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獄七(真實的越獄故事)
他向譚海波喊道:“強奸犯,拿布來。”
譚海波一聲“到”,然後找來抹布,蹲在熊彪麵前,仔細的為熊彪擦起皮鞋來。
坐在熊彪旁邊的劉阿榮問熊彪:“阿彪,家裏傳的條子說什麽?”
“小雪要跟我離婚。”
“阿彪,在這裏我可要說一說韓小雪的壞話。當初那個韓局把他玩弄了,不要她,是你收留了她,她這個人不規矩,不講婦道,和你結了婚,我還幾次看到他又跟那個韓局搞在一起。”
熊彪說:“女人嘛,不是依附錢財,就是依附權勢,我們現在的社會權力是至高無上的。她跟韓局好,我無法反對,畢竟,我每次出事,都是他求韓局給擺平。”
劉阿榮說:“進來前,聽說韓局有點問題,正在被查。”
“他們這些人會有什麽問題,隻不過有時間被人抓了一下癢癢。”
“韓局馬上要退休了,他把韓小雪攬住,可真是老牛吃嫩草。”
“小雪也不簡單,她在謀求自己的東西。”
“什麽東西?”
“韓局的隱蔽財產。韓局才被他老婆辦完離婚,韓小雪急著和韓局拿一份手續,那筆隱蔽財產足可以富貴幾代人。”
劉啊榮點頭,似乎明白了很多。
熊彪已關了五個月。他終於等到了自己的案子開庭。
庭審在中院審判庭進行。
這天,來法庭的有,他的兩個律師、父親熊誌奎、弟弟熊濤、前妻韓小雪,前妻劉娜娜也從泰國飛迴法庭,還有一個重要人物,熊彪案子的一個連案,周建平。因為這個案子由熊彪一個人扛下了,連案周建平才得以自由的生活著。
另外,還有熊彪在社會上的數十位朋友和熟人到庭參加旁聽。
首先,是公訴人宣讀公訴材料。
公訴人說:“......雖然熊彪攜帶的毒品不是在交易時被繳獲,但熊彪過去曾有的販毒記錄說明,他所攜帶的571克海洛因是用來販賣的......,我們認定他不是簡單的持有,因此,熊彪的販毒事實成立。”
熊彪並不為檢察機關的指控而感到緊張。這份指控材料,他於幾天前已在看守所收到了副本。他相信他的兩名律師,跟相信外麵的人已經疏通了某種關係。
已進入律師辯護階段。
律師對檢察官說:“請問,檢察官,如果某一天你在街上看到一個漂亮的包,包裏裝著滿包的金條,你把它撿了起來,這個時候來了警察,又來了丟包的人,能不能說這個包就是你偷的呢?”
檢警官不予迴答。
律師又說:“檢查官,警察抓住我的當事人時,他的身上確實帶有571克海洛因,能說明他拿著海洛因就是要販賣的嗎?”
檢察官說:“我們有證人證詞,說明熊彪在長期從事販賣海洛因的違法活動。”
律師說:“你能保證你們的證人不是從別有用心的角度去作證嗎?我敢肯定,如果要找這樣的證據,我能找到一大堆,我還能找到一大堆熊彪沒有販賣毒品的證明。”
律師說著,激動了,用手指著旁聽席上的人,問道:“有誰願意出來做證,證明熊彪沒有從事過犯毒的活動?”
律師的話說完,旁聽席上站起來好幾十人。這幾十人都是熊彪的親朋好友。
持“*”的法警立即衝到審判台下站著。
檢察官不高興了。
檢察官說:“我們還有公安部門出示的證據,證明熊彪因販毒而被罰款的罰款條。”
律師說:“我相信這份證明的存在,我不相信我的當事人因販毒而被罰過款。如果有,我希望看到罰款收據存根,我也想問問我的當事人,他是否為販毒交過罰款。”
律師說完,把頭轉向審判長:“請問,審判長,我可以詢問我的當事人嗎?”
審判長說:“可以”
律師對熊彪說:“熊彪,請你如實迴答我的問題。”
熊彪說:“是。”
律師:“你吸毒嗎?”
熊彪:“吸”
律師:“你販毒被罰過款嗎?”
熊彪:“沒有”
律師:“你吸毒罰過款嗎?”
熊彪心想,這律師真夠狠的,我哪裏吸毒呢?我確實販毒被罰過款,隻不過罰款單上寫成了吸毒。如果把我定為販毒送進牢裏,他們要的罰款從那裏來呢?
熊彪:“罰過。”
律師:“你這571克海洛因是準備自己吸用的嗎?”
熊彪:“是的。”
律師:“持有這麽多毒品,你沒考慮過已構成犯罪嗎?”
熊彪:“海洛因馬上要漲價,我的毒癮很大,我得多存一點。”
......
庭審結束。
熊彪對這天的審判感到非常滿意,他對他的辯護律師特別滿意。
這天開庭迴來,熊彪帶迴了熊濤給他的一張字條。字條說:因為這次事情大,他們還要繼續做努力,爭取在判決之前,就在一審中拿到滿意的判決結果。
熊彪在高興中藏著憂慮,在憂慮中看到希望。這就是熊彪後一個月裏的心態。
庭審一個月剛過,熊彪又收到了家裏傳過來的一張字條,字條是他父親寫的。
他向譚海波喊道:“強奸犯,拿布來。”
譚海波一聲“到”,然後找來抹布,蹲在熊彪麵前,仔細的為熊彪擦起皮鞋來。
坐在熊彪旁邊的劉阿榮問熊彪:“阿彪,家裏傳的條子說什麽?”
