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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對於任何一個人來說都是一件很累的事,哪怕是男生。
當董晨風把路思雨的東西從地下室全部搬上來之後,人已經癱坐在了沙發上,看著他累到不行的樣子,路思雨笑他身體素質太差了。
董晨風看著地上那十幾個行李包,好奇地問路思雨,“這麽多東西,你是怎麽搬下去的?”
路思雨不以為然的說:“一件一件搬啊,我每次都是這樣,其實習慣了也不覺得怎麽,以前廖潔會過來幫我,不過今天早上她打電話說,不想打擾我們的二人世界,所以就不來了。”
董晨風點點頭,不禁稱讚廖潔,“明智之舉啊。”
路思雨微笑著看著他,再次無語的搖頭。
董晨風發現路思雨在每個行李包上都做了標簽,哪個季節的衣服、鞋子,都寫的很清楚。
路思雨的整理能力非常令董晨風佩服,看著她麻利的樣子,董晨風不禁感歎道:“路女士,別幹什麽律師助理了,家政工作要不要考慮一下。”
路思雨突然笑了起來,跟他說:“廖潔就說過,要是我去幹家政的話,絕對會成為公司的一姐。”
“我看也差不多。”說完兩個人又笑了起來。
收拾到最後一件行李的時候,董晨風看到拉鎖上的標簽,隻寫了一個“董”字。
“難道這裏麵的東西跟我有關?”董晨風看著路思雨好奇地問,路思雨害羞的點了點頭。
董晨風打開行李包,看到最上麵放著一隻已經沒有什麽填充物的公仔熊,拿出來的時候還一副“喪眉耷眼”的樣子。他故意笑著問她:“這是什麽?”
“公仔熊啊,看不出來嗎?”路思雨看著董晨風像抓雞一樣的從包裏拎出那隻公仔熊說。
“這叫熊嗎?瘦成這樣,隻能叫熊皮了吧?我記得這是我送給你的第一個情人節禮物,竟然被你蹂躪成這樣。”董晨風故意搖頭歎氣。
路思雨一邊笑著,一邊解釋,“洗的時候裏麵的棉花總跑出來,慢慢的就成這樣了。”
董晨風笑著沒說話,但心裏卻被路思雨給感動了:都成這樣了,竟然還留著。
隨後董晨風又從包裏拿出了一串藍色的海豚風鈴,路思雨讓他掛在離窗戶不遠的地方。掛好之後,他用手輕輕的碰了一下,叮鈴叮鈴的聲音,聽起來十分悅耳。
他記得買這個禮物是因為那時候路思雨在一本雜誌上看到了一篇愛情故事,裏麵說如果一個男孩子送一個女孩子風鈴的話,就代表他希望能跟那個女孩子永遠在一起,於是在路思雨生日的時候,董晨風就把這串風鈴送給了她。
以前,他經常會說她為什麽總愛相信一些有的沒的,還曾義正言辭的跟她說情感雜誌上那些都是毫無依據的東西,讓她不要輕信。直到他們分手之後,他才明白,她不是願意去相信那些東西真的會怎麽樣,她就是想表達想永遠跟他在一起的那份心意。
戀愛一周年時,他送給她了一個粉色的旋轉木馬,不知道為什麽那一年特別流行送這個東西,好多男生在聖誕節的時候都喜歡買那個禮物送給自己喜歡的女生,以至於很多店都賣斷貨了,他為了買到那個禮物,去了好多家精品店,在路上騎車的時候,因為路太滑了,還摔了好幾個跟頭。即便那樣,他還是一家店一家店的找,生怕自己再去晚了,人家又賣光了。最後禮物是買到了,但是他也因為摔的太嚴重,導致一個星期都沒辦法再騎車。
行李包裏還有一個很大的記事本,翻開之後,第一頁上貼著他們一起去北京看周傑倫演唱會的門票,那是他們高三畢業那年,為了讓她看到周傑倫,他攢了一年的錢,可惜還是沒有買到靠前一些的票,不過那天她還是非常的開心,在去北京的火車上就已經激動不已了,他從未看到過她高興到尖叫的樣子,所以當下有些吃醋的問她:“周傑倫跟我,你更喜歡哪一個?”
