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分如同人的財富一樣,沒了再想辦法掙就是。


    放眼望去,小鬼子有的是,不愁沒機會。


    可是掌握一門語言,尤其是鬼子的語言,之於這個時代,益處絕對大大的!


    想明白這點,李銳不想失去千載難逢的機會,陡然間就下定了決心。


    隨著腦幕上的那個加載進度條向前推進,李銳耳裏吸進的小鬼子的叫罵聲也開始發生變化,起初如同烏鴉的聒噪什麽也聽不出來,漸漸的他貌似聽懂了某些詞匯,然後這些詞匯竟然開始奇妙的組合,形成了一些特定的含義。


    進度條很快達成滿格,可這個時候,鬼子卻收聲了。


    倒不是鬼子服軟不敢罵了,而是怒不可遏的埃文斯直接將手槍槍管頂到了他的嘴裏。


    埃文斯當然知道麵前的小鬼子在罵他,而且還是很難聽的髒話,苦於自己聽不懂,幹脆就把槍口堵在小鬼子的嘴裏。


    幾名押解的米軍大兵也不製止,一副任由他擺布的模樣,這倒不是埃文斯和他們有什麽交情,事實上他和這幾名米軍根本不認識,而是這些小鬼子太遭恨了,前一階段的戰鬥中,在場的每一位米軍中,又有哪個沒有戰友死於鬼子的槍下?


    況且,這滿沙灘的屍體,不全是小鬼子種下的惡果?


    昂貴的進攻代價,讓在場的每一位米軍士兵對眼前的這位小鬼子痛恨徹骨!


    團長畢竟是高階軍官,肯定會遵守日內瓦公約,一旦這個小鬼子俘虜交給了他,無疑就有了保護,到時候再想泄泄私憤,無疑於比登天還難。


    故而,幾名米軍非但不製止埃文斯,反而很默契的眼含笑意,這豈止是默許,簡直就是鼓勵!


    埃文斯大受鼓舞。他是一個黑人,平時受盡了戰友們的白眼和各種冷嘲熱諷,現在這麽多雙眼睛盯著他,一雙雙眼睛飽含炙熱,他又有什麽理由不好好表現一番呢?


    是到了讓人刮目相看的時候了!


    一股惡意從膽邊滋生,埃文斯快速調轉槍口,朝著小鬼子的大腿就是一槍。


    “砰!”


    他的槍法果然不孬,子彈準確射中小鬼子的大腿,一股鮮血從大腿根部噴湧而出。


    小鬼子沒想到對方真的會開槍,驚愕之餘臉上很快浮出濃濃的恐懼,他的渾身在發抖,聲音帶著哭腔:“你這個黑*鬼,米國豬,雜碎、畜生,去死吧!”


    從這個小鬼子嘴裏吐出的每一個字,都是那麽的清晰,且非常容易理解,幾乎不用過腦子。


    李銳又驚又喜。


    “係統果然誠不欺我!”


    至此,李銳確信自己掌握了這門語言,起碼聽力方麵沒毛病。


    至於自己能不能說,李銳想也沒敢想。畢竟任何一門外語,最難的全在口語表達。


    埃文斯一槍開出後,一顆心本來是惴惴不安的,他不知道自己有沒有闖禍,直到圍觀的人群響起一致的叫好聲。


    加上鬼子還在逼逼不停,此時已有站在舞台中央之感的埃文斯決定再給小鬼子一點教訓。


    可正在這時,不遠處傳來一聲喝斥聲。


    中尉瓊斯飛一般跑來,人還沒到,嘴裏便開始大罵:“埃文斯你這個混蛋,你瘋了嗎,住手!”


    話一出口,人群一片噓聲。


    瓊斯並不理會,一走近便繼續怒斥埃文斯:“混蛋,他可是我們的戰俘,受到日內瓦公約的保護,你是想上軍事法庭嗎!”


    埃文斯一個激靈,趕緊壓低槍口。


    人群中噓聲更大了。


    李銳總覺得軍校畢業的瓊斯太過教條,給大家取取樂子怎麽啦?


    況且這位小鬼子滿臉的不服,滿眼的仇恨,就這個態度,就算團長問話恐怕也問不出個毛出來。


    既然不服,打服還不行嗎?


    李銳仗著自己的赫赫戰功,大步來到埃文斯身旁。


    “兄弟,這個小鬼子罵你呢?”


    “罵我?”埃文斯頓時精神抖擻起來,“他罵我什麽了?”


    “罵你是米國豬、黑*鬼、畜生、雜碎,還讓你去死!”


    剛剛接近熄滅的怒火又一下子被點燃,埃文斯重新抬槍,直指小鬼子的腦門。


    瓊斯深怕埃文斯有什麽過激之舉,匆匆擠進來,一把拉住埃文斯的手,嘴裏挖苦道:“埃文斯你真是個笨蛋,李銳中士怎麽可能聽懂小鬼子的話,他這是在慫恿你犯錯誤呢!到時候團長怪罪下來,背鍋的還得是你!”


    說李銳慫恿李銳有那麽點心虛,說他聽不懂小鬼子的話,李銳如同被踩到尾巴一樣一下子跳了起來。


    “中尉,我真的能聽懂小鬼子的話!”


    “切!”瓊斯一臉的輕蔑,根本不屑搭理他。


    在米國,日語就是個小語種,會的人鳳毛麟角。


    苦於無法證明自己,李銳急了,人急的時候,或多或少會有一些莫名其妙的舉動。


    李銳一把抓住鬼子的領口,惡狠狠叫道:“混蛋,快說,你叫什麽名字,軍銜,所屬部隊的番號!”


    這些有如天書的文字從李銳的嘴裏一吐出,不僅周圍的米軍愣住了,小鬼子也愣住了。


    瓊斯臉色狐疑,總以為中士李銳又在耍什麽花樣,自從這個華人大兵在登陸艇上中了一槍後,醒來後諸多的表現實在讓瓊斯覺得腦子不夠用,瓊斯和他相處的時間不算短,三月份部隊在加州集結的時候,他們就認識了,後來一起乘坐運兵船來到新西蘭的奧蘭多,接著又開赴斐濟島舉行臨戰演習,瓊斯清楚記得在上個月28號實彈演習中,他害怕極了,全程畏縮緊張,就怕子彈不小心打中自己。


    可眼前的這位華人大兵和印象中的那個李銳簡直有天壤之別,不,說判若兩人也毫不為過,他不但表現出超乎旁人的勇敢,更在很多方麵讓瓊斯驚掉下巴。


    他不僅知道火焰槍適合攻擊閉鎖型陣地和洞窟型陣地,更讓人費解的是他還會操作,會操作也罷了,正如他所說,這款武器或許操控起來的確不複雜,可最讓人抓狂的是,他在噴射火龍時,那個準頭和掌控的熟練程度又豈能是一個新手所能企及的?


    現在,他不但說自己能聽得懂日語,而且還在咿咿呀呀和小鬼子說著什麽,擺出一副諳熟那門語言的樣子,抱歉,瓊斯覺得腦子快炸裂了,隻能認為他是在嘩眾取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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