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家。


    毓芳也是天剛亮的時候,才勉強合眼睡了一會兒。


    等到毓母來敲門,毓芳就已經驚醒了,“娘。”


    “嗯,”毓母還不知道小女兒昨天已經尋死覓活了一次,擔憂的坐在了毓芳的炕邊,拉著她的手,“好了,別想那麽多了。


    爹娘是絕不會允許毓婷亂來的,你安心就行。”


    毓芳的臉上勉強露出個笑,“娘,我沒事兒。”


    “沒事兒就好,咱們先吃飯,然後跟你爹去縣裏一趟。”


    鎮上?


    毓芳一愣,她倒沒覺著爹娘會坑自己,隻是好奇的,“去縣裏幹什麽?”


    提及此,毓母眼眶一紅。


    沒搭話,起身出去了。


    毓芳心中惴惴,胡亂穿了衣裳,趿拉著鞋子就噠噠出去了。


    飯桌上,氣氛有些沉默。


    毓芳不知道說什麽,垂頭吃飯的樣子,像是在數米。


    “別愁,”毓慶看著小女兒這樣,心裏也不好受。他習慣了父愛如山,不聲不響,眼下安慰起來,就顯得有些笨拙。


    “爹不會讓你嫁給傻子的。”


    “爹,”毓芳抬頭,“娘剛剛說,吃飽了飯,咱們要去縣城,是、是去幹什麽?”


    “二十多年前,我當兵的時候,救過一個小領導,那時候,他說了,要是有什麽難處,就給他聯係。”


    毓慶救人,全憑本心,他沒想著要拿人情拿捏這個,拿捏那個的。


    “我打算帶你去拍個照片,然後,給他去一個電報。”


    毓芳的手有些顫,“然後呢?”


    “他兄弟多,兒子也多,到時候,找一個好的,你嫁過去。”


    毓芳驚呆了,“爹!”


    她謔的站起身,“你這是什麽行為?把我推出去,一了百了了?你知道我要嫁的人是誰嗎?”


    “不管要嫁的是誰,總好過嫁給一個傻子。”毓慶語調硬邦邦的,“我救過他,看在救命之恩的份上,他不會苛待你的。”


    毓芳想到了蕭振東,她咬著唇,“我不同意。”


    “你不同意?那你想嫁給傻子?”


    “我不!”


    毓母哭了,“小芳啊,別跟你爹頂嘴了。


    咱們也沒辦法,毓婷就是個混不吝的,那些話,她敢說,就敢做啊!”


    與其把孩子留在身邊遭罪,倒不如遠遠地送出去。


    隻要孩子過得好,見不著,那就見不著吧。


    “反正我不去,誰要嫁,誰嫁。”


    “胡鬧!”


    毓慶一拍桌子,“這是你任性的時候嗎?”


    “到底是誰任性?”被逼急了,毓芳也亮出了自己的爪子,“你居然讓我嫁給一個我從沒見過的人,這難道不荒唐嗎?!”


    “再荒唐,難道還比嫁給傻子更荒唐?!”


    毓慶這輩子做啥事兒都問心無愧,從沒求過人什麽,可這次……


    他硬邦邦的,“這事兒就這麽定了,吃了飯,你就跟我走。”


    “我不去!”


    毓芳委屈的抽噎了一下,“憑什麽每次都是我一退再退?”


    “因為她壞,”毓慶望著毓芳,“她能毫無下限的陷害別人,往人的身上潑髒水,你能嗎?


    隻有千日做賊的,沒有千日防賊的。


    毓婷是什麽性子,你心裏有數,我心裏也有數,那就是個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主兒。


    她現在盯上了你,你不避著,還能怎麽樣?”


    毓慶激動的,“不行,我就拿槍出去,把這混蛋斃了!”


    他說著就要去動槍,毓母哭著去攔,轉身哀求道:“小芳,你就聽你爹的吧。


    他不會害你的,嫁過去,有你爹的恩情在這兒,那家不會虧待你的。”


    不會虧待,跟過得舒坦,那根本就不是一個意思。


    她們就是鄉下泥腿子,更別提,嫁過去的目的是為了避難。


    那樣的門楣,能看得上她嗎?


    嫁給蕭振東,她過去就能當家做主。


    嫁到那小領導的家裏……


    誰都能給她臉子看。


    就在這一瞬間,毓芳煎熬、猶豫了一夜,終於得出了答案。


    她就要嫁給蕭振東!


    “我不要!”毓芳有了盤算,倒退兩步,“我是不會嫁過去的,這事兒,我自己想辦法解決。”


    說罷,毓芳抬腿就跑了。


    毓母懵了,“你這孩子,你要去哪兒啊?”


    毓芳去了一趟蕭振東家,見他的屋子,家門緊閉,心裏就明白,他這是上山去了。


    猶豫一下,毓芳轉身也往山上跑。


    到了晌午,毓芳還沒迴來,毓母坐在院門口哭,“你說說你也是,跟孩子好好說話不行嗎?”


    “我是她爹,我還得跪下求她?”


    毓慶也後悔,隻是拉不下來臉。眼看著日頭高了,毓慶也不等了,一瘸一拐去了大隊長家借牛車。


    毓芳不去沒事,他去。


    他就算是豁出去這張老臉,也不會讓毓婷那小王八蛋得逞的。


    等芳芳走了,他再想法子收拾門戶。


    辣醬廠的廠長,還真拿自己當土皇帝了。


    思及此,毓慶的眼裏閃過一抹狠辣。


    ……


    蕭振東今天上山,目的就是找野山參。


    這玩意幾乎都長在密林裏,外圍就算是有,也都被上山的獵人,亦或是以采藥為生的采藥人搜刮幹淨了。


    一路全速前進,蕭振東望著這景色奇異的地方,深深唿出了一口氣。


    好地方啊!


    裏頭的空氣都是清新的。


    在這裏搜尋了半拉小時,別說了野山參了,他蕭振東連一根野蘿卜都沒看見。


    就在蕭振東打算換一個地方的時候,他突然聽到了一聲虎嘯。


    “吼~”


    震耳朵。


    蕭振東本應該害怕的,可聽見這動靜,他已經興奮的快要厥過去了。


    娘的,沒有野山參,整個大花貓迴去也成啊。


    這老虎,渾身都是寶。


    尤其是虎骨酒,補身的一味好藥。


    蕭振東二話不說,揣起五六半,鳥悄著就摸了過去。


    老虎跟狗熊打的有來有往。


    身上都掛了彩,蕭振東心裏疼的直抽抽,好好的虎皮啊,就這麽廢了。


    完整的虎皮跟殘缺不全的虎皮,壓根就不是一個價值的。


    蕭振東惋惜之餘,手腳並用,三兩下就上了樹。


    悄悄觀察戰局,要是能不費一兵一卒就把這倆帶迴家,那他直接就爽死了。


    一枚子彈也得三五毛呢,該省省,該花花。


    就是不知道小芳現在怎麽樣了。


    嘿嘿嘿,這媳婦,必須得是他的。


    人麽,先禮後兵。


    好聲好氣的商量,要是還不行的話……


    那稍微犯渾一下,也不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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