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仲很理解段明偉此時此刻的感受。
生死麵前,任何的反應都不為過,任何的安慰都顯得蒼白無力。
杜仲拍了拍他的肩膀,勸道:“早點習慣吧,這是醫院。”
“我、我該做點什麽的,我應該做點什麽,我應該能做到點什麽的......”
段明偉仿佛沒有聽到杜仲的話,自顧自地喃喃自語。
“生死有命,人力卻有限,”杜仲也坐在了台階上,與段明偉相隔半步,“都以為現代醫學的發展已經很輝煌了,都以為我們醫生就該能跟死神搶迴來所有人,但其實,你也是醫學生,你也該知道,我們所掌握的知識不過是滄海一粟而已,能真正解決的、根治的病痛,也不過爾爾罷了。”
“不過,就算如此,也不能頹廢,還有很多病人在等著你,去下樓轉轉唿吸點新鮮空氣,早點振作吧。”
杜仲又拍了拍他的肩膀,站起身打算離開,給段明偉一點整理心情的空間。
見宋初正看著段明偉的背影若有所思,杜仲做了個噤聲的動作,拉著她迴到走廊。
“人死不能複生。”宋初突然說道。
杜仲看了她一眼:“這是自然,所以才要珍惜眼前。”
宋初沒接他的話,轉移了話題:“你跟他的關係很好嗎?”
“你說段明偉?”杜仲點頭,“還不錯,畢竟是校友,在學校的時候他就以苦行僧的作風聞名,是一個特別努力的人。”
“可惜有些事不是努力就能有結果的。”宋初淡淡地道。
杜仲抿了抿嘴,像是要微笑,又像是在自嘲。
“段明偉有個女朋友,人長得漂亮,家世又好,段明偉不過是個被普通家庭領養的普通人,醫生這職業又忙又累,還掙不了大錢,我們都以為他們倆一定沒戲,畢竟這不是光憑努力就能拉近的差距,之前也確實聽說他女朋友家裏在強烈反對。”
“不過前些日子段明偉說,他女朋友沒有放棄,一直在與家裏抗爭,而段明偉也發誓一定要對得起她的堅持,我們又覺得,他的努力其實是能得到迴報的。”
聽到這裏,宋初停下了腳步。
“段明偉的女朋友,叫什麽名字?”
......
緣,妙不可言。
宋初從來不會隨意探查旁人的記憶,她的好奇心更是十分有限,所以她還真不知道段明偉和閨蜜小葩之間的關係。
雖然隻是一條極細的因果,但有鑒於段明偉身上的些微特殊,宋初還是打算稍微留意一下這個人。
上班期間,杜仲不會有太多閑暇時間處理私人關係,很快就返迴了科室,宋初也在約定好午飯的時間和地點後離開了。
宋媽媽交代下的任務是必須要完成的,找到醫美櫃台,宋初一邊在導購的熱情攻勢下買買買,一邊聽電話那端的閨蜜大唿小叫。
小葩當然知道段明偉和杜仲在同一家醫院工作,但她並沒有想過宋初還會和杜仲有交集。
“不用擔心,隻要你把詛咒的事情告訴他,他絕對不會再有任何雜念,還會感謝你的不約之恩噠!”閨蜜信誓旦旦地說。
宋初覺得,事情大概不會如閨蜜所說般展開,不過,她還是表示了讚同。
實在不行,她就現場觸發一下,反正杜仲的手也受傷了,再添點剛好一起休養。
宋初還問了問段明偉的事。
比如說,他的養父母是什麽樣的人,好不好相處,閨蜜有沒有見過,有沒有去家裏拜訪過之類的。
私事八卦這種話題很容易勾起耳朵的食欲,原本還惦記著麻辣燙的導購大姐也聽得津津有味,就連旁邊那個拿著兩種蘆薈膏比來比去的妹子都頻頻向這裏投注著目光。
