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睜開了眼睛,看到了迷迷糊糊的屋子中,全都是溫暖的燈光,外麵的天已經黑了,主人已經打開了燈,燈光柔和,它可以給人一種非常安全的感覺。
“醒了嗎?醒了就起來吃點東西吧!”
廣坤注意到被子底下的一個女人有了動靜,於是開口叫初夏起來吃飯,這時初夏才有精力好好的打量了一番這個原始般的男人。
男人穿著皮衣,五官精致,如同神廟裏的雕像,氣質卻是相當的粗獷和狂野,仿佛人猿泰山一般的存在。
冬日嚴寒,男人卻隻裹著一件寬鬆的毛衣,毛衣領口很大,露出了男人胸前的肌肉,男子胸前的肌肉格外的壯碩,初夏看了幾秒臉紅了,連忙轉移了視線。
“是你救了我們?”
初夏鼓起勇氣,再度抬起頭,看著這個男人,一股荷爾蒙的味道,由內而外,直擊眼球,一些少婦看了以後恐怕想立馬包下他。
怎麽有這樣齷齪的想法,這位好心的獵人救了自己,初夏剛醒來,腦袋裏就冒出一些大膽的詞和火辣的場景,太汙的女寫手了,職業病又犯了!
“嗯,”
沒有多餘的話,男人稍微一答應,繼續埋頭烤肉,廣坤對女人不敢興趣,和女人相比,廣坤更願意和動物接觸,多吃點美味的野兔肉。
由於常年打獵,廣坤身上給人一種非常勇猛的感覺,如果別人和他單挑的話,是沒有人能夠打得過他的。
“謝謝你!”
初夏用胳膊支起身子,臉朝向男人,一臉感激的衝男人說道。
“嗯,”
男人還是淡淡的迴複,接受謝意卻好像好事不是他做的,相當的不以為然。
“你餓不餓?餓的話就起來吃點烤兔肉吧?”
一大早上,廣坤收拾好工具,想去冰湖附近打獵,沒想到就看到兩個女人,好吧,算她們幸運,如果廣坤不伸手救這兩個陌生人,恐怕她們兩個要凍死了,男人好心,就把女孩子們帶迴來了。
廣坤笑了笑,露出潔白的牙齒,深色的眼睛有些星星在閃著光,這個男孩子外表粗礦,但是內心卻非常的溫柔細心。
他把兔肉割成一片一片的,放到兩個盤子裏,眼前睡醒的女人姿色不錯,一路從冰湖跋涉而來,肯定是不知道被什麽仇家追殺。
當時廣坤發現她們的時候,女孩子們隻穿著薄薄的睡衣,現在應該是餓的不輕了。
胸有猛虎,細嗅薔薇,說的就是廣坤這樣的男子,廣坤外表上粗枝大葉,性格大大咧咧的,其實心比誰都要細,果然是一個非常值得依靠的男人呢?
“你叫什麽名字?”
傅慕笛也醒了,抬頭看了看,這個粗獷的男人,傅慕笛一直在城市裏生活,她從來沒有見過廣坤這樣的男子,野性十足,就像是大自然帶來的一股奇特生物。
男人沉迷於燒烤,仿佛並未聽見女人的問題,繼續忙著手裏的烤肉。
“你這裏有手機嗎?我想給家裏人打個電話!”
傅慕笛跟廣坤要電話,想給傅北琛報個平安,雲頂莊園失火了,初夏和傅慕笛雙雙不見,恐怕傅北琛要瘋了吧?
“我的手機已經半個月沒充電了,充電器也不知道扔到到哪裏去了,如果找到的話,就給你家裏人報平安!”
這年頭竟然還有人不用智能手機,手機也能半個月不充電,這到底是哪裏呀?自己到底是穿越了還是跌入了鳥不拉屎的地方,傅慕笛的眼裏有些失落。
萬一傅慕笛失蹤的消息傳到傅家老爺子的耳朵裏,老爺子又要跟著操心了,當務之急就是抓緊聯係到傅北琛,手機不行,隻要走路迴去也行?