“小雪要跟我離婚。”
“阿彪,在這裏我可要說一說韓小雪的壞話。當初那個韓局把他玩弄了,不要她,是你收留了她,她這個人不規矩,不講婦道,和你結了婚,我還幾次看到他又跟那個韓局搞在一起。”
熊彪說:“女人嘛,不是依附錢財,就是依附權勢,我們現在的社會權力是至高無上的。她跟韓局好,我無法反對,畢竟,我每次出事,都是他求韓局給擺平。”
劉阿榮說:“進來前,聽說韓局有點問題,正在被查。”
“他們這些人會有什麽問題,隻不過有時間被人抓了一下癢癢。”
“韓局馬上要退休了,他把韓小雪攬住,可真是老牛吃嫩草。”
“小雪也不簡單,她在謀求自己的東西。”
“什麽東西?”
“韓局的隱蔽財產。韓局才被他老婆辦完離婚,韓小雪急著和韓局拿一份手續,那筆隱蔽財產足可以富貴幾代人。”
劉啊榮點頭,似乎明白了很多。
熊彪已關了五個月。他終於等到了自己的案子開庭。
庭審在中院審判庭進行。
這天,來法庭的有,他的兩個律師、父親熊誌奎、弟弟熊濤、前妻韓小雪,前妻劉娜娜也從泰國飛迴法庭,還有一個重要人物,熊彪案子的一個連案,周建平。因為這個案子由熊彪一個人扛下了,連案周建平才得以自由的生活著。
另外,還有熊彪在社會上的數十位朋友和熟人到庭參加旁聽。
首先,是公訴人宣讀公訴材料。
公訴人說:“......雖然熊彪攜帶的毒品不是在交易時被繳獲,但熊彪過去曾有的販毒記錄說明,他所攜帶的571克海洛因是用來販賣的......,我們認定他不是簡單的持有,因此,熊彪的販毒事實成立。”
熊彪並不為檢察機關的指控而感到緊張。這份指控材料,他於幾天前已在看守所收到了副本。他相信他的兩名律師,跟相信外麵的人已經疏通了某種關係。
已進入律師辯護階段。
律師對檢察官說:“請問,檢察官,如果某一天你在街上看到一個漂亮的包,包裏裝著滿包的金條,你把它撿了起來,這個時候來了警察,又來了丟包的人,能不能說這個包就是你偷的呢?”
檢警官不予迴答。
律師又說:“檢查官,警察抓住我的當事人時,他的身上確實帶有571克海洛因,能說明他拿著海洛因就是要販賣的嗎?”
檢察官說:“我們有證人證詞,說明熊彪在長期從事販賣海洛因的違法活動。”
律師說:“你能保證你們的證人不是從別有用心的角度去作證嗎?我敢肯定,如果要找這樣的證據,我能找到一大堆,我還能找到一大堆熊彪沒有販賣毒品的證明。”
律師說著,激動了,用手指著旁聽席上的人,問道:“有誰願意出來做證,證明熊彪沒有從事過犯毒的活動?”
律師的話說完,旁聽席上站起來好幾十人。這幾十人都是熊彪的親朋好友。
持“*”的法警立即衝到審判台下站著。
檢察官不高興了。
檢察官說:“我們還有公安部門出示的證據,證明熊彪因販毒而被罰款的罰款條。”
律師說:“我相信這份證明的存在,我不相信我的當事人因販毒而被罰過款。如果有,我希望看到罰款收據存根,我也想問問我的當事人,他是否為販毒交過罰款。”
律師說完,把頭轉向審判長:“請問,審判長,我可以詢問我的當事人嗎?”
審判長說:“可以”
律師對熊彪說:“熊彪,請你如實迴答我的問題。”
熊彪說:“是。”
律師:“你吸毒嗎?”
熊彪:“吸”
律師:“你販毒被罰過款嗎?”
熊彪:“沒有”
律師:“你吸毒罰過款嗎?”
熊彪心想,這律師真夠狠的,我哪裏吸毒呢?我確實販毒被罰過款,隻不過罰款單上寫成了吸毒。如果把我定為販毒送進牢裏,他們要的罰款從那裏來呢?
熊彪:“罰過。”
律師:“你這571克海洛因是準備自己吸用的嗎?”
熊彪:“是的。”
律師:“持有這麽多毒品,你沒考慮過已構成犯罪嗎?”
熊彪:“海洛因馬上要漲價,我的毒癮很大,我得多存一點。”
......
庭審結束。
熊彪對這天的審判感到非常滿意,他對他的辯護律師特別滿意。
這天開庭迴來,熊彪帶迴了熊濤給他的一張字條。字條說:因為這次事情大,他們還要繼續做努力,爭取在判決之前,就在一審中拿到滿意的判決結果。
熊彪在高興中藏著憂慮,在憂慮中看到希望。這就是熊彪後一個月裏的心態。
庭審一個月剛過,熊彪又收到了家裏傳過來的一張字條,字條是他父親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