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hello,我叫艾斯
HP野心?亂講,我分明很擺爛啊 作者:逃逸日落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團寵】+【腹黑】+【萬人迷】+【執著擺爛的扮豬吃虎】+【雙男主】
艾斯,羅曼蒂克小說男主標配的人生配置。
有一個在阿茲卡班牢底坐穿的媽,有一個不知道姓甚名誰的神秘的爸,被黑市一手遮天的商人養大。長得帥有本事還脾氣好,唯一的缺點就是繼承了養父的貪財和不知道從誰那繼承來的好色。
可是我一不偷二不搶三不炸你魔法部我喜歡點兒金子和男人的俊臉腹肌人魚線怎麽了!
德拉科,小龍是我的寶貝弟弟啊,雖然一不留神就長那麽高了,他穿正裝超級帥的,就是不樂意喊我哥哥了好傷心。
哈利,哈利很可愛啊,亮晶晶的眼睛像小狗一樣的,就是很可愛啊。
塞德裏克,塞德裏克也很好啊,他的眼睛好像蜜糖一樣的,看的人心軟乎乎。
韋斯萊雙胞胎,喬治和弗雷德各有各的好啊,兩根也不是不可以的嘛。
西奧多,他不怎麽愛說話,但是不愛說話又不愛說話的好啊,他可以陪我一起看星星誒。
加爾,誒唷不行要流鼻血了,他是腹黑了點兒或許還有點兒病嬌,但是病嬌不是病啊,我們先不提他。
小巴蒂---我對他要求不高,我就想他好好活著,先活著再談其他的,他那個壞男人啊。
還有其他的帥哥一時半會兒想不起來了,可是沒關係,艾斯我會雨露均沾的啦。
-------------------------------------
破敗的老舊莊園像個廢墟,走廊蒙塵,蛛網遍布,難得收拾出來的算是幹淨的地下室裏,蠟燭點的昏暗,照不亮全部。
“滾,滾出去!別讓我看你這個小雜種!”萊斯特蘭奇家地下室裏,貝拉特裏克斯拚了命的尖叫咆哮,用她能想到的最惡毒最刻薄的話施加在她的孩子身上,她抓著孩子的胳膊,尖銳的指甲掐進肉裏,留下凹進肉裏的一片。
“再怎麽也是你費勁生下來的,貝拉,”小巴蒂?克勞奇在勸她,“你如果實在不想要,送走也行。”
“掐死多麽省事!”貝拉特裏克斯對此全然充耳不聞,她抓著自己的頭發兀自尖叫,“如果不是因為這個小雜種,我怎麽會不陪主人一起去戈德裏克山穀!”
“你明知道不是這個原因,貝拉,主人他是想要單獨行動---”小巴蒂·克勞奇還想再勸勸,而貝拉推翻了桌麵上的一個瓷質的擺件,發出一聲脆響,阻斷了小巴蒂接下來想出口的話。
“混賬的東西,一點用處都沒有的玩意兒,我當初就不該把他生下來,他和他那個短命的父親一樣的討人嫌!”貝拉的尖叫聲更加響亮,“如果不是因為他,我就會陪在主人身邊,主人就絕不可能失蹤!”
