顫顫巍巍交出了自己手機裏錄的視頻,並且在警察叔叔的再三叮囑下,保證暫時不將視頻流傳到網上以後,圍觀路人才總算被放走。
現在人證物證俱在,孫浩然總算安心的上了警車,了無牽掛。
有了孫浩然和方璿以及葉叔三人淡定如斯的參照在前,對比之下,猛虎哥和他的一群兄弟們對著警察唧唧歪歪,哭嚎叫喊著讓對方賠錢的樣子,的確是顯得蠻橫無理了許多。
還好報警的小情侶說清楚了現場大概的人數,不然警車就來一兩輛,還真坐不下。
一群人浩浩蕩蕩的來,又浩浩蕩蕩的走。
很快警車就停在了警察局的門口。
“姓名?”
“孫浩然!”
“方璿!”
“葉山!”
“葉山?”審訊的警官聽到這個名字明顯愣了一下,看著眼前站的筆直的這個男人,他總覺得有點熟悉。
這本來是一起普通的社會鬥毆事件,但因為涉及到的對象是財務部長家的孫女,所以來做筆錄和審問的都是有經驗的老警察,力求高效快速解決。
當警察的人記憶力一向很好,沒過多久,資深警官就想起幾年前海軍陸戰隊的退役軍人裏,好像確實有一個人就是叫葉山。
之所以對這人有印象,是因為他的退役還涉及到了一起部隊奸細的案子,當時似乎還引起了不小的轟動。
聽說那次就是一場普通的海岸防禦和島嶼守備演習任務,結果有個人竟然因為操作不當誤觸武器,爆炸引發的衝擊波導致他右腿膝蓋以下截肢!
那人本來還有大好的年華,甚至不久以後可能即將晉升,卻生生因為這一次莫名其妙的失誤而被迫提前退休。
後來經過調查發現,導致這場事故的原因竟然是軍隊演習任務中混進了狗國的奸細。
這一結果出來,直接驚動了整個軍部!
而奸細怎麽混進來的,則是牽扯到了另一大片關係網!
總之,若不是因為葉山在這種他平時根本不可能犯錯的任務上產生了重大失誤,並且還受了如此嚴重的傷,短期內恐怕上級領導根本也不會注意到這點異常。
而若放任這奸細繼續探查軍隊內部消息,後果將不堪設想!
於是,在身體情況基本恢複穩定以後,雖然葉山因為身體上的客觀因素無法再重新迴到原部隊執行任務,但軍隊還是當眾授予了葉山榮譽勳章!
本來打算在他身體恢複以後給他安排相應的就業崗位,但葉山拒絕了。
還是把機會留給更有需要的人吧!
他覺得自己有手有腳……
嗯,雖然腳隻有一隻。
但這並不影響他正常工作生活。他在國家的幫助下安上了假肢,可以靈活行走,甚至一眼看上去和常人無異。
財務部長在聽說這件事後,主動邀請葉山來他們家,為他的小孫女方璿當隨行保鏢和司機,包吃包住。
他在部隊開過戰車,生活版轎車對他來說,一條腿也根本就不是問題。何況他假肢也能動!
財務部長看中的就是他從軍隊帶出來那極其敏銳的警惕性和矯健的身手,以及軍人的忠誠!
是的,這位原來在部隊,可是那一支的兵王!
觀察一段時間後,發現瘸了一條腿對他來說並沒有影響他的戰鬥力,於是部長欣然向他伸出了橄欖枝。
葉山自然也沒有拒絕的道理,畢竟退伍以後他也需要賺錢吃飯,這份工作無論從哪方麵來看都非常不錯,於是雙方就這樣達成了一致。
這一幹,就是這好幾年!
聯想到這些,警官不動聲色看了一眼葉山的右腿,似是隨口問了一句,“以前當過兵?”
“是!”
沒想到還真是他!
嗤,這幾個小混混也是有意思,惹到兵王頭上去了!有意思!
