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挫骨揚灰
穿書後,我幫娘親和離休夫 作者:綰紫彤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陸昀蹙眉:“七八年?小姐是七年前進宮的,皇上和皇後欲將小姐選為太子妃的事也是打那個時候傳出來的。難不成這老虔婆早在那個時候就存了心思?”
陸知鳶把玩著手裏的木頭人:“我命由我不由天,區區一個木頭人,刻上生辰八字就能成精了?與其說它是害人的術法,倒不如說是害己的執念。七年了,我好端端的,她反倒死於非命。”
“此等術法並不會在一夕之間要人性命,而是會讓人逐漸衰弱。”韓廷道:“皇上病了,皇後娘娘潛心禮佛多年,小姐……”
韓廷還未說完,陸昀提著劍就奔嬤嬤的屍體去了。
難怪小姐的病久養不愈,竟是這老虔婆搗的鬼。
陸知鳶讓流螢將他拉住,耐心道:“皇上的病是我診的,是沉屙已久的頑疾,與這下麵埋的木頭人沒有半分關係。皇後娘娘身體無礙,潛心禮佛是因為殿下大了,前朝與後宮的事情都不需要她操心了。至於我的身子,乃是生來帶病,能養到現在已經很好了。做人不能太貪心的。”
“可是——”
“這木頭人雖沒什麽用,害人之心卻是實打實的。”陸知鳶把玩著手裏的木頭:“嬤嬤是簽了身契的吧?查一查她的來曆,我……本宮要看看她與皇家有何仇怨。”
不到一刻鍾,嬤嬤的身契就被拿了過來。
東宮的身契與侯府的不一樣,內容更為詳盡。嬤嬤是甘州人,十七歲與爹娘一路乞討進京。爹爹病重,母親出去討錢,一去未迴。她在街頭賣身葬父,被東宮的人遇見進府為婢。自入東宮兢兢業業,若非如此,也不會被提拔成分管事務的嬤嬤。
府中人對她的印象與春喜差不多,做事認真,沉默寡人。未曾婚配,深入簡出。
單看這身契上的內容瞧不出什麽眉目來。
“賣身葬父?關於她父親的情況府中可有記錄?”
“有!”
管家遞上一份東西,是府衙出具的驗屍報告。由於她是賣身葬父,東宮幫著安葬了她父親的屍身。需要說明的是,當時的東宮太子還不是現在的殿下,而是皇上。
嬤嬤自賣入東宮已經是四十年前的事情了。
驗屍報告上說他是死於肺癆,驗屍時他的肺部已經爛成了窟窿。身上有多處傷痕,最深者觸及骨頭。一隻腳外翻,是外傷導致的。
在驗屍報告的後麵有一份嬤嬤的證詞,顯眼處蓋著半枚指印。
嬤嬤說父親的傷是在逃亡路上造成的。從甘州到京城,一路顛簸,難免會遇到些山匪流寇。父親為保護妻女留下滿身刀疤,終身殘疾亦是情有可原。
然山匪流寇是不會用這種方法殺人的,換言之,人都被砍成這樣了怎麽會放他離開?又怎麽會讓他的妻女完好無損地來到京城。
韓廷什麽出身?
清河幫少幫主,有幫眾一路護著還被人丫子弄到了奴隸市場,嬤嬤何德何能?
事出反常必有妖。
陸知鳶讓管家去查甘州,查甘州與皇家有關係的事件。
半個時辰後,管家迴來了,抱著厚厚一摞卷宗,打開一看,竟都是與甘州有關的。與韓廷查了兩個時辰,終於查到了一個與嬤嬤有關的。
嬤嬤成過親,嫁過人。
十六歲與夫君一見鍾情,成婚不到半年,夫君奉命出征一去未迴。第二年除夕,也就是在嬤嬤十七歲那年。流匪闖入家中燒殺搶掠,她和她的丫鬟以及公婆逃出來。
公婆去衙門報案,衙門反黑為白,說他們私通外敵,是背叛北涼的奸細。所謂的罪證都是用她那個一去未返的夫君捏造的。
公婆被判了斬立決,等她得到消息趕去刑場時,刑場隻留下一攤血跡。
沒過多久,他們的宅子就成了縣太爺的私宅。
嬤嬤收集證據,帶著丫鬟去州府告狀。狀是上午告的,人是下午抓的,他們給她的罪名是誣陷朝廷官員。是她的丫鬟買通牢裏的獄卒替她赴了黃泉。
她逃迴娘家,發現娘家也沒了,一場大火將家裏燒得幹幹淨淨,一家五口屍骨無存。就在她無處可去,想要一死了之時,她的夫君迴來了。
去時英俊少年,迴來地府冤魂。
流螢遞上茶:“這世上真有冤魂啊?”
