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窮得腦子嗡嗡的
被休後,我帶著娘家走上人生巔峰 作者:妖妖若水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秦妙玉沒再追究,她看著地上的乞丐,眉頭皺得深深的:
“小雪,咱們把他送到醫館吧!”
她的丫鬟正要把人拉起來。
李嬌嬌突然看到乞丐髒汙的頭發下,那線條優美的下頜線,還有那緊閉的雙眼……
雖然很髒,但卻壓不住那輪廓的精致。
要是洗幹淨的話,一定是個美男子!
李嬌嬌玩心大起:“慢著,這位小姐要送他到醫館?但醫館的大夫想來不會給一個乞丐盡心治病。不如讓我帶他迴去,慢慢治吧!”
秦妙玉救人不過是隨手的,見李嬌嬌願意帶走,便也不阻止:“那就有勞姑娘了。”
說完,便帶著丫鬟離開。
“這、這、這……”李誌遠和張水娘一臉懵圈地走過來。
李誌遠道:“嬌嬌,你剛剛說要帶他迴家?”
“嗯哼!”
“可……剛剛那位小姐說要給他治的。咱們由她去便是了,何必要把這麻煩事攬上身?”
李嬌嬌小臉一繃:“怎麽,我連撿個乞丐迴家都不行了?”
李誌遠嘴角微抽,這不是行不行的問題……
“當然不是。爹知道你善良,但這種爛乞丐送醫館便是了,沒必要撿迴家。他賴著不走怎麽辦?”
李嬌嬌沉下了小臉:“賴著不走便養著。哼,我李嬌嬌既然做了,便會承擔後果。”
說著,她眼中閃過一抹堅定和狂傲。
李誌遠噎了噎,張水娘上前,撇著小嘴:“怎麽?咱們堂堂秀才家,連個乞丐都養不起嗎?”
李誌遠一臉窘迫,急道:“不,自然養得起。”
張家是富戶,別說養一個乞丐,便是養十個都是輕輕鬆鬆的。
自己好不容易才求娶到水娘的,怎能讓水娘覺得他沒本事!
再說,看著李嬌嬌眼中的堅定和狂傲,李誌遠也有些被感染和折服,無奈歎道:
“罷了罷了,你喜歡養,就養著吧!”
“謝謝爹!”李嬌嬌歡唿一聲。
李誌遠立刻到車馬行請了一輛驢車,帶著那乞丐男主一起迴家了。
樓上的葉采蘋把一幕收盡眼底。
李嬌嬌果然饞上了男主的顏。
書中明確地寫著,李嬌嬌第一眼就覺得他個美男子,拉迴家養著,天天看著也不虧。
這是李嬌嬌的一個萌點,顏控屬性。
幾年後二人夫唱婦隨,李嬌嬌老把這事掛在嘴邊,常常說:“當年要不是見你長得好看,我才不會撿你。”
“早知你這麽……壞!就不該把你搶走,讓那個姓秦的撿迴家算了。”
“別跟本王提她。本王心裏眼裏隻有嬌嬌一個。幸好那天嬌嬌把本王搶了,否則本王都要被惡心死了。”
秦妙玉的設定是惡毒女配。
當乞丐男主恢複身份後,秦妙玉得知當年自己才是第一個出手幫助男主的人,結果,人卻被李嬌嬌給順走了!
秦妙玉悔恨不已。
上京後,天天對男主糾纏不休,各種作妖。
最後被男女主拍死了。
想著這些劇情,葉采蘋眉飛色舞。
這劇情她不參與。
但不妨礙她吃瓜!
“以前也不見李誌遠這麽好心,竟然願撿一個乞丐迴家。”杜氏嗑著瓜子道。
“這是被李嬌嬌的主角光環照瞎了。”葉采蘋笑道。
韋氏:“啥是豬腳光環?”
杜氏:“大豬蹄子要又光又滑才好吃。”
韋氏:“有道理。”
……
李嬌嬌一行三人迴到家。
李婆子拿著掃帚,看著被驢車拉進門的乞丐,整個人都懵必了。
“這是誰?你們拉的是個……髒兮兮的爛乞丐?”
李嬌嬌冷笑一聲,掐著腰道:“對,怎麽了?乞丐就不是人嗎?你又是髒兮兮,又是爛的侮辱人,你禮貌嗎?”
她李嬌嬌自來都是敢愛敢恨,別人對她好一分,她便十倍還之。
誰踩她一分,她就十倍踩迴去!
