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安小虎。


    現在是二零零三年的三月,我從恭城賴皮陳手下逃出來以後,跟著紅姨和高誌明已經差不多十個月了。


    我不喜歡高誌明,而且這一刻,我對他的仇恨更是達到了頂峰。


    跟著紅姨和高誌明來京都已經一個多星期了,我還是很不適應,這邊的氣候又幹又冷,經常早上起來流鼻血,而且暖氣也快停了。


    之前在直冀定製的手指義肢最近帶著不太舒服,經常把我剛長好的皮肉磨破,傷口也經常發炎發癢。於是紅姨和高誌明這次專門又帶我來京都重新定製。


    就這樣,他們倆帶著我在京都租了個兩居室住了下來。我隻要跟紅姨一起睡,不想跟高誌明在一個房間,嚷著讓高誌明單獨睡一間房。


    高誌明笑嘻嘻地調侃我:“都快十一歲了,晚上睡覺還要人陪呢?”


    我扭過頭不理他,我才不在乎他心裏怎麽想,隻要紅姨樂意跟我住在一起就行。


    紅姨當然樂意,準確地說她從來不拒絕我的任何要求。她哄我睡覺,給我講睡前故事,夜裏還起來給我掖被角。


    尤其是在我的斷指被定製的假手指磨破流血的時候,每次都是她幫我給傷口換藥塗碘酒,紅姨輕輕吹著傷口,然後一臉心疼的問我:“痛不痛?”


    其實一陣涼風並不能緩解我的痛感,但是每每看到紅姨亮晶晶的目光,我還是會迴答她,“一點都不疼。”


    “好孩子。”紅姨輕輕地撫摸我的頭,眼神像極了我的媽媽。


    雖然我媽早就死了,並且我也根本不記得自己的媽媽長什麽樣,但是紅姨每次看我的眼神,跟我想象中媽媽的樣子一模一樣。


    然後我就窩在她的懷裏睡了。其實我根本沒睡著,可能是從小顛沛流離的生活養成的習慣,我的睡眠一直都很輕,一點輕微的聲響就能把我從睡夢中吵醒。


    吱呀。


    我聽到開門的聲音,接著是一陣比較輕的腳步聲,高誌明進來了。我一點也不想搭理他,所以閉著眼睛繼續裝睡。


    “小虎睡了?”高誌明問。


    “剛剛才給他重新上了藥,現在睡得正香呢,也不知道小虎這個手指什麽時候能好。”紅姨壓低聲音迴答,溫暖的手從我腦袋拂過,然後一下接一下有規律地拍著我的背。


    “小孩子,恢複能力都不錯,應該也快好了。”


    我聽著高誌明的迴答,心裏隻覺得敷衍。


    “房子看得怎麽樣了?”接下來高誌明和紅姨開始討論起了房子。高誌明和紅姨這些年賺了不少錢,雖然他們具體有多少錢我不清楚,但一定是一筆不小的數目。因為這段時間他們商量著要在京都買房,而且還計劃著要送我去讀書。


    高誌明和紅姨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著,話題漸漸走遠,一股涼風吹過我的斷指,我聽到紅姨的聲音,話題又迴到了我的手指上:“……唉,小虎多俊的孩子啊,你說要是沒有這個缺陷該多好。是不是因為咬他的那條狗是條瘋狗啊,所以小虎的手指這麽長時間了還是長不好?”


    “有這個可能……”高誌明的聲音聽著怪怪的,“但是我在重慶的時候聽賴皮陳說小虎的手指不是被狗咬的,是當初為了幫賴皮陳抓一個逃跑的小孩子,被……”


    高誌明的聲音越來越小,到後麵我幾乎聽不清了。因為我的耳朵裏全是唿唿的風聲,我的心跳得很快,就像是快要掉出來一樣,整個身體緊張的都繃得要爆炸了。


    高誌明居然知道這件事?他自己知道也就算了,可是他為什麽要把這件事告訴紅姨!太可惡了,我明明在鋼鐵廠那裏救了他的命,沒想到他竟然恩將仇報,在紅姨這裏說我壞話!