“這裏到濱市有多遠的距離呢?”
傅慕笛抱著最後一絲絲的希望,如果這個男人有輛車,送自己和初夏迴去就好了!
“差不多有五十公裏吧,這邊離最近的公交車站,也要步行一個小時,你們兩個的身體應該還在修複期,還不能走這麽遠的路!”
廣坤聲音裏有些冷漠,這女人還想迴去,小命沒丟就謝天謝地了,女人現在這幅樣子,至少要修養半個月。
“那帥哥,你能不能替我和那位美女走一趟呢?”
“隻要你去傅氏集團找到莫森先生,告訴他,我們沒事就好了!”
傅慕笛對著廣坤說道,這個廣坤是敵是友,身份到底是誰,傅慕笛還沒有搞明白,所以她不能對廣坤說自己是傅氏集團的千金,隻能謊稱是莫森的表妹。
“如果你找到了我表哥莫森,到時候我給你開一張支票,金額多少都行!”
傅慕笛心裏焦急,她最害怕的就是傅家的人著急了,而傅北琛如果找不到初夏,那豈不是要把濱市攪翻了天。
“我不缺錢,我也不會替你去跑腿,等到你們好了,自己走了就行了!”
“況且如果他們真的關心你,一定會過來找你們的!”
廣坤已經有三年沒離開過冰湖了,廣坤給自己立下規矩,他是不會因為別人的事情,離開這個地方的,男人的聲音裏全是冷漠,傅慕笛隻好熄滅了最後的一絲希望。
廣坤選擇了沉默,繼續低著頭烤兔肉,天底下沒有什麽事情比男人的晚餐更加的重要。
傅慕笛有些失落,男人不幫忙,她也沒有辦法,隻能等身體好了,自己走出冰湖。
可是眼前的這個男人怪怪的,到底是什麽來曆呢?
從第一眼看到廣坤這個男人,傅慕笛心裏就升起了一股莫名的情愫,這是女孩子從來未有過的感覺,傅慕笛對他產生了一種非常怪異的感覺。
和大多數女孩子的成長環境不同,傅慕笛從小就生活在比較安逸的環境中,周圍的男孩子都是文質彬彬的類型,比如安晨,也有紈絝子弟傅思楠,是一個沒用的草包。
狂野型的男人在城市裏基本就是稀有生物,傅慕笛見過的男孩子中,最特別的無非就像是傅北琛了,傅北琛是有野心並不是野性,隻是性格比較叛逆而已。
城市裏的男孩子成天被包裹在高樓大廈,穿著西裝革履,身體遠離大自然,到處都是行屍走肉,傅慕笛不喜歡那種類型的男人,感受不到任何生命的激情。
眼前的男人從頭到腳都是勇猛、野性、力量、神秘,令人眼前一亮,從這個人身上,傅慕笛找到了生命最初的悸動。
如果放棄城市裏的豪華,生活在這樣的鄉野,堅守著一杯粗茶淡飯,和一個糙男人過日子也是蠻不錯的。
傅慕笛翻了一下身子,掃了一眼周圍的這間房子,房子都是由木頭造成的,擺設也是非常的簡陋,不過主人還是把這間屋子收拾的幹幹淨淨的,看上去心曠神怡。
如果在這樣的地方,蓋一座豪宅,安心過日子也非常的不錯,自己再設計幾幅畫,在網上買賣,那也能賺不少的錢呢?
這個男人能在這裏生活,也是有生存能力的,肯定是一個世外高人,看著廣坤俊朗又充滿硬度的五官,傅慕笛竟然癡迷不已,女人把和廣坤未來孩子的名字都給想好了!
傅慕笛流著哈喇子,看著火爐旁邊的糙漢子,開始幻想。
這女人真夠可以了,沒想到,處於這樣的環境,都不忘記犯花癡!
