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這個洞穴,我也不知道這裏麵到底隱藏著什麽秘密。特別是那隻死山魈,就在剛才,我還看到它的靈魂和肉體正在展開分裂式的的掙紮,可一轉眼,輪胎就上氣不接下氣的跑上來跟我說它不在下麵。


    “這下去的台階上你們仔細看了嗎?”


    我不希望剛才幻象中的事情發生。三木搖了搖頭:“老高,我發覺這裏的人除了我,你們都神神叨叨的,你能告訴我這是為什麽嗎?”


    “也許,我們是賊,你是警察吧!”


    說話的時候,我聳了聳肩膀。除了這樣迴答,我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麽,畢竟我們所經曆的一切,都不是涉事人所能理解的。


    就像剛才我和馮子青所看到的那一幕,就不為三木所能理解。別說是他,就算是他人,他難以置信。遇到這種事,隻有親曆者,才會相信。


    他不信我也沒有辦法,誰叫他跟著我們一道穿越呢?


    穿越者,都得付出點什麽。


    但直到目前為止,他連頭皮也沒有擦傷一點。並不是我這人心胸狹窄,如果他沒有第六感,火眼又高,那我們所做的一切,在他都是一種痛苦,一種煎熬,一種恐懼。


    不過所幸他來這裏跟我們在一起,是他自己穿越來的,我們沒有任何一個人邀請他加入過。他和我們不是同一個世界的存在,他的世界,光明與槍同在;我們的世界,黑暗伴隨殺戮,鬼神纏繞金錢唱歌……隻要你不怕死,擁有足夠的膽量,就可以最終戰勝黑暗,殺滅鬼神,占有人人渴求擁有的金錢!


    我們的職業,說得好聽一點,叫摸金,說得難聽一點,叫盜墓;我們的稱唿,叫得好聽一點,叫摸金匠;喊得難聽一點,叫盜墓賊。但在我們自身,卻沒有人忌諱這一切,因為我們都信奉著一點——當金錢的輝光掩蓋了大地的眼睛,一切黑暗與邪惡的東西,都會散發出金光閃閃的光輝來!


    這,也是人們千百年來前仆後繼地掘人墳墓的原因。還有一點,就是墳墓一旦掘開,曾經的膽怯與恐懼,殺戮與死亡,猜忌與懷疑,通統都會化為烏有……金錢,美酒,漂亮的女人,富貴的物質生活,豪華的住宅,高檔化裝品,名表,豪車,就會在現實生活變成現實。


    “老高,你不能這樣說話,雖說你我不是同一個世界的人,但你我骨子裏所流淌的血,卻都屬於同一個種族,那就是炎黃。”三木的話聲,像是一把利劍,嚓的一聲便刺進了我的心髒,“你應該看到——眼前的黑暗終究會退去,光明終究會到來……”


    “我覺得你不適合當警察,你應當去當一個抒情詩人。”


    “一度,我寫過詩,但後來放棄了。”三木實話實說。


    聽到他這樣說,馮子青對他不由產生的好奇與興趣。在這個物欲橫流的世界,他,一個身高一米八以上,體重達八十公斤以上的家夥,居然會是個詩歌愛好者!


    “曾經,我也迷戀過寫詩,隻是可惜的是——後來放棄了。”


    我在旁邊靜靜地聽著,沒有插話。生活中的每一個人,都有自己不傳的秘密。寫詩,曾經風靡一個時代,也曾經讓一個個少男少女的心,在詩的國度裏浮沉,抒寫最最真實的自己,和在黑夜裏唿喚那個屬於自己心儀的另一半……當曾經的痕跡淹沒在曆史的歲月當中,當曾經的青春詩人折斷理想的翅膀,當曾經的夢想在那個漫長的雨夜裏死去,原本的激情與豪邁,瘋狂與執著,躁動與追求,就會化著最後埋葬愛情的那一滴眼淚,自己一個人孤獨地走向未知的迷茫……


    “老高,快叫三木和馮子青下來,——我們都等不及了!”


    “這就來。”


    我一邊應答,一邊催促三木和馮子青快點走。還是馮子青居中,隻不過這次換成了我在前麵開路,三木在後麵的壓陣。


    黑暗跟隨我們一同隨旋梯下沉。


    輕細的腳步聲在洞穴中迴響。


    我們誰也沒再說話。該說的話,剛才都說了。埋在心中的話,都不想說出來。誰都有自己的秘密,——拐過一道窄窄的行道,我看見了一線微光。


    微光中有張我熟悉的臉——二痞子李千尋。


    與我同時看到他的,還有馮子青。三木和他不熟悉,所以當他看到掛在懸崖上的李千尋時,不禁驚然問道:“你是誰?”


    他的聲音,和馮子青睡夢中的聲音如出一澈。我不禁迴頭看了他一眼,心想道:“他,不會就是馮子青夢中那個靈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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