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上午九點,蘇夏照例去奶奶金雅慧家接喜寶。


    “喜寶,迴家嘍!”喜寶打開門時候,蘇夏笑眯眯地說道。


    “媽媽,我想再玩會兒。”


    “已經在奶奶玩一宿了啊,十點還有課呢。”


    “再玩十分鍾行不行?”喜寶可憐巴巴望著蘇夏,用手指比劃著數字十。


    蘇夏掏出手機,看看時間,時間還富裕,點頭應允道:“那好,就十分鍾啊!”語氣堅定。


    “好!”喜寶像收到聖旨般,一溜煙跑進最裏邊臥室不知道搗鼓什麽去了。


    “進屋裏等吧。”這時,金雅慧走過來,對站在門口的蘇夏說道。


    “不了,還要換鞋,就在門口等會兒就可以了。”自從和陳軒離婚後,蘇夏與金雅慧保持著若即若離的距離。表麵上和原來的婆媳關係看似無異,實際上內心已築起一道城牆。


    金雅慧沒有再說什麽,卻也沒有離開。


    蘇夏看出了金雅慧的欲言又止,問道:“您有什麽事嗎?”


    “嗯……你們的事我不管……但陳軒畢竟是孩子的爸爸,即使你再恨他……為了孩子……”


    蘇夏心想,好不容易平靜了一段時間,這又是唱哪出呢?


    “您直接說什麽事吧。”


    “喜寶之所以不願意走,說明孩子很孤單……你不能不讓陳軒看喜寶,這樣對孩子不好。”


    “陳軒和您說的我不讓他看喜寶?”蘇夏不解地問道。


    “對,我叮囑他有空看看喜寶,他說你不讓他見,還一次次阻止視頻。”


    蘇夏發出一聲冷笑:“您認為是真的?”


    “這個他說什麽慌,他還是很愛喜寶的,我的兒子我還是了解的。”


    “那您還真是不了解。”蘇夏冷冷地說道。


    離婚三年,陳軒主動要求見喜寶的次數三次不到,也就是說一年也沒有一次,反倒是蘇夏開始還給他信息,有些活動需要爸爸參加蘇夏希望他能陪伴出席,當初的離婚協議共同子女撫養一項也明確寫明了:“本著保護和維護孩子健康成長的原則,男方可隨時探望共同子女陳涵宇,學校組織或課內外的親子活動需男方參加的,男方應當到場參加,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推辭,需盡到父親的責任與義務”,每次卻不是說工作忙就是出差拒絕了,蘇夏再也不要求不理睬。


    蘇夏頓時覺得很滑稽可笑,陳軒的黑白顛倒、胡說八道,金雅慧的盲目聽從、不辨黑白在離婚前與離婚後原來沒有任何改變,更不變的是母子情深。


    但鑒於金雅慧對喜寶的愛護與照顧,對蘇夏也尚可,蘇夏並不想用所謂的事實真相和更加嚴厲的言辭懟迴去,有哪個母親不願意相信兒子,又有什麽黑白能斬斷血濃於水的母子情深。


    “媽媽,走吧,十分鍾到了。”這時,喜寶穿戴整齊,背好隨身背包,走了過來。


    “好,換鞋吧,迴家。”


    喜寶脫下藍色卡通拖鞋,換上綠色帥氣的運動鞋,“媽媽走吧,爺爺奶奶再見。”


    蘇夏也到了別,和喜寶一同下樓迴家了。


    夜深人靜,喜寶沉沉的入睡了,蘇夏打開電腦,新建word文檔,劈裏啪啦敲著文字:


    關於共同子女撫養費的的補充協議


    ……本著保護和維護共同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在不影響生活和學習的前提下,男方可隨時探望共同子女陳涵宇,且十二歲以前不得少於每周一次探望陪伴,每少一次需在下月應給付撫養費的基礎上增加500元/次,與次月撫養費一並支付,以盡到父親的責任與義務……”


    敲完最後一個字,十一點鍾,給陳軒發了過去。


    “什麽時候您不忙時把這個協議簽了。”


    “一周一次探望陪伴,我保證配合。”


    “少一次補償五百。”


    “嫌少的話補一千。”


    “到處造謠扯謊我阻止你見兒子,不能剝奪您作為父親的權利與義務,所以落到白紙黑字上,一周一次,不陪不行。”


    蘇夏一口氣發了數條信息。


    “不同意,陪不了。”陳尋隨即迴複道。


    “陪不了?!那就不要到處造謠扯謊我不讓你見兒子!”


    “年前我是不是說帶兒子出去你說有課!”


    蘇夏想起來了,自離婚消失了三年後,年前突然發來一條信息說:“周六帶兒子出去玩半天。”


    每個周六都是課程排滿的日子,蘇夏迴複道:“周六有課,周日一天可以。”


    就此杳無音信,或許這就是他說的蘇夏阻止他見兒子的唯一“憑證”吧。


    “離婚三年,敢問您主動要求見喜寶的次數有三次嗎?”


    “這個不用你管。”


    “有課怎麽出去玩?!周日沒課你怎麽沒迴應,再說就算上課去接送上課也是一種陪伴,怎麽就沒有下文了呢!”


    “不是你想讓我哪天我就哪天!想讓我幹嘛就幹嘛!”


    嗬嗬,這是什麽混蛋邏輯!


    蘇夏懶得無理糾纏下去了,說道:“我隻告訴你,你對孩子的每一分付出,都會刻在孩子心裏,你盡的每一分父愛,都是增厚你們的父子情誼,與我無關,我更不會剝奪孩子應享受的父愛,哪怕少的可憐。”


    “還有,撫養費已經拖欠一個月了,限一個小時之內打過來,否則我保證你會收到起訴書,撫養費也不會是現在的三千。”


    當初簽署離婚協議時,本來商定了撫養費四千,可辦理離婚手續時陳軒態度強硬一反常態一口咬定撫養費三千,蘇夏也實在懶得和他糾纏,不想這樣消耗下去,也就同意了,鬼知道三千的撫養費在帝都能幹個什麽。


    二十分鍾後,蘇夏收到轉賬六千元,算上這個月的。


    蘇夏迴複道:“第一次拖欠口頭警告,第二次法院訴訟,今天算第一次。”


    法院訴訟蘇夏不是說說而已,對待陳軒,她已經總結出了對付他耍無賴時的金科律例,就是沒有任何情理可言,你對他退讓,他就會得寸進尺,隻有靠不留情麵白紙黑字,才會讓他恢複一點點理智,而且起訴提高撫養費蘇夏有十足的把握,隻是時機未到。


    和陳軒“鬥爭”完,蘇夏將部分信息截圖給金雅慧發了過去,沒有收到任何迴複,不知是夜深了早睡了還是無言迴複,蘇夏也就睡了……反正她要的不過是澄清一個事實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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