她發了瘋一樣把手邊能夠碰到的所有東西打砸出去,全然不顧她手邊兒的可憐孩子。
小巴蒂知道再說什麽貝拉特裏克斯都聽不進去了,他歎了口氣,過去把孩子牽走,出了房間,關了門,隔絕了貝拉特裏克斯的尖聲叫嚷和打砸的聲響。
門外的石頭台階修葺的倒是平整,兩邊兒的蠟燭無風飄搖,映在那個不曾有半分哭鬧的孩子的臉上,孩子冰藍色的眼睛裏,映襯著躍動的燭光。
“怎麽不哭呢,艾斯?”小巴蒂蹲下身子,輕輕的,輕輕地捏了捏孩子的臉,“不哭的話你媽媽不會心疼你的。”
“我哭了她也不會心疼的,”三歲的孩子揚起臉,臉上是不符合他這個年齡的淡然平靜,他甚至吐字都很清楚,一點兒不像是他這個年紀,“我知道的。”
他抬起一邊兒的胳膊,低著頭去看,上麵新傷疊著舊傷,滿是青紫和淤痕。
“真是個乖孩子,”小巴蒂揉了揉艾斯的頭發,小孩子的頭發細軟,手感很是不錯,“你已經很乖了,艾斯,所以你媽媽不喜歡你並不是你的錯。”
艾斯沒答話,而小巴蒂?克勞奇低著頭,臉上是有點溫柔的笑。
“我和你媽媽最近有個小活動,結果---結果不一定怎麽樣,所以我得為你的未來打算打算了,艾斯。”
“你想去你姨媽家嗎?又或者我給你找個缺孩子的家庭給你送過去?你想去哪兒。”
小巴蒂蹲在艾斯麵前,聲音放的很輕,每一個單詞都念的很慢,念的像歌一樣。
“缺孩子的吧,我想,”艾斯的聲音也放的很輕,說的慢吞吞,每一個單詞都說的深思熟慮,“他們沒有,所以他們大概會珍惜。”
小巴蒂·克勞奇摸了摸艾斯的頭發,捏了捏他的臉。
“你一直都是個聰明的孩子,而我能幫你的,也不過是祝福你。”
“祝你好好活下去,艾斯。”
好好活下去,已經是能給你最好的祝福了。
活下去。
艾斯睜開眼,深吸一口氣甩甩頭,把迴憶從腦子裏甩出去。
畢竟不是什麽美好的迴憶。
外頭天亮了,太陽從雲層後頭鑽出來,勉強的施舍出一點兒陽光,照亮了天空。
艾斯看著外頭的陽光皺了皺眉,今天他又比鬧鍾醒的更早。
起床換了衣服,艾斯下樓去準備早飯,然後他就要去老爹的店裏幫工,午飯就吃早上帶過去的便當,晚上他可以去對角巷的熟食店裏打包點兒吃的迴來。
這就是他的日常生活,這樣的生活他過了蠻久。
艾斯·博金?博克,今年十一歲。
九年前小巴蒂·克勞奇把他放在了翻倒巷,放在了翻倒巷的博金?博克商店門口,並且告訴他,隻要門開了,你就盯著他看,然後扯著他衣服和他說餓。
於是博金?博克先生開門的時候看見的就是門口樓梯上坐著個可憐的小鬼,大冬天的穿著可單薄的衣服,團成一小團的,眼巴巴的看著他,聲音又細又小,還沒有剛出生的奶貓叫著有勁兒,顫巍巍的說餓。
猶豫再三,博金?博克先生還是把人留下了。
這麽小的孩子,丟在翻倒巷,一定是爹媽走投無路了,活不活著都還兩說,如果他不把孩子撿迴去,這孩子第二天早上就會變成一具不哭不鬧的小屍體了。
“你叫什麽?”博金?博克先生把人領進了屋裏,“你爸媽呢?”
可他再問不出什麽了,三歲的孩子好像嚇壞了,剛被接進家裏吃了頓飯之後就發燒了,一病就是小半個月,等他病好了,博金·博克先生也懶得再去糾結這孩子家裏是個什麽情況了。
吃我的用我的,就是我的孩子了。
就這一點就足可見臭名昭著的狡詐商人博金?博克先生其實是個心軟心善的好人,畢竟在那個人心惶惶的年頭,所有人都活的提心吊膽朝不保夕,即便艾斯有可能是個大麻煩,他也還是把艾斯留下了。
“今天是外頭有生意嗎,老爹?”艾斯從三樓下來,卻發現博金?博克已經在一樓的餐桌前端正的坐好了,手裏拿著報紙,端正的幾乎可以拍下照片登上報紙,“如果要外出的話,我可以做個三明治給你帶走。”
“理論上沒有生意,但是未必不能當做生意來談,”格林先生伸出一隻手敲了敲桌麵,“你家裏人找來了。”
艾斯愣了一下,正在係圍裙的手頓了一下,動作不由自主的慢了下來。
“我在這個世界上還有除你以外的家人?”艾斯幹巴巴的哼哼了一聲,“我怎麽不知道。”
“有頭有臉有名有姓的一家,你要不要見見?”博金?博克先生看著他如今已經出落的挺拔俊秀的養子,“你不想見就先不見,不是你爹媽,是你姨媽,她家還有個和你差不多年紀的兒子,這幾年也會送去霍格沃茲讀書的,你現在不肯見,以後也總會遇見的。”
艾斯的眉頭皺了皺。
他知道的,當年布萊克家族的三朵金花,有一朵種去了外麵的花園,有一朵嫁進了常青不衰的馬爾福家族,還有一朵埋在了阿茲卡班的廢土裏,估計要一直埋到爛掉。
當年他就差一點兒被送去那朵嫁進阿茲卡班的姨媽家裏了,至於那朵在外麵花園的,小巴蒂·克勞奇根本就沒為艾斯考慮,他說艾斯“非池中物”,他就該留在這裏。
“什麽樣的人家?”艾斯裝作全然不知的樣子,扭頭去問博金·博克先生,“估計也不是什麽好人,不然都這麽多年了,才想來找?”
