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說起來,還真特麽操蛋!
林高陽是西川人,中原是他爸爸的老家,而他的父母早就離婚了,當時他才5歲,被判給了媽媽。
之後不久,他爸轉業迴了老家,成了一名治安員。
小的時候,每年寒暑假,爸爸都會接他過來住些日子,對這邊倒也不陌生。
直到4年級的時候,他爸執行任務時,意外失蹤了,至今音訊全無。
這之後,他也經常來爺爺,隻是後來,到了初高中,學習任務越來越重,漸漸地就來的少了,隻是偶爾和爺爺通個電話。
這兩年,爺爺的身體越來越差了,腦子也越來越不靈光。
前段時間,老家要拆遷,正好林高陽高考結束,等成績出來後,填完誌願就迴了老家。
爺爺的身體已經大不如前了,隻能拄著拐杖勉強活動,生活很難自理,唯一的兒子生死不明,估計早就不在人世了,這世上唯一的親人,就隻有林高陽一個,可他也不可能留下來照顧老爺子。
沒辦法,他隻能聽從媽媽的建議,用拆遷的錢,把爺爺送去了養老院。
把爺爺安排妥當後,他便聯係了曹四象,讓他想辦法盡快結清房租。
跟地球上一樣,地影星上的龍興國,這些年的經濟,同樣飛速發展,原先偏僻的小山村,也慢慢變成了市郊,農村的房子租金便宜,很受打工者青睞。
曹四象便是爺爺的租客之一,因為工地上遲遲沒發工資,欠了爺爺好幾個月的房租。
直到拆遷前幾天,曹四象才不得不搬去了工地的鐵皮屋,臨走時押了個東西在老爺子這裏,也就是這個劍柄,說是等發了工資,再贖迴去。
據曹四象說,那是他們家的傳家寶。
老爺子心善,也不在意東西是否值錢,收下了劍柄,答應寬限一些日子。
劍柄看上去是玉質的,當然更可能是樹脂做的,而且,也不是真的劍柄,隻是個工藝品而已,連同護手,加起來也隻有十多厘米。
不過,其形狀和雕工,還有上麵的沁色,看上去還是很古樸的。
過了幾天,曹四象打電話過來,說是從財務預支了一些錢,又找同事老鄉借了一部分,總算是湊齊了房租,讓林高陽第二天去拿。
第二天,林高陽按約定帶了劍柄去工地找他,卻沒想到,頭天下午快下班時,工地上發生了事故,曹四象受了傷,住進了長青醫院。
於是,林高陽便買了些禮物,去醫院探望,順便把房租結了。
由於醫院不讓外人探望,他隻得去醫院辦公室,找辦公室主任胡經緯,希望能通融通融。
隨後,就發生了開頭那一幕,無緣無故被人誣陷偷了東西。
這之後,他被警方帶去了治安所。
在治安所裏,胡經緯一口咬定,說林高陽偷了他的玉劍。
據胡經緯說,被偷的是一把戰國時期的玉石小劍,沒有劍柄,隻有不足十公分的劍身,看上去,更像是沒有柄的匕首,說是他姑姑在國外的拍賣會上買的,花了180萬。
林高陽當然不會承認自己偷了東西,而且,警方搜遍了他的全身,也沒搜到玉劍。
但警方卻懷疑,他還有同夥,在醫院的時候,趁亂轉移了贓物,所以,問話結束後,也沒放他迴去,而是將他關在留置室,喂了一夜的蚊子。
可是,經過一夜的調查走訪,也沒查到任何證據,第二天上午,眼看拘傳時間快滿24小時了,這才不得不將他放了出去。
其實,這隻是警方的常用手段,先將人放出去,緊接著再次傳喚,這樣就可以繼續留置24小時,不會違反法律規定。
可林高陽不懂,還以為自己沒事了,便找了個早點店,打算吃完後直接去高鐵站。
卻沒想到,吃完早飯,剛走出早點店,又被抓了迴去。
之後的再次搜身,還是一無所獲。
就在他以為不會再有事的時候,有個治安員惱怒地按了一下劍柄的護手,不知咋的,劍身竟然從劍柄裏彈了出來。
原來,劍柄的護手,同時也是個機關,用力往上一拉,劍身就掉落下來,同時一個卡扣翻轉過來,剛好嚴絲合縫的堵住了接口,根本看不出劍柄其實是空心的。
裝上劍身就更容易了,隻需把劍身對準卡扣,用力擠進去,就能把劍身完全塞進劍柄,卡扣再次翻轉,劍身就隱藏起來了,看不出絲毫的破綻。