“你啊”聽到她不假思索的迴答,董晨風還沒來得及得意,她又補充了一句,“周傑倫是用來愛的。”
看著她興奮的樣子,他無奈的搖頭,心想算了,她開心就好。
一頁頁的迴憶,都被她整理在冊。
董晨風看到了她們兩個人在讀大學那幾年往返各自學校的火車票,還有他們那幾年在一起看過的電影票,火車票的旁邊還寫著他們那幾天在一起發生的點點滴滴,就連很多小細節都記錄的清清楚楚。翻閱著那本厚厚的記事本,他內心感觸頗深。
行李包裏還有很多很多東西,董晨風一一拿出遞給了路思雨。
最後,董晨風從包裏拿出來一個木製的紅色印花盒,上麵還配了一把銅色小鎖,看起來十分精致,他拿著這個木盒仔細迴想,“我怎麽不記得我送過你這樣的東西啊,這是什麽?首飾盒嗎?看起來還挺複古的。”
路思雨看到後,急忙從他手裏拿過來那個木盒,小心翼翼的擦拭著,“這是我媽留給我的,裏麵是我爸當年送給她的一對兒銀鐲子。”
“哦。”董晨風點點頭,不再說話。
路思雨把那個木盒放到了抽屜的最深處。
收拾完所有的東西之後,路思雨鬆了口氣,“終於收拾完了。”董晨風這時突然從身後抱住她,“忙了這麽久,你打算怎麽獎勵我?”
路思雨笑著,轉過身問他,“你想要什麽樣的獎勵?”
董晨風看著她,臉漸漸地貼了過來,“我想要。。。”路思雨害羞的閉上了眼睛,剛感受到他的鼻息,就聽到他在自己耳邊說了句,“先吃飯。”
路思雨睜開了眼睛,雙手捂著自己漲紅的臉,生氣但又害羞的低下了頭。董晨風看著她羞紅的臉一副得逞的樣子,露出一臉壞笑,抬起路思雨的下巴,直接親了上去。
猝不及防的柔軟和狂熱包裹了全身,路思雨瞬間有了一種天旋地轉的感覺。
短暫的溫存之後,董晨風攙扶著路思雨從臥室走了出來。
時間已經過了中午十二點,董晨風掏出手機準備點外賣,被路思雨給製止了,她走向廚房指著電飯煲說:“你下去拿行李的時候,我已經把米飯蒸上了,奶奶放在冰箱裏的魚和肉,現在也解凍好了,不要老吃外賣了,那樣對身體不好,我今天給你做一道我的拿手菜—紅燒魚,你肯定會喜歡吃的。”
“可是我想讓你休息。”董晨風心疼對她說。
“沒事啊,炒菜能有多大的活動量,我不累的,倒是你,一上午都在搬搬抬抬的,肯定很累吧,要不你去休息會兒吧,飯好了我叫你。”路思雨拿起了掛在牆上的圍裙套在身上。
“那我在廚房給你打下手吧。”董晨風說完話擼起袖子。可他發現自己在廚房的意義除了拿調味料和遞東西之外,基本上什麽忙都幫不上。
飯做好後,董晨風先嚐了一下,然後一臉驚喜的樣子衝她豎起了大拇指,“何德何能,這麽賢惠的老婆讓我給遇上了。”
路思雨開心的笑出聲來,“難得你這麽誇我,其實我十二歲的時候就會做飯了,奶奶平時很寵我,她不願意讓我做家務,但是她畢竟年紀大了,我也不想她那麽累,所以我們倆在家為了能讓對方多休息,都是搶著活兒幹的,總覺得自己多做一點,對方就能少做一點了,所以,慢慢的做習慣了,也就不覺得累了。”
董晨風隨後突然很認真的跟路思雨說:“你每年這麽搬進搬出的,真的太辛苦了,原本我是很希望你能搬出去住的,但是一想到讓奶奶一個人生活的話,估計也不太行。”
