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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滾滾黃沙,就如同他們腳下的海浪一樣連綿起伏著,似乎隻有顏色不同,觸目遙遠,將人的視線拓展到極致。


    這個世界上,能當得上滾滾二字來形容的事物想來也就三個,大海,沙漠,還有紅塵。


    當一個人,深處紅塵宿命之中的人,腳踏在沙漠與海洋的交界處時,這三樣便齊全了,那種滾滾而來的不可抗拒,便也愈加清晰。


    太陽從地平線上升起,把沙粒照的刺目生疼。


    左手蔚藍,右手金黃,涇渭分明,偏又相得益彰。


    讓人仿佛來到了另一種時空。


    然而這種靜謐隨著幾聲駝鈴聲響而打破。


    幾個牧人牽著駱駝,緩緩的走在晨風之中,不時的看向初蹬岸的男女。


    這些牧人穿著非常簡單,就是一件寬鬆的長袍,上麵顏色鮮豔,圖案對比強烈,這是很有民族特色的服飾。


    事實上,這些長袍就是簡化的一塊布,白天當衣服穿,晚上當被子蓋,遇到風沙還能作為蒙頭巾。


    金看到駱駝群,不由得眼睛一亮,忙對著正要走過的牧群高聲唿喊一聲,同時揮舞著手臂。


    遠遠地,牧人被他的聲音吸引,停了下來,高聲的對著他們說了幾句什麽。


    倉井月聽不懂那是什麽語言,但是金卻神奇的聽懂了。


    不但聽懂了,他的腦海裏還清晰的給出了這種語言的出處。


    這是閃含語係的一種,但是奇怪的是,裏麵有很多詞語的發音很像華夏語。


    金對著他們招了招手,自己同時也走向那兩人。


    到了牧人身邊,金也用很流利的閃含語說道:


    “看到那艘遊艇了嗎?我想用它換你們兩頭駱駝,這是很劃算的買賣。”


    那樣漂亮的遊艇,沒有人會不動心。


    但是對於這貧瘠地區的牧人來說,駱駝代表著食物,衣服和交通工具,衣食住行都不能離開,但是他們可以離開遊艇。


    於是兩個牧人很糾結,他們喜歡那遊艇,同時也知道自己必須靠著這些駱駝生存下去。


    幾個人討價還價一番,兩個牧人隻願意用一頭駱駝交換遊艇。


    但是金很清楚,一頭駱駝很難讓他們穿越這片沙漠。


    是的,這片沙漠相對於其它沙漠是很狹窄的,但是對於人力來說,依舊無比的寬廣。


    於是他轉了轉眼珠,思討這倆人語言的發音奇怪之處,想到了另一種講價的方式。


    “嘿,你們兩個一定是鄭河村的人吧?聽你們說話時那裏的人。”


    兩個牧者很奇怪,對方竟然知道那樣一個小村落,同時點頭稱是。


    金把手放在胸口,說道:


    “我是華夏人,我需要你們的幫助,沒有兩頭駱駝,我和我的...嗯,妻子和女兒沒法穿越這片沙漠的。”


    他迴頭看了一眼倉井月和那小嬰兒,略微停頓了一下語氣,似乎在給她們倆找個合適的身份。


    倉井月對於金的這個身份定位似乎很願意,臉上竟然笑的香甜。


    有了這樣一個身份,交易頓時變得容易起來。


    現在,別說是換兩頭駱駝,就是三頭,他們也會答應。


    理由很簡單,他們那個村的人,永遠自認自己是華夏人的後裔,他們的祖先是鄭和的親兵。


    金把一應有用的東西放在了駝背上,鍋碗餐具,蒸餾取水的黑塑膠布等。


    然後高興的要來了牧人手工打造的一把“腦殘刀”。


    腦殘刀名副其實,因為這種刀是沒有尖頭的,好像一個鏟子,長度大約六七十厘米,單刃。


    這玩意兒打仗搏殺效果接近腦殘,砍柴火效果很一般,唯一的作用就是虐殺戰俘很有震懾力,因為殘忍。


    半天砍不死,嚇人得很,當然,也更顯得腦殘。


    但是這東西到了金手裏,可就是不一般的武器了,他的力氣大,速度快,有了這把刀,他敢硬鋼落單的獅子。


    婉拒了兩個牧人邀請他們去村裏吃飯的熱情,金帶著倉井月和嬰兒與兩名牧者道別,走進了漫漫黃沙之中,不多時便不見了身後的牧者。


    金走的很快,甚至稱得上匆忙,這讓倉井月有些不解。


    她騎在駱駝兩峰之間,腦袋上披著輕薄內衣做成的紗巾遮擋日曬,懷裏抱著睡熟的小嬰兒,疑惑的問道:


    “金,為什麽你看起來很焦急?”


    金騎在另一頭駱駝上,手裏還牽著倉井月騎乘的駱駝,不時的催趕駱駝快走,聽到倉井月問,便說道:


    “這一帶的村落都歸一個武裝隊伍掌管,而那些人閑時便是海盜,我擔心咱們遇到的海狼號就是這裏的人,而我相信,這兩個牧人帶著人來纖走遊艇後,那些家夥一定會死命的追趕我們,殺死我們。


    所以,我們現在要快走,速度越快越好,隻要在沙漠裏他們追不上我們,一旦進入高原地區,我們就有無數遮蔽身形的辦法。”


    倉井月才明白為何金這麽著急趕路,當下不由得用腳踢了踢臀下的駱駝。


    沙漠變化莫測,從未有人能夠掌握和理解它。


    所以去過真正沙漠深處的探險家感慨:


    “隻有把一切希望都拋棄的人,才會願意走進那死亡之海。”


    然而,事實總是兩麵性,比如金和倉井月,他們之所以進入沙漠,是因為追逐希望。


    而沙漠這個惡魔,最擅長的,就是吞噬希望。


    急行了差不多兩個多小時,太陽已經來到頭頂,但是金依舊沒有減緩速度。


    隻見他每隔一小段時間就會跳下駝背,把耳朵貼在沙地上傾聽片刻。


    他在判斷是否有追兵趕來,地麵的聲波傳遞,要遠遠超過空氣。


    這一次他耳朵貼地後,臉上露出驚訝的神情,倉井月隻看他的表情就知道,肯定出事了。


    “怎麽了金?有人追過來了嗎?”


    金點了點頭,沉聲道:


    “是的,而且人數不少於二十人,他們的速度很快,裏麵一定有善於沙漠追蹤的高手還有獵狗,否則斷不可能如此迅速找到我們的方向,如果不想辦法,天黑之前我們就會被他們追上,必須拖延他們的時間。”


    倉井月嚇得不由自主抱緊孩子,臉上充滿了驚懼。


    金抽出了“腦殘刀”,用手指肚刮了刮刀刃,眼睛裏卻沒有絲毫殺氣。


    但是,誰都知道,他此時此刻想著的,就是如何殺死追兵。


    倉井月看著金那曬黑,但是依舊俊朗的臉龐,那是她唯一的安全感所在,但是她奇怪的是,金的臉上除了一絲擔憂和煩亂外,竟是沒有絲毫恐懼神色,更沒有絲毫的殺氣。


    而她認為,隻有時長經曆這種生死之間的人,才能在這樣的情況下保持如此的冷靜。


    隻有經曆了無數殺戮的人,才能在準備用刀釋放敵人的鮮血時,還沒有一絲的殺氣。


    金,是這樣的一個人嗎?


    倉井月的心,顫了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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