要想彈出劍身,隻需將護手朝下推,“喀噠”一聲,劍身就彈出來了,變成了一柄完整的小劍。
隻是,打開機關需要用很大的力氣,之前怕把東西弄壞,誰也不敢太用力,所以一直沒發現其中的秘密。
這會兒,因為兩次都沒搜到贓物,那個治安員不免有些惱怒,用力大了些,這才觸動了機關。
這下子,可是真正的“人贓俱獲”,就算林高陽死不承認,也無濟於事,當即就被刑事拘留了。
巧合的是,沒過幾天,曹四象因傷勢過重,死在了醫院裏。
而且,曹四象也沒有家人。
也就是說,林高陽說的,關於劍柄的來曆,因為沒有證據,根本不能采信。
老爺子雖然能替孫子作證,可他們是直係親屬,而且老爺子腦子也不是很靈光,顛三倒四的,證言同樣沒被采信。
警方認為,不管劍柄是否來源於曹四象,至少林高陽清楚護手的秘密,並利用這一秘密,把劍身藏與其中,企圖瞞天過海,達到偷竊的目的。
林高陽當然死也不肯承認,隻說是胡經緯故意陷害他,劍身也是他或者保安,偷偷塞進去的。
可警方根本不信,胡經緯和他素不相識,更是無冤無仇,害他的動機是什麽?
就這樣,兩個多月後,林高陽被判了無期徒刑。
按照龍興國的刑法,盜竊30萬元以上的,就要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100萬以上,最高可判死刑。
林高陽沒有任何從輕或減輕的情節,還拒不認罪,縱然他媽給他找了最好的律師,也無濟於事。
爺爺聽說後,急火攻心,一口氣沒緩過來,死在了養老院。
這之後,雖然林高陽提起了上訴,可證據確鑿,二審還是維持了原判。
法庭上,他拚著命喊冤,可所有人,包括他的媽媽,也都認為他真的偷了東西,隻是一個勁地勸他好好改造,爭取減刑。
萬念俱灰之下,林高陽掙脫了法警,撞破了窗戶,從5樓跳了下去。
卻不想,他竟然重生了!
並且,還重生到了胡經緯的辦公室門口。
這讓他大喜過望,以為是老天有眼,給他一個洗脫罪名的機會。
接下來的劇情,還是和之前一模一樣,他再次被當做小偷抓了起來,並再次被留置了一晚上。
不過,這一次他多了個心眼,一直嚴防死守,死死攥著劍柄,不讓胡經緯等人接觸,免得又把劍身藏進去。
一直到警方來了,把他帶到治安所,搜去了劍柄,他才放了心,以為這一次總算沒事了。
於是,第二天放他出去時,從治安員手裏接過劍柄,他就自己用力按了一下護手。
他以為,這一次嚴防死守,胡經緯等人根本沒機會下手,劍柄裏麵應該什麽也沒有,所以才會當著治安員的麵,主動打開劍柄,好證明自己的清白。
卻不料,“喀噠”一聲,劍身突然就彈了出來,把他嚇了一跳,卻怎麽也想不明白,到底什麽時候被做了手腳。
結果不用說,自投羅網、人贓俱獲,當場又被抓了迴去。
接下來的劇情,和重生前一模一樣,兩個月後,他再次被判無期徒刑。
不過,這期間他總算琢磨出一點味來了,可那都是他的猜測,並沒有任何證據,說出來也沒人會信。
而且,這個時候,說什麽都晚了。
唯一的辦法,就是再重生一次,找到證據,給自己脫罪。
於是,便出現了開頭的一幕,一審宣判後,他就直接跳窗自殺了,連上訴都不用。
結果,果然再次重生了。
而且,還是重生在胡經緯的辦公室門口。
第二次重生迴來,他可就冷靜多了,仔細觀察並分析了胡經緯的一舉一動,終於證實了自己的猜測,並找到了胡經緯的動機。
原來,這一切都是胡經緯做的局,其動機和目的,應該就是這把劍柄。
曹四象說,劍柄是他家的傳家寶,看來還真沒撒謊,隻不過,他應該也不清楚劍柄的真正價值,否則,也不會隨隨便便就拿來抵押了。
可是,胡經緯卻是識貨的,一眼就看出了劍柄的不凡。
而且,劍柄和他的劍身,原本應該是一體的,隻是後來不知怎麽分開了,所以他知道劍柄的秘密。
試想,單獨一個劍身,就拍出了180萬,要是配上劍柄,一柄完整的玉劍,其價值隻怕還要翻上好幾番!
