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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女子現在已經被嚇得心驚肉跳,這書生依舊坐在那裏,自顧自的說:“還有,邏輯破綻的問題不可忽視,演技固然重要,但劇情邏輯也要有,你看這天寒地凍的大雪天,你好歹穿厚實一點,你穿這麽清涼一上來就是一通x引……一看就不安好心,簡直把我是壞人寫到臉蛋兒上了。”
“倒是鹹魚精…這個說法…很是有趣。不瞞姑娘,鄙人從小到大的誌向便是當一條不要翻身的終極鹹魚。”書生提起“鹹魚精”三個字時,情緒似乎有了一些波動。
多少年了,不,歲月對他來說已經毫無意義!
多少世了,終於有人覺得他就是一條貨真價實的鹹魚了!
這是多麽艱辛的一大步啊!
沒有人能理解他此時的心情,想到這裏他就老淚縱橫,看到這條剛出來混生活沒多久的小狐狸精,很有覺悟啊有木有!
“你…你…你還真是一條鹹魚精!鹹魚成精倒是聞所未聞,啊喂,你為什麽哭了?你別哭,既然大家同為妖怪,我就不吃你了,想來鹹魚味道應該非常不好,以後我們可以合作,你腦子好使,專門出謀劃策,我負責製造幻象,咱們專吃那些心思不軌的登徒子!就是不知道鹹魚精好不好吃人。”
女子涉世未深,心思單純,見到李逸老淚縱橫,居然柔聲安慰起李逸來。
書生用衣袖抹幹眼淚:“的確不愛吃人。”
既然確定了對方是一條鹹魚精,鹹魚不愛吃人也沒聽過鹹魚愛吃狐狸肉的傳聞,不,就沒聽說過鹹魚愛吃肉,所以她很快就放下了警惕,身形化作了一個十四五歲的少女,這少女身穿雪白漂亮長裙,身材玲瓏,長發如瀑,容顏傾城,那一對眸子,更是攝人心魄。
這是她妖身化形的本來模樣,剛剛那個成年美女不過是她用妖法生出的幻象,保持那個形態肯定是要持續消耗法力的,她本就道行淺薄,能維持這麽久,法力幾乎完全耗盡了。
“我叫做玲瓏,不知這位鹹魚哥哥如何稱唿!”得知這位公子竟也是妖怪,她感覺親切了許多,特別是對方還是沒有捕食關係的妖怪。
“李逸。”
“逸哥哥,鹹魚哥哥,嘻嘻,還是喜歡叫你鹹魚哥哥呢,玲瓏感知不出你的修為,想必高了玲瓏一籌,既然已經結盟,以後以你為主,玲瓏聽哥哥的。”
“你就不怕我把你騙出去賣了?”
“怕是怕,但玲瓏也想過,以玲瓏的微薄修為隨便來個人族獵妖人也無法應付,玲瓏天天都在擔驚害怕,與其被獵妖人抓走倒不如信了鹹魚哥哥,隻是,隻是如果哥哥真要賣了玲瓏,請價格賣貴一些,也好讓玲瓏明白玲瓏在這世上還有存在的價值。”
“玲瓏受不了那些人族的折磨,隻希望早死早投胎,這輩子吃了幾個書生,下輩子做不成人,淪為阿貓阿狗也要比現在做個小女妖精強。”說道這裏,玲瓏淚眼朦朧。
她的話很是認真,一個無依無靠的小妖精確實比起人類的孤兒生活條件好不了哪去。
李逸看著這個純純的小狐狸精覺得頗為好笑又可愛又可憐,輕聲道:“別哭,以後你就是我李逸的妹妹了,不會再餓肚皮,也不會再受人欺負,你不要去欺負別人就好。過來烤火了,暖和點兒。”
玲瓏走到李逸身邊跟他一起烤起火,肚皮卻是一直咕嚕咕嚕的,二人便聊起身世來。
玲瓏是個苦命狐狸,出生於一個小的狐妖世家,在三年前被一隊實力強勁的獵妖人給一鍋端了,她是族中長輩拚了性命她才得以逃出生天,來到這間破廟憑借著一些低級幻術開始獵殺一些心術不正的書生來。
李逸雖然重生為人,但卻並不介意玲瓏害過人,也不覺得玲瓏就十惡不赦。
妖怪害人性命,獵妖人殺妖,這本就是自然規則,如同老虎肚子餓了會吃人,人餓了也會殺老虎吃肉一樣,往大了說是為了種族延續物競天擇,往小了說就是沒有人也沒有妖想死,也不會想被欺辱想被掠奪。
人有時惡毒起來比妖恐怖百萬倍,妖也時能拯救蒼生功德無量,李逸看待事物習慣了客觀公平的角度。
況且他重生這麽多世,成妖成魔也數不勝數,修行到了後期,種族幾乎毫無意義,比如搶奪一件寶物時,沒有哪個修士會因為對手同是一族就下手輕點。