自上次李婆子哭鬧後,李嬌嬌就徹底看清李婆子了。
從此,她就不把李婆子當家人了!
什麽長輩,她李嬌嬌可不吃這一套。
“真是個乞丐?”李婆子發出一陣尖銳的爆鳴聲:“你個敗家玩意,竟然撿個乞丐迴家?作孽啊!”
“我是你能罵的嗎?”李嬌嬌嗤笑一聲,望向李誌遠:“爹,你瞧瞧她。”
“娘,嬌嬌愛咋樣就咋樣,你少管閑事!”李誌遠立刻護上了,冷盯著李婆子,“我說過的,你要是讓她們娘仨受委屈,我跟你沒完!”
李婆子一噎,淚水蓄在眼眶裏,想掉又不敢掉:“誌遠……我、我是你娘呀!”
“我又沒咋著她了,你就跟我沒完?我說的哪句不是實話了?上迴,她敗鍋了二百兩,家裏已經不容易了,現在竟然還撿了個乞丐迴家?這都叫啥事?”
李嬌嬌冷笑:“那二百兩是我挖人參賺迴來的,關你啥事?我愛怎花就怎花!”
“還是說,這個家得靠那二百兩才能過活?爹養不起家了?”
此言一出,不止是李婆子,便是連李誌遠都僵在原地。
李誌遠羞惱地盯著李婆子:“那事已經過去了,以後休要再提。這個家我養得起。”
那二百兩,李誌遠沒怨氣是不可能的。
但在李嬌嬌和張水娘那嫌棄的目光中,他哪敢責怪。
但想到家裏剩餘不多的銀兩,再加上一個爛乞丐,李誌遠便有些鬱悶。
以前沒休妻前,家裏缺錢時,葉采蘋都會迴娘家弄些糧食和錢銀迴來。
現在……
他可不能讓水娘這樣做,否則張家會怎麽瞧他?覺得他是個窮秀才,上不了台麵,配不起水娘。
幸虧他現在是個秀才。
靠著秀才的名頭,他給一些書做注解,賣到書齋書鋪裏,一個月差不多有三四兩銀子的收入。
當然,他也能去教書。
但他還想繼續參加科考,要是教書了,便沒時間上學和用功了。
可他還得交束脩,李子墨也要念書……
現在再養一個乞丐……
李誌遠腦子嗡嗡的,但男人的尊嚴,讓他不能讓繼女和愛妻失望。
“小雪,咱們把他送到醫館吧!”
她的丫鬟正要把人拉起來。
李嬌嬌突然看到乞丐髒汙的頭發下,那線條優美的下頜線,還有那緊閉的雙眼……
雖然很髒,但卻壓不住那輪廓的精致。
要是洗幹淨的話,一定是個美男子!
李嬌嬌玩心大起:“慢著,這位小姐要送他到醫館?但醫館的大夫想來不會給一個乞丐盡心治病。不如讓我帶他迴去,慢慢治吧!”
秦妙玉救人不過是隨手的,見李嬌嬌願意帶走,便也不阻止:“那就有勞姑娘了。”
說完,便帶著丫鬟離開。
“這、這、這……”李誌遠和張水娘一臉懵圈地走過來。
李誌遠道:“嬌嬌,你剛剛說要帶他迴家?”
“嗯哼!”
“可……剛剛那位小姐說要給他治的。咱們由她去便是了,何必要把這麻煩事攬上身?”
李嬌嬌小臉一繃:“怎麽,我連撿個乞丐迴家都不行了?”
李誌遠嘴角微抽,這不是行不行的問題……
“當然不是。爹知道你善良,但這種爛乞丐送醫館便是了,沒必要撿迴家。他賴著不走怎麽辦?”
李嬌嬌沉下了小臉:“賴著不走便養著。哼,我李嬌嬌既然做了,便會承擔後果。”
說著,她眼中閃過一抹堅定和狂傲。
李誌遠噎了噎,張水娘上前,撇著小嘴:“怎麽?咱們堂堂秀才家,連個乞丐都養不起嗎?”
李誌遠一臉窘迫,急道:“不,自然養得起。”
張家是富戶,別說養一個乞丐,便是養十個都是輕輕鬆鬆的。
自己好不容易才求娶到水娘的,怎能讓水娘覺得他沒本事!
再說,看著李嬌嬌眼中的堅定和狂傲,李誌遠也有些被感染和折服,無奈歎道:
“罷了罷了,你喜歡養,就養著吧!”
