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星迴過頭去,發現是那個印地學生。
這個印地學生膚色很白,長相有點接近西洋人,樣貌和氣質皆上佳,一看就知道是那種高種姓印地人。
高種姓印地學生熱情道:“感謝您剛才救了大家,我叫舒克拉,認識你很高興。”
沈星微微一笑,沒有說話。
印地學生舒克拉又說道:“上學期我就想認識您,可惜沒找到機會,有空的話,真誠邀請您到我郊外的別墅做客。”
沈星隻好再次報以微笑。
舒克拉停下腳步,向他揮手示意再見。
他可能還有同伴,或他是正式學生還有其他課要上,他就不和沈星同行了。
沈星剛才在教室裏已經注意到他。
所有人都癱倒在地上不清醒時,這位印地學生舒克拉雖然也在痛苦掙紮,但他和艾琳娜老師一樣,隻是四肢無力,意識狀態還是清醒的。
所以,這位印地學生舒克拉很不簡單。
其他同學可能連發生了什麽都想不起來,他卻知道我“救”了大家。
沈星現在隻覺著有趣。
沒想到新學期第一堂課就發生這種事情,估計接下來會更加混亂和有趣吧?
慚愧,我怎麽會有如此邪惡的念頭?
難道,我真是大魔神?
不,我是地球人,永遠的中國人,才不是什麽大魔神。
******
鏡頭轉到靈獄這邊。
不死的喬帶著大屍兄,還有二師兄艾馬爾,走了很長的路。
他們總算找到一個阿卡姆小鎮,此前都是那種小村子。
阿卡姆小鎮裏有時會有人類修煉者,他們對屍魔有很深的敵意,認為屍魔隻有意誌沒有思想,一定會僅憑意誌想要消滅作為外來生物的人類。
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不死的喬決定讓大屍兄待在鎮子外麵,最好是石柱外麵。
大屍兄也不會生氣,他很聽話,不死的喬說怎麽做,他就怎麽做。所以他慢慢往迴走,走到石柱外麵很遠的地方,然後靜靜地坐在水草地上,一動也不動,看上去像一尊石像。
……
不死的喬和艾馬爾繼續往前走。
這個小鎮的規模應該還可以。
從遇到小鎮最外圍的石柱開始算起,他們足足走了有十公裏,期間還看到農田,最後才看到小鎮的輪廓。
這說明這個小鎮的麵積比較大,足以容納大量的人口居住,裏麵就可以有各種商鋪,適合探路者進行補給。
艾馬爾現在已經適應這具身體,他已經廋了許多,為了控製體型,他拚命減肥,不敢吞食空氣中的那種特殊物質。
不死的喬警告他,“魔靈是必須吃東西的,如果隻是吞食空氣中的那種特殊物質來維持生存的話,就會像缺乏營養那樣很快就會失去更多的記憶,會慢慢變成喪屍。”
艾馬爾嚇壞了,他可不想再失去記憶。
他足足廋了一大圈,差不多快恢複到趙四堡之前的體型狀態,但看上去仍是大皮球,裏麵充滿了特殊氣體,看上去還是很不協調。
他這種體型,急需進健身房去受點罪才行。
艾馬爾太清秀了,而且性格上好像還挺秀氣挺害羞的,不死的喬有時候幹脆稱唿他“女士”算了。
“艾馬爾女士,我們快到小鎮了,你想買點什麽東西?化妝品,或者是佩戴在胸前上的那種玩意,要不要我送你一打,紅的紫的粉的通通來一樣?”
