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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巴一在死屍堆裏找到了一本日記本,翻開看了看,了解了一下大概的詳情,便把日記本丟在一邊。


    胡巴一望了望遠近的地勢,然後沉聲道:“看情況,那座大墓很可能就在我們腳下,否則,這夥土夫子除非得了失心瘋,才會跟這些人火拚。”


    “我同意,肯定是利欲熏心,或者……分贓不均。”閻軍也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你倆吃飽了撐的?分析死屍很有意思嗎?”


    胖子在旁嚷嚷道:“現在最重要的是下墓摸明器!咱們怎麽說,就地開挖,還是等天亮再幹活兒?”


    胡巴一剛想說話,閻軍搶先道:“今天太晚了,咱們又趕了幾天山路,還是先吃飯休息吧,等明天養足了精神,給它挖個底兒朝天!”


    “雞鳴燈滅不摸金,這是老輩兒傳下的規矩,咱們既然戴了摸金符,就不能觸犯,否則不吉利。”


    胡巴一畢竟生在這個年代,雖說破過四舊,可從根兒上,還是擺脫不了老思想。


    閻軍確實餓了,說道:“那先吃飯,我肚子都叫上了。”


    “成吧,不差這一會兒。”


    四個人都沒吃飯,當下迴到營地,就著火堆燒烤兔肉,吃飽喝足後,便各自鑽進帳篷,準備休息個把鍾頭再幹活兒。


    也不知過了多久,閻軍剛迷瞪過去,就被一陣嘈雜的叫罵聲吵醒。


    他皺眉鑽出帳篷,喊道:“整啥呢你們,不說好一小……”


    “嘭!”


    一聲槍響,如同炸雷般將他打斷,驚起林中飛鳥無數。


    “什麽情況?”


    閻軍頓時一驚,連忙借著篝火,朝打槍的方向看去。


    就見不遠處,胖子和櫻子舉著手電筒和獵槍,神色慌張的盯著一片荒草叢,似乎看見了什麽不可思議的事。


    “閻軍,拿上家夥,走。”


    這時胡巴一也爬出來,兩人抄起工兵鏟跑過去,一看之下,不由心驚肉跳。


    原本拴在那裏的一匹馬,此刻已經橫屍在地,還被拖出十幾米遠,地上血跡斑斑,馬肚子整個破開,似乎有什麽東西在撕扯裏麵的內髒!


    閻軍隻覺腸胃翻湧,剛吃下的兔肉差點沒噴出來,心中罵道:“他嗎的,這麽兇殘的玩意兒,八成就是草原大地蜥了吧……”


    “他嗎的,也不知道是啥怪物,迴去少了匹馬,可就要慢上許多啊。”


    轉移了馬匹,四人有些沮喪的迴到營地,胖子氣不過,把工兵鏟狠狠戳在地上。


    閻軍也有點發怵,對胡巴一說道:“胡哥,咱開始行動吧,我怕夜長夢多,拿了東西早點離開。”


    “行,那我分派一下任務。”


    胡巴一對兩人吩咐道:“胖子,你也別罵娘了,去扛上那桶醋。”


    “閻軍,你帶上咱們仨的工兵鏟還有十字鎬和土簍子,我拿其他東西,咱們走。”


    櫻子一聽沒她什麽事,頓時急了,連忙說道:“胡哥,我呢?我做啥呀?”


    “你?”胡巴一愣了一下。


    閻軍建議道:“讓櫻子跟著吧,帶上馬匹和獒犬,不然那地底的怪物再出來,她一個女孩怎麽應付?”


    “閻軍哥……”


    櫻子聽的很是感動,投向閻軍的目光越發顯得異樣。


    “說的也是,那就把營地挪過去,萬一有事,也好有個照應。”


    胡巴一原本就有這種顧慮,便也點頭同意。


    當下,四個人,三匹馬,五隻獵犬,一起來到那個破窩棚。


    跟電視劇裏不一樣,這地方根本沒有現成的盜洞,胡巴一也沒傻裏傻氣的從墓頂開挖。


    “明月高懸於中天,山脈如猛虎側臥,溪流繞環成盤蛇,嗯……就是那裏!”


    他轉了一大圈,用羅盤測過天星、山脈、水流等地勢格局,最後鎖定不遠處的一個向下的斜坡。


    “我先來!”