路思雨聽後無奈的聳聳肩,“其實我以前也想過搬出去的,但是如果我真的搬出去了,不光是我奶奶一個人居住的問題,同時也意味著我真的很介意或者是真的厭煩了這種搬進搬出的生活,雖然也真的是很煩,但是這是不能表現出來的,因為那樣的話奶奶會更覺得愧對於我。其實近幾年奶奶更希望到了過節的時候她去穗城,這樣我就不用搬出去了,但是穗城離寒城真的太遠了,坐高鐵要八個小時,她自己又不會坐飛機,所以來來迴迴,她一個人在路上,除了擔心她被人騙,還要擔心她身體吃不吃的消。”
“那等我們結婚了,奶奶還是會一個人生活啊。”
“其實我之前也跟她提過,我自己一個人也可以照顧好自己的,希望她能放心的去穗城跟爸爸他們一起生活。可是她總說等我結婚了以後再說吧,我很明白,如果我不嫁人的話,她是不會去穗城的,除了不放心,奶奶其實更不想讓我覺得我被他們所有人都拋棄了。”
聽著路思雨的話,董晨風更加堅定了自己內心的想法:他要盡快娶她迴家。
傍晚時分,路思雨趴在窗邊看夕陽,董晨風走到她旁邊,看著遠處的風景,感歎道:“從高中到現在,我們竟然在一起七年了,時間過的好快啊。”
路思雨反駁道:“哪有七年,我們中間還分開了三年呢,應該是在一起四年才對,而且還有兩年是異地戀。”
董晨風含情脈脈的看著她,“可我愛了你七年啊。”
路思雨托著下巴,微笑著說了句“哦”
“哦?隻有哦嗎?”董晨風從身後抱住路思雨,趴在她耳邊輕聲地說了句,“要不是你腿上有傷,求婚當晚我就把你收了,所以呀,趕快把腿傷養好,我們還有正事沒做呢。”說完後輕咬了一下路思雨的耳垂。
路思雨羞澀的躲開,紅了臉說,“竟想些亂七八糟的事,你不害臊嗎?”
董晨風把頭埋在路思雨的脖頸處,“當然害臊了,不過我們到時候可以關燈。”
“喂。。。。。。”路思雨的臉更紅了。
“好好好,我不說了。”董晨風趕緊投降。
“對了,我們何老大明天要來看我。”路思雨轉身告訴董晨風。
“何老大?”董晨風一頭霧水。
“對啊,就是我的律師老大呀,何鳴謙律師,我就是做他的助理。你經常在北京,應該沒怎麽聽過他的名字,他在寒城很有名的,算是我們律所的‘頭牌’,哈哈,這麽形容他好像不太好,反正就是很受歡迎,人超級暖的,我們律所好多女生都羨慕我跟清雅姐能做他的助理。”路思雨很開心的說著。
“他有兩個助理?”董晨風好奇地問道。
“對呀,清雅姐現在已經是實習律師了,她很聰明,業務能力很強,何律師開庭的話一般都是帶著清雅姐去的,不過她已經做媽媽了,所以平時是加不了班的,如果需要加班的話就是我,我基本上負責的就是何律師的生活部分,比如訂機票啊,訂酒店啊,或者是跟他一起出去應酬、出差等等。”路思雨細數著自己的工作內容。
“那像你們這種又不能加班,又沒有考過律師證的助理,工資應該不會高吧?”
路思雨連忙搖頭,“不會啊,普通助理多少錢,清雅姐就是多少錢啊,他沒有因為不能加班就扣她錢的。不過我的工資就不固定了,他是按秘書給我開的工資,所以如果這個月應酬很多,或者需要加班的話,他會額外給我封紅包的,總之就是一個非常好的老板,不過他不喜歡我們稱唿他老板,所以我跟清雅姐平時就習慣叫他老大。”
董晨風點著頭說:“那確實挺不錯的,他結婚了嗎?”
