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孫旭佳看了一眼照片上的女人,她記得陸明修那個白月光的照片,這女人和那個女人又有不同。


    “怎麽,女朋友,這是你的那高中同學?還是新認識的女友。”她明知故問,她記得陸明修一直潔身自好,並沒有女朋友,以前那個不是死了嗎?


    “不,還是她!”陸明修麵露不悅地將那相框直接倒扣在桌子上。


    “孫副總,沒你事了,這是我的私事,抱歉!”陸明修冷淡地下了逐客令,“沒什麽事我就不留你了。”孫旭佳馬上呆住了,其實,在學校的時候,陸明修對她的稱謂還是挺隨便的,偶爾會叫小孫或旭佳。但叫職務的名稱,這還是第一次,而且是刻意的,顯然是種刻意冷淡的表征。雖然她知道陸明修對她從無愛意,但人就是會奢望不屬於自己的東西。


    “哦,沒有、沒有,明修,我今天有點鬧胃病,可能是胃潰瘍又犯了,你能不能抽空再陪我去做個檢查,我們在英國創業時候,我犯病不都是你帶我去醫院的,那時你還給我煮粥,我……很感激你。”


    孫旭佳狀似無力的向陸明修方向倒去,陸明修卻很冷淡的側身躲了過去反身拽住她的胳膊,“孫小姐,不舒服,今天就請假去看病吧,我叫你部門的劉潔或者蘇珊陪你,男女有別,我一個男人多少有些不方便,免得別人說閑話,我還有事,我給你叫人。”陸明修扶住孫旭佳,腳踏辦公椅子,滑到別處,馬上撥了桌上的座機分線,“是劉姐嗎,嗯,是我陸明修,麻煩你陪孫副總去醫院掛個內科,她可能是胃病犯了,嗯,就在總裁辦這裏,好我等著。”說著起身,大踏步地走到門口,拉開門等在那裏。


    氣得孫旭佳臉上紅一陣白一陣的,直到走出總裁辦,她甩開劉潔的手,咬牙切齒的道“你先下去,醫院我自己去。”


    高毅握著電話過去,掛了電話,眼神溫和地看了眼孫旭佳。


    “旭佳,怎麽是胃不舒服嗎,我陪你去看病吧!”


    “不用,高毅怎麽你又給陸明修辦私事呢,這迴是誰,我聽說你們總裁前些日子去大理追女人去了!”孫旭佳眼神冷厲的看著高毅,又看了眼別處。


    “哦,沒誰,就是陸總這陣子做項目做得太累了嘛,去度假了,還好吧,陸總的脾氣你是知道的。”高毅很警惕的道。


    他是陸明修的助理,自然陸明修的任何事都不能讓別人知道,孫旭佳也不行。


    他們三個人,他、孫旭佳、陸明修在倫敦時是同一家大學的同學,一早就認識,有三劍客之稱。其實。所有人都不知道,他很早就喜歡孫旭佳的。但高毅很有底線的,他知道無論陸明修是誰,是總裁,還是同事,但首先是知己。士為知己者死。他不能出賣朋友。


    “佳佳,你得天天吃早飯,別總喝咖啡呢!” 高毅拍拍那隻她提著的紙袋,那裏有她沒有送出去的早餐。


    “哦,謝謝,高毅。”孫旭佳下意識地把紙袋朝身後藏了下。“你忙,我走了。”她低頭朝自己的辦公室走去。


    “謝什麽,咱們三人一起在倫敦相識創業,大家不分彼此的,對了,旭佳……”他自顧自的還想說些什麽,抬頭卻發現那女人已經不見了。


    於是,自嘲地苦笑著,什麽三劍客,不過是三個愛而不得的蠢人。他們陸總和安小姐也許還有刑期滿的那一天,孫旭佳和他,八成要一輩子暗戀了吧。


    黎氏總部,這兩年黎氏的業務江河日下,搞得黎家上下頭疼不已,已退居幕後多年的黎舒城不得不時常出來主持大局,好在黎家在黎老爺子創業高峰期,秘密低價買了幾塊地產和房產,這事也是到最近黎老爺子才跟兒子透了個底。其實,他已經準備自己重新出山,撐一陣子的,但這兒子畢竟是他唯一的兒子,也不知道是為什麽,他在外麵找的女人竟然沒一個能給他生兒子的,所以偌大的家業還是得寄希望於兒子。


