待了一會兒,把一些爛根的給弄掉,免得影響別的生長。


    弄完之後迴到家。


    王青青跟王媽在做飯。


    距離吃飯還有一點時間。


    王順就準備先把昨天做的冰棍拿去賣。


    先是拿了一塊小棉被,放進桶裏麵,這樣可以起到保溫的效果。


    冷知識,棉被是不製熱的。


    它隻是起到一個鎖住溫度的作用。


    熱的東西放進去,它就把熱量給鎖住。


    冷的也是一樣。


    做完做了72根冰棍。


    早上給了王浩一根,王爸王媽也吃了一根,還剩下69根。


    他把所有的冰棍都帶上,出了門,就沿著田埂上叫賣了起來。


    “賣冰棍,五分錢一根。”


    雖然,即使是全部冰棍賣掉,也隻有三塊四毛五,扣除掉成本,大概也就是賺個兩塊五左右。


    不過王順從來不會嫌棄賺的錢少。


    普通人的家底,都是通過一毛一毛錢給攢起來的。


    眼下村民們都幹了一上午的活,又累又渴。


    而且五分錢,大家夥都消費得起。


    於是就一擁而上,很快冰棍就隻剩下最後一根了。


    恰好這個時候王浩送貨迴來,王順就給了他。


    “啊,真爽啊。”王浩幾口就把冰棍給吃了。


    完了還吧唧下嘴,一臉的意猶未盡。


    感慨道:“冰箱可真是個好東西啊,我也要賺錢買。”


    王順笑道:“那不是有幾千塊嗎,買個小一點的也是可以的。”


    “不不不,我要留著娶老婆的。”王浩搖頭,而後話音一轉:“我這裏有一筆生意,你要不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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