“說是最近人家去阿茲卡班的時候提起了自己家的孩子,而你那個神經病的媽受刺激說漏嘴了,然後人家才要找的。”博金·博克先生倒是淡定,“說起來我養了你這麽多年就等著你給我養老送終呢,你就算要去投奔你那個有錢的姨媽,我也不答應啊。”
嘴硬心軟的老頭子。
“也許我可以不去學校,”艾斯斟酌著開口,“省的碰見,徒惹麻煩。”
“人到了歲數就該念書,”博金·博克先生反駁的幹脆,他看著艾斯舉起了之前從店裏順手拿迴家的魔杖點鍋倒油,“你難道要在翻倒巷過一輩子?你才多大點兒的歲數---煎蛋我要好多黑胡椒。”
“太多的黑胡椒對你的健康沒有好處,老爹,”艾斯聳了聳肩,單手在鍋邊兒磕開了個雞蛋,動作行雲流水堪稱瀟灑,“而且恕我直言,你就在翻倒巷過了一輩子,一天書都沒念過。”
“那我年輕的時候也念過書的好不好? ”博金·博克先生聞言吹胡子瞪眼起來,“再說能一樣嗎?我那個時代沒有學曆也機遇不小,你現在這個時代,沒有學曆那可是寸步難行。”
艾斯往麵包機裏塞了兩片麵包:“我又沒有什麽大的誌向,留在翻倒巷也沒什麽不好,衣食無憂不說,我還能照顧照顧你。”
“我用得著你現在照顧麽?我有胳膊有腿身體健康,錢多的足夠我去魔法界裏最好的養老院,對了麵包焦一點兒。”博金·博克先生哼了一聲,“念書這件事沒得商量,你必須去。”
“霍格沃茲學院?”
“霍格沃茲,離得近,你這個性子我也不太放心你走遠。”博金·博克先生看著艾斯低頭的側臉,“你是個有主意的,但是就是因為你太有主意了,所以你也是個讓人放心不下的。”
艾斯略微靦腆的笑了笑,露出了一個很乖的表情。
“畢業了再迴來也是一樣的,又或者你念了書了眼界高了,去魔法部當個差也很好,都很好。”博金·博克先生坐在椅子上暢想未來,“從翻倒巷走出去的魔法部長,是不是聽起來就很帥?”
“哇---你很敢想啊老爹,那你不如再敢想一點兒,我一統英國魔法界好了。”艾斯笑著按住手裏的番茄。
“不錯,這個聽起來更帥,”博金·博克先生點了點頭,“別不當迴事兒,上一個在咱們家店裏打工的那位差一點兒就一統英國魔法界了,你又不比他差。”
整個英國魔法界諱莫如深的伏地魔,大名鼎鼎的湯姆·裏德爾,在他博克家卻從來沒被當成個什麽厲害角色,有時候提起來的時候,也就是“那個在咱家店裏打過工的”。
艾斯眨了眨眼,手下壓的略略重了些,番茄流出粘稠的汁水,看起來好像被開膛破肚的可憐人。
“這樣啊。”艾斯喃喃的開了口。
博金·博克先生沒有注意到艾斯的這點兒不太對勁,他很大方的在桌子上留下了一個大錢袋子。
“按照你那生人勿進的怪脾氣,我覺得你要麽是個斯萊特林要麽是個拉文克勞,這倆學院富家子弟都不少,你好好收拾收拾打扮打扮,別去了叫人看笑話,”博金·博克先生很不放心的叮囑,“別剛開學一個禮拜鄧布利多寫信給我,說你又用什麽雕像砸碎了誰的腦殼。”
艾斯訕訕的抬起手來,擦了擦自己額頭並不存在的汗:“這話說的好像我是個什麽有暴力傾向的家夥一樣啊老爹---我說過我不是故意的了,而且當時那是個來店裏尋釁滋事的醉鬼,我能有什麽壞心思啊。”
博金·博克先生很神奇的哼了一聲,顯然艾斯的鬼話他是一個字都不打算信的:“你壞心思才多呢,小小年紀心機深重,不過今天店裏也交給你,我得出去進點兒‘新貨’,等我迴來替班你再去對角巷溜達。”