    黎墨琛辦公室,剛挨完訓斥的黎墨琛,垂頭喪氣的癱坐在椅子上,剛剛父親的話一直迴響在耳畔。


    “你這個逆子,你說我怎麽生了你這麽豬一樣的兒子,好好的公司讓你弄成這個樣子,爛泥扶不上牆的東西,還有你那個妹妹,都讓你媽給慣成什麽樣了,你再看人家老安家的那兩個孩子,你雲卿哥哥就不說了,你說人家意意,跟你一樣大,從同一家幼兒園、小學出來,也沒見人家孩子如何努力,人家小意高考那會,頭天讓三輪車撞成骨折,第二天疼成那樣,都能閉著眼考個南大。


    “你呢,怎麽跟人家比,看看我辛苦創立的公司讓你糟踐成這樣,我那幫老兄弟讓你閉著眼給辭退了,這小意要活著,那是多好的孩子啊!給我滾!”


    “啪”的一聲響,一記耳光扇過來,黎老爺子這也是氣急了,這次他知道兒子辭退了那些創業之初就跟著過來的老人,隻好親自出馬召迴那批人歸隊。


    “化工這塊你別管了,由我來負責,以後這一塊的來往支出由我一個人經手。”


    黎墨琛今天非常惱怒,原本被自家老爹將他和安氏兄妹比較他是挺想替自己辯解的,但最後老爸話鋒一轉,提到知意的死,他就徹底熄火了。


    拋開他和知意的那些年情分不談,六年前那個夜晚,他說出來的醉話有多過分,如果她聽見了,足以摧毀她的精神,推著她走向死亡。


    事後,齊睿慌慌張張地跑來問他,“墨琛,那晚的話,弟妹不會都聽到了吧。”


    齊睿雖是個紈絝,倒也從沒丟失過底線,他清楚的記得那晚黎墨琛說的每一句話,他望向黎墨琛。期望能聽到否定的答複。


    “不知道,不知道,我不知道。”黎墨琛煩亂地扭過頭去。


    那一晚他喝多了,自己也不知道說了些什麽,而且他平時的酒量還可以,可是,等他再醒了已經是第三天早上了,手機上有幾十條未接來電,都是安家來的,接起來才知道知意出了事。


    等到他在醫院揭開白布單的那一刻,他瘋了,那個當年活潑美麗的女孩,那個鬼馬、毒舌的女孩,已經變成一具冰冷血肉模糊的屍體,女屍的臉,因為車禍被撞得血肉模糊,已經無法辨認了,唯一能辨認的隻有那女屍手上的一枚婚戒。


    那是他送她的。從沒離開過她手上。


    再後來,迎接他的是安家人滔天的恨意,安雲卿早在安知意出事的第二天就帶著人到他們的婚房,帶走了妻子的所有物品,甚至連知意種下的丁香和玫瑰都該挪的挪,該砍的砍。


    “我家妹妹,我家的小公主,我和爸媽從來連句重話都舍不得說的小公主,在你家卻受這般磋磨,你真該死,今天不打你,是我嫌你髒了我的手,你丫不配。”那天安家大哥拋下這番話憤而離去,安雲卿的公司和黎家的公司從此成了陌路。


    黎墨琛無言以對,黎家和安家勢成水火,這原本就是他理虧。


    黎墨琛也從此再也不願意出去喝酒了,卻常常窩在家裏,把自己灌得人事不醒。


    知意的畫室和臥室還保持著原來的布置,雖然屋裏早沒了原來的東西,每天都會讓傭人去打掃,擺上知意喜歡的鮮花,可屋子裏卻沒了她的影子。


    那個笨女人,總會在他一身疲憊的時候,過來幫他換上拖鞋,端上熱茶,或者準備熱騰騰的飯菜,等他迴來,也會在他醉酒時,溫柔的給他拍背,端上醒酒湯。


    走進他的衣帽間,似乎每一件衣服上都有她的影子,過去她會細心地按照每一套服裝的顏色和他的喜好,事先搭配好,襯衣燙平掛在衣帽間,而襯衣的袖扣都會分門別類地整齊擺放在衣櫃格子抽屜裏,這些連齊睿見了都為之咋舌。


    “若不是用了心,誰會在這種細枝末節上下功夫。墨琛啊!”


    那是齊睿的原話,當年齊睿隻是意味深長地拍拍他的肩膀,那意思不言自明。


    然而出了那檔子事後,雖然他和齊睿依舊來往,但兩個人卻仿佛商量好了似的,互相再沒提起當年的往事,仿佛從沒有出過這檔子事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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