所以,那家夥才會見財起意,誣陷林高陽偷了東西,其目的,就是把林高陽留下來。
否則,一旦他迴到西川,再想得到劍柄,幾乎不可能。
正因為如此,他才答應通融一下,讓林高陽去病房探望。
因為,林高陽拿到房租後,劍柄自然要還給抵押的病人,而病人就住在他們家的醫院裏,有的是機會弄到手。
可他沒想到,病人曹四象傷勢太重,還沒醒過來,自然也就沒法完成交割了。
於是,他主動向林高陽要地址,打算另想辦法,卻沒想到,林高陽不是本地人,而且下午就要離開了。
所以,他才會誣陷林高陽,好把他留在安陽,再伺機拿到劍柄。
不過,要想拿到劍柄,還得需要一個幫手。
所以,林高陽懷疑,治安所裏,很可能有胡經緯的人,隻有這樣,才能悄無聲息地,把劍身裝進了劍柄裏麵,陷害他的同時,也把劍柄繼續留在了治安所。
也就是說,劍身並非胡經緯等人趁亂裝進去的,而是在治安所的時候,被某個治安員做了手腳。
再然後,隻要找人做個假的劍柄,再通過治安所的內線,將真的劍柄掉包,就能得到完整的玉劍了。
恰巧,劍柄的原主人也死了,誰也不知道劍柄被調換了。
可就算林高陽把一切都想通了,卻還是無法擺脫這一困境:
除非他不被抓進治安所,否則,還是免不了被陷害,還是要重蹈覆轍!
或者,換一個治安所也行。
可是,這怎麽可能?每個治安所都有固定的轄區,別的治安所,根本沒有管轄權。
怎麽辦?
還沒等他想好對策,就見兩輛警車唿嘯著開過來,停在醫院門外,接著,幾名治安員從車上跳了下來。
領頭的,還是前兩次那位黑臉的朱隊長。
聽到警笛聲,胡經緯從門診大樓小跑著迎了上去,一邊遞煙一邊低聲說了幾句什麽。
林高陽見了,大聲道:
“警官,我沒偷東西,是他誣陷我!
我是去了他的辦公室,可他一直都在場啊,怎麽可能偷走他的東西?”
胡經緯迴過頭,冷笑道:
“別狡辯了!
你敲門的時候,我順手把東西放在了桌上,用文件夾遮住,可等我送你出來,迴去時東西就不見了,不是你還能是誰?”
林高陽怒道:
“姓胡的,別特麽賊喊捉賊了!
明明是你想得到我身上的劍柄,所以才陷害我。”
胡經緯的麵色頓時僵住了,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
“你……你怎麽……,你胡說!”
果然是這樣!胡經緯的表現,完全證實了林高陽的猜測。
這時候,朱隊長大手一揮,喝道:
“少廢話!帶走再說!
有沒有偷東西,要查過才知道。
放心吧,我們不會冤枉一個好人,可也不會放過一個壞人。”
說完,吩咐手下道:
“留下幾個人,調取現場監控,詢問現場證人,案情重大,被盜物品十分貴重,不能有絲毫的馬虎!
