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意思?”李修平迷糊了,修仙學法不應該是什麽秘籍啦,秘法啦,然後引氣入體啦,金丹元嬰啦,這些東西嗎?就這麽兩句話?這是什麽東西?佛家偈語麽,勸人迴頭,引人向善?
“你還沒到那個份上,不用管,隻要牢牢記住即可,將來有一天,你自然會明白的。”林鳳英說著話時,心裏也是發虛,父親就是這麽教她的,她直到今天,都不知道是個什麽意思,但身為林老師,她不能露怯不是?
“所以這個架子擺對了!”她心裏有些竊喜,忽然發現自己已經很久很久,都沒有過這樣的心情了。
她目光又自變得迷離,“如果,如果是他~結局~會不會不一樣呢?”
“呔!”李修平一個機靈,發現事情有些不對,趕忙又來了一招當頭棒喝,假惺惺道,“我懂了!原來如此!”
果然林鳳英一臉的好奇,“你懂什麽了?”
“血仙宗乃是上古大派,必然是以教化立天下!”他硬著脖子瞎掰,“所以這兩句,就是要告誡門下子弟,行善積德,將來身曆天劫,就會有功德傍身,護佑成仙得道!”
他一拳擊在手掌,“明白了!就是一門以功德修煉善身的法門!”
他越說越順溜,看著林鳳英,一臉佛像般的慈藹,“我們,要多做好人好事,才有善報!這是小生的理解!”
林鳳英瞠目結舌地看著他,這麽多年來,她竟然完全沒有這樣去想過這兩句綱領,而李修平剛剛聽了一次,就有這樣的見解。
她惱羞成怒,“胡說八道!不要胡亂猜測!”
再神情嚴肅,“爹爹跟我說過,這兩句話一定要牢記,不然有一天,就會迴不了頭!”
她又忽然有些哀傷,“爹爹就算記住了,可他後來又忘了,所以他後來~後來~”
“好了,好了,林老師你說得對,我會深深地將這兩句話記住的,絕對不會忘記的!”看著女人泫然欲泣,李修平趕忙表態。
兩人一邊走,一邊說話,林鳳英熟門熟路的撥開一處處草叢,穿過一棵棵大樹,終於帶著李修平來到一株無比巨大的龍居木下。
說過的樹屋,在李修平眼中,已經是破敗不堪的模樣,隻有屋頂和四壁依舊結實的架在一起,四麵漏風的屋子,到處蓋滿了零散的落葉,和白色的積雪混在一處,看起來比豬圈還不如。
“你們就住在這裏?”他心裏有些出離的憤怒,林休休那麽小的一個孩子,竟然跟著這個不負責任的娘親,住在這樣一個狗都不願意住的地方?
林鳳英看了他一眼,見他激動的臉色都有些發紅,嗤笑道,“你當我們是豬嗎,還住在狗窩?”
她莫名有些高興,在破損的台階上跳了幾步,就到了樹屋前,在裏麵開始尋摸,又對李修平道,“我們住在集仙鎮邊上,在那兒建了房子,來這兒是給你找雙鞋子,你總不能光腳跟我走去集仙鎮吧。”
李修平很想說,其實有沒有鞋子對他無關緊要,但腳上的汙泥終究還是勾起了潔癖,看到女人扔過來兩隻鞋子,就趕緊接住。
他朝邊上狠狠踢出一腳,力道快得無與倫比,甚至能聽到空氣中隱隱約約啪地一聲。
腳上的汙泥全部振飛,光潔無比,他開心地套上鞋子,又故技重施,穿上了另一隻。
鞋子有些大,但是勉強可以穿,反正他隻想要免了髒汙,合不合腳也懶得計較。
林鳳英跳下樹屋,來到他眼前,看著李修平那威勢十足的兩腳飛踢,有些羨慕,“原來你沒有騙我,這世上還真有人是天生神力。”
她聽李修平倒過家底,知道他不過是個凡間修士,仙法是什麽都不知道,隻是天生神力,稟賦非凡。
她看著李修平穿上鞋子,在那裏左看看,右摸摸,覺得這個人怎麽可以這麽好看,從上到下沒一處可以挑剔的。
“咦?話說,林老師,血仙法你隻講了個開頭啊”,李修平很敏銳,立刻用問題堵住她的思考,“後麵怎麽修煉啊?”