“我始終很懷疑咱們家的財富來源,老爹,即便我們一直都在幹違法亂紀的事兒,”艾斯打開口袋看了一眼,被裏頭的奪目的金色晃了眼,實在忍不住搖搖頭,“我總懷疑你不在家的時候是去挖地道撬古靈閣的金庫去了。”
博金·博克先生沒在乎艾斯這不著邊際的話,他三口兩口吃掉了自己碗裏的煎蛋,然後把盤子放進了水槽,揉了揉艾斯的頭發之後才離開家。
艾斯在餐桌前一個人解決了自己的早飯,又收拾了餐叉和碗碟,拿到碗台前擰開了水龍頭,在水流聲裏,他默默的彎下腰,捂住了自己的臉。
博金·博克先生一直認為他的養子是個聰明雞賊的家夥,完美的繼承了他的衣缽,天生的商人精明的腦瓜以及一副黑乎乎的心肝,唯一的缺點就是戀家,沒什麽野心,隻想守著他守著博金·博克商店安穩度日,而且愛好帥哥,相當愛好帥哥。
人總該有點兒愛好,愛好金子愛好美色都很正常,左右艾斯是個有分寸的孩子,不會做出什麽出格的事情,就隨他去好了,也沒什麽不好的。
隻是博金·博克先生想,這實在是太可惜了,明明有能力有本事,卻把自己困死在一個沒有什麽光明前途的黑店裏。
可能天才都有點兒個性吧,又說不定是小時候受了刺激,博金·博克先生這樣告訴自己,白撿的孩子,聰明能幹能力出眾,這樣已經是很好很好的了。
這樣說也沒什麽錯。
可博金·博克先生不知道,艾斯不隻是很好很好,他是把一切都瞞的很好很好。
就像艾斯清晰的記得萊斯特蘭奇家族的地下室裏躍動的燭光,記得走廊裏那斑駁的石牆,更記得小巴蒂·克勞奇看著他的時候最後悲憫的目光。
他記得他的父母,記得他的來處,他什麽都記得。
三歲的孩子就已經記事兒了,可艾斯記的卻要比平常人更加的牢固。
他記得他的母親貝拉特裏克斯·萊斯特蘭奇,一個崇拜伏地魔的癲狂到不正常的信徒,他的父親來自艾爾德雷西家族,一個可以追溯到早已滅亡的古代文明的避世家族,守護著千百年來沉澱的秘密。
伏地魔看中了艾爾德雷西家族世代積累守護的東西,誘騙了艾爾德雷西族長的小兒子盧卡斯離開家族領地,又用奪魂咒控製他和貝拉特裏克斯孕育子嗣。
就是艾斯。
但伏地魔低估了艾爾德雷西家族為了守護的決心,在艾斯出生,伏地魔認為可以進行談判,放鬆了對盧卡斯的控製之後,盧卡斯自殺的毫不猶豫。
盧卡斯死去的時候,艾斯就在他眼前——那時候艾斯還什麽都不懂,他隻是在繈褓裏頭,看著盧卡斯一頭撞在牆上,那一下撞的用力又結實,無力的身體滑落下來,鮮血蜿蜒,死不瞑目。
艾斯都記得。
當時看不懂的景象在他長大具有了一定程度的理解能力之後,午夜夢迴,他再合眼。
麻繩專挑細處斷,厄運專找苦命人,萬分之一都不到的不幸概率,艾斯患有超憶症。
他的大腦存儲不受他自己的控製,他會記住一切東西,所以那昏暗的燭光悠長的走廊悲憫的歎息和永遠不會幹涸的血漬會陪伴他一生。
所以艾斯不願意離開博金·博克商店,也不願意去讀書,他隻想守著他看起來市儈其實心軟的養父,守著家裏的店,過日複一日的平靜的生活———那樣就不會發生糟糕的事情,就不會難過。
艾斯蹲在洗碗台前,團成一團。
真是糟透了啊。
艾斯,羅曼蒂克小說男主標配的人生配置。
有一個在阿茲卡班牢底坐穿的媽,有一個不知道姓甚名誰的神秘的爸,被黑市一手遮天的商人養大。長得帥有本事還脾氣好,唯一的缺點就是繼承了養父的貪財和不知道從誰那繼承來的好色。
可是我一不偷二不搶三不炸你魔法部我喜歡點兒金子和男人的俊臉腹肌人魚線怎麽了!
