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野打開手機的手電筒,蹲在地上朝著瓷磚地麵照去。


    隻見,入戶門口處的腳印相對雜亂,顯然不止有兇手一人的足跡。


    而次臥的地板上,成趟的一串腳印若隱若現。


    顯然,次臥中隻有兇手一人留下了痕跡。


    但是這串足跡,隻有從次臥門口進入到床邊的腳印。


    卻並沒有,兇手從床邊重新走出來房間的痕跡。


    毫無疑問,既然主臥是第一案發現場。


    兇手如果想作案,必然需要進入主臥的房間,才能完成殺人的動作。


    既然沒有留下足跡……


    蘇野看了一眼自己的手套腳套。


    或許兇手在進入502室後,直接進入了次臥的房間。


    到達次臥的床邊之後,他坐在床上,跟自己一樣佩戴上了手套腳套。


    隻有這樣才能解釋,為什麽兇手的足跡隻有從入戶門到次臥床邊才有。


    兇手顯然進行了充分的犯罪準備,為的就是避免留下痕跡。


    這與現場發現的大量證據衝突。


    足跡都不肯留下的人,怎麽會留下精斑?


    顯然,與死者發生關係的人肯定不是兇手!


    但是,兇手如果是偷偷潛入,為什麽不在進入戶門之前就戴上腳套呢?


    這一點很不合常理……


    必然有某些狀況,導致他必須在進入次臥之後才能帶上手套腳套。


    這一點,蘇野暫時想不通。


    他看著被布置成搶劫強間的案發現場。


    嚐試進行初步的案情推理。


    殺人無非仇、情、財……


    既然劉雨溪死前曾與人發生過床上關係。


    難道是為了情?


    假如,與劉雨溪發生關係的對象是第三者。


    兇手與劉雨溪存在男女關係,一怒之下為情殺人之後偽造了搶劫的現場……


    蘇野轉了一圈,這個說法最初看起來還算能站住腳。


    但是,卻有幾點可疑之處。


    第一,假如是偶然捉奸在床的激情殺人,兇手怎麽會提前準備手套腳套。


    這顯然解釋不通……


    不理解當事人情緒的,可以迴顧炸串案中的老朱。


    那是一種失去理智的上頭的衝動。


    假如是有預謀的捉奸在床,那顯然是準備一網打盡,為什麽還等第三者離開之後,才把劉雨溪單獨殺死在床。


    難道兇手本意上不想殺死這名第三者?


    這樣說起來的話,兇手或許跟第三者之間有親密關係。


    情況反轉,如果劉雨溪才是第三者。


    既然兇手和劉雨溪有情仇,又無法解釋兇手能夠順利進入次臥躲藏的原因。


    第二,既然是有預謀的殺人案,為什麽兇手離開的時候入戶門沒關?