當然,他還是覺得人族會稍微親切一點,畢竟他第一世就是人族。
李逸已經重生了百年有餘,這百年來,他扮成一個普通書生在這片大陸四處雲遊,偶爾會交上一兩個有趣的朋友,偶爾也會指點一兩個有緣的幸運家夥,過得悠閑自在,活得灑脫舒適,不用再為爭奪寶物殺得血流成河昏天黑地,也不用再為了爭奪地位勾心鬥角步步算計。
就這樣做一條鹹魚的感覺,真的好啊。
玲瓏心思單純讓他覺得有些意思,這便是有緣,收她做妹妹也沒什麽,順其自然,李逸也不擔憂牽扯到什麽大因果大氣運,畢竟在這片大陸上,還沒有什麽因果是他李逸招惹不起的,隻要他願意,這個宇宙也不過是個彈丸之地。
他在第一世時留下了一些信物,那些擁有信物的多半都是對他有過幫助或者交好的朋友,現在迴來,正是了卻這些因果的時候,他能感受到與信物有關的人的氣息,四處遊玩也正是為了順路尋找這些信物。
此行遊玩來到大夏王朝不是偶然,那是受了一個與信物有關的人的委托,此人姓王,已掛,是個還不錯的老頭,李逸稱唿他為老王,帶有微弱的信物氣息。
老王在壽元耗盡時遺留了兩樣強橫的法寶請求李逸帶給其後輩,不過那已經是五十年前的事情了,李逸當然不會因為有人委托在身就火急火燎的送過去,他當時隻答應在六十年內必定送到,一路走一路玩兒,看現在的行程進度,都提前十年了。
現在的李逸已經不是昔日活在這個世上的他,關於信物的因果早就在李逸重生後斷了,除非是持有信物的本人與他勉強有得上一絲關聯,其他人都如同陌生人,如果不是老王看起來比較順眼,李逸也不一定就答應當橫跨千萬公裏的快遞員。
這也是李逸沒有重生之後就立刻尋找那些還活著的舊人的原因,他已經不是那個他,而那些舊人還是那些舊人,不知如何麵對是好,再見麵也許就變味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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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鹹魚精…這個說法…很是有趣。不瞞姑娘,鄙人從小到大的誌向便是當一條不要翻身的終極鹹魚。”書生提起“鹹魚精”三個字時,情緒似乎有了一些波動。
多少年了,不,歲月對他來說已經毫無意義!
多少世了,終於有人覺得他就是一條貨真價實的鹹魚了!
這是多麽艱辛的一大步啊!
沒有人能理解他此時的心情,想到這裏他就老淚縱橫,看到這條剛出來混生活沒多久的小狐狸精,很有覺悟啊有木有!
“你…你…你還真是一條鹹魚精!鹹魚成精倒是聞所未聞,啊喂,你為什麽哭了?你別哭,既然大家同為妖怪,我就不吃你了,想來鹹魚味道應該非常不好,以後我們可以合作,你腦子好使,專門出謀劃策,我負責製造幻象,咱們專吃那些心思不軌的登徒子!就是不知道鹹魚精好不好吃人。”
女子涉世未深,心思單純,見到李逸老淚縱橫,居然柔聲安慰起李逸來。
書生用衣袖抹幹眼淚:“的確不愛吃人。”
既然確定了對方是一條鹹魚精,鹹魚不愛吃人也沒聽過鹹魚愛吃狐狸肉的傳聞,不,就沒聽說過鹹魚愛吃肉,所以她很快就放下了警惕,身形化作了一個十四五歲的少女,這少女身穿雪白漂亮長裙,身材玲瓏,長發如瀑,容顏傾城,那一對眸子,更是攝人心魄。
這是她妖身化形的本來模樣,剛剛那個成年美女不過是她用妖法生出的幻象,保持那個形態肯定是要持續消耗法力的,她本就道行淺薄,能維持這麽久,法力幾乎完全耗盡了。
“我叫做玲瓏,不知這位鹹魚哥哥如何稱唿!”得知這位公子竟也是妖怪,她感覺親切了許多,特別是對方還是沒有捕食關係的妖怪。
“李逸。”
“逸哥哥,鹹魚哥哥,嘻嘻,還是喜歡叫你鹹魚哥哥呢,玲瓏感知不出你的修為,想必高了玲瓏一籌,既然已經結盟,以後以你為主,玲瓏聽哥哥的。”
“你就不怕我把你騙出去賣了?”