德拉科,小龍是我的寶貝弟弟啊,雖然一不留神就長那麽高了,他穿正裝超級帥的,就是不樂意喊我哥哥了好傷心。
哈利,哈利很可愛啊,亮晶晶的眼睛像小狗一樣的,就是很可愛啊。
塞德裏克,塞德裏克也很好啊,他的眼睛好像蜜糖一樣的,看的人心軟乎乎。
韋斯萊雙胞胎,喬治和弗雷德各有各的好啊,兩根也不是不可以的嘛。
西奧多,他不怎麽愛說話,但是不愛說話又不愛說話的好啊,他可以陪我一起看星星誒。
加爾,誒唷不行要流鼻血了,他是腹黑了點兒或許還有點兒病嬌,但是病嬌不是病啊,我們先不提他。
小巴蒂---我對他要求不高,我就想他好好活著,先活著再談其他的,他那個壞男人啊。
還有其他的帥哥一時半會兒想不起來了,可是沒關係,艾斯我會雨露均沾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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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敗的老舊莊園像個廢墟,走廊蒙塵,蛛網遍布,難得收拾出來的算是幹淨的地下室裏,蠟燭點的昏暗,照不亮全部。
“滾,滾出去!別讓我看你這個小雜種!”萊斯特蘭奇家地下室裏,貝拉特裏克斯拚了命的尖叫咆哮,用她能想到的最惡毒最刻薄的話施加在她的孩子身上,她抓著孩子的胳膊,尖銳的指甲掐進肉裏,留下凹進肉裏的一片。
“再怎麽也是你費勁生下來的,貝拉,”小巴蒂?克勞奇在勸她,“你如果實在不想要,送走也行。”
“掐死多麽省事!”貝拉特裏克斯對此全然充耳不聞,她抓著自己的頭發兀自尖叫,“如果不是因為這個小雜種,我怎麽會不陪主人一起去戈德裏克山穀!”
“你明知道不是這個原因,貝拉,主人他是想要單獨行動---”小巴蒂·克勞奇還想再勸勸,而貝拉推翻了桌麵上的一個瓷質的擺件,發出一聲脆響,阻斷了小巴蒂接下來想出口的話。
“混賬的東西,一點用處都沒有的玩意兒,我當初就不該把他生下來,他和他那個短命的父親一樣的討人嫌!”貝拉的尖叫聲更加響亮,“如果不是因為他,我就會陪在主人身邊,主人就絕不可能失蹤!”
