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科.卡帕克和塔吉拉.庫弗比試了21場。
塔吉拉庫弗當了9次曼科.卡帕克的爸爸,曼科.卡帕克當了12次。
到後來,兩人對於“叫爸爸”這種事也不那麽在意了。兩人的比試從一開始的你死我活,到後來更像是一場遊戲。
在遊戲的過程中,兩人的仇恨越來越少,反倒還結下了深厚的友誼。
男人就是這樣:不打不相識。經常跟你打架的人往往最後會變成你最好的朋友。打到後來,爸爸,兒子,仿佛變成了一種愛稱……
木達紮大會的比賽本來都是很血腥的,但塔吉拉庫弗和曼科卡帕克這比賽可以說一點都不血腥。
周圍的觀眾都看得索然無味,看慣了流血場麵的打架覺得這跟小孩子過家家似的,沒什麽意思。隻是礙於上場選手是兩個皇帝,因此才強忍著繼續看下去。
但王希咖卻覺得這種比賽才是自己心目中的盛會。
友誼第一,比賽第二。
記得後世的奧運會,各國的運動員們都會互相交換紀念品的。許多本來素不相識的各國運動員通過比賽往往會變成很好的朋友。
這個時代的科技不發達,人類為了獲得食物,居住地,不得不進行血腥的搶奪。所以人們都喜歡看流血。因為他們的日常生活就伴隨著流血,所以木達紮大會基本上也是為了流血才舉辦的一場盛會
但是技術是可以提高的,王希咖相信自己有能力改變大家的生活方式,讓大家不用流血也能獲得足夠的食物和土地。
到那個時候,大家進行比賽就隻會是單純的追求比賽的樂趣了。
對於塔吉拉庫弗和曼科.卡帕克來說,這樣的比賽也是第一次經曆。如果不是王希咖的規則,那麽在第一迴合的徒手格鬥比賽中曼科卡帕克就已經把塔吉拉庫弗秒殺。
兩人進行了多輪的比賽之後,實際上已經有了點惺惺相惜的意思,此刻兩人都有點累了。隻是礙於麵子,雙方都不想搶先放棄。
王希咖看穿了兩人的心思,走到場中間說道:“好了,想必你們二人心中的怨恨已經化解得差不多了,那麽,比賽就到此結束吧。
“是,大皇帝”
“遵命,大皇帝”。
經過多輪的比試,塔吉拉.庫弗和曼科.卡帕克已經有了默契。看到王希咖“給了台階”,兩人便也就坡下驢,離開了鬥獸場。
“既然你們都已經歸順了我,接下來,我會給你們立個規矩。請大家都來開會吧。”
王希咖吩咐道。
說是開會,但其實並沒有什麽會堂。大家隨便找塊空地席地而坐侃侃而談。
王希咖開會,立的規矩還是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刑,天子與庶民同罪。
另外針對中南美洲地區的特點,製定了個特殊的規則:禁止吃人和製作“讚紮”。
在王希咖看來,這都是很基本的“規矩”。約法三章的製訂者劉邦本來就是個流氓,號稱“流氓皇帝”,做人沒啥底線。很少有人底線比劉邦還低了。連流氓都認可的標準,可以算是做人的基本規則了。
而“天子與庶民同罪”,是也是基本的法治觀念。雖然一般來說很少有國家能做到,達官貴人總是比普通人更容易獲得法律的優待。但是說的話還是要這麽說的,大家應該也能理解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觀念。
