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剩下的地方,已經不足以埋下一個人,林高陽停止了挖掘工作,帶著布料鑽出了地麵。


    下麵的光線太暗,布料上又沾滿了黃土,根本看不清。


    從地窖出來,把布料拿到月光下,拂去黃泥,林高陽突然愣住了:


    這確實是件衣服,一件灰色的短袖襯衫。


    而且,這件襯衫他認識,是他爺爺的。


    在養老院的時候,他還見過爺爺穿了。


    怪不得聞到熟悉的體味了,原來是爺爺的。


    可是,爺爺的襯衫,怎麽會在這裏?


    是爺爺來看自己時,拉在病房了?


    然後,被曹老頭一並帶過來的?


    不過,這個想法很快就被他否定了。


    那個病房,他都去過好幾次了,根本就沒見過這件衣服。


    就算收在衣櫥裏,他也應該能聞到才對。


    那就是說,爺爺來過這裏?


    或者,爺爺的衣服丟了,被人撿到了,帶來了這裏?


    不過,這種巧合,應該可以排除。


    想到爺爺越牆離開,林高陽不得不胡思亂想:


    該不會,爺爺和曹老頭認識?


    偷走兩人的,就是這兩位糟老頭子?


    也就是說,根本就不是曹老頭認不出自己的孫子,順帶把他偷出來了,而是兩個老爺子,都去偷自家孫子了。


    爺爺之所以越牆而去,就是去和曹老頭會合的?


    這一想,似乎越來越符合邏輯。


    如果是這樣,自己的身體一定被爺爺帶走了,反倒不用急著去找了。


    可是,仔細一想,似乎又不對:


    曹老頭偷孫子,一是因為他自己還在坐牢,沒法見到孫子,二是曹四象可能也入了盜墓團夥。


    那枚玉質劍柄,很可能就是盜墓來的!


    而曹老頭雖然人在坐牢,可也不排除還有其他團夥或傳人,徒子徒孫師兄弟之類的。


    這些人後來又幹起了老本行,而曹四象,可能也加入了。


    至少,他知道內幕,所以曹老頭才會鋌而走險偷走他。


    可是,自己的爺爺,根本沒有必要這麽做。


    他又沒坐牢,自己雖然之前被冤枉,抓進了治安所,可後來,嫌疑已經排除了呀!


    難道,爺爺也是盜墓團夥的成員之一?


    這個……,好像也有可能!


    就衝爺爺飛身越過圍牆的身手,就讓人懷疑。


    可真相到底如何,林高陽怎麽也想不透。


    而且,現在也不是破案的時候,他也不是柯南,僅憑一件襯衫,也沒法破案。


    雖然爺爺很有可能和曹老頭沆瀣一氣,偷走了自己。


    可萬一隻是巧合呢?


    說不定,爺爺先來了地窖,弄丟了衣服。


    在這之後,曹老頭才來了這裏呢。


    所以,還是先把附近搜一遍再說。


    不管什麽情況,至少可以肯定,曹老頭肯定來過這裏。


    所以,還是四處找找才放心。


    於是,林高陽又去那些廢棄的房子,和倒塌的廢墟中,一一查找了一遍。


    至於水中,就隻能放棄了,他一個穿山甲,可沒辦法潛水。


    不過,他還是沿著礦坑形成的湖泊,繞了一整圈。


    一路上,也沒看到有人最近活動的痕跡,基本排除了自己被沉屍水下的可能。


    可憐他一隻穿山甲,除了善於打洞,陸地行走的能力卻很一般,把整個礦區轉了一圈,好幾個小時就過去了,不說穿山甲,就算他這個地魂強大的影子,也累得精疲力盡了。


    再次迴到地窖口的時候,卻見那兩位正從地窖裏出來。


    “大林,你這是去哪了?


    害我們到處找你。”


    林宇軒看到林高陽迴來,忍不住抱怨道。


    林高陽隨口道:


    “我,我也是剛醒不久,可能是酒喝多了,感覺肚子有些不舒服,找地方方便去了。”


    林宇軒瞪圓了穿山甲的小眼睛:


    “你都成了穿山甲了,哪還用這麽講究?


    拉個屎,還要找個好地方?”


    呃!


    這個理由,好像是有些牽強。


    “之前我們不是在你家飯店嗎?


    總不能在那裏拉屎吧?”


    林高陽反應還是挺快的,這個借口總算可以吧?


    可林宇軒卻恨恨地地說:


    “沒事,現在已經不是我家的了。


    你盡管使勁拉!”


    常逢春被他逗樂了,笑道:


    “行了,天快亮了。


    咱們都是一身酒氣,要是胡家那三個召喚我們迴去,該怎麽應對?”


    林宇軒無所謂地說:


    “怕什麽?實話實說咯。”


    可林高陽卻不想暴露這地方,曹老頭新挖的那個地道,他還沒探查呢。


    “我覺得,這個地方還是不要告訴他們的好。


    估計我們還要在這待上幾天,那裏畢竟曾經是你家,你就不想再過來看看?”


    聽林高陽這麽說,林宇軒連忙點頭:


    “對對對,記得小時候在這住過幾年,我還沒上樓,去之前住過的房間看看呢。”


    常逢春想了想,說:


    “那就隻能這麽辦了,我記得距離塌方的位置不遠處,有一排工棚,應該是民工們的住處。


    我們打個地道過去,就說在工棚裏找的酒。”


    二人聽了,都說是好主意。


    於是,他們又從地道返迴,迴到之前出發的地方,也就是他們最初挖出的地道裏。


    常逢春又趴到地上寫寫畫畫了好一陣,指著一側的洞壁說:


    “就在這裏挖,十點鍾方向,最多60幾米,就到了。”


    兩人聽了,都給他豎了根中指,轉頭繼續進行隧道掘進。


    這可不是他們罵人,而是沒辦法的事。


    穿山甲的腳,雖然也是5個腳趾,可中間那根格外長,而且也沒法勾起來,想要挑起大拇指實在很困難,看上去就跟豎中指一個樣。


    三人采取輪換製,林宇軒打頭陣,林高陽排第二,常逢春最後,掘進速度飛快。


    當常逢春第二次來替換林高陽時,卻發現他沒在往前掘進,反而向下挖了好幾米,不由得疑惑道:


    “哎?


    大林,你怎麽往下挖了呢?”


    林高陽道:


    “常叔,你先下來聞聞。”


    “聞聞?”


    常逢春有些疑惑,但還是爬了下去,一邊嗅著鼻子,狐疑道:


    “沒什麽呀?


    你聞到啥了?”


    林高陽當然清楚,隔著兩一米多厚的土層,常逢春不可能聞到,誰的嗅覺能跟他相比呢?


    所以,他一邊繼續挖,一邊道:


    “你繼續聞聞。”


    常逢春又嗅了嗅,還是什麽也聞不見。


    這時候,林高陽又朝下麵挖了一米多,隨著最後一爪子掏出來,地下突然泛起了一片紅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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