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到伍良伍艮兄弟倆,一前一後地陪著文呈迴到裏門處,裏門早已關閉。
其實此刻已經宵禁,街上有丁勇巡邏。
普通人等,被巡邏丁勇們捉住,有錢還好辦,掏一把銅錢便可通融;
沒錢的話……沒錢你還說話這麽大聲?
給我打!一點事兒都不懂。
文呈自然是無懼巡邏丁勇的,沒公器私用、讓丁勇攙扶自己迴家,都算講原則了。
好多丁勇的名字,還是文呈替他們寫在名冊上的呢!
任何律法的執行效率,都是看人下菜的……不是嗎?
……
其實古代夜間宵禁,並不是什麽壞事。
這個時候照明設備還很原始,烏漆嘛黑的,半夜三更出來的不是賭徒就是賊偷;
又沒有啥“夜經濟”可發掘,夜間不宵禁,隻能方便了摸進城來的探子、便宜了偷雞摸狗之徒。
平常人天還沒有黑都睡覺了,誰還跑出來溜達……費鞋。
若是遇到突發疾病的,丁勇們也不會刁難,說明情況、讓丁勇檢查一下,自然也會放行。
……
待行至裏門處,裏坊間的柵欄門,早已緊閉。
文呈剛欲唿叫看門之人開門,伍良說:“二叔,無須喚將那廝,拖拖拉拉甚是麻煩。且讓我打開便是。”
說完,也不待文呈答複,徑自一扭身,攀援而上,三下五下,便翻進了裏坊。掏出那小鳥,朝著裏門的凹舂裏,撒了一泡童子尿,在腰帶上擦擦手,隨即打開了半扇裏門。
整個動作一氣嗬成、如行雲流水……看來這貨,沒少幹這些勾當!
不過文呈倒也不奇怪,因為知曉此番功夫,乃是伍家祖傳:伍良的父親和伍良的兩個叔父,都有此技藝……伍家是賊偷世家。
……
因為文家父祖輩,於伍家有恩,似乎是文呈的大父,曾經在疫病中,救過伍家老小。
因此伍良伍艮平時有何勾當,也不會瞞著文呈,甚至時不時還在文呈麵前,顯擺顯擺呢。
伍良伍艮兄弟倆,壓根就不懼文呈——呃,好像漢安縣城裏,這倆砍貨,還沒有值得他倆畏懼的東西。
賊曹曾經拘捕過伍良,抓進去一頓皮鞭;伍艮便在縣寺門外破口大罵,罵的那叫一個不堪入耳,內容讓燕棲樓的老鴇聽見,小心肝都得抽抽。
賊曹實在是氣憤不過,將那伍艮也提溜進去一頓棍子……也不敢打的太過。
畢竟兩兄弟,也無切切實實的罪名,打出好歹來,一是不好交代;
二來伍良的父親、倆叔父,恐怕會拍賊曹的板兒磚——那三人,真的是敢以命搏命的。
哪有日日防賊的道理……更何況這賊還改行了:改拍磚。
任誰也沒那自信,能夠一輩子躲過去。挨上一次,這輩子算是到頭了。
伍良伍艮一瘸一拐地從縣獄出來。當晚賊曹家,柴禾跺就著火。
第二晚茅坑裏全是鵝卵石,將偌大的一個糞坑,塞的滿滿當當……臭氣四溢不說,清理起來還特別費勁兒,那玩意兒用糞勺掏不出來,全得用人手一塊一塊地搬。
那次賊曹也是發了狠,尋個由頭,又拘了伍良。
當晚賊曹還特地派了幾個屬下,在自個家裏當值。結果第二天一大早,就聽見自家十五歲的女兒,小小聲聲地唿喚娘親……原來她身上所有的衣服沒了。
還好,人沒吃虧。
伍家好像從不沾花惹草、壞人名節,這倒是漢安人都認可的事兒。
自此以後,賊曹、求盜們,便不怎麽幹涉伍良伍艮的事情了。
文呈所知道的,這兩兄弟最得意的手筆,是將東市魚販狗子的魚,偷得幹幹淨淨。
起因是伍良母親、著名的“清道夫人”去買魚。發現少了二兩,找那狗子理論,狗子眾目睽睽之下,哪敢承認!認了以後就沒法做生意了。
賭咒發誓打死不承認。
那次清道夫人家裏,來了客人,也顧不上和他計較,兀自迴家忙活去了。
過了幾日,狗子在東市鋪子裏,魚池中足足七八十斤魚,全部被偷的幹幹淨淨……
要知道:狗子連同兩個二十出頭的兒子,全都在那不足三丈方圓大小的魚鋪裏睡覺、看守。
居然被偷的一條不剩!