你們兩個,把嫌疑人帶走,到所裏再說!
胡主任,你也要去,另外還有哪些證人,特別是和嫌疑人有過身體接觸的,都要接受問話。”
說完這些,朱隊長不再囉嗦,轉身朝警車走去。
林高陽知道,隻要進了治安所,一切就由不得他了。
所以,現在隻能豁出去了,否則,一切又要迴到原點。
眼看兩名治安員逼近過來,他再也顧不上許多,大聲道:
“慢著!
現場這麽多人,有沒有偷東西,隻需當場搜一搜,就真相大白了。
可你們堅持要帶我離開這裏再搜身,這讓我不得不懷疑,你們當中,是否有人被他收買了,到了治安所,更方便栽贓我!”
此話一出,現場突然安靜了下來。
朱隊長倏然轉身,怒喝道:
“你說什麽?竟敢誣陷執法機關?”
林高陽毫不示弱:
“我說的隻是懷疑,談不上誣陷。
我要求當場搜身,給我,也是給你們,一個自證清白的機會!”
說完,他從褲兜裏掏出那柄劍柄,高高舉起,大聲道:
“剛剛我說的,就是這枚劍柄,姓胡的誣陷我,就是為了這個。”
林高陽一邊說,一邊伸出另一隻手,準備按下護手,打開劍柄的機關。
在他想來,隻要劍柄打開了,眾目睽睽之下,裏麵什麽都沒有,不但證明了自己的清白,也暴露了劍柄的機關,接下來,就算被抓去治安所,再想利用劍柄栽贓他,也不可能了。
可隨即,他的動作突然頓住了,臉色變得十分難看。
嗯?
這劍柄的分量,明顯比之前重了不少!
怎麽迴事?
什麽時候,劍身被裝進去了?
不可能啊!
他一直嚴防死守,根本就沒人碰到劍柄啊!
可這分量,明顯比之前重了很多,顯然劍身已經在裏麵了。
怎麽會這樣?
好不容易又重生了一次,結果卻還是一樣,這個死局還是沒法解開啊!
林高陽是西川人,中原是他爸爸的老家,而他的父母早就離婚了,當時他才5歲,被判給了媽媽。
之後不久,他爸轉業迴了老家,成了一名治安員。
小的時候,每年寒暑假,爸爸都會接他過來住些日子,對這邊倒也不陌生。
直到4年級的時候,他爸執行任務時,意外失蹤了,至今音訊全無。
這之後,他也經常來爺爺,隻是後來,到了初高中,學習任務越來越重,漸漸地就來的少了,隻是偶爾和爺爺通個電話。
這兩年,爺爺的身體越來越差了,腦子也越來越不靈光。
前段時間,老家要拆遷,正好林高陽高考結束,等成績出來後,填完誌願就迴了老家。
爺爺的身體已經大不如前了,隻能拄著拐杖勉強活動,生活很難自理,唯一的兒子生死不明,估計早就不在人世了,這世上唯一的親人,就隻有林高陽一個,可他也不可能留下來照顧老爺子。
沒辦法,他隻能聽從媽媽的建議,用拆遷的錢,把爺爺送去了養老院。
把爺爺安排妥當後,他便聯係了曹四象,讓他想辦法盡快結清房租。
跟地球上一樣,地影星上的龍興國,這些年的經濟,同樣飛速發展,原先偏僻的小山村,也慢慢變成了市郊,農村的房子租金便宜,很受打工者青睞。
曹四象便是爺爺的租客之一,因為工地上遲遲沒發工資,欠了爺爺好幾個月的房租。
直到拆遷前幾天,曹四象才不得不搬去了工地的鐵皮屋,臨走時押了個東西在老爺子這裏,也就是這個劍柄,說是等發了工資,再贖迴去。
據曹四象說,那是他們家的傳家寶。
老爺子心善,也不在意東西是否值錢,收下了劍柄,答應寬限一些日子。
