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與可給高仲的毛筆是上等的狼毫,用黃鼠狼尾巴製成的毛筆,這種筆寫字圓潤光滑。筆的大小正好符合蒙學孩童的需求,不大不小。


    這裏麵的毛筆大多都是新的,唯一有些差的便是一支寫了許久的小號狼毫,微微有些分叉。


    從這裏麵將這隻使用過的狼毫拿了出來,剩餘的這些高仲便是交給了高巧兒。高巧兒見著這十數隻嶄新的毛筆,眼淚又是汪汪落了下來:“仲娃子,這東西太貴重了,明日還給文曲星老師,我們家貧,受不得這些。”


    看著毛筆高巧兒這才明白了楊三老為什麽說這文曲星老爺重視高仲了,如此貴重的毛筆豈是輕易送給人的?


    即便是自家姐夫周生也是用不得這種毛筆,太貴了。


    對於感恩的農家人來說能跟著文曲星老爺一同讀書已經是莫大的恩惠了,再收了這貴重的禮物,怕是要遭上天妒忌了。


    “張老爺說這筆他是不要了的,若是我也不要,便要我丟入到小溪裏麵,我這才拿了迴來。”


    經過這些天的功夫高仲也是摸清了張與可的為人,這人的從不表達自己的想法,總是嘴上說著別的事情,而做的時候卻又偏向了另外一遍。


    照著這個時代的話說,他這是口不對心,而用後世的話來說就是一個傲嬌貴公子!


    既然這東西是張與可交書童拿給自己的,若是自己不要,這個張與可顯然是會不開心的。


    聽到了高仲的話,高巧兒才收迴了毛筆。然後從衣櫃裏麵將自己的首飾盒拿了出來,盒子裏的首飾的她倒了出來用了一塊布包了起來,然後又用一張新布裁剪了一下將這數十支毛筆包著放入倒了自己的首飾盒:“張老爺的恩情我們得記下,你得爭氣,將來可要好生報答張老爺。”


    高仲咧嘴一笑:“還要先孝敬阿娘!”


    “嘴甜!”


    聽著高仲的話高巧兒刮了一下他的鼻子,麵上的笑容更加的燦爛。


    第二日,高仲也是早早的來到了黃桷樹下,因為現在高仲和張與可走得很近,而且高仲也恢複了原先的聰穎,高巧兒也不再擔心,也不再用背簍送她,從家裏到黃桷樹的路程全看他一人。


    這一天高仲手中拿著一支毛筆,還有一個破碗,這是他準備在黃桷樹下練字用的。


    而今天罕見的是張與可沒有在竹屋裏麵讀書,而是站在了黃桷樹下的一塊石板上,手中拿著一支毛筆在是石碑上寫寫畫畫的。


    不得不說張與可的字寫的非常漂亮,字體圓潤飽滿,看著就讓人覺著非常舒服,這和高仲在地上寫的字對比的起來完全可以說是天差地別。


    見到高仲一路小跑了過來,張與可才收筆停住。


    在一邊看著張與可寫字的楊三老此時摸著胡子羨慕的看著張與可的字,麵上全是佩服,難怪人家能成為舉人光是這一手好字就足夠震懾一州文人了。


    高仲小跑到了張與可麵前,剛準備和張與可打招唿,不過張與可便是先開口了:“字要一個一個慢慢練,這個急不得,我這有八個字,你照著寫便是,什麽時候寫得我滿意了,我再教你四書五經,學成之後你便可以參與明年的童子式了!”


    說完張與可便卷著衣袖在書童的陪同下迴到了竹屋之中,關上了竹屋大門開始溫書。


    臨走的時候小書童朝著高仲使了一個眼神,得到了高仲的迴應之後才跟上了張與可的步伐。


    “謝謝張老爺!”


    高仲朝著張與可揖手道謝,然後才走到石板麵前,看著石板。


    這塊石板很平整,不是很大,方形,模樣很像一個繪畫板。這原本是附近農婦洗衣服用的搓衣板,可是現在這裏有文曲星坐鎮,農婦們也不敢靠近,便將這搓衣板遺棄在了這裏。


    現在這石板的頂部張與可龍飛鳳舞寫下了:“去沙存金,鐵杵成針。”八個蒼勁有力的字。


    這八個字如同拳頭大小,是標準的柳體字,這是用筆墨寫的,墨跡尚存。


    看著這簡單的八個字高仲也是跟著瞪大了眼睛,雖然隻是八個字,但是高仲卻看出這裏麵的不凡,現在高仲想要達到這個境界怕是沒有十來年的功夫是不可能的。


    一麵觀察著這幾個字,高仲一麵用嘴輕輕的吹著,讓這幾個早些幹掉。


    等到字幹了之後,高仲才端著碗到小溪邊打了一碗水,然後迴到了石板前,用自己毛筆沾了水開始模仿張與可的字來。


    毛筆字難,不僅是難在毛筆的掌控,更是難在字上。


    毛筆字和鋼筆字其實是兩個概念,現在的鋼筆字雖然也講究很平豎直,筆畫連筆,但橫就是橫,豎就是豎,書寫簡單,學起來自然更加的簡單。


    但是毛筆字不一樣,它不僅講究起筆、落筆,還講究力量的運用。就拿現在寫一橫來說,用鋼筆直接橫向畫一筆就完成了,講究的會在起筆和落筆時候加上頓筆,稍稍停頓一下,讓前後看著稍大,字體也會微微上翹,看著更加的豐滿。