孫浩然一行人和小混混那邊是分開審問的,這邊警官已經問到為何要與對方發生衝突。
孫浩然的解釋自然是實話實說,並且有了圍觀群眾的視頻證據,對方故意挑事目前幾乎已經是板上釘釘了。
而那幾個小混混那邊的審問就沒有這麽順利了。
審問的警官調出檔案以後發現,這幾人基本上都有前科。
甚至就在前幾個月,他們就有一起當眾調戲婦女不成反過來毆打對方,致其入院的案底。
那位受害者現在甚至都還躺在醫院。
可神奇的是他們幾個人居然沒關幾天就被釋放出來,像沒事人一樣!
哼!警官內心不禁冷冷一笑,看來是背後有靠山。
這迴可就要看看,是人家兩個部長的靠山大,還是這幾個混混背後的靠山大?
做完基本的調查,確定方璿和孫浩然兩人是受害者以後,警察沒有多做客套的挽留,就準備放他們倆迴家了。
那群小混混們出來以後看著他們準備離開,語氣極為不滿。
“那三個人憑什麽先走?我們都受傷了,就是那男的打的人,他得賠我們醫藥費!還有我們的精神損失費!必須得賠錢!”
方璿聽到這話直接笑了。
身後的警察正準備警告猛虎哥他們不要再惹事,方璿還沒開口,身後的葉山就迴頭瞥了他們一眼,冷冷開口。
“希望你們不要不識抬舉!正當防衛的情況下,我沒有當場廢掉你們的手,已經是看在法律的麵子上!”
軍人身上的氣場全開,那股常年訓練和戰場浸染下帶來的壓迫感,竟然一時震的猛虎哥瑟縮了一下。
本來還想再訛點錢的念頭也霎時煙消雲散。
待他們三人的身影走遠以後,猛虎哥才搓了搓自己手臂上泛起的雞皮疙瘩,暗罵一聲,操他娘的,真他媽見鬼了!
待會出去以後,一定要看看這幫人身後是誰,此仇不報非君子!
可他們不知道的是,短期之內他們再也出不去了!
當眾騷擾挑釁婦女並毆打對方,可構成尋釁滋事罪或故意傷害罪,具體取決於情節是否嚴重和傷害程度。
根據《華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的規定,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這幾位下山的猛虎,很快就要變成監獄裏按時勞動、朝九晚五的縫紉機選手了。可根本沒有時間去報仇了呢!
至於具體是五年還是十年?那就要看部長們的想法,以及他們請來的律師水平了!
現在人證物證俱在,孫浩然總算安心的上了警車,了無牽掛。
有了孫浩然和方璿以及葉叔三人淡定如斯的參照在前,對比之下,猛虎哥和他的一群兄弟們對著警察唧唧歪歪,哭嚎叫喊著讓對方賠錢的樣子,的確是顯得蠻橫無理了許多。
還好報警的小情侶說清楚了現場大概的人數,不然警車就來一兩輛,還真坐不下。
一群人浩浩蕩蕩的來,又浩浩蕩蕩的走。
很快警車就停在了警察局的門口。
“姓名?”
“孫浩然!”
“方璿!”
“葉山!”
“葉山?”審訊的警官聽到這個名字明顯愣了一下,看著眼前站的筆直的這個男人,他總覺得有點熟悉。
這本來是一起普通的社會鬥毆事件,但因為涉及到的對象是財務部長家的孫女,所以來做筆錄和審問的都是有經驗的老警察,力求高效快速解決。
當警察的人記憶力一向很好,沒過多久,資深警官就想起幾年前海軍陸戰隊的退役軍人裏,好像確實有一個人就是叫葉山。
之所以對這人有印象,是因為他的退役還涉及到了一起部隊奸細的案子,當時似乎還引起了不小的轟動。
聽說那次就是一場普通的海岸防禦和島嶼守備演習任務,結果有個人竟然因為操作不當誤觸武器,爆炸引發的衝擊波導致他右腿膝蓋以下截肢!
那人本來還有大好的年華,甚至不久以後可能即將晉升,卻生生因為這一次莫名其妙的失誤而被迫提前退休。
後來經過調查發現,導致這場事故的原因竟然是軍隊演習任務中混進了狗國的奸細。
這一結果出來,直接驚動了整個軍部!
而奸細怎麽混進來的,則是牽扯到了另一大片關係網!
總之,若不是因為葉山在這種他平時根本不可能犯錯的任務上產生了重大失誤,並且還受了如此嚴重的傷,短期內恐怕上級領導根本也不會注意到這點異常。
而若放任這奸細繼續探查軍隊內部消息,後果將不堪設想!