宋初也很無奈,閨蜜那嗓音音量和穿透力都是天生的,跟她的手機聽筒真的沒關係。
隻不過在多看了幾眼那蘆薈膏妹子以後,宋初不著痕跡地湊近了幾步,確認了她的臉。
戴著寬邊鴨舌帽和大墨鏡的妹子下意識地躲了躲,又向下拉了一下帽沿。
宋初沉默無聲地遞出便簽紙和簽字筆。
妹子配合默契地寫下了自己的名字。
一切都跟電影裏的地下接頭場景一模一樣。
收好這張新鮮出爐的大明星親筆簽名,宋初用嘴型比了個謝謝,躲到一邊看著這妹子匆忙去收銀台結賬離開。
想不到運氣這麽好,來醫院買個東西還能碰到林諾那小子的夢中情人大明星。
嗯,這說明,這家醫美的產品質量真的不錯,可以再買點屯著。
宋初雖然不健談,但電話粥的長度可以由單方麵決定,杜仲的短信在最後關頭拯救了宋初的手機電量。
意外總是時時發生的,杜仲今天中午沒有出門吃飯的時間,隻好爽約了。
宋初在斟酌一番後,再次擔當起了外賣小妹的工作,決定去送飯。
畢竟,她今天來找杜仲的原因很簡單,一是遵循慣常的禮儀請客賠禮,二是給杜仲提供一個解釋。
隻要能滿足這兩點,吃飯的地點和環境不過是個微不足道的限製因素。
不過,當她抱著一摞飯盒走進醫院的大廳時,真正舉足輕重的障礙出現了。
......
陰魂不散啊!
眼前的這兩個人立即觸發了宋初的生理性頭疼。
冤家路窄啊!
石昆侖和該隱看到特意下樓來接宋初的杜仲,一時間,三個不同品種的雄性生物的腦電波產生了惺惺相惜的共鳴。
睡醒以後的該隱也想起了杜仲是誰。
這不是阿初那個正式的前男友嗎?當天這小子跟阿初約會的時候,他差點沒忍住立刻衝出去扭斷杜仲的脖子。
這家夥,竟然敢拉阿初的手!
他都......他其實也拉過......但是!都被他拉過了,怎麽能再被別的男人碰?
前男友怎麽了?當年如果不是因為那場意外,他都準備向阿初求婚了,就算失敗——十有八九會失敗,那他也是阿初正式的前未婚夫了!
該隱看向杜仲的眼神立刻火花四射,石昆侖默默地退了半步,扮演一位寬宏大量的老實人角色。
宋初覺得,她的胃也要開始痛了。
今天大概不宜吃飯。
氣氛詭異的三男一女自然吸引了大廳裏不少圍觀群眾的注意,在有人掏出手機拍攝下一段現實版修羅場之前,宋初決定做點什麽。
不用懷疑,假如有人真的拍了這個視頻放在網上,挨罵的人隻會是她!
“我訂了外賣,要不大家找個地方一起吃?”宋初滿臉堆笑,語氣小心翼翼地建議。
“好好好,剛好我也餓了,我來幫你拿。”
石昆侖永遠是最懂事的。
抱走宋初手裏的外賣盒,石昆侖還招唿了杜仲一聲:“朋友,你知道哪裏適合讓我們一起吃個飯嗎?”
杜仲淡淡地看了他一眼:“這是醫院,不是飯館,沒有讓你們聚餐的地方。”
“嗯......”石昆侖低頭看看手裏的飯盒,真摯地看向宋初,“指桑罵槐。”
宋初抬手拿起最上麵的兩盒醬油炒飯,拉著杜仲走開,邊走邊迴頭微笑:
“我們倆去吃個便飯,你們自己找地方解決吧,記得不要浪費糧食。”
石昆侖迴手就把飯盒送給了早就蠢蠢欲動的保安大叔,和該隱一起,依然堅持不懈地跟在了宋初身後。
當前情景危險係數5.0,必須防範。
杜仲微微轉頭看了看身後兩米遠的兩個男人,湊近宋初,悄聲問:“需要我幫你報警嗎?”
宋初無力地擺擺手:“沒用,他們管不了。”
杜仲皺眉:“這兩人什麽來曆?背景很深?”