“謝謝爹!”李嬌嬌歡唿一聲。
李誌遠立刻到車馬行請了一輛驢車,帶著那乞丐男主一起迴家了。
樓上的葉采蘋把一幕收盡眼底。
李嬌嬌果然饞上了男主的顏。
書中明確地寫著,李嬌嬌第一眼就覺得他個美男子,拉迴家養著,天天看著也不虧。
這是李嬌嬌的一個萌點,顏控屬性。
幾年後二人夫唱婦隨,李嬌嬌老把這事掛在嘴邊,常常說:“當年要不是見你長得好看,我才不會撿你。”
“早知你這麽……壞!就不該把你搶走,讓那個姓秦的撿迴家算了。”
“別跟本王提她。本王心裏眼裏隻有嬌嬌一個。幸好那天嬌嬌把本王搶了,否則本王都要被惡心死了。”
秦妙玉的設定是惡毒女配。
當乞丐男主恢複身份後,秦妙玉得知當年自己才是第一個出手幫助男主的人,結果,人卻被李嬌嬌給順走了!
秦妙玉悔恨不已。
上京後,天天對男主糾纏不休,各種作妖。
最後被男女主拍死了。
想著這些劇情,葉采蘋眉飛色舞。
這劇情她不參與。
但不妨礙她吃瓜!
“以前也不見李誌遠這麽好心,竟然願撿一個乞丐迴家。”杜氏嗑著瓜子道。
“這是被李嬌嬌的主角光環照瞎了。”葉采蘋笑道。
韋氏:“啥是豬腳光環?”
杜氏:“大豬蹄子要又光又滑才好吃。”
韋氏:“有道理。”
……
李嬌嬌一行三人迴到家。
李婆子拿著掃帚,看著被驢車拉進門的乞丐,整個人都懵必了。
“這是誰?你們拉的是個……髒兮兮的爛乞丐?”
李嬌嬌冷笑一聲,掐著腰道:“對,怎麽了?乞丐就不是人嗎?你又是髒兮兮,又是爛的侮辱人,你禮貌嗎?”
她李嬌嬌自來都是敢愛敢恨,別人對她好一分,她便十倍還之。
誰踩她一分,她就十倍踩迴去!
自上次李婆子哭鬧後,李嬌嬌就徹底看清李婆子了。
從此,她就不把李婆子當家人了!
什麽長輩,她李嬌嬌可不吃這一套。
“真是個乞丐?”李婆子發出一陣尖銳的爆鳴聲:“你個敗家玩意,竟然撿個乞丐迴家?作孽啊!”
“我是你能罵的嗎?”李嬌嬌嗤笑一聲,望向李誌遠:“爹,你瞧瞧她。”
“娘,嬌嬌愛咋樣就咋樣,你少管閑事!”李誌遠立刻護上了,冷盯著李婆子,“我說過的,你要是讓她們娘仨受委屈,我跟你沒完!”
李婆子一噎,淚水蓄在眼眶裏,想掉又不敢掉:“誌遠……我、我是你娘呀!”
“我又沒咋著她了,你就跟我沒完?我說的哪句不是實話了?上迴,她敗鍋了二百兩,家裏已經不容易了,現在竟然還撿了個乞丐迴家?這都叫啥事?”
李嬌嬌冷笑:“那二百兩是我挖人參賺迴來的,關你啥事?我愛怎花就怎花!”
“還是說,這個家得靠那二百兩才能過活?爹養不起家了?”
此言一出,不止是李婆子,便是連李誌遠都僵在原地。
李誌遠羞惱地盯著李婆子:“那事已經過去了,以後休要再提。這個家我養得起。”
那二百兩,李誌遠沒怨氣是不可能的。
但在李嬌嬌和張水娘那嫌棄的目光中,他哪敢責怪。
但想到家裏剩餘不多的銀兩,再加上一個爛乞丐,李誌遠便有些鬱悶。
以前沒休妻前,家裏缺錢時,葉采蘋都會迴娘家弄些糧食和錢銀迴來。
現在……
他可不能讓水娘這樣做,否則張家會怎麽瞧他?覺得他是個窮秀才,上不了台麵,配不起水娘。
幸虧他現在是個秀才。
靠著秀才的名頭,他給一些書做注解,賣到書齋書鋪裏,一個月差不多有三四兩銀子的收入。
當然,他也能去教書。
但他還想繼續參加科考,要是教書了,便沒時間上學和用功了。
可他還得交束脩,李子墨也要念書……
現在再養一個乞丐……
李誌遠腦子嗡嗡的,但男人的尊嚴,讓他不能讓繼女和愛妻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