初夏瞅了瞅傅慕笛,撇了撇嘴,傅家的人,無論是男孩還是女孩,都不知道“矜持”兩個字怎麽寫!
這個號稱女中鳳凰的女人,終於被一個野性的男人征服了,看來像傅慕笛這樣的頂級女千金,還是需要一個土生土長的牛糞去滋養她。
自古鮮花都需要牛糞去滋潤,傅慕笛和廣坤社會地位是相差很大,但兩個人在一起,會不會產生奇妙的化學反應呢?
“看夠了嗎?”
男人的普通話帶著很重的濱市口音,顯得這個男人更土了,廣坤的聲音挺大,一下子把犯花癡的傅慕笛吵醒了!
“看夠了,就起來吃飯吧!”
廣坤一直忙著做燒烤,但是隔著火爐,他已經感受到女人熾熱的目光,注意到昨日的那個昏迷的女人已經醒了。
男人用刀尖插了一塊薄薄的兔肉,放入嘴中,嘴裏發出吧唧吧唧的聲音,初夏聽了特別的不舒服,這個男人果然是一名鄉野村夫,是一點禮節都沒有。
如果傅北琛那個男人,和這樣粗枝大葉的男人同桌吃飯,恐怕是受不了!
初夏不想吃飯,繼續倒頭睡覺,那頭傅慕笛的聲音卻格外的清脆。
“好!”
廣坤一個人在吃兔肉,在火爐的光影裏有些寂寞孤單,傅慕笛看到男人吃飯的樣子,大口吃肉,坐在木質的板凳上,心裏起了風。
這生活場景如此的接地氣,傅慕笛覺得非常有食欲。
傅慕笛想一骨碌爬起來,坐到男人身邊,一同享用鮮美的烤兔肉。
本想用手支撐站起來,因為體力不支一下,傅慕笛身子一歪了,又倒在了木質的小床上。
“不要動,先喝口水!”
廣坤調小了火爐的火,遞給了傅慕笛的一個木質的杯子,杯子裏邊全是水。
這些水是從山上的山泉挑來,燒開的,味道甘甜,傅慕笛喝了一口,口齒間全是清香,身上的難受好像少了一些。
“醒了嗎?醒了就起來吃點東西吧!”
廣坤注意到被子底下的一個女人有了動靜,於是開口叫初夏起來吃飯,這時初夏才有精力好好的打量了一番這個原始般的男人。
男人穿著皮衣,五官精致,如同神廟裏的雕像,氣質卻是相當的粗獷和狂野,仿佛人猿泰山一般的存在。
冬日嚴寒,男人卻隻裹著一件寬鬆的毛衣,毛衣領口很大,露出了男人胸前的肌肉,男子胸前的肌肉格外的壯碩,初夏看了幾秒臉紅了,連忙轉移了視線。
“是你救了我們?”
初夏鼓起勇氣,再度抬起頭,看著這個男人,一股荷爾蒙的味道,由內而外,直擊眼球,一些少婦看了以後恐怕想立馬包下他。
怎麽有這樣齷齪的想法,這位好心的獵人救了自己,初夏剛醒來,腦袋裏就冒出一些大膽的詞和火辣的場景,太汙的女寫手了,職業病又犯了!
“嗯,”
沒有多餘的話,男人稍微一答應,繼續埋頭烤肉,廣坤對女人不敢興趣,和女人相比,廣坤更願意和動物接觸,多吃點美味的野兔肉。
由於常年打獵,廣坤身上給人一種非常勇猛的感覺,如果別人和他單挑的話,是沒有人能夠打得過他的。
“謝謝你!”
初夏用胳膊支起身子,臉朝向男人,一臉感激的衝男人說道。
“嗯,”
男人還是淡淡的迴複,接受謝意卻好像好事不是他做的,相當的不以為然。
“你餓不餓?餓的話就起來吃點烤兔肉吧?”