她發了瘋一樣把手邊能夠碰到的所有東西打砸出去,全然不顧她手邊兒的可憐孩子。
小巴蒂知道再說什麽貝拉特裏克斯都聽不進去了,他歎了口氣,過去把孩子牽走,出了房間,關了門,隔絕了貝拉特裏克斯的尖聲叫嚷和打砸的聲響。
門外的石頭台階修葺的倒是平整,兩邊兒的蠟燭無風飄搖,映在那個不曾有半分哭鬧的孩子的臉上,孩子冰藍色的眼睛裏,映襯著躍動的燭光。
“怎麽不哭呢,艾斯?”小巴蒂蹲下身子,輕輕的,輕輕地捏了捏孩子的臉,“不哭的話你媽媽不會心疼你的。”
“我哭了她也不會心疼的,”三歲的孩子揚起臉,臉上是不符合他這個年齡的淡然平靜,他甚至吐字都很清楚,一點兒不像是他這個年紀,“我知道的。”
他抬起一邊兒的胳膊,低著頭去看,上麵新傷疊著舊傷,滿是青紫和淤痕。
“真是個乖孩子,”小巴蒂揉了揉艾斯的頭發,小孩子的頭發細軟,手感很是不錯,“你已經很乖了,艾斯,所以你媽媽不喜歡你並不是你的錯。”
艾斯沒答話,而小巴蒂?克勞奇低著頭,臉上是有點溫柔的笑。
“我和你媽媽最近有個小活動,結果---結果不一定怎麽樣,所以我得為你的未來打算打算了,艾斯。”
“你想去你姨媽家嗎?又或者我給你找個缺孩子的家庭給你送過去?你想去哪兒。”
小巴蒂蹲在艾斯麵前,聲音放的很輕,每一個單詞都念的很慢,念的像歌一樣。
“缺孩子的吧,我想,”艾斯的聲音也放的很輕,說的慢吞吞,每一個單詞都說的深思熟慮,“他們沒有,所以他們大概會珍惜。”
小巴蒂·克勞奇摸了摸艾斯的頭發,捏了捏他的臉。
“你一直都是個聰明的孩子,而我能幫你的,也不過是祝福你。”
“祝你好好活下去,艾斯。”
好好活下去,已經是能給你最好的祝福了。
活下去。
艾斯睜開眼,深吸一口氣甩甩頭,把迴憶從腦子裏甩出去。
畢竟不是什麽美好的迴憶。
外頭天亮了,太陽從雲層後頭鑽出來,勉強的施舍出一點兒陽光,照亮了天空。
艾斯看著外頭的陽光皺了皺眉,今天他又比鬧鍾醒的更早。
起床換了衣服,艾斯下樓去準備早飯,然後他就要去老爹的店裏幫工,午飯就吃早上帶過去的便當,晚上他可以去對角巷的熟食店裏打包點兒吃的迴來。
這就是他的日常生活,這樣的生活他過了蠻久。
艾斯·博金?博克,今年十一歲。
九年前小巴蒂·克勞奇把他放在了翻倒巷,放在了翻倒巷的博金?博克商店門口,並且告訴他,隻要門開了,你就盯著他看,然後扯著他衣服和他說餓。
於是博金?博克先生開門的時候看見的就是門口樓梯上坐著個可憐的小鬼,大冬天的穿著可單薄的衣服,團成一小團的,眼巴巴的看著他,聲音又細又小,還沒有剛出生的奶貓叫著有勁兒,顫巍巍的說餓。
猶豫再三,博金?博克先生還是把人留下了。
這麽小的孩子,丟在翻倒巷,一定是爹媽走投無路了,活不活著都還兩說,如果他不把孩子撿迴去,這孩子第二天早上就會變成一具不哭不鬧的小屍體了。
“你叫什麽?”博金?博克先生把人領進了屋裏,“你爸媽呢?”
可他再問不出什麽了,三歲的孩子好像嚇壞了,剛被接進家裏吃了頓飯之後就發燒了,一病就是小半個月,等他病好了,博金·博克先生也懶得再去糾結這孩子家裏是個什麽情況了。
吃我的用我的,就是我的孩子了。
就這一點就足可見臭名昭著的狡詐商人博金?博克先生其實是個心軟心善的好人,畢竟在那個人心惶惶的年頭,所有人都活的提心吊膽朝不保夕,即便艾斯有可能是個大麻煩,他也還是把艾斯留下了。
“今天是外頭有生意嗎,老爹?”艾斯從三樓下來,卻發現博金?博克已經在一樓的餐桌前端正的坐好了,手裏拿著報紙,端正的幾乎可以拍下照片登上報紙,“如果要外出的話,我可以做個三明治給你帶走。”
“理論上沒有生意,但是未必不能當做生意來談,”格林先生伸出一隻手敲了敲桌麵,“你家裏人找來了。”
艾斯愣了一下,正在係圍裙的手頓了一下,動作不由自主的慢了下來。
“我在這個世界上還有除你以外的家人?”艾斯幹巴巴的哼哼了一聲,“我怎麽不知道。”
“有頭有臉有名有姓的一家,你要不要見見?”博金?博克先生看著他如今已經出落的挺拔俊秀的養子,“你不想見就先不見,不是你爹媽,是你姨媽,她家還有個和你差不多年紀的兒子,這幾年也會送去霍格沃茲讀書的,你現在不肯見,以後也總會遇見的。”
艾斯的眉頭皺了皺。
他知道的,當年布萊克家族的三朵金花,有一朵種去了外麵的花園,有一朵嫁進了常青不衰的馬爾福家族,還有一朵埋在了阿茲卡班的廢土裏,估計要一直埋到爛掉。
當年他就差一點兒被送去那朵嫁進阿茲卡班的姨媽家裏了,至於那朵在外麵花園的,小巴蒂·克勞奇根本就沒為艾斯考慮,他說艾斯“非池中物”,他就該留在這裏。
“什麽樣的人家?”艾斯裝作全然不知的樣子,扭頭去問博金·博克先生,“估計也不是什麽好人,不然都這麽多年了,才想來找?”