路思雨再次搖頭,“沒有啊,雖然他今年已經29歲了,不過連女朋友都沒有,可能就是因為太忙了吧。”
董晨風點點頭,努力迴憶著:何鳴謙?這個名字怎麽感覺這麽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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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對於任何一個人來說都是一件很累的事,哪怕是男生。
當董晨風把路思雨的東西從地下室全部搬上來之後,人已經癱坐在了沙發上,看著他累到不行的樣子,路思雨笑他身體素質太差了。
董晨風看著地上那十幾個行李包,好奇地問路思雨,“這麽多東西,你是怎麽搬下去的?”
路思雨不以為然的說:“一件一件搬啊,我每次都是這樣,其實習慣了也不覺得怎麽,以前廖潔會過來幫我,不過今天早上她打電話說,不想打擾我們的二人世界,所以就不來了。”
董晨風點點頭,不禁稱讚廖潔,“明智之舉啊。”
路思雨微笑著看著他,再次無語的搖頭。
董晨風發現路思雨在每個行李包上都做了標簽,哪個季節的衣服、鞋子,都寫的很清楚。
路思雨的整理能力非常令董晨風佩服,看著她麻利的樣子,董晨風不禁感歎道:“路女士,別幹什麽律師助理了,家政工作要不要考慮一下。”
路思雨突然笑了起來,跟他說:“廖潔就說過,要是我去幹家政的話,絕對會成為公司的一姐。”
“我看也差不多。”說完兩個人又笑了起來。
收拾到最後一件行李的時候,董晨風看到拉鎖上的標簽,隻寫了一個“董”字。
“難道這裏麵的東西跟我有關?”董晨風看著路思雨好奇地問,路思雨害羞的點了點頭。
董晨風打開行李包,看到最上麵放著一隻已經沒有什麽填充物的公仔熊,拿出來的時候還一副“喪眉耷眼”的樣子。他故意笑著問她:“這是什麽?”
“公仔熊啊,看不出來嗎?”路思雨看著董晨風像抓雞一樣的從包裏拎出那隻公仔熊說。
“這叫熊嗎?瘦成這樣,隻能叫熊皮了吧?我記得這是我送給你的第一個情人節禮物,竟然被你蹂躪成這樣。”董晨風故意搖頭歎氣。
路思雨一邊笑著,一邊解釋,“洗的時候裏麵的棉花總跑出來,慢慢的就成這樣了。”
董晨風笑著沒說話,但心裏卻被路思雨給感動了:都成這樣了,竟然還留著。
隨後董晨風又從包裏拿出了一串藍色的海豚風鈴,路思雨讓他掛在離窗戶不遠的地方。掛好之後,他用手輕輕的碰了一下,叮鈴叮鈴的聲音,聽起來十分悅耳。
他記得買這個禮物是因為那時候路思雨在一本雜誌上看到了一篇愛情故事,裏麵說如果一個男孩子送一個女孩子風鈴的話,就代表他希望能跟那個女孩子永遠在一起,於是在路思雨生日的時候,董晨風就把這串風鈴送給了她。
以前,他經常會說她為什麽總愛相信一些有的沒的,還曾義正言辭的跟她說情感雜誌上那些都是毫無依據的東西,讓她不要輕信。直到他們分手之後,他才明白,她不是願意去相信那些東西真的會怎麽樣,她就是想表達想永遠跟他在一起的那份心意。
戀愛一周年時,他送給她了一個粉色的旋轉木馬,不知道為什麽那一年特別流行送這個東西,好多男生在聖誕節的時候都喜歡買那個禮物送給自己喜歡的女生,以至於很多店都賣斷貨了,他為了買到那個禮物,去了好多家精品店,在路上騎車的時候,因為路太滑了,還摔了好幾個跟頭。即便那樣,他還是一家店一家店的找,生怕自己再去晚了,人家又賣光了。最後禮物是買到了,但是他也因為摔的太嚴重,導致一個星期都沒辦法再騎車。
行李包裏還有一個很大的記事本,翻開之後,第一頁上貼著他們一起去北京看周傑倫演唱會的門票,那是他們高三畢業那年,為了讓她看到周傑倫,他攢了一年的錢,可惜還是沒有買到靠前一些的票,不過那天她還是非常的開心,在去北京的火車上就已經激動不已了,他從未看到過她高興到尖叫的樣子,所以當下有些吃醋的問她:“周傑倫跟我,你更喜歡哪一個?”