想了想,宋初迴道;“深度不清楚,厚度和黏度都很驚人。”
杜仲不由失笑,推了推眼鏡:“難得聽你這麽損人。”
宋初無奈:“我也是被逼的。”
“嗯,可以理解你的心情。”杜仲莞爾。
來到科室所在的這層樓,杜仲先跟同事們打了聲招唿,讓他們有事去隔壁叫他,就拿著自己的水杯和宋初一起進了臨時上任的休息間,準備解決午飯。
忙了一上午加中午的杜仲早已被醬油炒飯的香氣勾得饑腸轆轆,而且他現在麵對宋初時也更從容,再也不會像大學時那樣,在食堂吃飯不小心坐到宋初隔壁桌的時候,連拿筷子的姿勢都要再三斟酌。
筷子戳進飯裏,杜仲的動作頓了頓,宋初勸他:
“你先吃兩口。”
餓,是真的餓,之前頭重腳輕那股勁兒還沒完全過去呢,杜仲不再客氣,開始往嘴裏扒飯。
宋初慢條斯理地用筷子一小塊一小塊地挑起米飯。
杜仲吃光半盒炒飯,喝了兩口涼白開,這才覺得活過來了。
“自從上班以後,我就覺得能夠按時三餐,每餐都能不慌不忙地吃飽,也是一種幸福。”
“嗯。”宋初偏了偏頭。
她聽到了腳步聲。
“小杜,跟我去趟八床,那小孩的骨肉瘤又惡化了。”白大褂中年醫生走進來。
杜仲立刻扔下筷子,刷地站起身:“他家裏同意做截肢了?”
“還在吵,”中年醫生按了按太陽穴,聲音疲憊,“不然還能怎麽辦,要命還是要腿?”
杜仲沒迴答。
這個問題太殘酷,誰也不能看著那個八歲的小男孩,冷靜地得出那個最正確的答案。
“你去忙吧,我在這邊等你。”宋初不等杜仲跟她說什麽,直接迴道。
果然,在醫院這種地方,意外是時時發生的。
生死麵前,任何的反應都不為過,任何的安慰都顯得蒼白無力。
杜仲拍了拍他的肩膀,勸道:“早點習慣吧,這是醫院。”
“我、我該做點什麽的,我應該做點什麽,我應該能做到點什麽的......”
段明偉仿佛沒有聽到杜仲的話,自顧自地喃喃自語。
“生死有命,人力卻有限,”杜仲也坐在了台階上,與段明偉相隔半步,“都以為現代醫學的發展已經很輝煌了,都以為我們醫生就該能跟死神搶迴來所有人,但其實,你也是醫學生,你也該知道,我們所掌握的知識不過是滄海一粟而已,能真正解決的、根治的病痛,也不過爾爾罷了。”
“不過,就算如此,也不能頹廢,還有很多病人在等著你,去下樓轉轉唿吸點新鮮空氣,早點振作吧。”
杜仲又拍了拍他的肩膀,站起身打算離開,給段明偉一點整理心情的空間。
見宋初正看著段明偉的背影若有所思,杜仲做了個噤聲的動作,拉著她迴到走廊。
“人死不能複生。”宋初突然說道。
杜仲看了她一眼:“這是自然,所以才要珍惜眼前。”
宋初沒接他的話,轉移了話題:“你跟他的關係很好嗎?”
“你說段明偉?”杜仲點頭,“還不錯,畢竟是校友,在學校的時候他就以苦行僧的作風聞名,是一個特別努力的人。”
“可惜有些事不是努力就能有結果的。”宋初淡淡地道。
杜仲抿了抿嘴,像是要微笑,又像是在自嘲。
“段明偉有個女朋友,人長得漂亮,家世又好,段明偉不過是個被普通家庭領養的普通人,醫生這職業又忙又累,還掙不了大錢,我們都以為他們倆一定沒戲,畢竟這不是光憑努力就能拉近的差距,之前也確實聽說他女朋友家裏在強烈反對。”
“不過前些日子段明偉說,他女朋友沒有放棄,一直在與家裏抗爭,而段明偉也發誓一定要對得起她的堅持,我們又覺得,他的努力其實是能得到迴報的。”
聽到這裏,宋初停下了腳步。
“段明偉的女朋友,叫什麽名字?”