一大早上,廣坤收拾好工具,想去冰湖附近打獵,沒想到就看到兩個女人,好吧,算她們幸運,如果廣坤不伸手救這兩個陌生人,恐怕她們兩個要凍死了,男人好心,就把女孩子們帶迴來了。
廣坤笑了笑,露出潔白的牙齒,深色的眼睛有些星星在閃著光,這個男孩子外表粗礦,但是內心卻非常的溫柔細心。
他把兔肉割成一片一片的,放到兩個盤子裏,眼前睡醒的女人姿色不錯,一路從冰湖跋涉而來,肯定是不知道被什麽仇家追殺。
當時廣坤發現她們的時候,女孩子們隻穿著薄薄的睡衣,現在應該是餓的不輕了。
胸有猛虎,細嗅薔薇,說的就是廣坤這樣的男子,廣坤外表上粗枝大葉,性格大大咧咧的,其實心比誰都要細,果然是一個非常值得依靠的男人呢?
“你叫什麽名字?”
傅慕笛也醒了,抬頭看了看,這個粗獷的男人,傅慕笛一直在城市裏生活,她從來沒有見過廣坤這樣的男子,野性十足,就像是大自然帶來的一股奇特生物。
男人沉迷於燒烤,仿佛並未聽見女人的問題,繼續忙著手裏的烤肉。
“你這裏有手機嗎?我想給家裏人打個電話!”
傅慕笛跟廣坤要電話,想給傅北琛報個平安,雲頂莊園失火了,初夏和傅慕笛雙雙不見,恐怕傅北琛要瘋了吧?
“我的手機已經半個月沒充電了,充電器也不知道扔到到哪裏去了,如果找到的話,就給你家裏人報平安!”
這年頭竟然還有人不用智能手機,手機也能半個月不充電,這到底是哪裏呀?自己到底是穿越了還是跌入了鳥不拉屎的地方,傅慕笛的眼裏有些失落。
萬一傅慕笛失蹤的消息傳到傅家老爺子的耳朵裏,老爺子又要跟著操心了,當務之急就是抓緊聯係到傅北琛,手機不行,隻要走路迴去也行?
“這裏到濱市有多遠的距離呢?”
傅慕笛抱著最後一絲絲的希望,如果這個男人有輛車,送自己和初夏迴去就好了!
“差不多有五十公裏吧,這邊離最近的公交車站,也要步行一個小時,你們兩個的身體應該還在修複期,還不能走這麽遠的路!”
廣坤聲音裏有些冷漠,這女人還想迴去,小命沒丟就謝天謝地了,女人現在這幅樣子,至少要修養半個月。
“那帥哥,你能不能替我和那位美女走一趟呢?”
“隻要你去傅氏集團找到莫森先生,告訴他,我們沒事就好了!”
傅慕笛對著廣坤說道,這個廣坤是敵是友,身份到底是誰,傅慕笛還沒有搞明白,所以她不能對廣坤說自己是傅氏集團的千金,隻能謊稱是莫森的表妹。
“如果你找到了我表哥莫森,到時候我給你開一張支票,金額多少都行!”
傅慕笛心裏焦急,她最害怕的就是傅家的人著急了,而傅北琛如果找不到初夏,那豈不是要把濱市攪翻了天。
“我不缺錢,我也不會替你去跑腿,等到你們好了,自己走了就行了!”
“況且如果他們真的關心你,一定會過來找你們的!”
廣坤已經有三年沒離開過冰湖了,廣坤給自己立下規矩,他是不會因為別人的事情,離開這個地方的,男人的聲音裏全是冷漠,傅慕笛隻好熄滅了最後的一絲希望。
廣坤選擇了沉默,繼續低著頭烤兔肉,天底下沒有什麽事情比男人的晚餐更加的重要。
傅慕笛有些失落,男人不幫忙,她也沒有辦法,隻能等身體好了,自己走出冰湖。
可是眼前的這個男人怪怪的,到底是什麽來曆呢?