    當下閻軍頭一個上陣,往手心噴了口吐沫,掄起鏟子直接開幹!


    “叮!”


    三個人輪流換班,橫向挖了兩個個小時,就聽一聲脆響,撥開亂土一看,發現是麵發白的硬土牆。


    “哈哈,這是墓牆,宮廷秘方調製的夯土,咱們找對了!”


    胡巴一麵色一喜,連忙招唿胖子,說道:“小胖,快把醋搬過來,一勺一勺淋在上邊。”


    胖子迴道:“得嘞!您二位稍歇,這活兒交給胖爺啦!”


    說罷他一撩膀子,繼續開整!


    趁這會兒功夫,胡巴一把裝備都搬下來,又抓了幾隻麻雀扔進鳥籠子,準備探墓。


    “馬上要下墓了,老子也得全副武裝一下。”


    閻軍洗了把手臉,拖著自己的登山包鑽進一座帳篷,從裏麵掏出幾樣東西,開始往身上穿戴。


    等他再次出來,胡巴一看的目瞪口呆,震驚道:“我靠!你小子居然帶了槍?還有戰術攜行具?在車站沒查出來?”


    閻軍本來穿著白襯衫、牛仔褲、登山鞋、棕皮衣,雖然帥氣十足,卻沒地方攜帶裝備,不適合下墓。


    沒想到一眨眼功夫,竟然套上件帆布戰術背心,上麵很多大小口袋,還縫了一條自製彈藥帶。


    更誇張的是,這廝的戰術背心也是改良版,工兵鏟斜插在背後,胸前挎了一支長槍,口袋裏鼓鼓囊囊,塞著幾個銀灰色的鋼瓶,腰間皮帶上,也串了手槍皮套。


    胡巴一一眼就認了出來,那裏邊插著的銀色手槍,正是他夢寐以求的勃朗寧m1935!


    “倒鬥不是觀光旅遊,萬一碰再上粽子,我總不能跟它嘮家常吧?”


    閻軍手裏抓著兩盒紅色霰彈,一邊往彈藥帶上塞,一邊嘿嘿笑道:“這些都是私人藏品,真要算起來,八成也能當古董賣。”


    說著,他抽出腰間的手槍,隨手扔向胡巴一。


    “哎我去!當心走火啊。”胡巴一嚇了一跳,慌忙接住。


    他愛不釋手的瞧了半天,嘖嘖歎道:“真是把好槍,這應該是四零年老希閃擊比利時之後,下令fn公司特別定製的,專門發給第三帝國傑出將領。”


    “少將鍍銅,中將鍍銀,上將鍍金,這玩意兒如果拿道黑市去賣,估計也是個天價!”


    “差不多吧,我老爹戰友送的,沒想到這麽有意義。”


    聽完胡巴一的講解,閻軍倒有些意外,頓覺有點舍不得用這把槍的味道。


    “閻軍哥,你拿這把又是啥槍呀?”櫻子則對獵槍感興趣,兩眼不離那把雷明頓m870。


    胡巴一當年參加自衛反擊戰的時候,也見過這種槍,當下不無羨慕的道:“那是雷明頓霰彈槍,近戰火力十分兇猛,尤其打陣地攻防戰,很好用!”


    說完,他又問閻軍。


    “兄弟,你帶的什麽型號彈藥?鳥彈還是鹿彈?那幾個瓶子又是做啥的?”


    所謂鳥彈,就是霰彈內裝填的鋼珠很小,雖然數量多了,動能卻太分散,無法對大型生物造成致命殺傷。


    而鹿彈則厲害許多,塑料殼內隻有8顆大鉛丸,一旦近距離擊中目標,通常都會打出幾個透明窟窿,甚至將人轟成破麻袋。


    雷明頓公司生產的彈藥,通常以顏色區分類別,綠色鳥彈,紅色鹿彈,黑色獨頭破甲彈,白色信號彈,黃色燃燒彈。


    閻軍拍了拍身上的彈藥帶,笑道:“全是鹿彈,這一帶子21發,再加上槍膛裏7發,就算真碰上粽子,咱也保證一梭子給它幹成馬蜂窩!”


    “至於這幾瓶嘛,其實就是給打火機充氣的丁烷,我尋思萬一槍支彈藥幹不過,好歹能試試火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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