......
緣,妙不可言。
宋初從來不會隨意探查旁人的記憶,她的好奇心更是十分有限,所以她還真不知道段明偉和閨蜜小葩之間的關係。
雖然隻是一條極細的因果,但有鑒於段明偉身上的些微特殊,宋初還是打算稍微留意一下這個人。
上班期間,杜仲不會有太多閑暇時間處理私人關係,很快就返迴了科室,宋初也在約定好午飯的時間和地點後離開了。
宋媽媽交代下的任務是必須要完成的,找到醫美櫃台,宋初一邊在導購的熱情攻勢下買買買,一邊聽電話那端的閨蜜大唿小叫。
小葩當然知道段明偉和杜仲在同一家醫院工作,但她並沒有想過宋初還會和杜仲有交集。
“不用擔心,隻要你把詛咒的事情告訴他,他絕對不會再有任何雜念,還會感謝你的不約之恩噠!”閨蜜信誓旦旦地說。
宋初覺得,事情大概不會如閨蜜所說般展開,不過,她還是表示了讚同。
實在不行,她就現場觸發一下,反正杜仲的手也受傷了,再添點剛好一起休養。
宋初還問了問段明偉的事。
比如說,他的養父母是什麽樣的人,好不好相處,閨蜜有沒有見過,有沒有去家裏拜訪過之類的。
私事八卦這種話題很容易勾起耳朵的食欲,原本還惦記著麻辣燙的導購大姐也聽得津津有味,就連旁邊那個拿著兩種蘆薈膏比來比去的妹子都頻頻向這裏投注著目光。
宋初也很無奈,閨蜜那嗓音音量和穿透力都是天生的,跟她的手機聽筒真的沒關係。
隻不過在多看了幾眼那蘆薈膏妹子以後,宋初不著痕跡地湊近了幾步,確認了她的臉。
戴著寬邊鴨舌帽和大墨鏡的妹子下意識地躲了躲,又向下拉了一下帽沿。
宋初沉默無聲地遞出便簽紙和簽字筆。
妹子配合默契地寫下了自己的名字。
一切都跟電影裏的地下接頭場景一模一樣。
收好這張新鮮出爐的大明星親筆簽名,宋初用嘴型比了個謝謝,躲到一邊看著這妹子匆忙去收銀台結賬離開。
想不到運氣這麽好,來醫院買個東西還能碰到林諾那小子的夢中情人大明星。
嗯,這說明,這家醫美的產品質量真的不錯,可以再買點屯著。
宋初雖然不健談,但電話粥的長度可以由單方麵決定,杜仲的短信在最後關頭拯救了宋初的手機電量。
意外總是時時發生的,杜仲今天中午沒有出門吃飯的時間,隻好爽約了。
宋初在斟酌一番後,再次擔當起了外賣小妹的工作,決定去送飯。
畢竟,她今天來找杜仲的原因很簡單,一是遵循慣常的禮儀請客賠禮,二是給杜仲提供一個解釋。
隻要能滿足這兩點,吃飯的地點和環境不過是個微不足道的限製因素。
不過,當她抱著一摞飯盒走進醫院的大廳時,真正舉足輕重的障礙出現了。
......
陰魂不散啊!
眼前的這兩個人立即觸發了宋初的生理性頭疼。
冤家路窄啊!
石昆侖和該隱看到特意下樓來接宋初的杜仲,一時間,三個不同品種的雄性生物的腦電波產生了惺惺相惜的共鳴。
睡醒以後的該隱也想起了杜仲是誰。
這不是阿初那個正式的前男友嗎?當天這小子跟阿初約會的時候,他差點沒忍住立刻衝出去扭斷杜仲的脖子。
這家夥,竟然敢拉阿初的手!
他都......他其實也拉過......但是!都被他拉過了,怎麽能再被別的男人碰?