    不知道過了多久,我睜開眼睛,屋子裏空蕩蕩的,紅姨和高誌明已經離開了,紅姨撫摸過的斷指已經漸漸涼去,我的心也慢慢涼了。


    這一刻,我對高誌明的仇恨達到了頂峰。


    兩天後,要在京都買房的計劃算是定下來了,這段時間紅姐跟著中介看了不少房子,最後看中了一套,附近有學校的,方便我以後上學,現在正在跟房主砍價。


    高誌明真是懶得燒蛇吃,就隻出一張嘴,看房、買房全是紅姨在做。天氣這麽冷,紅姨天天在外麵跑,他自己躲在家裏耍電腦。


    高誌明窩在沙發裏,懶洋洋地說:“紅姐,買房這件事就交給你了,我和小虎也幫不上什麽忙,正好在家裏教他一些工作技巧,以後能幫我們的忙。”


    紅姨一邊穿鞋一邊說:“行啊,你好好教,小虎這麽聰明,肯定一學就會。”穿好鞋子後紅姨摸摸我的腦袋,“小虎,你要好好學啊,記住咱們三個人是一個團體,一家人。”


    說完紅姨就離開了。


    我望著紅姨離去的背影發了一會兒呆,迴過神來,看到高誌明正捧著一個髒了吧唧的大本子在寫著什麽,好像是什麽“詐騙筆記”,寫了一會兒,高誌明忽地從本子裏抬起頭,陰森森地對著我笑。


    紅姨說錯了。我們三個人不是一家人,隻有我和她才是一家人。


    從我第一次看見高誌明開始,我就知道他和賴皮陳本質上沒什麽區別,我的加入就像是一場心照不宣的交易。我一直都覺得高誌明收留我其實是另有目的,他和賴皮陳相比,頂多也就是調教我的方式更加溫和而已。


    “幹我們這一行,第一個關鍵就是要懂得識人。你要從這個人的穿著打扮,言談舉止分析出他的一些基本信息,這些信息有助於你篩選目標,以及針對他製定相應的計劃,信息越準確,計劃就更完善,成功率也就越高。”


    紅姨前腳剛走,高誌明後腳就把我帶到了王府井,讓我站在人來人往的十字路口,用眼睛看,耳朵聽,鼻子聞,去分析一些路人是做什麽的。


    “看見那個提手提包的男人了不?”高誌明說,“你猜他是幹什麽的?”


    三月的京都還很冷,風也很大,我站在王府井的十字路口,被凍得渾身發抖,鼻涕也凝固了,連腦瓜子似乎都被凍得僵住了一樣。我忍不住打了個噴嚏,然後有點打哆嗦的說:“……穿著皮……皮鞋,還提著一個手提包,還有西裝,他一定是一個有錢的老板……”


    “看仔細一點。”高誌明的眉間擰了一個“川”字,掰著我的肩膀,目光追隨著那個男人,“你先看他的西裝,顏色是灰色的,雖然表麵看起來平整但是邊緣已經有磨損痕跡,而且布料也一般,尤其是下擺還有幾處油漬;再看他的手提包,雖然看起來鼓鼓囊囊的,但是手提包的把手完全沒有被繃直,說明裏麵的東西雖然體積大,但是一點都不沉;最後再看他的皮鞋,左腳邊緣處還粘著一些黃泥,如果是一個老板怎麽會去連水泥地都沒有的地方呢?所以,這個人的身份是一個廚子。”


    我不服氣:“你怎麽就知道他是廚子啊?”


    高誌明一巴掌拍在我的後腦勺上:“聞啊!他身上有一股飯菜的油煙味你沒聞見?”


    “我鼻子堵住了!”


    高誌明壓根不聽我的解釋,說我根本就沒有認真學,故意在這裏搗亂。作為懲罰,他要我站在十字路口“識出十個身份正確的人”,而他自己則舒舒服服的坐在旁邊的咖啡廳裏,一邊喝著咖啡,一邊跟裏麵的女服務員談笑風生。


    高誌明就是故意的!他一定是故意的!


    他明知道我比他聰明,還救過他的命,所以他擔心我會搶走紅姨,搶走他在這個團隊裏的主導地位,所以才會故意來找我麻煩!


    我知道,一個團隊裏不能同時有兩個聰明人,就像一副身體裏不能有兩個大腦一樣,他現在幹的這一切,就是為了趕我走!