劍柄看上去是玉質的,當然更可能是樹脂做的,而且,也不是真的劍柄,隻是個工藝品而已,連同護手,加起來也隻有十多厘米。
不過,其形狀和雕工,還有上麵的沁色,看上去還是很古樸的。
過了幾天,曹四象打電話過來,說是從財務預支了一些錢,又找同事老鄉借了一部分,總算是湊齊了房租,讓林高陽第二天去拿。
第二天,林高陽按約定帶了劍柄去工地找他,卻沒想到,頭天下午快下班時,工地上發生了事故,曹四象受了傷,住進了長青醫院。
於是,林高陽便買了些禮物,去醫院探望,順便把房租結了。
由於醫院不讓外人探望,他隻得去醫院辦公室,找辦公室主任胡經緯,希望能通融通融。
隨後,就發生了開頭那一幕,無緣無故被人誣陷偷了東西。
這之後,他被警方帶去了治安所。
在治安所裏,胡經緯一口咬定,說林高陽偷了他的玉劍。
據胡經緯說,被偷的是一把戰國時期的玉石小劍,沒有劍柄,隻有不足十公分的劍身,看上去,更像是沒有柄的匕首,說是他姑姑在國外的拍賣會上買的,花了180萬。
林高陽當然不會承認自己偷了東西,而且,警方搜遍了他的全身,也沒搜到玉劍。
但警方卻懷疑,他還有同夥,在醫院的時候,趁亂轉移了贓物,所以,問話結束後,也沒放他迴去,而是將他關在留置室,喂了一夜的蚊子。
可是,經過一夜的調查走訪,也沒查到任何證據,第二天上午,眼看拘傳時間快滿24小時了,這才不得不將他放了出去。
其實,這隻是警方的常用手段,先將人放出去,緊接著再次傳喚,這樣就可以繼續留置24小時,不會違反法律規定。
可林高陽不懂,還以為自己沒事了,便找了個早點店,打算吃完後直接去高鐵站。
卻沒想到,吃完早飯,剛走出早點店,又被抓了迴去。
之後的再次搜身,還是一無所獲。
就在他以為不會再有事的時候,有個治安員惱怒地按了一下劍柄的護手,不知咋的,劍身竟然從劍柄裏彈了出來。
原來,劍柄的護手,同時也是個機關,用力往上一拉,劍身就掉落下來,同時一個卡扣翻轉過來,剛好嚴絲合縫的堵住了接口,根本看不出劍柄其實是空心的。
裝上劍身就更容易了,隻需把劍身對準卡扣,用力擠進去,就能把劍身完全塞進劍柄,卡扣再次翻轉,劍身就隱藏起來了,看不出絲毫的破綻。
要想彈出劍身,隻需將護手朝下推,“喀噠”一聲,劍身就彈出來了,變成了一柄完整的小劍。
隻是,打開機關需要用很大的力氣,之前怕把東西弄壞,誰也不敢太用力,所以一直沒發現其中的秘密。
這會兒,因為兩次都沒搜到贓物,那個治安員不免有些惱怒,用力大了些,這才觸動了機關。
這下子,可是真正的“人贓俱獲”,就算林高陽死不承認,也無濟於事,當即就被刑事拘留了。
巧合的是,沒過幾天,曹四象因傷勢過重,死在了醫院裏。
而且,曹四象也沒有家人。
也就是說,林高陽說的,關於劍柄的來曆,因為沒有證據,根本不能采信。
老爺子雖然能替孫子作證,可他們是直係親屬,而且老爺子腦子也不是很靈光,顛三倒四的,證言同樣沒被采信。
警方認為,不管劍柄是否來源於曹四象,至少林高陽清楚護手的秘密,並利用這一秘密,把劍身藏與其中,企圖瞞天過海,達到偷竊的目的。
林高陽當然死也不肯承認,隻說是胡經緯故意陷害他,劍身也是他或者保安,偷偷塞進去的。
可警方根本不信,胡經緯和他素不相識,更是無冤無仇,害他的動機是什麽?