“哦哦哦,後麵呀”,林鳳英一臉的坦然,
“後麵,要吸血~”
“什麽!吸血?”李修平一臉謹慎,跳開去了一旁,“你們原來不是蜘蛛精,是吸血鬼嗎!”
“洗!血!”林鳳英大牙咬地得嘎吱嘎吱作響,她也不明白,為什麽當著李修平的麵,她這個小林老師的身份和形象,莫名其妙就很容易崩塌。
“什麽意思?怎麽個洗法呀~”李修平還是很謹慎,由不得他不謹慎,這女人瘋瘋癲癲,又怪裏怪氣,萬一真的一個不留神,在他身後長出了一對蝙蝠翅膀,抱著他的脖子就啃?
“噫~”,想想就惡心啊,他渾身打了個機靈。
林鳳英不知道他在想些什麽,隻得解釋,“血仙法第一門,就是煉血,而煉血之前,需要洗血,就是以仙道之血,洗人間之血,換一身凡胎,入天道之門!是為洗血!”
她娓娓道來,講述了洗血過程需要掌握的一門秘技,名為增血術。
簡單來說,就是鼓動自身氣血,以一個特殊的頻率震蕩,然後身體裏麵的氣血就會不停增長。
李修平聽得入神,這個法門和他的《萬法破滅拳》有異曲同工之妙,他自創之術,主要是掌握血脈之間的律動,將點滴分散在人體中的氣血集中起來,形成勢不可擋的狂潮。
他的術,本質上來說,是堂皇正道,一力降十會,一力破萬法。
而增血術,則是另辟蹊徑,以他積累的細胞和生物學知識來分析,就是以特定的頻率震蕩,刺激造血功能高強度運轉,然後同時刺激血液細胞增生,從而增強血氣的總量。
換句話說,李修平的法子是將沙子壓成金剛石,可以擊穿敵人,增血術的法子,就是挖更多的沙子,用重量堆死敵人。
“那然後呢?”他分外地好奇,人體形狀就那麽點大,天天增血,這些血能堆到哪兒去呢,一不小心不就炸了?炸成一灘血?”
林老師揮揮手,“邊走邊說,時間不早了,咱們路上還要走很久。”
她當先引路,順著一條快要幹涸的水道一路前行,撥開幾根大樹,穿越過一些草叢,水道變成了溪流,四麵八方匯聚過來的水流融匯在一起,順著一條沙石溝渠向前流淌。
兩邊多出了一些山豬小鹿,鬆鼠刺蝟,都擠在水邊解渴,看到他們過來,也不慌張,拿烏溜溜的眼珠子朝他們一撇,便慢悠悠地朝密林裏鑽了進去。
看著這些獸類靈動的眼神,林鳳英問李修平,“你知道內靈和外魂嗎?”
“知道一點,內靈守護本我,扶持心靈,外魂組成真我,經曆人間萬象。”小李子是此道行家,自然信手拈來,頭頭是道。
“不錯”,林老師很滿意地點點頭,繼續道,“所謂修行,萬變不離其宗,修的都是這兩樣,內靈還有外魂。”
她指了指那些跑來跑去的動物,又道,“這些動物跟人一樣,都有這兩樣的東西,所謂修煉之道,在於至誠,自然之道,在於平衡。天地萬物,生來就是公平的,隻是我們人類,可以修煉本真,因此求仙問道!”
李修平眼睛一亮,心裏佩服,不能小看未開化的蠻荒啊,能有如此見地,又是修行之根,可見人間處處有英才。
“那如何能從萬事萬物中脫穎而出,不被紅塵俗物牽扯了精神呢?”小林老師輕輕一揮手,“就要舍了真我,去求本我!”