連三父子脫下來的衣衫都沒了。
待到了天曉,父子三人才發現魚沒了;此時開市,酒肆飯鋪、妓院亭舍這些老主顧,都需要前來購買預定好的漁獲;
三父子正急的抓耳撓腮、惶惶不知所措,但見伍良擔著水桶、伍艮吹著口哨,來至跟前……
居然是前來,賣魚給狗子魚鋪的!
狗子也沒辦法啊!捉賊捉贓,估摸著這魚是自個家的,可怎麽證明?
伍艮懟一句:俺兩兄弟辛辛苦苦去捉的。不信我們的本事?
給我一貫錢,我兄弟倆一天之內,將你婆娘偷的漢子抓出來……
你說,抓哪一個?
是走前門進你家那壯實漢子,還是翻牆進你家瘦高瘦高那個?
你敢說這魚是你的?你叫它,它答應了,俺兩兄弟從此天天來幫你殺魚,還不要工錢!
最後,成交!
皆大歡喜
……買魚的,及時買到了活蹦亂跳的魚,沒誤事兒,挺好。
……賣魚的狗子:客戶都買到了魚,沒流失去別家;還有利可賺,挺好的。
……東市稅吏:今天這稅款,及時收繳上來了,挺好的。
……伍良伍艮:出了氣、賺了錢,挺好的。
——誰說這個世界上,沒有河蟹共贏,這不就是?
(ps;用這麽多筆墨,描寫伍良兄弟倆,是後麵這兄弟倆有大用。寫的這樣詳細,一是伏筆;二是提前讓大家知道:兩人的本事。
而且這兩人並非和尚杜撰的,和尚認識兩個這樣的人:特別抗打,十來歲。大人都扛不住的揍,這兄弟倆基本上,是一個星期得有一迴。
偷魚那個橋段也是真實存在的。
發生在東莞,魚販的確睡在魚池上,兩兄弟就把魚給偷盡了。第二天還真的又賣迴去,隻不過是賣給另外一家。
這些故事,是真實存在的,並非和尚杜撰。)
其實此刻已經宵禁,街上有丁勇巡邏。
普通人等,被巡邏丁勇們捉住,有錢還好辦,掏一把銅錢便可通融;
沒錢的話……沒錢你還說話這麽大聲?
給我打!一點事兒都不懂。
文呈自然是無懼巡邏丁勇的,沒公器私用、讓丁勇攙扶自己迴家,都算講原則了。
好多丁勇的名字,還是文呈替他們寫在名冊上的呢!
任何律法的執行效率,都是看人下菜的……不是嗎?
……
其實古代夜間宵禁,並不是什麽壞事。
這個時候照明設備還很原始,烏漆嘛黑的,半夜三更出來的不是賭徒就是賊偷;
又沒有啥“夜經濟”可發掘,夜間不宵禁,隻能方便了摸進城來的探子、便宜了偷雞摸狗之徒。
平常人天還沒有黑都睡覺了,誰還跑出來溜達……費鞋。
若是遇到突發疾病的,丁勇們也不會刁難,說明情況、讓丁勇檢查一下,自然也會放行。
……
待行至裏門處,裏坊間的柵欄門,早已緊閉。
文呈剛欲唿叫看門之人開門,伍良說:“二叔,無須喚將那廝,拖拖拉拉甚是麻煩。且讓我打開便是。”
說完,也不待文呈答複,徑自一扭身,攀援而上,三下五下,便翻進了裏坊。掏出那小鳥,朝著裏門的凹舂裏,撒了一泡童子尿,在腰帶上擦擦手,隨即打開了半扇裏門。
整個動作一氣嗬成、如行雲流水……看來這貨,沒少幹這些勾當!