而且當初王希咖收服北美的阿帕奇,科莫奇,因紐特人靠的就是約法三章。這幾條最簡單基本的法律是不同文化的大家都能接受的。
至於針對中南美洲印第安人設定的“不能吃人,不能製作讚紮”也是基本的文明禮儀。
在原始時代,吃人或者把真人做成各種工藝品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發展到2060時代,還沒有哪個文明依然保持著吃人的傳統的,也沒有哪個文明還喜歡把死人做成工藝品的。
王希咖相信,這些法律都是最基本,最好理解的——畢竟自己現在剛剛收服這三個國家,要寬以待人,不適合整些嚴刑峻法。
“大皇帝,我覺得你這個法律是逼人造反,沒人會同意的。”說話的是剛剛跟曼科.卡帕克結束了父子局的塔吉拉.庫弗。
塔吉拉.庫弗這個人自己的文化素養不高,算是一個茹毛飲血的野人,一個吃人的怪物。王希咖不想跟他一般見識。
“你們兩個什麽看法呢?”王希咖轉而問曼科.卡帕克和帕卡爾。雖然同為中南美洲的印第安人,但王希咖總感覺曼科.卡帕克和帕卡爾的素質要比塔吉拉庫弗高一些,是兩個能講道理的人。
“我認為這個法律很難實行。違背了我們的習慣。”曼科.卡帕克說道。這個印加帝國的皇帝現在竟然跟自己的死敵阿茲特克的皇帝一個態度,這倒讓王希咖沒有想到。
看來那幾場父子局確實是加深了他們之間的友誼。本來王希咖覺得最能支持自己政策的應該就是這個曼科卡帕克了。沒想到他竟然站到了塔吉拉.庫弗一邊。
“你呢?你怎麽看?”王希咖問帕卡爾。
帕卡爾還是老習慣,話不多說。跟他聊天就像擠牙膏似的,你擠一下他說一句。你不擠他就不說。
“我覺得這樣的法律肯定會引起人們的反抗。如果一部法律人人都反抗,那肯定不會是一部好的法律。”帕卡爾說道。
這真是奇了怪了!約法三章這種放之四海而皆準的規矩在中南美洲地區竟然受到了一致的反對。
“那你們的法律是怎麽樣的呢?我到真的想看看!”王希咖本來想要罵人了,但覺得也許他們的確有些特殊的原因。
所謂入鄉隨俗,那自己就來看看這裏的“俗”是什麽。他知道任何一個文明都會有自己的法律,否則就不能約束眾人。
印加帝國,阿茲特克帝國,瑪雅帝國的文明程度都不算太低,那肯定也是有自己的法律的。
曼科.卡帕克,塔吉拉.庫弗,帕卡爾都把各自國家中管理法律的人叫出來,讓他們把中南美洲自古以來的法典給王希咖看。
後世的法律文書動輒就是厚得像磚頭一樣的大部頭,裏麵方方麵麵都有寫到。這是人類在幾千年的發展過程中總結的。
後世的法律文書寫的那麽詳細,以至於有人開玩笑說是“能賺錢的方法都被寫進了刑法中”。
然而印加,阿茲特克,瑪雅三國的法律文書都隻有薄薄的幾張紙。王希咖在翻譯的幫助下一條條的查看。
他發現這些國家的法律基本上都是在教人要愛護自己的國王,夫妻要和睦。其他的就沒了。
這些法律王希咖還是能理解的,忠君愛國麽。各國的統治者都喜歡搞這一套。
王希咖是想看看這些法律裏麵有沒有和自己的衝突的條款,自己也好修改。然而並沒有。
中南美洲三國的法典裏並沒有和王希咖的衝突的地方。
這就怪了!如果沒有什麽衝突,為什麽這三國的皇帝都對自己的法律意見那麽大呢?
