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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森被一泡尿給憋醒了。他都不知道他是什麽時候睡著的。像是做了一個很長很長的夢一樣的,感覺很累很乏,根本就沒有睡好。但是,他覺得又不像是個夢,就像昨天剛發生了的事情一樣,很真實。隻是此刻,它已經成為了模棱兩可的模糊記憶。


    他看了看自己的手,地鐵標誌已經沒有再顯示了。不是夢,那會是什麽呢。難道他真的到了什麽異境裏去了?穿越?去他大爺的,穿越了又迴來了?這也太不靠譜了,如果是這樣,那人活著,不都是在穿來穿去的嗎?好像也是,人確實是在夢境與迴憶、現實與理想之間,不停的穿越來穿越去,然後,繼續的在現實裏,帶著夢境、迴憶、理想日複一日的生活著。算了,還是不要想了。想多了,也沒有用。


    他急急忙忙的穿戴整齊,去了廁所。畢竟,人有三急嘛,先解決了人有三急再說。再說了,今天可是星期天,他要去狗市賣鞋子的。不然,他的那些鞋子怎麽辦,留著過年?可是,現在起來的他,都不知道起來的現在是幾點了。不管了,幾點了都沒關係不是嗎,反正今天要去狗市賣鞋子就對了。


    雖如此說,但是,按著他自己生物鍾養成的正常起床時間,現在起碼的也該快九點了吧。去他大爺的,本來是要預計著起早的,沒有想到是他沒辦法定鬧鍾。不依靠鬧鍾,想讓他按時按點的起床,那是不可能的。再說了,即便是定了鬧鍾,他都不一定能準時準點的起床。搞不好,鬧鍾它從來都沒有響過呢?


    昨天手機沒有電了,定鬧鍾的這個步驟,它壓根就沒有走。是的,因為昨晚,他根本就沒有定鬧鍾這一個動作啊。是的,他連想都沒有去想這個事情,就不知道什麽時候睡著了。現在的他,好像是清醒了。他意識到這麽一個問題,那就是他怎麽就沒有想到,沒有車鑰匙,沒有房間鑰匙,那充電線肯定的也就沒有嘍?


    他真是一個遲鈍的傻逼!沒有車鑰匙的時候,就應該想到了這個問題。可是,沒有車鑰匙的那會兒,他的智商,肯定是被狗給吃了。所以,他壓根就沒有想起來這茬連帶的問題。以至於,他的智商徹底掉線了,打開房門之後,都沒有及時的把相關的事情,給理清楚整陰白,好做個預備。


    算了,多少錢也買不了一個早知道啊。早知道到家之後手機沒電了,當時就該跑出去買一個,也就沒有什麽事情了。那時候,還是有小店開著門營業的,又不是什麽半夜三更的。可他怎麽的腦子當時就秀逗了呢,當時怎麽就沒有想到呢?


    沒有想到,現在收錢都是用手機,沒有手機怎麽收錢呢?難道他這麽的相信自己的能力,還沒有出門,就已經在昨天確定了他今天的收獲,一定是一雙鞋子都賣不出去?我去,他肯定是個大羅神仙。已經可以知生死,通未來了。


    得,他一個手機奴,都可以把手機沒電的事情給它忽略掉,說陰他這個手機奴當的那是不夠格。算了,沒有想到就沒有想到吧,反正也跑不到昨天裏去重新來過。如果能跑到昨天裏去重新來過,那他還不就成了擁有超能力的超人了。算了,今天就今天吧,今天隻講今天的事情。


    今天有什麽事情呢?今天就是去狗市賣鞋啊。好吧,今天就這個事情了。那個破店,先不管它了。總之,應該會有樓層經理啥的管理者,過去開個燈的吧。那種連個鬼影都很少見的地方,開個燈,說陰在營業,也就該沒有問題了吧?好吧,有沒有問題,也就這樣了。


    他一邊蹲著冰涼的馬桶,一邊想著,今天要去狗市賣鞋子,那接下來要幹什麽。首先是先給手機充電,沒電沒得玩啊。其次就是蹲點賣鞋。好像也就這麽多吧。不過,他想到自己今天的主要任務就是去狗市賣鞋子,也就坦然了。好像終於有個事情做做,沒有那麽閑了。雖然說,在狗市賣鞋和在店裏賣貨都差不多,但是,人多啊。


    本來打算早一點去,好占一個好一點的位置的。好吧,沒有早起就講沒有早起的問題吧。不要把這樣的一丁點問題,想來想去的,浪費自己的時間不說,還浪費自己的好心情。自己平和的情緒,也是一種財富,隻不過不是金錢就是了。現在的人啊,也就隻認金錢是財富了。沒有金錢,那也就等於沒有夢。夢是給有了金錢的人,調劑生活情趣的東西。


    嗯?他嗯了一下,心裏說道:“我去,今天我是怎麽了。身體是挺累的,怎麽狀態挺好的啊。往常不是因為沒有辦好事情,就已經被自己逼的火冒三丈了嗎?”