“什麽意思?”李修平嚇了一跳,“自殺嗎?這太瘋狂了吧!”
林鳳英不迴頭都能猜到他在想什麽,也不辯駁,又問,“你覺得你,如何才能確定你是你?”
“哈,這個我拿手!”李修平精神上來了,上來第一句就先蓋棺定論,“本我不滅,永世長存,就算生離死別,也不過是暫別人間,投胎也好,轉世也罷,這些不去討論,所謂我,要確定,我是我,最簡單的,就是定位不移。”
他這個說法其實是有問題的,以前他曾經跟人探討過,如果基於極高的科學技術世界觀,將一個人,從原子層麵從頭到腳,如同三維打印機一樣,複製了一遍,如果認定人類的記憶是如同印刷體或者數字化記錄在無數的腦細胞之中,那麽理論上來講,複製出來的人,和原本的人,就擁有一模一樣的記憶,甚至深一步,形而上,兩者甚至擁有一模一樣的人生經曆。
那這個時候問題就來了,將兩個人打亂順序,然後放在一起,你怎麽確定,你是你?
當然這裏撇除細胞分裂的壽命次數等等幹擾因素,單單就這兩個人而言,你是我,我也是你,所以從倫理上來講,兩個人是一樣的。
這時候再加入一個條件,兩者必須毀滅一個,剩下一個可以迴去過自己的人生。
這個時候就更麻煩了,你確定不了你是你,更加確定不了這個世界上是不是有靈魂這種東西。
到底自己去赴死,是變成虛無縹緲,看著另一個你去享受人生?還是說嗖的一下,死了之後就附體到另一個身上,然後感官自覺,咦?我迴來了?
但是在另一個,不用去赴死的你,在他看來,這一切就順理成章,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我,但是我就感覺,我是我,什麽都沒有變過。
這一些思考,李修平埋在了心裏,現在這個世界觀,不存在複製人,也不存在克隆,單單就一個人本身來說,如何確定,我是我?
“你還沒到那個份上,不用管,隻要牢牢記住即可,將來有一天,你自然會明白的。”林鳳英說著話時,心裏也是發虛,父親就是這麽教她的,她直到今天,都不知道是個什麽意思,但身為林老師,她不能露怯不是?
“所以這個架子擺對了!”她心裏有些竊喜,忽然發現自己已經很久很久,都沒有過這樣的心情了。
她目光又自變得迷離,“如果,如果是他~結局~會不會不一樣呢?”
“呔!”李修平一個機靈,發現事情有些不對,趕忙又來了一招當頭棒喝,假惺惺道,“我懂了!原來如此!”
果然林鳳英一臉的好奇,“你懂什麽了?”
“血仙宗乃是上古大派,必然是以教化立天下!”他硬著脖子瞎掰,“所以這兩句,就是要告誡門下子弟,行善積德,將來身曆天劫,就會有功德傍身,護佑成仙得道!”
他一拳擊在手掌,“明白了!就是一門以功德修煉善身的法門!”
他越說越順溜,看著林鳳英,一臉佛像般的慈藹,“我們,要多做好人好事,才有善報!這是小生的理解!”
林鳳英瞠目結舌地看著他,這麽多年來,她竟然完全沒有這樣去想過這兩句綱領,而李修平剛剛聽了一次,就有這樣的見解。
她惱羞成怒,“胡說八道!不要胡亂猜測!”
再神情嚴肅,“爹爹跟我說過,這兩句話一定要牢記,不然有一天,就會迴不了頭!”