於是,在身體情況基本恢複穩定以後,雖然葉山因為身體上的客觀因素無法再重新迴到原部隊執行任務,但軍隊還是當眾授予了葉山榮譽勳章!
本來打算在他身體恢複以後給他安排相應的就業崗位,但葉山拒絕了。
還是把機會留給更有需要的人吧!
他覺得自己有手有腳……
嗯,雖然腳隻有一隻。
但這並不影響他正常工作生活。他在國家的幫助下安上了假肢,可以靈活行走,甚至一眼看上去和常人無異。
財務部長在聽說這件事後,主動邀請葉山來他們家,為他的小孫女方璿當隨行保鏢和司機,包吃包住。
他在部隊開過戰車,生活版轎車對他來說,一條腿也根本就不是問題。何況他假肢也能動!
財務部長看中的就是他從軍隊帶出來那極其敏銳的警惕性和矯健的身手,以及軍人的忠誠!
是的,這位原來在部隊,可是那一支的兵王!
觀察一段時間後,發現瘸了一條腿對他來說並沒有影響他的戰鬥力,於是部長欣然向他伸出了橄欖枝。
葉山自然也沒有拒絕的道理,畢竟退伍以後他也需要賺錢吃飯,這份工作無論從哪方麵來看都非常不錯,於是雙方就這樣達成了一致。
這一幹,就是這好幾年!
聯想到這些,警官不動聲色看了一眼葉山的右腿,似是隨口問了一句,“以前當過兵?”
“是!”
沒想到還真是他!
嗤,這幾個小混混也是有意思,惹到兵王頭上去了!有意思!
孫浩然一行人和小混混那邊是分開審問的,這邊警官已經問到為何要與對方發生衝突。
孫浩然的解釋自然是實話實說,並且有了圍觀群眾的視頻證據,對方故意挑事目前幾乎已經是板上釘釘了。
而那幾個小混混那邊的審問就沒有這麽順利了。
審問的警官調出檔案以後發現,這幾人基本上都有前科。
甚至就在前幾個月,他們就有一起當眾調戲婦女不成反過來毆打對方,致其入院的案底。
那位受害者現在甚至都還躺在醫院。
可神奇的是他們幾個人居然沒關幾天就被釋放出來,像沒事人一樣!
哼!警官內心不禁冷冷一笑,看來是背後有靠山。
這迴可就要看看,是人家兩個部長的靠山大,還是這幾個混混背後的靠山大?
做完基本的調查,確定方璿和孫浩然兩人是受害者以後,警察沒有多做客套的挽留,就準備放他們倆迴家了。
那群小混混們出來以後看著他們準備離開,語氣極為不滿。
“那三個人憑什麽先走?我們都受傷了,就是那男的打的人,他得賠我們醫藥費!還有我們的精神損失費!必須得賠錢!”
方璿聽到這話直接笑了。
身後的警察正準備警告猛虎哥他們不要再惹事,方璿還沒開口,身後的葉山就迴頭瞥了他們一眼,冷冷開口。
“希望你們不要不識抬舉!正當防衛的情況下,我沒有當場廢掉你們的手,已經是看在法律的麵子上!”
軍人身上的氣場全開,那股常年訓練和戰場浸染下帶來的壓迫感,竟然一時震的猛虎哥瑟縮了一下。
本來還想再訛點錢的念頭也霎時煙消雲散。
待他們三人的身影走遠以後,猛虎哥才搓了搓自己手臂上泛起的雞皮疙瘩,暗罵一聲,操他娘的,真他媽見鬼了!
待會出去以後,一定要看看這幫人身後是誰,此仇不報非君子!
可他們不知道的是,短期之內他們再也出不去了!
當眾騷擾挑釁婦女並毆打對方,可構成尋釁滋事罪或故意傷害罪,具體取決於情節是否嚴重和傷害程度。
根據《華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的規定,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這幾位下山的猛虎,很快就要變成監獄裏按時勞動、朝九晚五的縫紉機選手了。可根本沒有時間去報仇了呢!
至於具體是五年還是十年?那就要看部長們的想法,以及他們請來的律師水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