    開著那麽大一條門縫,導致樓梯間全是屍臭味。


    這樣隻會增加被發現的風險,不利於兇手事後逃脫……


    這一馬虎的行為,完全不符合一個準備手套腳套,具備反偵查能力的嫌疑人畫像。


    蘇野進行著初次的頭腦風暴,疑點太多了,完全梳理不出來。


    看來還是得配合警方提供的線索進行查證了。


    隨著警方細致的勘察現場,更多的線索被找了出來。


    在主臥的垃圾桶裏,發現了一個使用過的粉色保險套以及外包裝。


    警方從粉色的包裝紙上,提取到了完整的左手拇指和食指的指紋。


    保險套的底部存有變質難聞的渾濁液體,需要進一步比對跟精斑是否為同一個人的。


    地上發現一個煙灰缸,散落出幾個煙屁股。


    有煙屁股,就可以提取到dna進行比對。


    在床頭的垃圾桶裏還翻找到兩張購物小票。


    一張是十幾天之前,在附近超市購買生活物品的小票。


    另一張在便利店的小購物袋裏,顯示的是10天前的下午1點半左右,購買了一盒保險套。


    該購物信息的保險套,與垃圾桶中使用過的保險套包裝品牌一致。


    此外,在床上還發現一些人類的毛發。


    通過外形判斷,40公分左右的黃色毛發係死者所有。


    而三四公分的黑色粗硬短發,可能為嫌疑人遺落的。


    床底下找到一卷未用完的寬膠帶,跟劉雨溪頭部纏繞的膠帶吻合。


    接二連三的生物檢材被發現,讓警方破案的信心大增。


    唯獨蘇野的眉頭擰成了川字。


    這真兇的手段太高明了,幾乎留了一堆的犯罪證據幫助警察查案。


    而這指向的嫌疑人,正是跟劉雨溪發生關係的人。


    江隊拿起死者床頭櫃上的台曆。


    在台曆的頁麵上用簽字筆寫著一個“王”,後麵記錄了一串電話號碼。


    而在十天前的日期上,被黑色簽字筆畫了一個圓圈重點標記。


    似乎那天,死者有重要的事情計劃完成。


    蘇野聽著警方一陣陣亢奮的驚唿,內心五味雜陳。


    他們發現的那一堆證據,係統並未發出任何的提示。


    換言之,那些都不是本案的證據。


    警方的調查似乎被兇手引導向了一個錯誤的發展方向。


    就在這時,江隊的手機收到了信息。


    房東給警方提供了租房合同以及死者的身份證複印件照片。


    初步確認了死者的身份。


    劉雨溪,24歲,天府省城都人士。


    證件照中的劉雨溪清純靚麗,與現場腐爛發脹的灰黑色屍體判若兩人。


    房東電話裏說道:“當時,跟小姑娘商量好的是1500塊一個月,押1個月的租金。”


    “水電暖氣費自理。”


    “小姑娘二話不說就同意了,一下交了半年的房租和押金。”


    “沒想到這才租了不到倆月,人竟然死我屋裏頭了。”


    “我也是倒了八輩子血黴了。”


    “你們警察可得盡快破案,拖得越久對我這房子影響越差勁……”


    江隊打斷她說道:“你這房子是套二的,租房合同上隻寫了劉雨溪自己的名字。”


    “她是不是跟人合租的?”


    次臥的房間被打掃的非常幹淨。


    床上鋪著整齊的被褥枕頭,但是衣櫥卻空蕩蕩的。


    劉雨溪會不會租了房子之後,自己當了二房東,把次臥轉租了出去?


    房東想了一會,說道:“應該不是吧。”


    “這小姑娘來看房和簽合同,前後兩次都是自己一個人。”


    “而且,她好像特地要的套二的房子。”


    “我帶她看房子的時候,怕她自己住太大了嫌貴,還曾經跟她提過我的另一處公寓單間。”


    “但是,她立刻拒絕了,說自己就是要租套二。”


    “還說,大的住著舒服。”


    “她都這麽說了,我也就不再多問了,後來就簽了合同。”


    江隊暗暗把這個細節記錄下來。


    不合情理,單身女性偏要租套二的房子?


    這個隻有被褥的次臥,劉雨溪是給誰準備的呢?


    確認了屍源,江隊開始布置調查任務。


    “立刻通知家屬來辨認屍體。”


    “調查走訪死者生前的社會關係。”


    “調取福緣小區附近可以用的所有監控,查找10天前,也就是7月22日那天進入福緣小區的可疑人物和車輛。”


    “查查購物小票裏的超市和便利店,有沒有監控拍下購買畫麵。”


    “提取精斑中的dna,查查能不能比對上嫌疑人!”


    “查找有入室搶劫前科的人,最近有沒有出獄的可疑人員。”


    “查找台曆上的電話號碼來源,看看跟死者是什麽關係。”


    “是!”


    “是!”


    ……


    江隊一聲令下,警方開始準備著手進行調查。


    蘇野仍舊在仔細查看著現場的大量物證。


    當他看向鬧鍾和垃圾桶時,眼前一亮。


    找到了!


    破綻!


    果然,真兇的布置雖然合理,但是存在漏洞。


    隻不過,警方一進門就被搶劫的現場誤導了。


    蘇野看著江隊,說道:“先等一下,有幾個地方很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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