她又忽然有些哀傷,“爹爹就算記住了,可他後來又忘了,所以他後來~後來~”
“好了,好了,林老師你說得對,我會深深地將這兩句話記住的,絕對不會忘記的!”看著女人泫然欲泣,李修平趕忙表態。
兩人一邊走,一邊說話,林鳳英熟門熟路的撥開一處處草叢,穿過一棵棵大樹,終於帶著李修平來到一株無比巨大的龍居木下。
說過的樹屋,在李修平眼中,已經是破敗不堪的模樣,隻有屋頂和四壁依舊結實的架在一起,四麵漏風的屋子,到處蓋滿了零散的落葉,和白色的積雪混在一處,看起來比豬圈還不如。
“你們就住在這裏?”他心裏有些出離的憤怒,林休休那麽小的一個孩子,竟然跟著這個不負責任的娘親,住在這樣一個狗都不願意住的地方?
林鳳英看了他一眼,見他激動的臉色都有些發紅,嗤笑道,“你當我們是豬嗎,還住在狗窩?”
她莫名有些高興,在破損的台階上跳了幾步,就到了樹屋前,在裏麵開始尋摸,又對李修平道,“我們住在集仙鎮邊上,在那兒建了房子,來這兒是給你找雙鞋子,你總不能光腳跟我走去集仙鎮吧。”
李修平很想說,其實有沒有鞋子對他無關緊要,但腳上的汙泥終究還是勾起了潔癖,看到女人扔過來兩隻鞋子,就趕緊接住。
他朝邊上狠狠踢出一腳,力道快得無與倫比,甚至能聽到空氣中隱隱約約啪地一聲。
腳上的汙泥全部振飛,光潔無比,他開心地套上鞋子,又故技重施,穿上了另一隻。
鞋子有些大,但是勉強可以穿,反正他隻想要免了髒汙,合不合腳也懶得計較。
林鳳英跳下樹屋,來到他眼前,看著李修平那威勢十足的兩腳飛踢,有些羨慕,“原來你沒有騙我,這世上還真有人是天生神力。”
她聽李修平倒過家底,知道他不過是個凡間修士,仙法是什麽都不知道,隻是天生神力,稟賦非凡。
她看著李修平穿上鞋子,在那裏左看看,右摸摸,覺得這個人怎麽可以這麽好看,從上到下沒一處可以挑剔的。
“咦?話說,林老師,血仙法你隻講了個開頭啊”,李修平很敏銳,立刻用問題堵住她的思考,“後麵怎麽修煉啊?”
“哦哦哦,後麵呀”,林鳳英一臉的坦然,
“後麵,要吸血~”
“什麽!吸血?”李修平一臉謹慎,跳開去了一旁,“你們原來不是蜘蛛精,是吸血鬼嗎!”
“洗!血!”林鳳英大牙咬地得嘎吱嘎吱作響,她也不明白,為什麽當著李修平的麵,她這個小林老師的身份和形象,莫名其妙就很容易崩塌。
“什麽意思?怎麽個洗法呀~”李修平還是很謹慎,由不得他不謹慎,這女人瘋瘋癲癲,又怪裏怪氣,萬一真的一個不留神,在他身後長出了一對蝙蝠翅膀,抱著他的脖子就啃?
“噫~”,想想就惡心啊,他渾身打了個機靈。
林鳳英不知道他在想些什麽,隻得解釋,“血仙法第一門,就是煉血,而煉血之前,需要洗血,就是以仙道之血,洗人間之血,換一身凡胎,入天道之門!是為洗血!”
她娓娓道來,講述了洗血過程需要掌握的一門秘技,名為增血術。
簡單來說,就是鼓動自身氣血,以一個特殊的頻率震蕩,然後身體裏麵的氣血就會不停增長。
李修平聽得入神,這個法門和他的《萬法破滅拳》有異曲同工之妙,他自創之術,主要是掌握血脈之間的律動,將點滴分散在人體中的氣血集中起來,形成勢不可擋的狂潮。
他的術,本質上來說,是堂皇正道,一力降十會,一力破萬法。
而增血術,則是另辟蹊徑,以他積累的細胞和生物學知識來分析,就是以特定的頻率震蕩,刺激造血功能高強度運轉,然後同時刺激血液細胞增生,從而增強血氣的總量。
換句話說,李修平的法子是將沙子壓成金剛石,可以擊穿敵人,增血術的法子,就是挖更多的沙子,用重量堆死敵人。
“那然後呢?”他分外地好奇,人體形狀就那麽點大,天天增血,這些血能堆到哪兒去呢,一不小心不就炸了?炸成一灘血?”