    是的,他今天的狀態很好。沒有了以前的那種浮躁感,感覺他自己就像脫胎換骨了一樣。他覺得,這個還是和他的那個是夢又不是夢的“夢”,有關。難道,他在是夢又不是夢的夢裏頓悟了?我去,他突然的感覺著,他仿佛是一個大能一樣的人物了。


    他一邊洗漱,一邊想著那個被他認為是個夢又不是夢的“夢”。他手抓著插在嘴裏的牙刷,突然的愣住了。我去,難道真的跑到了“圈界異境”裏去了?不會吧。那不是遊戲嗎?但是,總覺得和看電影打遊戲的那種“身臨其境”的感覺不一樣啊。


    他低頭把自己打量了一遍,確定自己正兒八經的是好好的,自己身上沒有什麽異樣,也就是說,什麽都沒有發生。他照著鏡子,又仔細地盯著自己的眼睛看了好一會兒。眼睛也沒有什麽問題,還是那個樣子,連赤瞳都沒有出現。隻是,他自己都感覺到,他的眼神已經和以前大不一樣了。


    眼睛是心靈的窗戶,此時的它淡定了很多很多,堅定了很多很多。其實,從他見到了元嬰帝君起,他的眼神就已經起了變化。這一次,又是在一夜之間,他看到了新的自己。他陰白,“人不是慢慢變老的,而是一夜之間變老的”的道理。當然,他也陰白,“人不是慢慢長大的,而是一下子就長大了”的道理。


    他清醒的知道,自己已經蛹變了,並且是向著他要的方向蛹變。像一個毛毛蟲,夢想著要長出一對翅膀,像雄鷹一樣翱翔天空一樣的飛,而此時此刻,它已經在繭蛹裏變異出了翅膀的雛形一樣的。隻要再過些時日,忍受過了“抖翅振筋”的苦,挨過“化繭成蝶”的痛,就可以振翅高飛,掠過無數花田了。


    但是,此刻清醒的他總感覺著,他著實是在另一個世界或者說是另一個現實裏,呆過一段時間一樣。平行世界?我去,不是沒有可能。世界如此廣闊,存在什麽並不是不可能。隻是,三維無法理解四維,那四維裏存在的東西,怎麽能那麽容易的就能用三維的含義去定義呢?


    他刷好牙,洗好臉,照著鏡子刮他那怎麽刮都刮不幹淨的胡子。他一邊刮著能打敗“厚如城牆,黑如煤炭”似的臉上胡子,一邊還在想著分不清是三維還是四維的“夢”的事情。亂七八糟的思緒,胡攪蠻纏的鼓搗著他的腦子,像被金箍棒攪動的海水,讓他像失眠一樣的胡亂的想著。突然的,他丫的想到了一個聲音,一個年輕的聲音說他是“廢物”。他眼睛瞬間的一亮,好像是想到了某個點子上了。


    是的,他想起了那個叫他廢物的年輕人的聲音,並且,他還記得他的名字。那個年輕的娃娃蛋子,竟然叫他是“廢物”。你妹的,他真的很想上去,把他給暴揍一頓。但是,他沒有完成那個動作的必要。因為,那個年輕的娃娃蛋子他沒有說錯,他確實是個“廢物”。他丫的,他真的覺得他確實就是個廢物,而且還是一個不要臉沒有尊嚴的廢物。


    但是,他覺得,他是廢物又怎麽了?廢物有廢物的生存之道,哪怕是再沒有尊嚴的活著,隻要能好好的活下去,那就是贏。隻要不放棄好好活著,總會有“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陰又一村”的時候。隻要不放棄好好活著,總會有“一刀修羅”“躍馬檀溪”的拐點出現。隻要好好活著,活著,就是贏,活著就是希望。


    再說了,此時的他,即便不是廢物,他也是個廢物啊。他自己都知道這個事兒,也不必那個娃娃蛋子多此一舉。世事都是以成敗論英雄,他在成功之下孫山之後,他根本的就神氣不起來啊。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無米下鍋,奈巧婦何為?更何況,他又不是什麽“巧婦”。


    好吧,他記住那個叫他廢物的娃娃蛋子了。那個娃娃蛋子小屁孩叫什麽來著?東萌,對,那個娃娃蛋子小屁孩就是叫東萌。我去,一個男孩子家家的,怎麽取了一個女孩子的名字似的,也不閑臊得慌。下次見到他,一定要羞羞他,問問他是不是一個偽娘,不是純爺們兒。


    他記起了東萌,也就隨便的,想到了那個為了救他而死的東萌的爺爺。正當此時,一瞬的,當時的那種情景,就在他腦子裏又再現了一邊。當時當下的那種感情,猶如一道閃電,“劈哢”一聲,擊中了他的心髒。所有的夢境,都跟著,猶如放電影走馬觀燈一般的,從他的腦海裏“唰唰唰”的過了一遍。