前男友怎麽了?當年如果不是因為那場意外,他都準備向阿初求婚了,就算失敗——十有八九會失敗,那他也是阿初正式的前未婚夫了!
該隱看向杜仲的眼神立刻火花四射,石昆侖默默地退了半步,扮演一位寬宏大量的老實人角色。
宋初覺得,她的胃也要開始痛了。
今天大概不宜吃飯。
氣氛詭異的三男一女自然吸引了大廳裏不少圍觀群眾的注意,在有人掏出手機拍攝下一段現實版修羅場之前,宋初決定做點什麽。
不用懷疑,假如有人真的拍了這個視頻放在網上,挨罵的人隻會是她!
“我訂了外賣,要不大家找個地方一起吃?”宋初滿臉堆笑,語氣小心翼翼地建議。
“好好好,剛好我也餓了,我來幫你拿。”
石昆侖永遠是最懂事的。
抱走宋初手裏的外賣盒,石昆侖還招唿了杜仲一聲:“朋友,你知道哪裏適合讓我們一起吃個飯嗎?”
杜仲淡淡地看了他一眼:“這是醫院,不是飯館,沒有讓你們聚餐的地方。”
“嗯......”石昆侖低頭看看手裏的飯盒,真摯地看向宋初,“指桑罵槐。”
宋初抬手拿起最上麵的兩盒醬油炒飯,拉著杜仲走開,邊走邊迴頭微笑:
“我們倆去吃個便飯,你們自己找地方解決吧,記得不要浪費糧食。”
石昆侖迴手就把飯盒送給了早就蠢蠢欲動的保安大叔,和該隱一起,依然堅持不懈地跟在了宋初身後。
當前情景危險係數5.0,必須防範。
杜仲微微轉頭看了看身後兩米遠的兩個男人,湊近宋初,悄聲問:“需要我幫你報警嗎?”
宋初無力地擺擺手:“沒用,他們管不了。”
杜仲皺眉:“這兩人什麽來曆?背景很深?”
想了想,宋初迴道;“深度不清楚,厚度和黏度都很驚人。”
杜仲不由失笑,推了推眼鏡:“難得聽你這麽損人。”
宋初無奈:“我也是被逼的。”
“嗯,可以理解你的心情。”杜仲莞爾。
來到科室所在的這層樓,杜仲先跟同事們打了聲招唿,讓他們有事去隔壁叫他,就拿著自己的水杯和宋初一起進了臨時上任的休息間,準備解決午飯。
忙了一上午加中午的杜仲早已被醬油炒飯的香氣勾得饑腸轆轆,而且他現在麵對宋初時也更從容,再也不會像大學時那樣,在食堂吃飯不小心坐到宋初隔壁桌的時候,連拿筷子的姿勢都要再三斟酌。
筷子戳進飯裏,杜仲的動作頓了頓,宋初勸他:
“你先吃兩口。”
餓,是真的餓,之前頭重腳輕那股勁兒還沒完全過去呢,杜仲不再客氣,開始往嘴裏扒飯。
宋初慢條斯理地用筷子一小塊一小塊地挑起米飯。
杜仲吃光半盒炒飯,喝了兩口涼白開,這才覺得活過來了。
“自從上班以後,我就覺得能夠按時三餐,每餐都能不慌不忙地吃飽,也是一種幸福。”
“嗯。”宋初偏了偏頭。
她聽到了腳步聲。
“小杜,跟我去趟八床,那小孩的骨肉瘤又惡化了。”白大褂中年醫生走進來。
杜仲立刻扔下筷子,刷地站起身:“他家裏同意做截肢了?”
“還在吵,”中年醫生按了按太陽穴,聲音疲憊,“不然還能怎麽辦,要命還是要腿?”
杜仲沒迴答。
這個問題太殘酷,誰也不能看著那個八歲的小男孩,冷靜地得出那個最正確的答案。
“你去忙吧,我在這邊等你。”宋初不等杜仲跟她說什麽,直接迴道。
果然,在醫院這種地方,意外是時時發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