“你啊”聽到她不假思索的迴答,董晨風還沒來得及得意,她又補充了一句,“周傑倫是用來愛的。”
看著她興奮的樣子,他無奈的搖頭,心想算了,她開心就好。
一頁頁的迴憶,都被她整理在冊。
董晨風看到了她們兩個人在讀大學那幾年往返各自學校的火車票,還有他們那幾年在一起看過的電影票,火車票的旁邊還寫著他們那幾天在一起發生的點點滴滴,就連很多小細節都記錄的清清楚楚。翻閱著那本厚厚的記事本,他內心感觸頗深。
行李包裏還有很多很多東西,董晨風一一拿出遞給了路思雨。
最後,董晨風從包裏拿出來一個木製的紅色印花盒,上麵還配了一把銅色小鎖,看起來十分精致,他拿著這個木盒仔細迴想,“我怎麽不記得我送過你這樣的東西啊,這是什麽?首飾盒嗎?看起來還挺複古的。”
路思雨看到後,急忙從他手裏拿過來那個木盒,小心翼翼的擦拭著,“這是我媽留給我的,裏麵是我爸當年送給她的一對兒銀鐲子。”
“哦。”董晨風點點頭,不再說話。
路思雨把那個木盒放到了抽屜的最深處。
收拾完所有的東西之後,路思雨鬆了口氣,“終於收拾完了。”董晨風這時突然從身後抱住她,“忙了這麽久,你打算怎麽獎勵我?”
路思雨笑著,轉過身問他,“你想要什麽樣的獎勵?”
董晨風看著她,臉漸漸地貼了過來,“我想要。。。”路思雨害羞的閉上了眼睛,剛感受到他的鼻息,就聽到他在自己耳邊說了句,“先吃飯。”
路思雨睜開了眼睛,雙手捂著自己漲紅的臉,生氣但又害羞的低下了頭。董晨風看著她羞紅的臉一副得逞的樣子,露出一臉壞笑,抬起路思雨的下巴,直接親了上去。
猝不及防的柔軟和狂熱包裹了全身,路思雨瞬間有了一種天旋地轉的感覺。
短暫的溫存之後,董晨風攙扶著路思雨從臥室走了出來。
時間已經過了中午十二點,董晨風掏出手機準備點外賣,被路思雨給製止了,她走向廚房指著電飯煲說:“你下去拿行李的時候,我已經把米飯蒸上了,奶奶放在冰箱裏的魚和肉,現在也解凍好了,不要老吃外賣了,那樣對身體不好,我今天給你做一道我的拿手菜—紅燒魚,你肯定會喜歡吃的。”
“可是我想讓你休息。”董晨風心疼對她說。
“沒事啊,炒菜能有多大的活動量,我不累的,倒是你,一上午都在搬搬抬抬的,肯定很累吧,要不你去休息會兒吧,飯好了我叫你。”路思雨拿起了掛在牆上的圍裙套在身上。
“那我在廚房給你打下手吧。”董晨風說完話擼起袖子。可他發現自己在廚房的意義除了拿調味料和遞東西之外,基本上什麽忙都幫不上。
飯做好後,董晨風先嚐了一下,然後一臉驚喜的樣子衝她豎起了大拇指,“何德何能,這麽賢惠的老婆讓我給遇上了。”
路思雨開心的笑出聲來,“難得你這麽誇我,其實我十二歲的時候就會做飯了,奶奶平時很寵我,她不願意讓我做家務,但是她畢竟年紀大了,我也不想她那麽累,所以我們倆在家為了能讓對方多休息,都是搶著活兒幹的,總覺得自己多做一點,對方就能少做一點了,所以,慢慢的做習慣了,也就不覺得累了。”
董晨風隨後突然很認真的跟路思雨說:“你每年這麽搬進搬出的,真的太辛苦了,原本我是很希望你能搬出去住的,但是一想到讓奶奶一個人生活的話,估計也不太行。”
