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意外發現
重生82:從上山挖寶開始致富 作者:安平喜樂財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王經理,我現在也養了一些雞,每天大概能提供兩到三百顆雞蛋。
質量我可以保證,個頭也比一般雞蛋大。
如果您要的話,我每顆雞蛋算您三毛五,您看如何?”
原本王順是打算賣三毛錢的。
但既然人家對外的采購是六毛錢一顆,那自己再稍微提一點,也沒啥問題。
“真的假的?”王德發愣了一下。
他作為采購部的,對於雞蛋價格的波動,還是很清楚的。
最便宜的時候,也要四毛錢一顆。
大多數正常時候,都是四毛五到五毛錢一顆。
所以王順說三毛五的時候,他愣了一下。
“當然是真的。”王順笑道:“我怎麽敢跟您開這個玩笑?”
現在,王順養的那兩百隻蘆花雞,全部都能下蛋了。
一隻雞一天能下兩到三顆。
王順是取了一個比較保守的數字。
“要真的跟你說的那樣,我定了。”王德發雙眼放光的說:“三百顆雞蛋,你要確保每天都能供應上。”
一顆雞蛋三毛五,相比較原來的價格,他一顆可以多出兩毛五。
一天就能多出75塊錢。
一個月是2250.
一年啊。
這些錢,可都是能夠進入自己口袋的。
他現在越看王順,越是順眼。
這家夥,算是自己的福星了。
“當然沒問題。”王順給出了保證:“但是,我這邊有個小小的要求,那就是現貨現結。”
這個是底線,他可不願意周期性結款,那樣風險太大了。
“這個可以。”王德發看在自己在這中間可以有那麽大油水的情況下,這點小要求自然是不會拒絕。
雙方於是就簽訂了合約。
很簡單,也就是幾句話而已。
王德發見到王順識字,而且字寫得也挺不錯,有點詫異:“你讀過書?”
“自己瞎捉摸了一下。”王順咧咧嘴,很是謙虛。
“不錯不錯。”王德發高看了王順兩眼。
這個年代,會讀書寫字的,在社會上的地位,都會高一些。
告別王德發之後,王順又去服裝廠。
請門衛把陳玫瑰給叫了出來。
“又有什麽好東西?”陳玫瑰蹦蹦跳跳的出現在王順麵前。
那股熱情奔放,青春似火的勁兒,實在是讓人著迷,並且心生向往。
“這次沒有東西賣。”王順咧嘴一笑。
拿出一條煙,遞給他:“單純過來感謝叔叔跟美麗大方陳小姐對我生意的照顧,一點小心意,請轉交給叔叔。”
“你倒是會來事啊。”陳玫瑰倒是沒有客套,直接就把煙給收了下來。
她屬於那種思想走在比較前端的。
知道王順大老遠跑來送東西,肯定不是假模假式。
“還有這個。”王順又拿出楠木手串:“這個是送給你的,不怎麽值錢,但看跟你還是挺搭的。”
“謝謝~”陳玫瑰眼睛微亮,接了過來。
打量了一下,就戴在右手上,晃了晃:“挺好看,我喜歡,謝謝哈。”
“喜歡就好。”王順露出笑意:“那我就先走了,下次弄到好東西,再給你送過來。”
“好。”陳玫瑰擺擺手:“再見。”
事情辦完之後,王順迴去找她們兩個。
楊蓓蓓跟王青青還在那裏等著。
王順推著自行車過去:“你們還沒吃吧?”
兩人搖頭。
王順一邊把雞籠放車後座上,一邊說道:“咱們去吃麵。”
兩女都沒有什麽意見。
找到一個麵攤,王順點了三碗醃麵+三碗三鮮及第湯。
總花費一塊五。
三人都餓了,埋頭吃東西。
王順第一個吃完。
用袖子擦了擦嘴,就對王青青說:“你家跟我家都有縫紉機跟收音機,自行車。
我們將來結婚,三大件就不買了吧,該買成等價的金首飾給你,你看行不?”