不死的喬說完,又趕緊搖頭自我糾正。
“噢,不,不行,你那種尺寸肯定買不到,可能人家不建議你佩戴,你也不需要佩戴,你太小了,還沒圖釘那麽大。”
艾馬爾像個靦腆的小姑娘,任由不死的喬怎麽開玩笑,都不迴應。
不死的喬太寂寞了,大屍兄是個屍魔,相當於傻子兼啞巴,所以他必須找艾馬爾說說話,否則,漫長的旅途會把人給悶死。
可是艾馬爾非常靦腆且內向,又刻意保持劍士的風度,不像他們探路者喜歡胡亂開些葷素不忌的玩笑。
值得一提的是,劍士是僅次於貴族的特殊階層,他們不需要納稅,而且享受貴族們擁有的某些特權,可以有自己的私人奴仆,和一塊小小的領地,在自己的領地上他們就是領主,可以“胡作非為”,但是這些特權大多不可以繼承給後代。
他們比武士要高一層,比騎士低一層,但某些時代或有些國家,他們和騎士是同一階層,都被人稱為爵士,甚至可以繼承一代。
艾馬爾的劍士身份應該是比較特殊的,屬於從父親那裏特許繼承一代的那種。
“所以,我是不是應該稱唿您——艾馬爾爵士?您等下準備吃點什麽好吃的?我讓仆人們去買,或者,吩咐管家趕緊讓廚子去做。”不死的喬又自言自語道。
艾馬爾實在憋不住,隻好開口道:“先生,您不用這樣稱唿我,叫我艾馬爾就好。”
不死的喬很憤怒,轉過頭來怒吼他,“一路上好幾個小時你總算開口說了一句話,你這該死的臭皮球,我呸!”
艾馬爾隻好默默把頭低下。
他們倆總算來到小鎮前,看到那個巨大的牌坊,上麵寫著“五福街”。
走進五福街。
不死的喬確信這裏肯定沒來過,因為這裏看上去是華人社區建築群,可以理解為“唐人街”的那種。
靈獄地下城裏有個五福街,這說明棕櫚城的五福街一定有過一個人,他死後墮入靈獄成為魔靈,後來又遭遇不幸,被魔神胎種侵蝕寄生融合變成魔神。這個魔神在瀕死前利用短暫的記憶蘇醒的機會,拚命複刻出他記憶裏的五福街,變成這個阿卡姆小鎮。
街上好像沒幾個“人”,好多店鋪都是半開著,可能是因為現在是白天的緣故。
白天的話,魔靈和喪屍們不太喜歡出來,寧可睡覺或躲在屋裏打麻將(華人社區當然流行打麻將了)。
值得一提的是,靈獄的白天黑夜和外界的不一樣,白天隻有七八個小時,夜晚有時長達十七八個小時,所以它一天時間很不固定,有時長,有時短,大概平均一天是十八個小時左右,最短的一天可能隻有十三個小時。
三個彪形大漢攔住他們的去路。
其中一個說道:“你們是外鄉人吧?想在這裏駐腳的話,必須經得許老板的同意。”
這三個人都是魔靈,而且是相當於修煉者的魔靈。看他們腳下就知道了,他們牢牢站在小石頭路麵上,紋絲不動,說明他們的實力很強,精神力充沛。
如果看到那種走幾步就飄起來的人,他們就是非常單純的魔靈,沒怎麽修煉過,所以身體非常輕。
魔靈一旦認真修煉,就會在外觀和思想層麵和人類並無二致。
讀者們可以把魔靈想象成靈獄地下城裏的人類,除了不怎麽需要吃飯外,和人類沒有本質的區別。
他們該吃飯的吃飯,該睡覺的睡覺,該和諧的和諧。總之,生活還是比較安逸性福美滿的,除了不能生育後代,也就不用操心孩子讀書選學校的煩惱了。
噢,不對,靈獄地下城還是有小學校的,裏麵都是一些永遠長不大的孩子。鬼知道他們為什麽要上學,而且一上就是幾百個學期,就像柯南永遠長不大那樣。
不死的喬和他們爭執。
“我走過那麽多阿卡姆小鎮,從來沒有聽說過要經得誰的同意才能駐留,而且我隻是路過來補給的,你們這樣做是錯誤的!”
“這是斷魂街的規矩。”
不死的喬指著身後那個巨大牌坊,憤怒道:“不是五福街麽,怎麽變成斷魂街了?難道你們是掠奪者,搶占了人家的地盤?”