從第一眼看到廣坤這個男人,傅慕笛心裏就升起了一股莫名的情愫,這是女孩子從來未有過的感覺,傅慕笛對他產生了一種非常怪異的感覺。
和大多數女孩子的成長環境不同,傅慕笛從小就生活在比較安逸的環境中,周圍的男孩子都是文質彬彬的類型,比如安晨,也有紈絝子弟傅思楠,是一個沒用的草包。
狂野型的男人在城市裏基本就是稀有生物,傅慕笛見過的男孩子中,最特別的無非就像是傅北琛了,傅北琛是有野心並不是野性,隻是性格比較叛逆而已。
城市裏的男孩子成天被包裹在高樓大廈,穿著西裝革履,身體遠離大自然,到處都是行屍走肉,傅慕笛不喜歡那種類型的男人,感受不到任何生命的激情。
眼前的男人從頭到腳都是勇猛、野性、力量、神秘,令人眼前一亮,從這個人身上,傅慕笛找到了生命最初的悸動。
如果放棄城市裏的豪華,生活在這樣的鄉野,堅守著一杯粗茶淡飯,和一個糙男人過日子也是蠻不錯的。
傅慕笛翻了一下身子,掃了一眼周圍的這間房子,房子都是由木頭造成的,擺設也是非常的簡陋,不過主人還是把這間屋子收拾的幹幹淨淨的,看上去心曠神怡。
如果在這樣的地方,蓋一座豪宅,安心過日子也非常的不錯,自己再設計幾幅畫,在網上買賣,那也能賺不少的錢呢?
這個男人能在這裏生活,也是有生存能力的,肯定是一個世外高人,看著廣坤俊朗又充滿硬度的五官,傅慕笛竟然癡迷不已,女人把和廣坤未來孩子的名字都給想好了!
傅慕笛流著哈喇子,看著火爐旁邊的糙漢子,開始幻想。
這女人真夠可以了,沒想到,處於這樣的環境,都不忘記犯花癡!
初夏瞅了瞅傅慕笛,撇了撇嘴,傅家的人,無論是男孩還是女孩,都不知道“矜持”兩個字怎麽寫!
這個號稱女中鳳凰的女人,終於被一個野性的男人征服了,看來像傅慕笛這樣的頂級女千金,還是需要一個土生土長的牛糞去滋養她。
自古鮮花都需要牛糞去滋潤,傅慕笛和廣坤社會地位是相差很大,但兩個人在一起,會不會產生奇妙的化學反應呢?
“看夠了嗎?”
男人的普通話帶著很重的濱市口音,顯得這個男人更土了,廣坤的聲音挺大,一下子把犯花癡的傅慕笛吵醒了!
“看夠了,就起來吃飯吧!”
廣坤一直忙著做燒烤,但是隔著火爐,他已經感受到女人熾熱的目光,注意到昨日的那個昏迷的女人已經醒了。
男人用刀尖插了一塊薄薄的兔肉,放入嘴中,嘴裏發出吧唧吧唧的聲音,初夏聽了特別的不舒服,這個男人果然是一名鄉野村夫,是一點禮節都沒有。
如果傅北琛那個男人,和這樣粗枝大葉的男人同桌吃飯,恐怕是受不了!
初夏不想吃飯,繼續倒頭睡覺,那頭傅慕笛的聲音卻格外的清脆。
“好!”
廣坤一個人在吃兔肉,在火爐的光影裏有些寂寞孤單,傅慕笛看到男人吃飯的樣子,大口吃肉,坐在木質的板凳上,心裏起了風。
這生活場景如此的接地氣,傅慕笛覺得非常有食欲。
傅慕笛想一骨碌爬起來,坐到男人身邊,一同享用鮮美的烤兔肉。
本想用手支撐站起來,因為體力不支一下,傅慕笛身子一歪了,又倒在了木質的小床上。
“不要動,先喝口水!”
廣坤調小了火爐的火,遞給了傅慕笛的一個木質的杯子,杯子裏邊全是水。
這些水是從山上的山泉挑來,燒開的,味道甘甜,傅慕笛喝了一口,口齒間全是清香,身上的難受好像少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