林老師揮揮手,“邊走邊說,時間不早了,咱們路上還要走很久。”
她當先引路,順著一條快要幹涸的水道一路前行,撥開幾根大樹,穿越過一些草叢,水道變成了溪流,四麵八方匯聚過來的水流融匯在一起,順著一條沙石溝渠向前流淌。
兩邊多出了一些山豬小鹿,鬆鼠刺蝟,都擠在水邊解渴,看到他們過來,也不慌張,拿烏溜溜的眼珠子朝他們一撇,便慢悠悠地朝密林裏鑽了進去。
看著這些獸類靈動的眼神,林鳳英問李修平,“你知道內靈和外魂嗎?”
“知道一點,內靈守護本我,扶持心靈,外魂組成真我,經曆人間萬象。”小李子是此道行家,自然信手拈來,頭頭是道。
“不錯”,林老師很滿意地點點頭,繼續道,“所謂修行,萬變不離其宗,修的都是這兩樣,內靈還有外魂。”
她指了指那些跑來跑去的動物,又道,“這些動物跟人一樣,都有這兩樣的東西,所謂修煉之道,在於至誠,自然之道,在於平衡。天地萬物,生來就是公平的,隻是我們人類,可以修煉本真,因此求仙問道!”
李修平眼睛一亮,心裏佩服,不能小看未開化的蠻荒啊,能有如此見地,又是修行之根,可見人間處處有英才。
“那如何能從萬事萬物中脫穎而出,不被紅塵俗物牽扯了精神呢?”小林老師輕輕一揮手,“就要舍了真我,去求本我!”
“什麽意思?”李修平嚇了一跳,“自殺嗎?這太瘋狂了吧!”
林鳳英不迴頭都能猜到他在想什麽,也不辯駁,又問,“你覺得你,如何才能確定你是你?”
“哈,這個我拿手!”李修平精神上來了,上來第一句就先蓋棺定論,“本我不滅,永世長存,就算生離死別,也不過是暫別人間,投胎也好,轉世也罷,這些不去討論,所謂我,要確定,我是我,最簡單的,就是定位不移。”
他這個說法其實是有問題的,以前他曾經跟人探討過,如果基於極高的科學技術世界觀,將一個人,從原子層麵從頭到腳,如同三維打印機一樣,複製了一遍,如果認定人類的記憶是如同印刷體或者數字化記錄在無數的腦細胞之中,那麽理論上來講,複製出來的人,和原本的人,就擁有一模一樣的記憶,甚至深一步,形而上,兩者甚至擁有一模一樣的人生經曆。
那這個時候問題就來了,將兩個人打亂順序,然後放在一起,你怎麽確定,你是你?
當然這裏撇除細胞分裂的壽命次數等等幹擾因素,單單就這兩個人而言,你是我,我也是你,所以從倫理上來講,兩個人是一樣的。
這時候再加入一個條件,兩者必須毀滅一個,剩下一個可以迴去過自己的人生。
這個時候就更麻煩了,你確定不了你是你,更加確定不了這個世界上是不是有靈魂這種東西。
到底自己去赴死,是變成虛無縹緲,看著另一個你去享受人生?還是說嗖的一下,死了之後就附體到另一個身上,然後感官自覺,咦?我迴來了?
但是在另一個,不用去赴死的你,在他看來,這一切就順理成章,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我,但是我就感覺,我是我,什麽都沒有變過。
這一些思考,李修平埋在了心裏,現在這個世界觀,不存在複製人,也不存在克隆,單單就一個人本身來說,如何確定,我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