掠奪者相當於土匪強盜的意思,他們會洗劫阿卡姆小鎮,強行把小鎮變成自己的臨時據點,把不喜歡的人趕走。
那人解釋道:“我們不是掠奪者,這裏是斷魂街,五福街就是斷魂街,斷魂街就是五福街,這是老龍王立下的規矩。”
這個印地學生膚色很白,長相有點接近西洋人,樣貌和氣質皆上佳,一看就知道是那種高種姓印地人。
高種姓印地學生熱情道:“感謝您剛才救了大家,我叫舒克拉,認識你很高興。”
沈星微微一笑,沒有說話。
印地學生舒克拉又說道:“上學期我就想認識您,可惜沒找到機會,有空的話,真誠邀請您到我郊外的別墅做客。”
沈星隻好再次報以微笑。
舒克拉停下腳步,向他揮手示意再見。
他可能還有同伴,或他是正式學生還有其他課要上,他就不和沈星同行了。
沈星剛才在教室裏已經注意到他。
所有人都癱倒在地上不清醒時,這位印地學生舒克拉雖然也在痛苦掙紮,但他和艾琳娜老師一樣,隻是四肢無力,意識狀態還是清醒的。
所以,這位印地學生舒克拉很不簡單。
其他同學可能連發生了什麽都想不起來,他卻知道我“救”了大家。
沈星現在隻覺著有趣。
沒想到新學期第一堂課就發生這種事情,估計接下來會更加混亂和有趣吧?
慚愧,我怎麽會有如此邪惡的念頭?
難道,我真是大魔神?
不,我是地球人,永遠的中國人,才不是什麽大魔神。
******
鏡頭轉到靈獄這邊。
不死的喬帶著大屍兄,還有二師兄艾馬爾,走了很長的路。
他們總算找到一個阿卡姆小鎮,此前都是那種小村子。
阿卡姆小鎮裏有時會有人類修煉者,他們對屍魔有很深的敵意,認為屍魔隻有意誌沒有思想,一定會僅憑意誌想要消滅作為外來生物的人類。
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不死的喬決定讓大屍兄待在鎮子外麵,最好是石柱外麵。
大屍兄也不會生氣,他很聽話,不死的喬說怎麽做,他就怎麽做。所以他慢慢往迴走,走到石柱外麵很遠的地方,然後靜靜地坐在水草地上,一動也不動,看上去像一尊石像。
……
不死的喬和艾馬爾繼續往前走。
這個小鎮的規模應該還可以。
從遇到小鎮最外圍的石柱開始算起,他們足足走了有十公裏,期間還看到農田,最後才看到小鎮的輪廓。
這說明這個小鎮的麵積比較大,足以容納大量的人口居住,裏麵就可以有各種商鋪,適合探路者進行補給。
艾馬爾現在已經適應這具身體,他已經廋了許多,為了控製體型,他拚命減肥,不敢吞食空氣中的那種特殊物質。
不死的喬警告他,“魔靈是必須吃東西的,如果隻是吞食空氣中的那種特殊物質來維持生存的話,就會像缺乏營養那樣很快就會失去更多的記憶,會慢慢變成喪屍。”
艾馬爾嚇壞了,他可不想再失去記憶。
他足足廋了一大圈,差不多快恢複到趙四堡之前的體型狀態,但看上去仍是大皮球,裏麵充滿了特殊氣體,看上去還是很不協調。
他這種體型,急需進健身房去受點罪才行。
艾馬爾太清秀了,而且性格上好像還挺秀氣挺害羞的,不死的喬有時候幹脆稱唿他“女士”算了。
“艾馬爾女士,我們快到小鎮了,你想買點什麽東西?化妝品,或者是佩戴在胸前上的那種玩意,要不要我送你一打,紅的紫的粉的通通來一樣?”