“說是最近人家去阿茲卡班的時候提起了自己家的孩子,而你那個神經病的媽受刺激說漏嘴了,然後人家才要找的。”博金·博克先生倒是淡定,“說起來我養了你這麽多年就等著你給我養老送終呢,你就算要去投奔你那個有錢的姨媽,我也不答應啊。”
嘴硬心軟的老頭子。
“也許我可以不去學校,”艾斯斟酌著開口,“省的碰見,徒惹麻煩。”
“人到了歲數就該念書,”博金·博克先生反駁的幹脆,他看著艾斯舉起了之前從店裏順手拿迴家的魔杖點鍋倒油,“你難道要在翻倒巷過一輩子?你才多大點兒的歲數---煎蛋我要好多黑胡椒。”
“太多的黑胡椒對你的健康沒有好處,老爹,”艾斯聳了聳肩,單手在鍋邊兒磕開了個雞蛋,動作行雲流水堪稱瀟灑,“而且恕我直言,你就在翻倒巷過了一輩子,一天書都沒念過。”
“那我年輕的時候也念過書的好不好? ”博金·博克先生聞言吹胡子瞪眼起來,“再說能一樣嗎?我那個時代沒有學曆也機遇不小,你現在這個時代,沒有學曆那可是寸步難行。”
艾斯往麵包機裏塞了兩片麵包:“我又沒有什麽大的誌向,留在翻倒巷也沒什麽不好,衣食無憂不說,我還能照顧照顧你。”
“我用得著你現在照顧麽?我有胳膊有腿身體健康,錢多的足夠我去魔法界裏最好的養老院,對了麵包焦一點兒。”博金·博克先生哼了一聲,“念書這件事沒得商量,你必須去。”
“霍格沃茲學院?”
“霍格沃茲,離得近,你這個性子我也不太放心你走遠。”博金·博克先生看著艾斯低頭的側臉,“你是個有主意的,但是就是因為你太有主意了,所以你也是個讓人放心不下的。”
艾斯略微靦腆的笑了笑,露出了一個很乖的表情。
“畢業了再迴來也是一樣的,又或者你念了書了眼界高了,去魔法部當個差也很好,都很好。”博金·博克先生坐在椅子上暢想未來,“從翻倒巷走出去的魔法部長,是不是聽起來就很帥?”
“哇---你很敢想啊老爹,那你不如再敢想一點兒,我一統英國魔法界好了。”艾斯笑著按住手裏的番茄。
“不錯,這個聽起來更帥,”博金·博克先生點了點頭,“別不當迴事兒,上一個在咱們家店裏打工的那位差一點兒就一統英國魔法界了,你又不比他差。”
整個英國魔法界諱莫如深的伏地魔,大名鼎鼎的湯姆·裏德爾,在他博克家卻從來沒被當成個什麽厲害角色,有時候提起來的時候,也就是“那個在咱家店裏打過工的”。
艾斯眨了眨眼,手下壓的略略重了些,番茄流出粘稠的汁水,看起來好像被開膛破肚的可憐人。
“這樣啊。”艾斯喃喃的開了口。
博金·博克先生沒有注意到艾斯的這點兒不太對勁,他很大方的在桌子上留下了一個大錢袋子。
“按照你那生人勿進的怪脾氣,我覺得你要麽是個斯萊特林要麽是個拉文克勞,這倆學院富家子弟都不少,你好好收拾收拾打扮打扮,別去了叫人看笑話,”博金·博克先生很不放心的叮囑,“別剛開學一個禮拜鄧布利多寫信給我,說你又用什麽雕像砸碎了誰的腦殼。”
艾斯訕訕的抬起手來,擦了擦自己額頭並不存在的汗:“這話說的好像我是個什麽有暴力傾向的家夥一樣啊老爹---我說過我不是故意的了,而且當時那是個來店裏尋釁滋事的醉鬼,我能有什麽壞心思啊。”
博金·博克先生很神奇的哼了一聲,顯然艾斯的鬼話他是一個字都不打算信的:“你壞心思才多呢,小小年紀心機深重,不過今天店裏也交給你,我得出去進點兒‘新貨’,等我迴來替班你再去對角巷溜達。”