陸知鳶晃了晃手裏的卷宗:“這上麵寫得神乎其乎的,什麽冤魂複仇,厲鬼索命,總結下來就一句話,冤有頭,債有主。仇是嬤嬤和她的夫君複的,隻不過偽裝成了鬼怪索命的假象。”
流螢探著腦袋:“娘娘是從哪裏看出來的?奴婢也看卷宗了,奴婢怎麽沒看出來?”
陸知鳶將所有的卷宗擺在一塊兒,指著幾處細節道:“第一個,縣令全家於縣令兒子成婚當晚被殺,死狀慘烈,皆是被人砍去頭顱。這個死狀,與嬤嬤的公婆是一樣的。卷宗上還說,縣令之子與新娘是在街上偶遇的,新娘出身不好,有個重傷的殘疾爹爹,爹爹是上過戰場的。”
陸知鳶把那份驗屍報告拿出來:“重傷,殘疾,上過戰場,你們想到了誰?”
流螢道:“嬤嬤那個患了肺癆的父親!”
陸知鳶沒有反駁,拿出另外一份卷宗:“縣令全家被殺,驗屍結果顯示,他們是在中毒之後被人用鈍刀切去頭顱的。鈍刀,刀法卻很準,這又讓你們聯想到了什麽?縣令家被滅門,新娘和新娘的殘疾爹爹卻失蹤了。新娘出閣,是在婆家遇難的,沒人在意她的殘疾爹爹,對於新娘的失蹤,卷宗上寫得是被兇手擄走?有沒有一種可能,兇手是新娘與她那個赴宴的殘疾爹爹?”
知府是在出行途中被人射殺的,目擊證人是一個行動不便的乞丐。且不說乞丐為何單單出現在那裏恰好成了目擊證人,就說這行動不便的乞丐有沒有耳熟?還有,知府出行是去找他的紅顏知己,紅顏知己是誰?有沒有可能是害縣令全家被殺的那個新娘?
此事過後,兇手消失匿跡,幾個月後,嬤嬤與她的爹娘出現在了京城裏。在她賣身葬父之前,京城近郊出了一樁慘案,一家幾口皆被燒死,現場沒有留下任何痕跡。
被燒死的這家人不是別人,正是那位知府留在京城裏的家眷。知府嶽母一家的死狀與嬤嬤娘家人的死狀完美地重合到了一起。
世上沒有這麽多巧合的事情,除非被害者與兇手是同一人,兇手是為複仇而來的。
陸知鳶把玩著手裏的木頭人:“我命由我不由天,區區一個木頭人,刻上生辰八字就能成精了?與其說它是害人的術法,倒不如說是害己的執念。七年了,我好端端的,她反倒死於非命。”
“此等術法並不會在一夕之間要人性命,而是會讓人逐漸衰弱。”韓廷道:“皇上病了,皇後娘娘潛心禮佛多年,小姐……”
韓廷還未說完,陸昀提著劍就奔嬤嬤的屍體去了。
難怪小姐的病久養不愈,竟是這老虔婆搗的鬼。
陸知鳶讓流螢將他拉住,耐心道:“皇上的病是我診的,是沉屙已久的頑疾,與這下麵埋的木頭人沒有半分關係。皇後娘娘身體無礙,潛心禮佛是因為殿下大了,前朝與後宮的事情都不需要她操心了。至於我的身子,乃是生來帶病,能養到現在已經很好了。做人不能太貪心的。”
“可是——”
“這木頭人雖沒什麽用,害人之心卻是實打實的。”陸知鳶把玩著手裏的木頭:“嬤嬤是簽了身契的吧?查一查她的來曆,我……本宮要看看她與皇家有何仇怨。”
不到一刻鍾,嬤嬤的身契就被拿了過來。
東宮的身契與侯府的不一樣,內容更為詳盡。嬤嬤是甘州人,十七歲與爹娘一路乞討進京。爹爹病重,母親出去討錢,一去未迴。她在街頭賣身葬父,被東宮的人遇見進府為婢。自入東宮兢兢業業,若非如此,也不會被提拔成分管事務的嬤嬤。
府中人對她的印象與春喜差不多,做事認真,沉默寡人。未曾婚配,深入簡出。
單看這身契上的內容瞧不出什麽眉目來。
“賣身葬父?關於她父親的情況府中可有記錄?”
“有!”