三大件現在在農村是很受歡迎,但也沒必要買那麽多。
而且隨著經濟快速發展,三大件要不了幾年就會過時的。
但是金就不一樣了,是跟隨著貨幣上漲而上漲的。
買來是不會虧的。
“你在說什麽呢。”王青青臉一紅,嬌嗔道:“我什麽時候說過要嫁給你了。”
王順理所當然的說:“你這輩子隻能嫁給我了,還能嫁給別人不成?”
語氣中帶著不容置疑的霸道。
王青青聽了,非但不感到反感,還覺得十分開心。
心裏更是感覺到甜滋滋的。
楊蓓蓓笑得有點勉強:“你們的打算結婚了?”
“是啊。”王順點頭:“我們年紀都差不多了。”
又對王青青說:“吃完之後咱們去看看金首飾,價格合適就買一點。
你爸媽也是挺開明的,相信應該會願意我用金替換三大件。”
王青青:“我就陪你去看看金首飾,但可沒有說要嫁給你。”
王順笑而不語。
女孩子嘛,臉皮都是比較薄的。
別指望她們會直接答應。
三人吃完東西之後,王順付了錢,就去附近一家金店。
這是鎮子上唯一的一家金店。
在這個時期,黃金的投資屬性還沒有被廣泛的傳播。
普通民眾對於黃金也沒有多少熱愛。
金店老板見有客人上門,立即熱情的招待。
“老板,現在金價多少?”王青青主動問道。
如果價格太高的話,她就不打算買了。
老板笑著迴答:“目前是75元一克。”
“太貴了。”王青青拉著王順的手臂就欲往外麵走。
王順沒有動:“還可以接受啊,買一點吧?”
“不了。”王青青搖頭:“一個是價格太高,另外一個是就算買了,我也不敢戴啊,太危險了。”
“可是,結婚必須要有聘禮啊。”王順皺了皺眉頭。
楊蓓蓓卻說:“可以直接給錢啊,也是一樣的。”
王青青在一旁點頭。
王順仔細想了一下。
貌似也對。
主要是這個年代,除非你天天跟著保鏢,不然戴著金銀珠寶外出,風險是很高的。
最後啥也沒有買,三人就迴家了。
迴去費時就比較長了。
到家下午三點多了。
王順一迴到家,就拿著鐮刀上山去割菊苣草,用來喂雞。
“嗯?這是!”剛剛上山,王順就有了意外發現......
質量我可以保證,個頭也比一般雞蛋大。
如果您要的話,我每顆雞蛋算您三毛五,您看如何?”
原本王順是打算賣三毛錢的。
但既然人家對外的采購是六毛錢一顆,那自己再稍微提一點,也沒啥問題。
“真的假的?”王德發愣了一下。
他作為采購部的,對於雞蛋價格的波動,還是很清楚的。
最便宜的時候,也要四毛錢一顆。
大多數正常時候,都是四毛五到五毛錢一顆。
所以王順說三毛五的時候,他愣了一下。
“當然是真的。”王順笑道:“我怎麽敢跟您開這個玩笑?”
現在,王順養的那兩百隻蘆花雞,全部都能下蛋了。
一隻雞一天能下兩到三顆。
王順是取了一個比較保守的數字。
“要真的跟你說的那樣,我定了。”王德發雙眼放光的說:“三百顆雞蛋,你要確保每天都能供應上。”
一顆雞蛋三毛五,相比較原來的價格,他一顆可以多出兩毛五。
一天就能多出75塊錢。
一個月是2250.
一年啊。
這些錢,可都是能夠進入自己口袋的。
他現在越看王順,越是順眼。
這家夥,算是自己的福星了。
“當然沒問題。”王順給出了保證:“但是,我這邊有個小小的要求,那就是現貨現結。”
這個是底線,他可不願意周期性結款,那樣風險太大了。
“這個可以。”王德發看在自己在這中間可以有那麽大油水的情況下,這點小要求自然是不會拒絕。
雙方於是就簽訂了合約。
很簡單,也就是幾句話而已。
王德發見到王順識字,而且字寫得也挺不錯,有點詫異:“你讀過書?”