“我始終很懷疑咱們家的財富來源,老爹,即便我們一直都在幹違法亂紀的事兒,”艾斯打開口袋看了一眼,被裏頭的奪目的金色晃了眼,實在忍不住搖搖頭,“我總懷疑你不在家的時候是去挖地道撬古靈閣的金庫去了。”
博金·博克先生沒在乎艾斯這不著邊際的話,他三口兩口吃掉了自己碗裏的煎蛋,然後把盤子放進了水槽,揉了揉艾斯的頭發之後才離開家。
艾斯在餐桌前一個人解決了自己的早飯,又收拾了餐叉和碗碟,拿到碗台前擰開了水龍頭,在水流聲裏,他默默的彎下腰,捂住了自己的臉。
博金·博克先生一直認為他的養子是個聰明雞賊的家夥,完美的繼承了他的衣缽,天生的商人精明的腦瓜以及一副黑乎乎的心肝,唯一的缺點就是戀家,沒什麽野心,隻想守著他守著博金·博克商店安穩度日,而且愛好帥哥,相當愛好帥哥。
人總該有點兒愛好,愛好金子愛好美色都很正常,左右艾斯是個有分寸的孩子,不會做出什麽出格的事情,就隨他去好了,也沒什麽不好的。
隻是博金·博克先生想,這實在是太可惜了,明明有能力有本事,卻把自己困死在一個沒有什麽光明前途的黑店裏。
可能天才都有點兒個性吧,又說不定是小時候受了刺激,博金·博克先生這樣告訴自己,白撿的孩子,聰明能幹能力出眾,這樣已經是很好很好的了。
這樣說也沒什麽錯。
可博金·博克先生不知道,艾斯不隻是很好很好,他是把一切都瞞的很好很好。
就像艾斯清晰的記得萊斯特蘭奇家族的地下室裏躍動的燭光,記得走廊裏那斑駁的石牆,更記得小巴蒂·克勞奇看著他的時候最後悲憫的目光。
他記得他的父母,記得他的來處,他什麽都記得。
三歲的孩子就已經記事兒了,可艾斯記的卻要比平常人更加的牢固。
他記得他的母親貝拉特裏克斯·萊斯特蘭奇,一個崇拜伏地魔的癲狂到不正常的信徒,他的父親來自艾爾德雷西家族,一個可以追溯到早已滅亡的古代文明的避世家族,守護著千百年來沉澱的秘密。
伏地魔看中了艾爾德雷西家族世代積累守護的東西,誘騙了艾爾德雷西族長的小兒子盧卡斯離開家族領地,又用奪魂咒控製他和貝拉特裏克斯孕育子嗣。
就是艾斯。
但伏地魔低估了艾爾德雷西家族為了守護的決心,在艾斯出生,伏地魔認為可以進行談判,放鬆了對盧卡斯的控製之後,盧卡斯自殺的毫不猶豫。
盧卡斯死去的時候,艾斯就在他眼前——那時候艾斯還什麽都不懂,他隻是在繈褓裏頭,看著盧卡斯一頭撞在牆上,那一下撞的用力又結實,無力的身體滑落下來,鮮血蜿蜒,死不瞑目。
艾斯都記得。
當時看不懂的景象在他長大具有了一定程度的理解能力之後,午夜夢迴,他再合眼。
麻繩專挑細處斷,厄運專找苦命人,萬分之一都不到的不幸概率,艾斯患有超憶症。
他的大腦存儲不受他自己的控製,他會記住一切東西,所以那昏暗的燭光悠長的走廊悲憫的歎息和永遠不會幹涸的血漬會陪伴他一生。
所以艾斯不願意離開博金·博克商店,也不願意去讀書,他隻想守著他看起來市儈其實心軟的養父,守著家裏的店,過日複一日的平靜的生活———那樣就不會發生糟糕的事情,就不會難過。
艾斯蹲在洗碗台前,團成一團。
真是糟透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