    我才不會遂了他的心願,要走也不是我走,而是他走。


    想到這裏,我大步走到咖啡廳前,隔著玻璃窗對著高誌明呸了一口唾沫,做了個鬼臉,然後拔腿就跑。


    高誌明對我突然的怪異行為有點摸不著頭腦,愣了一下,看到我跑了才反應過來,以為我要跑,然後立刻就追了出來,但是他那個大笨鵝怎麽可能跑得過我,我故意跟他隔著三五百米的距離,確保他追不上我的同時,也讓他不會追丟。我一邊跑一邊取下小拇指上的假手指,露出裏麵光溜溜的斷指。然後,把斷指放在牆上,狠命摩擦。


    頓時,斷指處鮮血淋漓,我疼得眼淚都掉了下來。看到前麵不遠處有一個交警亭,我一頭紮了進去。


    “警察叔叔救我!”


    進去之後,我對著裏麵的警察一把鼻涕一把淚地哭訴,說自己說成是一個被後爹虐待的可憐孩子,每天被打被罵,還被後爹活活砍斷了手指——我小拇指的斷指就是最好的證據。


    我一個才十多歲可憐兮兮的小孩子,再加上斷掉的小拇指還在流血,警察當然信了我的話,一把就揪住了衝進交警亭準備逮我的高誌明,也沒有給他解釋的機會,推推搡搡的被抓進旁邊的派出所裏去了。


    “安小虎你給我等著!……”高誌明在進派出所之前衝著我大喊,後麵好像還說了些什麽,但是我已經聽不到了,因為我轉頭就往出租屋的方向跑去。


    迴到出租屋,看見剛迴來的紅姨,我立刻讓她收拾行李準備跑路。


    “高誌明被警察抓走了!”我說自己原本和高誌明在街上一邊散步一邊學習工作技巧,可是突然來了幾個警察,說高誌明和一起珠港人的死亡有關,還說涉及到器官買賣,要帶他迴去調查。高誌明引開了警察,讓我趕緊迴來帶著紅姨跑,去火車站趕最近一班的火車,在湖北接頭。


    那個死了的珠港人好像叫薑寶山,前幾天我睡得迷迷糊糊的時候聽到紅姨和高誌明無意間聊起過,紅姨還說有時間的話打算去珠港看她的好姐妹,還有那個叫琦琦的女孩。


    紅姨見我跑得滿頭大汗,上氣不接下氣的,而且高誌明的電話也一直打不通,對我的話沒有絲毫懷疑,迅速帶著我直奔火車站,然後買了兩張去樊陰的車票。


    紅姨帶著我進站上了月台後,我幾乎要憋不住笑了。心想高誌明自詡聰明,最後還不是中了我的道兒,看來不是他聰明,是之前被他騙的人太蠢了。


    但是紅姨一直放心不下高誌明,在月台上一直不停地打電話和看手機。眼看火車還有十分鍾進站了,她像是打定了主意,從包裏掏出兩百塊錢塞給我,“不行小虎,我們不能就這麽丟下高誌明一個人,這事兒太大了。你拿著錢待會打車迴家等我,我去找高誌明。”


    我愣愣地看著紅姨,遲遲沒有接過那兩百塊錢,兩手都緊緊攥成拳。


    紅姨急了,一把拽過我的手,摳著我的手指頭把錢塞了進去:“你這孩子咋這麽倔呢?高誌明是我們的家人,我們絕不能舍棄任何一個家人!”說完她就走了。


    她說不能舍棄家人,可是她舍棄了我。


    如果你曾在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五日坐過從京都去樊陰的火車,那你肯定見過一個穿著藍色羽絨服和黑褲子,背著書包,留著長毛的小孩。


    他坐在月台上,也不哭也不鬧,一聲不吭隻是坐著,用缺了根手指頭的手撕一張百元的鈔票,那就是我。


    我沒有聽紅姨的話打車迴出租屋等她,我在月台就是賭一口氣,賭紅姨迴不迴來找我。


    火車的汽笛已經響了,紅姨還沒有迴來。


    乘客都已經開始排隊了,紅姨還沒有迴來。


    火車都來了,紅姨還沒有迴來。


    月台上的人差不多都走光了,紅姨還是沒有迴來,我也死心了。氣頭上那股勁兒頂著我,我越想越難受,咬咬牙就上了火車。


    其實一上車我就後悔了,但能怎麽辦呢?從紅姨決定迴去找高誌明開始,我就沒有迴頭路了。


    我必須要走,是我拋棄了紅姨和高誌明,不是他們拋棄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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