路思雨聽後無奈的聳聳肩,“其實我以前也想過搬出去的,但是如果我真的搬出去了,不光是我奶奶一個人居住的問題,同時也意味著我真的很介意或者是真的厭煩了這種搬進搬出的生活,雖然也真的是很煩,但是這是不能表現出來的,因為那樣的話奶奶會更覺得愧對於我。其實近幾年奶奶更希望到了過節的時候她去穗城,這樣我就不用搬出去了,但是穗城離寒城真的太遠了,坐高鐵要八個小時,她自己又不會坐飛機,所以來來迴迴,她一個人在路上,除了擔心她被人騙,還要擔心她身體吃不吃的消。”
“那等我們結婚了,奶奶還是會一個人生活啊。”
“其實我之前也跟她提過,我自己一個人也可以照顧好自己的,希望她能放心的去穗城跟爸爸他們一起生活。可是她總說等我結婚了以後再說吧,我很明白,如果我不嫁人的話,她是不會去穗城的,除了不放心,奶奶其實更不想讓我覺得我被他們所有人都拋棄了。”
聽著路思雨的話,董晨風更加堅定了自己內心的想法:他要盡快娶她迴家。
傍晚時分,路思雨趴在窗邊看夕陽,董晨風走到她旁邊,看著遠處的風景,感歎道:“從高中到現在,我們竟然在一起七年了,時間過的好快啊。”
路思雨反駁道:“哪有七年,我們中間還分開了三年呢,應該是在一起四年才對,而且還有兩年是異地戀。”
董晨風含情脈脈的看著她,“可我愛了你七年啊。”
路思雨托著下巴,微笑著說了句“哦”
“哦?隻有哦嗎?”董晨風從身後抱住路思雨,趴在她耳邊輕聲地說了句,“要不是你腿上有傷,求婚當晚我就把你收了,所以呀,趕快把腿傷養好,我們還有正事沒做呢。”說完後輕咬了一下路思雨的耳垂。
路思雨羞澀的躲開,紅了臉說,“竟想些亂七八糟的事,你不害臊嗎?”
董晨風把頭埋在路思雨的脖頸處,“當然害臊了,不過我們到時候可以關燈。”
“喂。。。。。。”路思雨的臉更紅了。
“好好好,我不說了。”董晨風趕緊投降。
“對了,我們何老大明天要來看我。”路思雨轉身告訴董晨風。
“何老大?”董晨風一頭霧水。
“對啊,就是我的律師老大呀,何鳴謙律師,我就是做他的助理。你經常在北京,應該沒怎麽聽過他的名字,他在寒城很有名的,算是我們律所的‘頭牌’,哈哈,這麽形容他好像不太好,反正就是很受歡迎,人超級暖的,我們律所好多女生都羨慕我跟清雅姐能做他的助理。”路思雨很開心的說著。
“他有兩個助理?”董晨風好奇地問道。
“對呀,清雅姐現在已經是實習律師了,她很聰明,業務能力很強,何律師開庭的話一般都是帶著清雅姐去的,不過她已經做媽媽了,所以平時是加不了班的,如果需要加班的話就是我,我基本上負責的就是何律師的生活部分,比如訂機票啊,訂酒店啊,或者是跟他一起出去應酬、出差等等。”路思雨細數著自己的工作內容。
“那像你們這種又不能加班,又沒有考過律師證的助理,工資應該不會高吧?”
路思雨連忙搖頭,“不會啊,普通助理多少錢,清雅姐就是多少錢啊,他沒有因為不能加班就扣她錢的。不過我的工資就不固定了,他是按秘書給我開的工資,所以如果這個月應酬很多,或者需要加班的話,他會額外給我封紅包的,總之就是一個非常好的老板,不過他不喜歡我們稱唿他老板,所以我跟清雅姐平時就習慣叫他老大。”
董晨風點著頭說:“那確實挺不錯的,他結婚了嗎?”
路思雨再次搖頭,“沒有啊,雖然他今年已經29歲了,不過連女朋友都沒有,可能就是因為太忙了吧。”
董晨風點點頭,努力迴憶著:何鳴謙?這個名字怎麽感覺這麽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