不死的喬說完,又趕緊搖頭自我糾正。
“噢,不,不行,你那種尺寸肯定買不到,可能人家不建議你佩戴,你也不需要佩戴,你太小了,還沒圖釘那麽大。”
艾馬爾像個靦腆的小姑娘,任由不死的喬怎麽開玩笑,都不迴應。
不死的喬太寂寞了,大屍兄是個屍魔,相當於傻子兼啞巴,所以他必須找艾馬爾說說話,否則,漫長的旅途會把人給悶死。
可是艾馬爾非常靦腆且內向,又刻意保持劍士的風度,不像他們探路者喜歡胡亂開些葷素不忌的玩笑。
值得一提的是,劍士是僅次於貴族的特殊階層,他們不需要納稅,而且享受貴族們擁有的某些特權,可以有自己的私人奴仆,和一塊小小的領地,在自己的領地上他們就是領主,可以“胡作非為”,但是這些特權大多不可以繼承給後代。
他們比武士要高一層,比騎士低一層,但某些時代或有些國家,他們和騎士是同一階層,都被人稱為爵士,甚至可以繼承一代。
艾馬爾的劍士身份應該是比較特殊的,屬於從父親那裏特許繼承一代的那種。
“所以,我是不是應該稱唿您——艾馬爾爵士?您等下準備吃點什麽好吃的?我讓仆人們去買,或者,吩咐管家趕緊讓廚子去做。”不死的喬又自言自語道。
艾馬爾實在憋不住,隻好開口道:“先生,您不用這樣稱唿我,叫我艾馬爾就好。”
不死的喬很憤怒,轉過頭來怒吼他,“一路上好幾個小時你總算開口說了一句話,你這該死的臭皮球,我呸!”
艾馬爾隻好默默把頭低下。
他們倆總算來到小鎮前,看到那個巨大的牌坊,上麵寫著“五福街”。
走進五福街。
不死的喬確信這裏肯定沒來過,因為這裏看上去是華人社區建築群,可以理解為“唐人街”的那種。
靈獄地下城裏有個五福街,這說明棕櫚城的五福街一定有過一個人,他死後墮入靈獄成為魔靈,後來又遭遇不幸,被魔神胎種侵蝕寄生融合變成魔神。這個魔神在瀕死前利用短暫的記憶蘇醒的機會,拚命複刻出他記憶裏的五福街,變成這個阿卡姆小鎮。
街上好像沒幾個“人”,好多店鋪都是半開著,可能是因為現在是白天的緣故。
白天的話,魔靈和喪屍們不太喜歡出來,寧可睡覺或躲在屋裏打麻將(華人社區當然流行打麻將了)。
值得一提的是,靈獄的白天黑夜和外界的不一樣,白天隻有七八個小時,夜晚有時長達十七八個小時,所以它一天時間很不固定,有時長,有時短,大概平均一天是十八個小時左右,最短的一天可能隻有十三個小時。
三個彪形大漢攔住他們的去路。
其中一個說道:“你們是外鄉人吧?想在這裏駐腳的話,必須經得許老板的同意。”
這三個人都是魔靈,而且是相當於修煉者的魔靈。看他們腳下就知道了,他們牢牢站在小石頭路麵上,紋絲不動,說明他們的實力很強,精神力充沛。
如果看到那種走幾步就飄起來的人,他們就是非常單純的魔靈,沒怎麽修煉過,所以身體非常輕。
魔靈一旦認真修煉,就會在外觀和思想層麵和人類並無二致。
讀者們可以把魔靈想象成靈獄地下城裏的人類,除了不怎麽需要吃飯外,和人類沒有本質的區別。
他們該吃飯的吃飯,該睡覺的睡覺,該和諧的和諧。總之,生活還是比較安逸性福美滿的,除了不能生育後代,也就不用操心孩子讀書選學校的煩惱了。
噢,不對,靈獄地下城還是有小學校的,裏麵都是一些永遠長不大的孩子。鬼知道他們為什麽要上學,而且一上就是幾百個學期,就像柯南永遠長不大那樣。
不死的喬和他們爭執。
“我走過那麽多阿卡姆小鎮,從來沒有聽說過要經得誰的同意才能駐留,而且我隻是路過來補給的,你們這樣做是錯誤的!”
“這是斷魂街的規矩。”
不死的喬指著身後那個巨大牌坊,憤怒道:“不是五福街麽,怎麽變成斷魂街了?難道你們是掠奪者,搶占了人家的地盤?”
掠奪者相當於土匪強盜的意思,他們會洗劫阿卡姆小鎮,強行把小鎮變成自己的臨時據點,把不喜歡的人趕走。
那人解釋道:“我們不是掠奪者,這裏是斷魂街,五福街就是斷魂街,斷魂街就是五福街,這是老龍王立下的規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