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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魚骨柳針劍,名字還行吧。隻是為什麽叫魚骨柳針劍呢?這下它都跑到了他的血液裏了,還怎麽煉啊。本來他都不知道怎麽去煉化器魂,這下好了,嘎嘣脆了。


    魚骨,我去。唐森他都不吃魚的,竟然有一根魚骨融進了他的血液裏,難道這是對他挑食的懲罰?


    他小時候比較頑皮,十足的村中孩子王。村裏的鄰居們都叫他“老母豬打院牆——哄兒哄兒的”,太鬧騰了。他也聽不懂啊。


    他和小夥伴們,也經常的下河摸魚,打泥巴大壩逮魚,釣魚,就是不吃魚。他為什麽不吃魚,因為他吃魚惡心拉肚子啊。


    有一次,村裏起魚塘,他可高興了。他陪著他的爸爸唐鉞哥哥唐凱在魚塘裏捕魚,可痛快了。迴家,家裏就做了魚肉魚湯啥的。結果他不吃。她的媽媽就勸他說,不能挑食。食物都是上天的恩賜,寶貴著呢,不能浪費,不能挑食。


    好吧,要聽媽媽的話。


    唐森他就違心的吃了一點。可吃下去之後,完了。他是又吐又瀉,還發了高燒。家裏就是醫生嘛,打了針,在床上躺半天,沒下床。他爹說沒事,是水沁的,著涼了。打個針,睡睡就好了。


    從那以後,唐森再沒有吃過魚。或者說,一吃魚就拉肚子。有時候,拉的他都找不到媽了。好吧,要聽媽媽的話。不挑食。


    孩子王嗎,小時候肯定也玩過劍啊。小時候誰沒有玩過劍,沒玩過,那就不叫童年好不啦,那叫毀童年。


    麻秸棍也是劍,竹棍也是劍,釘耙楊鍬它也是劍,就是看著不像就是了。木樹枝敲敲砍砍之後,它也是劍,玩起來還不賴。當然,柳條它也是劍。而且吧,它還是利劍。


    他記得有一次,家裏剝楊麻,他不老老實實幹活。他老子唐鉞就曾拿著這樣一把利劍削過他,如果削掉了,他就成龍陰了,然後,他就成了“絕屋頭”——孤家寡人了。


    農村裏剝楊麻誰樂意啊!再說了,他還是一個屁大點的孩子,懂個毛線啊。這玩意兒搞起來,又臭又冷又累的,不耍點滑頭,豈不要累死?剝掉的楊麻還要在臭水溝裏洗,洗好之後,還要掛起來晾曬,曬幹之後打捆,然後,才能拿出去賣錢。


    當然,剝下來的麻秸稈,晾曬幹之後,燒火很好用。用麻秸稈燒火的地鍋,出來的地鍋雞特別好吃,能好吃到懷疑人生的地步。


    他媽媽把他爸爸一罵,那麽小的孩子懂個啥,用得著那麽狠嗎,想讓兒子斷子絕孫啊。氣急敗壞的趕緊帶著唐森迴家上碘伏,抹紫藥水,擦藥。


    當然,他爸爸很懊悔。他也沒想到,拿個柳枝追著教訓兒子,能讓他差點對不起祖宗。


    唐森他可能就此怨恨上了柳條和楊麻了吧。來年的時候,楊麻長到和他差不多高,柳枝也抽綠泛青有了柔韌性,他就開始報複了。


    他從柳樹上?下來馬相好的柳條三尺長左右,關鍵是要他用的合適。“唰唰唰”的,他試試?下來的柳條適不適合做他的劍。他馬上就要去做“萬人斬”了,這劍不好不行。選好不離手,拿著就走。


    他不牽牛不放羊的,孤身一人提劍在手。雄赳赳,氣昂昂,奔赴戰場。看敵人,千軍萬馬,旗幟獵獵,成軍團陣容。一個方隊接著一個方隊,昂首挺胸,視死如歸,軍魂浩蕩。


    “一人對千萬人,吾往矣。”


    “萬軍之中,取上將首級,如探囊取物耳。”


    “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敵軍不複還。”


    他在千軍萬馬之中,猶如逛後花園一樣自然。敵人見他都不敢上前一步,也不敢向後一步。隻見他手起劍過,“咵嚓”一聲,一個敵人腦袋掉了下來,身子還站的筆直。


    說時遲,那時快,他心中燃起澎湃,沒殺他個七進七出,倒殺得他頭掉一路。走到哪,殺到哪,直殺到那七星墜地,煙上枝頭,方才屁顛屁顛的跑迴家吃飯去了。


    第二天,鄰居們都來告狀,他被一頓好打。讓他深刻的領會到,這柳條劍,威力是太強了。都強大到,傷人必傷己的地步了。以後,再也不要玩了。


    哈哈,這可倒好,丫丫個呸的,他遇上了一個“魚骨柳針劍”,還融進了他的血液裏。這“魚骨柳針劍”不會像小時候玩的“柳條劍”那樣,傷人必傷自己吧?搞的和七傷拳一樣,那可不行。身體可是革命的本錢啊,傷了就傷了,斷了就斷了,可是沒迴頭自愈這麽一說的啊。


    唐森看了看自己的食指,他根本就沒有什麽針眼留下。“好吧,親愛的,你就在裏麵待著吧。希望你不是大爺,有事兒沒事兒的折磨我就行了。我也不用你就是了。一根針,我沒有奢侈到用一個魂器撩東西。”


    “這器魂入了血液,就不能纏刀了。”元嬰帝君對站著不說話的唐森說道,“要不再來一次試試?”