不過文呈倒也不奇怪,因為知曉此番功夫,乃是伍家祖傳:伍良的父親和伍良的兩個叔父,都有此技藝……伍家是賊偷世家。
……
因為文家父祖輩,於伍家有恩,似乎是文呈的大父,曾經在疫病中,救過伍家老小。
因此伍良伍艮平時有何勾當,也不會瞞著文呈,甚至時不時還在文呈麵前,顯擺顯擺呢。
伍良伍艮兄弟倆,壓根就不懼文呈——呃,好像漢安縣城裏,這倆砍貨,還沒有值得他倆畏懼的東西。
賊曹曾經拘捕過伍良,抓進去一頓皮鞭;伍艮便在縣寺門外破口大罵,罵的那叫一個不堪入耳,內容讓燕棲樓的老鴇聽見,小心肝都得抽抽。
賊曹實在是氣憤不過,將那伍艮也提溜進去一頓棍子……也不敢打的太過。
畢竟兩兄弟,也無切切實實的罪名,打出好歹來,一是不好交代;
二來伍良的父親、倆叔父,恐怕會拍賊曹的板兒磚——那三人,真的是敢以命搏命的。
哪有日日防賊的道理……更何況這賊還改行了:改拍磚。
任誰也沒那自信,能夠一輩子躲過去。挨上一次,這輩子算是到頭了。
伍良伍艮一瘸一拐地從縣獄出來。當晚賊曹家,柴禾跺就著火。
第二晚茅坑裏全是鵝卵石,將偌大的一個糞坑,塞的滿滿當當……臭氣四溢不說,清理起來還特別費勁兒,那玩意兒用糞勺掏不出來,全得用人手一塊一塊地搬。
那次賊曹也是發了狠,尋個由頭,又拘了伍良。
當晚賊曹還特地派了幾個屬下,在自個家裏當值。結果第二天一大早,就聽見自家十五歲的女兒,小小聲聲地唿喚娘親……原來她身上所有的衣服沒了。
還好,人沒吃虧。
伍家好像從不沾花惹草、壞人名節,這倒是漢安人都認可的事兒。
自此以後,賊曹、求盜們,便不怎麽幹涉伍良伍艮的事情了。
文呈所知道的,這兩兄弟最得意的手筆,是將東市魚販狗子的魚,偷得幹幹淨淨。
起因是伍良母親、著名的“清道夫人”去買魚。發現少了二兩,找那狗子理論,狗子眾目睽睽之下,哪敢承認!認了以後就沒法做生意了。
賭咒發誓打死不承認。
那次清道夫人家裏,來了客人,也顧不上和他計較,兀自迴家忙活去了。
過了幾日,狗子在東市鋪子裏,魚池中足足七八十斤魚,全部被偷的幹幹淨淨……
要知道:狗子連同兩個二十出頭的兒子,全都在那不足三丈方圓大小的魚鋪裏睡覺、看守。
居然被偷的一條不剩!
連三父子脫下來的衣衫都沒了。
待到了天曉,父子三人才發現魚沒了;此時開市,酒肆飯鋪、妓院亭舍這些老主顧,都需要前來購買預定好的漁獲;
三父子正急的抓耳撓腮、惶惶不知所措,但見伍良擔著水桶、伍艮吹著口哨,來至跟前……
居然是前來,賣魚給狗子魚鋪的!
狗子也沒辦法啊!捉賊捉贓,估摸著這魚是自個家的,可怎麽證明?
伍艮懟一句:俺兩兄弟辛辛苦苦去捉的。不信我們的本事?
給我一貫錢,我兄弟倆一天之內,將你婆娘偷的漢子抓出來……
你說,抓哪一個?
是走前門進你家那壯實漢子,還是翻牆進你家瘦高瘦高那個?
你敢說這魚是你的?你叫它,它答應了,俺兩兄弟從此天天來幫你殺魚,還不要工錢!
最後,成交!
皆大歡喜
……買魚的,及時買到了活蹦亂跳的魚,沒誤事兒,挺好。
……賣魚的狗子:客戶都買到了魚,沒流失去別家;還有利可賺,挺好的。
……東市稅吏:今天這稅款,及時收繳上來了,挺好的。
……伍良伍艮:出了氣、賺了錢,挺好的。
——誰說這個世界上,沒有河蟹共贏,這不就是?
(ps;用這麽多筆墨,描寫伍良兄弟倆,是後麵這兄弟倆有大用。寫的這樣詳細,一是伏筆;二是提前讓大家知道:兩人的本事。
而且這兩人並非和尚杜撰的,和尚認識兩個這樣的人:特別抗打,十來歲。大人都扛不住的揍,這兄弟倆基本上,是一個星期得有一迴。
偷魚那個橋段也是真實存在的。
發生在東莞,魚販的確睡在魚池上,兩兄弟就把魚給偷盡了。第二天還真的又賣迴去,隻不過是賣給另外一家。
這些故事,是真實存在的,並非和尚杜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