“自己瞎捉摸了一下。”王順咧咧嘴,很是謙虛。
“不錯不錯。”王德發高看了王順兩眼。
這個年代,會讀書寫字的,在社會上的地位,都會高一些。
告別王德發之後,王順又去服裝廠。
請門衛把陳玫瑰給叫了出來。
“又有什麽好東西?”陳玫瑰蹦蹦跳跳的出現在王順麵前。
那股熱情奔放,青春似火的勁兒,實在是讓人著迷,並且心生向往。
“這次沒有東西賣。”王順咧嘴一笑。
拿出一條煙,遞給他:“單純過來感謝叔叔跟美麗大方陳小姐對我生意的照顧,一點小心意,請轉交給叔叔。”
“你倒是會來事啊。”陳玫瑰倒是沒有客套,直接就把煙給收了下來。
她屬於那種思想走在比較前端的。
知道王順大老遠跑來送東西,肯定不是假模假式。
“還有這個。”王順又拿出楠木手串:“這個是送給你的,不怎麽值錢,但看跟你還是挺搭的。”
“謝謝~”陳玫瑰眼睛微亮,接了過來。
打量了一下,就戴在右手上,晃了晃:“挺好看,我喜歡,謝謝哈。”
“喜歡就好。”王順露出笑意:“那我就先走了,下次弄到好東西,再給你送過來。”
“好。”陳玫瑰擺擺手:“再見。”
事情辦完之後,王順迴去找她們兩個。
楊蓓蓓跟王青青還在那裏等著。
王順推著自行車過去:“你們還沒吃吧?”
兩人搖頭。
王順一邊把雞籠放車後座上,一邊說道:“咱們去吃麵。”
兩女都沒有什麽意見。
找到一個麵攤,王順點了三碗醃麵+三碗三鮮及第湯。
總花費一塊五。
三人都餓了,埋頭吃東西。
王順第一個吃完。
用袖子擦了擦嘴,就對王青青說:“你家跟我家都有縫紉機跟收音機,自行車。
我們將來結婚,三大件就不買了吧,該買成等價的金首飾給你,你看行不?”
三大件現在在農村是很受歡迎,但也沒必要買那麽多。
而且隨著經濟快速發展,三大件要不了幾年就會過時的。
但是金就不一樣了,是跟隨著貨幣上漲而上漲的。
買來是不會虧的。
“你在說什麽呢。”王青青臉一紅,嬌嗔道:“我什麽時候說過要嫁給你了。”
王順理所當然的說:“你這輩子隻能嫁給我了,還能嫁給別人不成?”
語氣中帶著不容置疑的霸道。
王青青聽了,非但不感到反感,還覺得十分開心。
心裏更是感覺到甜滋滋的。
楊蓓蓓笑得有點勉強:“你們的打算結婚了?”
“是啊。”王順點頭:“我們年紀都差不多了。”
又對王青青說:“吃完之後咱們去看看金首飾,價格合適就買一點。
你爸媽也是挺開明的,相信應該會願意我用金替換三大件。”
王青青:“我就陪你去看看金首飾,但可沒有說要嫁給你。”
王順笑而不語。
女孩子嘛,臉皮都是比較薄的。
別指望她們會直接答應。
三人吃完東西之後,王順付了錢,就去附近一家金店。
這是鎮子上唯一的一家金店。
在這個時期,黃金的投資屬性還沒有被廣泛的傳播。
普通民眾對於黃金也沒有多少熱愛。
金店老板見有客人上門,立即熱情的招待。
“老板,現在金價多少?”王青青主動問道。
如果價格太高的話,她就不打算買了。
老板笑著迴答:“目前是75元一克。”
“太貴了。”王青青拉著王順的手臂就欲往外麵走。
王順沒有動:“還可以接受啊,買一點吧?”
“不了。”王青青搖頭:“一個是價格太高,另外一個是就算買了,我也不敢戴啊,太危險了。”
“可是,結婚必須要有聘禮啊。”王順皺了皺眉頭。
楊蓓蓓卻說:“可以直接給錢啊,也是一樣的。”
王青青在一旁點頭。
王順仔細想了一下。
貌似也對。
主要是這個年代,除非你天天跟著保鏢,不然戴著金銀珠寶外出,風險是很高的。
最後啥也沒有買,三人就迴家了。
迴去費時就比較長了。
到家下午三點多了。
王順一迴到家,就拿著鐮刀上山去割菊苣草,用來喂雞。
“嗯?這是!”剛剛上山,王順就有了意外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