就這樣,兩個多月後,林高陽被判了無期徒刑。
按照龍興國的刑法,盜竊30萬元以上的,就要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100萬以上,最高可判死刑。
林高陽沒有任何從輕或減輕的情節,還拒不認罪,縱然他媽給他找了最好的律師,也無濟於事。
爺爺聽說後,急火攻心,一口氣沒緩過來,死在了養老院。
這之後,雖然林高陽提起了上訴,可證據確鑿,二審還是維持了原判。
法庭上,他拚著命喊冤,可所有人,包括他的媽媽,也都認為他真的偷了東西,隻是一個勁地勸他好好改造,爭取減刑。
萬念俱灰之下,林高陽掙脫了法警,撞破了窗戶,從5樓跳了下去。
卻不想,他竟然重生了!
並且,還重生到了胡經緯的辦公室門口。
這讓他大喜過望,以為是老天有眼,給他一個洗脫罪名的機會。
接下來的劇情,還是和之前一模一樣,他再次被當做小偷抓了起來,並再次被留置了一晚上。
不過,這一次他多了個心眼,一直嚴防死守,死死攥著劍柄,不讓胡經緯等人接觸,免得又把劍身藏進去。
一直到警方來了,把他帶到治安所,搜去了劍柄,他才放了心,以為這一次總算沒事了。
於是,第二天放他出去時,從治安員手裏接過劍柄,他就自己用力按了一下護手。
他以為,這一次嚴防死守,胡經緯等人根本沒機會下手,劍柄裏麵應該什麽也沒有,所以才會當著治安員的麵,主動打開劍柄,好證明自己的清白。
卻不料,“喀噠”一聲,劍身突然就彈了出來,把他嚇了一跳,卻怎麽也想不明白,到底什麽時候被做了手腳。
結果不用說,自投羅網、人贓俱獲,當場又被抓了迴去。
接下來的劇情,和重生前一模一樣,兩個月後,他再次被判無期徒刑。
不過,這期間他總算琢磨出一點味來了,可那都是他的猜測,並沒有任何證據,說出來也沒人會信。
而且,這個時候,說什麽都晚了。
唯一的辦法,就是再重生一次,找到證據,給自己脫罪。
於是,便出現了開頭的一幕,一審宣判後,他就直接跳窗自殺了,連上訴都不用。
結果,果然再次重生了。
而且,還是重生在胡經緯的辦公室門口。
第二次重生迴來,他可就冷靜多了,仔細觀察並分析了胡經緯的一舉一動,終於證實了自己的猜測,並找到了胡經緯的動機。
原來,這一切都是胡經緯做的局,其動機和目的,應該就是這把劍柄。
曹四象說,劍柄是他家的傳家寶,看來還真沒撒謊,隻不過,他應該也不清楚劍柄的真正價值,否則,也不會隨隨便便就拿來抵押了。
可是,胡經緯卻是識貨的,一眼就看出了劍柄的不凡。
而且,劍柄和他的劍身,原本應該是一體的,隻是後來不知怎麽分開了,所以他知道劍柄的秘密。
試想,單獨一個劍身,就拍出了180萬,要是配上劍柄,一柄完整的玉劍,其價值隻怕還要翻上好幾番!
所以,那家夥才會見財起意,誣陷林高陽偷了東西,其目的,就是把林高陽留下來。
否則,一旦他迴到西川,再想得到劍柄,幾乎不可能。
正因為如此,他才答應通融一下,讓林高陽去病房探望。
因為,林高陽拿到房租後,劍柄自然要還給抵押的病人,而病人就住在他們家的醫院裏,有的是機會弄到手。
可他沒想到,病人曹四象傷勢太重,還沒醒過來,自然也就沒法完成交割了。
於是,他主動向林高陽要地址,打算另想辦法,卻沒想到,林高陽不是本地人,而且下午就要離開了。
所以,他才會誣陷林高陽,好把他留在安陽,再伺機拿到劍柄。
不過,要想拿到劍柄,還得需要一個幫手。
所以,林高陽懷疑,治安所裏,很可能有胡經緯的人,隻有這樣,才能悄無聲息地,把劍身裝進了劍柄裏麵,陷害他的同時,也把劍柄繼續留在了治安所。
也就是說,劍身並非胡經緯等人趁亂裝進去的,而是在治安所的時候,被某個治安員做了手腳。
再然後,隻要找人做個假的劍柄,再通過治安所的內線,將真的劍柄掉包,就能得到完整的玉劍了。
恰巧,劍柄的原主人也死了,誰也不知道劍柄被調換了。
可就算林高陽把一切都想通了,卻還是無法擺脫這一困境:
除非他不被抓進治安所,否則,還是免不了被陷害,還是要重蹈覆轍!