管家遞上一份東西,是府衙出具的驗屍報告。由於她是賣身葬父,東宮幫著安葬了她父親的屍身。需要說明的是,當時的東宮太子還不是現在的殿下,而是皇上。
嬤嬤自賣入東宮已經是四十年前的事情了。
驗屍報告上說他是死於肺癆,驗屍時他的肺部已經爛成了窟窿。身上有多處傷痕,最深者觸及骨頭。一隻腳外翻,是外傷導致的。
在驗屍報告的後麵有一份嬤嬤的證詞,顯眼處蓋著半枚指印。
嬤嬤說父親的傷是在逃亡路上造成的。從甘州到京城,一路顛簸,難免會遇到些山匪流寇。父親為保護妻女留下滿身刀疤,終身殘疾亦是情有可原。
然山匪流寇是不會用這種方法殺人的,換言之,人都被砍成這樣了怎麽會放他離開?又怎麽會讓他的妻女完好無損地來到京城。
韓廷什麽出身?
清河幫少幫主,有幫眾一路護著還被人丫子弄到了奴隸市場,嬤嬤何德何能?
事出反常必有妖。
陸知鳶讓管家去查甘州,查甘州與皇家有關係的事件。
半個時辰後,管家迴來了,抱著厚厚一摞卷宗,打開一看,竟都是與甘州有關的。與韓廷查了兩個時辰,終於查到了一個與嬤嬤有關的。
嬤嬤成過親,嫁過人。
十六歲與夫君一見鍾情,成婚不到半年,夫君奉命出征一去未迴。第二年除夕,也就是在嬤嬤十七歲那年。流匪闖入家中燒殺搶掠,她和她的丫鬟以及公婆逃出來。
公婆去衙門報案,衙門反黑為白,說他們私通外敵,是背叛北涼的奸細。所謂的罪證都是用她那個一去未返的夫君捏造的。
公婆被判了斬立決,等她得到消息趕去刑場時,刑場隻留下一攤血跡。
沒過多久,他們的宅子就成了縣太爺的私宅。
嬤嬤收集證據,帶著丫鬟去州府告狀。狀是上午告的,人是下午抓的,他們給她的罪名是誣陷朝廷官員。是她的丫鬟買通牢裏的獄卒替她赴了黃泉。
她逃迴娘家,發現娘家也沒了,一場大火將家裏燒得幹幹淨淨,一家五口屍骨無存。就在她無處可去,想要一死了之時,她的夫君迴來了。
去時英俊少年,迴來地府冤魂。
流螢遞上茶:“這世上真有冤魂啊?”
陸知鳶晃了晃手裏的卷宗:“這上麵寫得神乎其乎的,什麽冤魂複仇,厲鬼索命,總結下來就一句話,冤有頭,債有主。仇是嬤嬤和她的夫君複的,隻不過偽裝成了鬼怪索命的假象。”
流螢探著腦袋:“娘娘是從哪裏看出來的?奴婢也看卷宗了,奴婢怎麽沒看出來?”
陸知鳶將所有的卷宗擺在一塊兒,指著幾處細節道:“第一個,縣令全家於縣令兒子成婚當晚被殺,死狀慘烈,皆是被人砍去頭顱。這個死狀,與嬤嬤的公婆是一樣的。卷宗上還說,縣令之子與新娘是在街上偶遇的,新娘出身不好,有個重傷的殘疾爹爹,爹爹是上過戰場的。”
陸知鳶把那份驗屍報告拿出來:“重傷,殘疾,上過戰場,你們想到了誰?”
流螢道:“嬤嬤那個患了肺癆的父親!”
陸知鳶沒有反駁,拿出另外一份卷宗:“縣令全家被殺,驗屍結果顯示,他們是在中毒之後被人用鈍刀切去頭顱的。鈍刀,刀法卻很準,這又讓你們聯想到了什麽?縣令家被滅門,新娘和新娘的殘疾爹爹卻失蹤了。新娘出閣,是在婆家遇難的,沒人在意她的殘疾爹爹,對於新娘的失蹤,卷宗上寫得是被兇手擄走?有沒有一種可能,兇手是新娘與她那個赴宴的殘疾爹爹?”
知府是在出行途中被人射殺的,目擊證人是一個行動不便的乞丐。且不說乞丐為何單單出現在那裏恰好成了目擊證人,就說這行動不便的乞丐有沒有耳熟?還有,知府出行是去找他的紅顏知己,紅顏知己是誰?有沒有可能是害縣令全家被殺的那個新娘?
此事過後,兇手消失匿跡,幾個月後,嬤嬤與她的爹娘出現在了京城裏。在她賣身葬父之前,京城近郊出了一樁慘案,一家幾口皆被燒死,現場沒有留下任何痕跡。
被燒死的這家人不是別人,正是那位知府留在京城裏的家眷。知府嶽母一家的死狀與嬤嬤娘家人的死狀完美地重合到了一起。
世上沒有這麽多巧合的事情,除非被害者與兇手是同一人,兇手是為複仇而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