    可毛筆這一橫就不一樣了,它在起筆的時候是有一個迴勾動作的,而且這一橫腦袋會比身子要稍稍的瘦一點而兒,在收筆的時候還有一個迴勾。雖然以前一前一後有兩個迴勾,可你在觀察的時候是看不出來的,隻覺著前後這兩個頓筆非常好看,字體豐滿,若是你照著它這麽書寫,往往都不會成功!


    這就是古人創造出漢字的偉大,複雜的漢字加上難以駕馭的毛筆字隔絕了兩個階級。一個農人即便你會背三字經,不會寫,人家是不會承認你是讀書人的。即便你會寫,但是寫的不好,那麽你隻是一個識字的人。


    在讀書人的世界,你隻有寫出一手好字,人家的才會承認你的地位。


    照著張與可的字高仲開始練習起來,但是寫了幾遍之後,高仲卻還是沒有抓住要領,每個字都是寫的非常醜陋,一個個張牙舞爪的。


    寫滿了石板之後,高仲便是看著石板盤算著自己應該如何才能寫出一手好字。


    竹屋中的張與可微笑的看著已經停下來的高仲,笑了笑,然後繼續看著自己麵前的書本。


    “哎,真是笨,小學的時候明明已經學習過的,現在怎麽忘記了!”


    忽然高仲拍了一下自己的腦袋,然後笑嘻嘻的繼續來到了石板麵前。


    這一次高仲沒有盲目的繼續照著張與可的字來臨摹,而是開始在石板上開始慢慢寫著:點、橫、豎等偏旁部首。這的確是小學老師教過的知識,任何字都是偏旁部首組成的,隻要講部首練好,然後再來寫字那就輕鬆多了。


    所以現在高仲要做的就是將“去沙存金,鐵杵成針。”幾個字拆分,一筆一劃的慢慢書寫便可。


    一整天的時間高仲就這樣埋首在寫字之中,雖然一天下來高仲的字還是沒有什麽大的進步,可是這一天他的毛筆掌握卻比昨天要好了許多,現在高仲已經能夠感覺到自己的手腕已經找著了竅門。


    到了下午的時候,張與可睡了午覺才出了竹屋,這是他現在的規矩,午睡之後腦袋昏昏沉沉的,必須要出來轉悠一圈,好醒醒瞌睡。


    張與可自然走到了高仲的麵前,見著高仲在石板上迅速的書寫,當下便是露出了滿意的笑容。當見到了張與可在石板上寫著偏旁部首的時候,他微微有些吃驚,然後露出了笑容:“還是挺有慧根的!”


    然後張與可才走到楊三老的麵前,和楊三老一同坐了下來,喝起了下午茶。


    而高仲孩子繼續練著字,一筆一劃的寫著偏旁部首。這個時候小書童小跑到了高仲的麵前:“休息一吧。”


    高仲搖了搖頭,他方才才抓住如何掌握運用腕力來寫字的靈感,現在如果放棄了,這種感覺怕是很難找迴來了。


    小書童覺著無趣,便拿著鐵鍋兒去了小溪邊打了一鍋水,然後升起了爐火給張與可燒起了沏茶用的開水。


    “張老爺,你說這小子將來能成為秀才麽?”


    楊三老和張與可之間最多的話題就是高仲,而楊三老對於高仲分外的看中,最喜歡朝著張與可打探高仲的消息。


    聽著楊三老的話,張與可端起了麵前的茶水,然後拿起蓋碗朝著茶杯裏麵吹了吹,吹開了漂浮在茶杯裏的茶葉:“等他先考中了童生再說,連童子都不是,將來考什麽秀才?”


    “也是,今春的童子試已經過了……”楊三老歎了一口氣朝著張與可說道。


    “過了也就過了,這娃子聰明,晚一年對他而言應當算是好事兒才對,急不得,急不得!”


    張與可擺了擺手,放下了手裏的茶杯,然後看著不遠處正在寫字的高仲。雖然是站在樹蔭下寫字,可是高仲現在依舊是滿頭大汗,即便是微微的山風也緩解不了高峰的熱意。


    楊三老聽著張與可的話點點頭,此時他已經明白高仲在張與可心中的評價應該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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