“怕是怕,但玲瓏也想過,以玲瓏的微薄修為隨便來個人族獵妖人也無法應付,玲瓏天天都在擔驚害怕,與其被獵妖人抓走倒不如信了鹹魚哥哥,隻是,隻是如果哥哥真要賣了玲瓏,請價格賣貴一些,也好讓玲瓏明白玲瓏在這世上還有存在的價值。”
“玲瓏受不了那些人族的折磨,隻希望早死早投胎,這輩子吃了幾個書生,下輩子做不成人,淪為阿貓阿狗也要比現在做個小女妖精強。”說道這裏,玲瓏淚眼朦朧。
她的話很是認真,一個無依無靠的小妖精確實比起人類的孤兒生活條件好不了哪去。
李逸看著這個純純的小狐狸精覺得頗為好笑又可愛又可憐,輕聲道:“別哭,以後你就是我李逸的妹妹了,不會再餓肚皮,也不會再受人欺負,你不要去欺負別人就好。過來烤火了,暖和點兒。”
玲瓏走到李逸身邊跟他一起烤起火,肚皮卻是一直咕嚕咕嚕的,二人便聊起身世來。
玲瓏是個苦命狐狸,出生於一個小的狐妖世家,在三年前被一隊實力強勁的獵妖人給一鍋端了,她是族中長輩拚了性命她才得以逃出生天,來到這間破廟憑借著一些低級幻術開始獵殺一些心術不正的書生來。
李逸雖然重生為人,但卻並不介意玲瓏害過人,也不覺得玲瓏就十惡不赦。
妖怪害人性命,獵妖人殺妖,這本就是自然規則,如同老虎肚子餓了會吃人,人餓了也會殺老虎吃肉一樣,往大了說是為了種族延續物競天擇,往小了說就是沒有人也沒有妖想死,也不會想被欺辱想被掠奪。
人有時惡毒起來比妖恐怖百萬倍,妖也時能拯救蒼生功德無量,李逸看待事物習慣了客觀公平的角度。
況且他重生這麽多世,成妖成魔也數不勝數,修行到了後期,種族幾乎毫無意義,比如搶奪一件寶物時,沒有哪個修士會因為對手同是一族就下手輕點。
當然,他還是覺得人族會稍微親切一點,畢竟他第一世就是人族。
李逸已經重生了百年有餘,這百年來,他扮成一個普通書生在這片大陸四處雲遊,偶爾會交上一兩個有趣的朋友,偶爾也會指點一兩個有緣的幸運家夥,過得悠閑自在,活得灑脫舒適,不用再為爭奪寶物殺得血流成河昏天黑地,也不用再為了爭奪地位勾心鬥角步步算計。
就這樣做一條鹹魚的感覺,真的好啊。
玲瓏心思單純讓他覺得有些意思,這便是有緣,收她做妹妹也沒什麽,順其自然,李逸也不擔憂牽扯到什麽大因果大氣運,畢竟在這片大陸上,還沒有什麽因果是他李逸招惹不起的,隻要他願意,這個宇宙也不過是個彈丸之地。
他在第一世時留下了一些信物,那些擁有信物的多半都是對他有過幫助或者交好的朋友,現在迴來,正是了卻這些因果的時候,他能感受到與信物有關的人的氣息,四處遊玩也正是為了順路尋找這些信物。
此行遊玩來到大夏王朝不是偶然,那是受了一個與信物有關的人的委托,此人姓王,已掛,是個還不錯的老頭,李逸稱唿他為老王,帶有微弱的信物氣息。
老王在壽元耗盡時遺留了兩樣強橫的法寶請求李逸帶給其後輩,不過那已經是五十年前的事情了,李逸當然不會因為有人委托在身就火急火燎的送過去,他當時隻答應在六十年內必定送到,一路走一路玩兒,看現在的行程進度,都提前十年了。
現在的李逸已經不是昔日活在這個世上的他,關於信物的因果早就在李逸重生後斷了,除非是持有信物的本人與他勉強有得上一絲關聯,其他人都如同陌生人,如果不是老王看起來比較順眼,李逸也不一定就答應當橫跨千萬公裏的快遞員。
這也是李逸沒有重生之後就立刻尋找那些還活著的舊人的原因,他已經不是那個他,而那些舊人還是那些舊人,不知如何麵對是好,再見麵也許就變味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