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森上一世,在三萬六千年的漫長歲月中,那些無聊無趣無所事事的日夜裏,曾經嚐試過他能接觸到的一切不同的技藝。


    這場鬥琴,他壓根不需要使用蠱蟲的能力。


    區區鋼琴而已。


    羅森笑道:“您先請?”


    張默:“可以。”


    張默是主人,斷然沒有露怯的意思,他揉了揉手指,向周圍的觀眾鞠了一躬後,便坐在了鋼琴前。


    手指落,節奏起。


    流暢的旋律流淌而出。


    “是《野蜂飛舞》!”


    有識貨的聽眾,當即說出了樂曲的名字。


    《野蜂飛舞》(原名《Пoлetшmeлr》,又名《大黃蜂的飛行》)是毛熊國作曲家尼古拉·裏姆斯基·科薩科夫的名曲之一。


    這首曲子,是歌劇《薩旦王的故事》,其中第3幕第1場為描述王子變化為大黃蜂攻擊2個反派角色的情形時的配樂。


    由於此曲的旋律極快,後人常選用此曲作為展示鋼琴、小提琴等樂器的演奏技巧。


    作為鬥琴的曲子來說,沒有比這首曲子更合適的了。


    張默十指連動,如同一位舞者在琴鍵上翩然起舞,隨著他手指的落下,一個個音符像子彈一樣轟出。


    五分鍾後,一曲終了,全場掌聲雷動。


    而張默竟然滿頭大汗!


    這首曲子就是有這樣的可怕,它不僅考驗演奏者的技巧,甚至更考驗演奏者的體力和意誌!


    圍觀眾人紛紛讚歎。


    “不愧是鋼琴王子張默啊,這野蜂飛舞著實厲害啊。”


    “是啊是啊,而且,我感覺他的節奏和速度,比一年前全球巡迴表演的時候,更加的控製自如了,有一種從容不迫的韻味。”


    “嘖嘖嘖,你們說,張默這麽厲害,那個小帥哥還能贏嗎?”


    另一邊,孫小美趁著人群吵吵嚷嚷的這片刻,又擠到了羅森身邊:“羅森,你有點自知之明好嗎?跟鋼琴王子鬥琴,不嫌丟人嗎?趁現在咱們溜走吧,我剛才的話還算數哦,隻要你給我買包,我今天一天就陪你逛。”


    羅森笑了笑,沒搭理孫小美。


    他隻是徑自走到了鋼琴邊坐下。


    張默擦了擦汗,笑道:“你還要繼續嗎?沒有這個必要了吧?你的鋼琴彈得不錯,但也就是不錯而已,當然了,我不介意跟你交個朋友,一會路演結束了,一起吃個飯?”


    “現在說輸贏,還為時過早吧?”羅森微笑,“等我彈完,再談不遲。”


    張默冷笑:“這麽自信?可以,那你請吧。”


    羅森同樣揉了揉手指。


    但他沒有急著開始,而是把手機放在了鋼琴旁邊,然後打開了錄音功能。


    然後,手指落,琴鍵按下。


    音樂起!


    野蜂飛舞!


    最開始,他的演奏跟張默一般無二,錯落的琴鍵,飛流而出的音符,在聲音的世界中構造出了一副野蜂戰鬥的畫麵。


    但慢慢的,羅森的節奏開始快了起來。


    更快,更加快,仿佛永不停止的加速度!


    他的手指,在鍵盤上化作一片幻影,從鋼琴中流淌而出的,已經不是野蜂的聲音,而是純粹的噪聲!


    仿佛狂風驟雨,歇斯底裏的從濃重的黑夜裏砸向大海,襲向帆船,如瓢潑,如重錘!


    撕裂一切!毀滅一切!


    那是純粹的聲波折磨!


    聽眾們麵露痛苦,甚至不得不捂住耳朵!


    “我的媽呀,那個小帥哥瘋了嗎?”


    “他是不是知道自己必輸無疑,所以幹脆破罐子破摔?”


    “救命啊,誰去製止他!我的耳朵要聾了!”


    好在,這樣的噪音並沒有持續太久。


    半分鍾後,羅森停手。


    他站了起來,麵向觀眾,氣定神閑的鞠了一躬。


    但觀眾們並不買賬。


    哪怕羅森是這麽帥,這麽美,這麽魅力出眾,但羅森剛剛傷害了他們的耳朵。


    噓聲四起!


    “切!”


    “垃圾!”


    “玩呢?會不會啊?”


    “輸!輸!輸!”


    羅森不以為意,他望向張默:“張默,你覺得如何,我的彈奏,還可以嗎?”


    張默愣了。


    他是專業的。


    他想到了一種可能。


    但又覺得,那種可能應該不存在的,那不是人類可以做到的事情!


    他顫抖著問道:“你彈的倍速?”


    羅森笑了:“這都聽得出來?不愧是專業的,不錯,我彈的是八倍速的野蜂飛舞。”


    “這不可能!”


    羅森聳聳肩:“迴放一下你就知道了。”


    他把手機拿到張默眼前,當著他的麵,打開了錄音文件,然後使用了八倍速慢放。


    然後,野蜂飛舞的旋律響起。


    一個音節都不錯!


    張默呆立當場,腦袋宕機。


    全場聽眾都跟他一模一樣!


    什麽情況?剛才那段亂彈,是野蜂飛舞的八倍速?


    靠手指彈出了八倍速?


    不會吧?


    羅森哈哈大笑。


    “差不多了,我走嘍諸位!”


    今天已經收集了不少情緒值了,羅森再不盤桓,擠進人群後瞬間消失不見。


    張默迴過神來,他想找羅森,可哪裏還能看到羅森的身影?


    他四處張望,隻看到了孫小美——沒錯,這個女孩子剛才是跟羅森在一起的,她一定知道羅森的身份!


    張默一把抓住了孫小美,神情激動:“告訴我!告訴我剛才那個男人到底是誰!”


    “剛才那個男人,誰?羅森?”孫小美詫異,旋即笑了起來,“想知道嗎?想知道就給我買包吧,香奈兒的新款,你買給我,我就告訴你他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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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森逃離人群後,便停止了魅力蠱的能力。


    他還是一樣的帥,但總算沒有了那種莫可名狀、莫名其妙的魅力。


    這才算是擺脫了周圍人的視線聚焦。


    他哼著小曲兒,一路晃悠著離開了商場的範圍,打算喊個車迴家。


    結果,就在停車場的位置,朱俊良攔住了他。


    “小子,壞了我的好事,還想就這麽走?”


    “壞了你的好事,這從何說起?”羅森詫異,“喂,老兄,孫小美壓根就不喜歡你,純粹拿你當錢包啊,我幫你認清了這一點,你不感謝我就算了,怎麽,還要收拾我嗎?”。


    朱俊良冷笑一聲:“歪理邪說,你別想胡攪蠻纏,告訴你,你今天死定了!”


    他一揮手,從他身後的車上,跳下來了一車的麵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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