    “好吧。再看看這不知道哪來的‘攜寶庫’有什麽好東西。”唐森說道。


    他閉上了眼睛凝神靜思了一會兒,心中想著器魂,猛然張開“怨瞳”,一股威壓釋放了出去。可過了好一會兒,他的“怨瞳”也沒有發現有什麽產生感應的東西出現嗡鳴。


    他看著這個黑漆漆的空間,那支離破碎的光斑,猶如天上的星星一樣,散發著五顏六色的光芒。他突然看到有一個散發著藍色光芒的東西,是一個完整的。他走過去,發現這是一本很厚的書。書皮不知道是羊皮還是牛皮,人皮還是獸皮,反正看著挺精美的。並且這本厚厚的書上還用金鏈子掛著一塊鵪鶉蛋那麽大的璞玉,纏護著淡淡的五色花紋,一閃一閃的。


    他把木刀放到左手裏,把那懸浮在空中的書,抓在手裏。他看著這本書的名字,發現,它認識他,他不認識它。他還發現,書上麵掛著的璞玉也有字,一樣的字跡筆樣,他一樣的不認識。他把書翻過來看了下,發現書的背麵竟然也掛了一物,是個金鎖。那金鎖上麵也有字,隻是和正麵的字是一個年代的,同一個筆樣,他還是認不得。


    這本厚厚的書,一看就知道是有些年代久遠了。隻是這書頁中,還夾了個書簽,植物,在書頭上還露出了兩三片葉子。唐森甚是稀奇。


    唐森看不懂,於是他幹脆把這本書遞給了元嬰帝君,讓他瞅瞅看。畢竟,這個元嬰帝君就像一個全無敵的存在嗎。


    元嬰帝君從唐森的手中接過那本厚厚的書。他大吃一驚,隨後便是哈哈哈的大笑起來,說道:“哈哈哈,原本以為你這‘攜寶庫’都像個年久失修的破倉庫一樣了,沒想到你這‘攜寶庫’竟然深藏不露,還能有這些寶貝。以後說不定,能成一個博大而神奇的‘圖書館’呢。


    這本書是終極幻境大寶典《風月寶鑒》,是至尊寶級的,是最終級別的大幻術。如果你能吃透學會的話,那幻術一出,通吃天下癡情人。並且,越牛掰的人中術越容易,陷入幻境越深,幾乎通吃天下。


    這個玉,是通靈玉。正麵的字是寫著‘通靈寶玉’,有注是‘莫失莫忘,仙壽恆昌’,背麵有注‘一除邪崇,二療冤疾,三知禍福’。這個金鎖正麵的是‘不離不棄’,反麵是‘芳齡永繼’。這草是三生河畔上的絳珠草。


    你這都是從哪裏整來的寶貝,丟在這個‘攜寶庫’裏不用浪費?”


    “這也是寶貝?不就是一本書嗎?也有這麽稀奇?”唐森有點懵逼的看著元嬰帝君說道,“想要厚書,那可多了去了,不過都是些無用之物罷了。”


    “好書還是很多的。隻是就像這樣,被你丟到了‘攜寶庫’裏不用就是了。要知道,世界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發現。世界不是缺少千裏馬,而是缺少伯樂和戰場。”元嬰帝君說道,“這個也滴血驗器吧,改天想翻來看看,學學幻術,這本是值得專研專研的。滴血認主,以後好找好用。畢竟,唿之即來揮之即去嗎。”


    “好吧。既然你說它是寶貝,那我就把它留著吧。能用不能用,能學不能學,後話吧,反正見到了寶貝,哪有放棄的道理,不拿白不拿,拿了還想拿嘛。”唐森說道。


    唐森他咬破自己的右手大拇哥,挺疼的。他一開始咬到肉的時候,就已經嫌疼了。可是,想想,去特麽的,他臉一沉,牙一狠,大拇哥被他幹了個大豁子,血很快的就溢了出來。他左手攥著木刀,大拇指和食指用力的捏著那本厚厚的《風月寶鑒》,把血撒在那璞玉和書皮上。


    他盯著那血液。隻見那血液,慢慢的被那璞玉和書皮吸收了進出。什麽都沒有發生。他抬起頭,對元嬰帝君說道:“這就滴血認主結束了吧?”


    元嬰帝君向那終極幻境大寶典《風月寶鑒》看了看,那上麵的血液已經被吸收完了,連個血痕都沒有留下。但這個終極幻境大寶典《風月寶鑒》卻還是發著淡淡的藍光,一丁點反應都沒有。他覺得不對,滴血認主還沒有完成。於是,他對唐森說道:“你把那書上的金鎖和絳珠草也滴上血液看看吧。”


    唐森趁著大拇哥還在流血,就先在那個絳珠草上滴了幾滴。等那絳珠草吸收了血液之後,他把那厚厚的《風月寶鑒》翻過來,在那背麵的金鎖上,也滴了幾滴。


    他和元嬰帝君看著那金鎖慢慢的吸收了唐森的血液,連個血痕都沒有留下。他們靜靜的等待著。看看這本書,它有沒有被滴血認主成功。


    可是他們等待了好一會兒,它就是沒有反應。唐森和元嬰帝君麵麵相覷了一眼。唐森是無所謂的,可是元嬰帝君卻是一臉的疑惑。難道這麽好的一件寶貝,與他家無緣?


    他剛想把那《風月寶鑒》從唐森的手上拿過來仔細察看一下,但突然的見那《風月寶鑒》光華大震,一圈一圈的蕩漾著赤橙黃綠青藍紫的環形彩虹環靈氣波。我滴個乖乖啷嘀哢哎,什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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