或者,換一個治安所也行。
可是,這怎麽可能?每個治安所都有固定的轄區,別的治安所,根本沒有管轄權。
怎麽辦?
還沒等他想好對策,就見兩輛警車唿嘯著開過來,停在醫院門外,接著,幾名治安員從車上跳了下來。
領頭的,還是前兩次那位黑臉的朱隊長。
聽到警笛聲,胡經緯從門診大樓小跑著迎了上去,一邊遞煙一邊低聲說了幾句什麽。
林高陽見了,大聲道:
“警官,我沒偷東西,是他誣陷我!
我是去了他的辦公室,可他一直都在場啊,怎麽可能偷走他的東西?”
胡經緯迴過頭,冷笑道:
“別狡辯了!
你敲門的時候,我順手把東西放在了桌上,用文件夾遮住,可等我送你出來,迴去時東西就不見了,不是你還能是誰?”
林高陽怒道:
“姓胡的,別特麽賊喊捉賊了!
明明是你想得到我身上的劍柄,所以才陷害我。”
胡經緯的麵色頓時僵住了,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
“你……你怎麽……,你胡說!”
果然是這樣!胡經緯的表現,完全證實了林高陽的猜測。
這時候,朱隊長大手一揮,喝道:
“少廢話!帶走再說!
有沒有偷東西,要查過才知道。
放心吧,我們不會冤枉一個好人,可也不會放過一個壞人。”
說完,吩咐手下道:
“留下幾個人,調取現場監控,詢問現場證人,案情重大,被盜物品十分貴重,不能有絲毫的馬虎!
你們兩個,把嫌疑人帶走,到所裏再說!
胡主任,你也要去,另外還有哪些證人,特別是和嫌疑人有過身體接觸的,都要接受問話。”
說完這些,朱隊長不再囉嗦,轉身朝警車走去。
林高陽知道,隻要進了治安所,一切就由不得他了。
所以,現在隻能豁出去了,否則,一切又要迴到原點。
眼看兩名治安員逼近過來,他再也顧不上許多,大聲道:
“慢著!
現場這麽多人,有沒有偷東西,隻需當場搜一搜,就真相大白了。
可你們堅持要帶我離開這裏再搜身,這讓我不得不懷疑,你們當中,是否有人被他收買了,到了治安所,更方便栽贓我!”
此話一出,現場突然安靜了下來。
朱隊長倏然轉身,怒喝道:
“你說什麽?竟敢誣陷執法機關?”
林高陽毫不示弱:
“我說的隻是懷疑,談不上誣陷。
我要求當場搜身,給我,也是給你們,一個自證清白的機會!”
說完,他從褲兜裏掏出那柄劍柄,高高舉起,大聲道:
“剛剛我說的,就是這枚劍柄,姓胡的誣陷我,就是為了這個。”
林高陽一邊說,一邊伸出另一隻手,準備按下護手,打開劍柄的機關。
在他想來,隻要劍柄打開了,眾目睽睽之下,裏麵什麽都沒有,不但證明了自己的清白,也暴露了劍柄的機關,接下來,就算被抓去治安所,再想利用劍柄栽贓他,也不可能了。
可隨即,他的動作突然頓住了,臉色變得十分難看。
嗯?
這劍柄的分量,明顯比之前重了不少!
怎麽迴事?
什麽時候,劍身被裝進去了?
不可能啊!
他一直嚴防死守,根本就沒人碰到劍柄啊!
可這分量,明顯比之前重了很多,顯然劍身已經在裏麵了。
怎麽會這樣?
好不容易又重生了一次,結果卻還是一樣,這個死局還是沒法解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