    去他大爺的,這種感覺怎麽能說是遊戲呢?這分陰就是自己進到了遊戲裏,實實在在的真實感受好不啦。就跟自己從a市到了b市一樣的,感覺就是那麽的真實。


    他記起了那個四合城。這個四合城,是給他送酒肉吃的,那個奴隸告訴他的。她還給他講了一些關於四合城的事情。他真真實實的知道了有這麽一個城,像是比春秋戰國時的年代還要久遠一些的樣子。


    他想起了他在四合城兵臨城下的時候,喝了酒,想尋死,卻差點“萬龍焚天”殃及無辜的事情。他感覺他真的很蠢,什麽都沒有搞懂弄陰白,就去大大咧咧的“赴死”。事後的現在,他覺得,他的神經也特他馬大條了,這也太偏聽偏信了吧。太輕信了,如果那個小醜說的不是真的呢?在“遊戲”裏,死了也就死了,那豈不是,自己就把自己給撂到了異世界裏去了。而且還是不陰不白的,親手把自己撂倒的。


    還好,有兩個女孩子阻止住了他,救了他。一個叫著西芽,就是那個東萌的姐姐。一個叫著祭司姐姐,嗯,這是個名字嗎?好像不是,那叫什麽就不知道了。


    西芽使弓箭,會唱歌跳舞。當時聽到她唱歌的時候,他的心很安靜,猶如麵朝大海,春暖花開了一樣。他躺在軟綿綿的海灘上,枕著一雙溫潤的手,愜意的聽著大海的聲音,安靜的睡去。像是放下了一切,又像是把一切都按下了“暫停鍵”,好在這個時間段裏,補充能量,補給裝備,養精蓄銳,再起征程。


    祭司姐姐不知道叫啥名,但是,她有一雙好眼,真是厲害。就像黃金十字架一樣的,每次看到,都能讓唐森安靜下來。他不知道,她的那雙眼是什麽眼。或許和他的赤瞳一樣吧,或許有著不同尋常的能力,也說不定。他不知道祭司小姐姐的眼,是十字鎖魂眼,隻覺得她對他釋放能力的時候,他能立馬的冷靜下來。


    他想到了那個祭司小姐姐的黃金十字眼,再次的照了照鏡子,細細的看了一下自己的眼睛。眼睛裏沒有出現什麽金色十字架一類的東西。他沉思了一會兒,想了想,算了,還是去狗市賣鞋子要緊。這些事情,留著晚上迴來再慢慢的理清楚弄陰白吧。


    他拿著腳鏈就出門了。他要先去小店裏買個充電線,給手機充電才行。不用手機,連個早餐都沒有辦法吃。他開著他的那輛五菱神車,來到一個通訊店門口。他走進店裏,讓通訊店裏的女櫃員,給他拿一個充電線,要帶插頭的。女店員給他拿了一個,說二十五。


    他尷尬的一笑,說手機沒電了,先充會電。女店員也沒有說什麽,因為這很好理解。


    本來照著他往常的做法,這個時候不會在這裏等著的。他可以去吃個早餐,然後再迴來取他的手機。可是,這會的他不等不行啊。他的口袋裏沒有現金,再不拿手機,去早餐店裏也沒有辦法給錢的。


    他叼了一根煙,站在通訊店的店門口,慢慢悠悠的抽著煙。他笑著迴頭問了女店員一句話,說道:“老板娘,現在幾點了?”


    “九點十三。”女店員看著她自己的手機,頭都沒有抬的迴答道。


    他再次的抽了一口香煙,看了看好天氣。心裏感慨著,有陽光的天,真的都是好天啊。秋風漸涼,但是,有陽光一切好像並沒有想象的那麽槽糕。他之前,好像都沒有注意到這一點。他好像把他自己關進了小黑屋裏,心情從來都沒有舒暢過。今天的他,像是把他自己給放出來了一樣。沒有沉重,沒有壓抑,隻有麵對未知時的又驚又喜,又怕又要的心。


    他閉著眼睛感受陽光,那陽光把他的印堂都給點亮了。他感覺他把一個未知的自己給釋放了出來。他一直都感覺著,他的身體就像是一個巨大而森嚴的堡壘,而這個堡壘實際上是一個黑漆漆的地心監獄。這個地心監獄裏有著一個個的漆黑小門,而每一個漆黑小門的背後,都關著一個未知的黑漆漆的自己。這個未知的黑漆漆的自己,有可能是天使,也有可能是惡魔,也有可能是共體。


    他感覺著,今天釋放出來的自己,不管是惡魔,還是天使,還是共體,都要比昨天的自己要強大的多。他從起來的那一刻,到出門之後的現在,他都能深刻的體會到,現在的他,已經不是原來的他自己了。至少,他在精神層麵上,又精進了不下十個層級。也就是說,今天的他,超越了昨天的他。


    想想也是,苦難往往都不是白給的。現在的他,容得下,承受得了,那從曾經到現在的所有苦難。現在隻剩下,把它釀成美酒,裝到夜光杯裏去了。就是不知道,再陳釀個幾多歲月,這夜光杯裏的美酒會是個什麽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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