“你們究竟是對哪一條不滿啊?我看你們的法律跟我訂的也不衝突啊”王希咖問道。
“哪一條?每一條都不滿好吧!”塔吉拉.庫弗說道。
“你先別說了。來,你來說。”王希咖把發言權交給來他覺得最講道理的帕卡爾。他真的很好奇這些中南美洲的印第安人到底是怎麽想的。
“好吧。那我就來說說。”帕卡爾沉穩的說道:“首先是第一條,殺人者死。這是什麽道理呢?一個人把另外一個人殺了,那說明他強大。一個強大的人殺了一個弱小的人,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為什麽要把這個強大的人殺了呢?這不合理。一頭獅子殺了一頭羊,為什麽要把獅子殺了呢?獅子生來就是要殺人的啊。”
這套歪理王希咖一時沒找到反駁的理由,塔吉拉庫弗和曼科.卡帕克兩個人倒是聽得頭頭是道。王希咖隻好讓帕卡爾繼續說下去。自己可以一邊聽一邊找理由反駁。
“然後是第二個:傷人及盜抵罪”帕卡爾看來是要一條條的反駁了。
“這一條怎麽了?”王希咖好奇的問道。在他看來,這一條是最公平不過的了。
“傷人了,你怎麽讓他抵罪呢?比如他給了你一道可怕的傷口,你差點死了。然後你了他一道同樣可怕的傷口,但是他沒挺過去,死了。這個時候你就不是傷人,而是殺人了。按照第一條殺人者死的緣故,加害者沒有殺你,但是你殺了加害者,因此你就變成了罪犯,需要處死——這是什麽道理呢?一個人傷害了你,但是最後你卻因為殺了他,所以你也要死?”
這又是一個令王希咖耳目一新的解釋。他從來沒想過竟然還有人從這個角度解讀這一條。其實按照後世的法律來說,這應該涉及到“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的範疇。但他現在也不想反駁,隻想繼續聽聽帕卡爾的其他理論。
“所以偷竊抵罪你也不同意了?你們的小偷不用收到懲罰嗎?”王希咖問道。
每個文明都有小偷,但每個文明裏都不喜歡小偷。偷盜抵罪!這是王希咖覺得異常公平的一條。難道中南美洲的三個國家對小偷這麽寬宏大量嗎?
“當然要懲罰了。我們抓到小偷就是打死——小偷不打死怎麽行呢?他不死的話接下來肯定要繼續偷的。”帕卡爾認真的說道。
王希咖徹底無語,心裏漸漸明白,要跟這些法盲普及法律知識,是一件多麽困難的事情。
還在找"劫生寶鑒"免費有聲?
百度直接搜索:"易"聽有聲很簡單!
塔吉拉庫弗當了9次曼科.卡帕克的爸爸,曼科.卡帕克當了12次。
到後來,兩人對於“叫爸爸”這種事也不那麽在意了。兩人的比試從一開始的你死我活,到後來更像是一場遊戲。
在遊戲的過程中,兩人的仇恨越來越少,反倒還結下了深厚的友誼。
男人就是這樣:不打不相識。經常跟你打架的人往往最後會變成你最好的朋友。打到後來,爸爸,兒子,仿佛變成了一種愛稱……
木達紮大會的比賽本來都是很血腥的,但塔吉拉庫弗和曼科卡帕克這比賽可以說一點都不血腥。
周圍的觀眾都看得索然無味,看慣了流血場麵的打架覺得這跟小孩子過家家似的,沒什麽意思。隻是礙於上場選手是兩個皇帝,因此才強忍著繼續看下去。
但王希咖卻覺得這種比賽才是自己心目中的盛會。
友誼第一,比賽第二。
記得後世的奧運會,各國的運動員們都會互相交換紀念品的。許多本來素不相識的各國運動員通過比賽往往會變成很好的朋友。
這個時代的科技不發達,人類為了獲得食物,居住地,不得不進行血腥的搶奪。所以人們都喜歡看流血。因為他們的日常生活就伴隨著流血,所以木達紮大會基本上也是為了流血才舉辦的一場盛會
但是技術是可以提高的,王希咖相信自己有能力改變大家的生活方式,讓大家不用流血也能獲得足夠的食物和土地。
到那個時候,大家進行比賽就隻會是單純的追求比賽的樂趣了。
對於塔吉拉庫弗和曼科.卡帕克來說,這樣的比賽也是第一次經曆。如果不是王希咖的規則,那麽在第一迴合的徒手格鬥比賽中曼科卡帕克就已經把塔吉拉庫弗秒殺。
兩人進行了多輪的比賽之後,實際上已經有了點惺惺相惜的意思,此刻兩人都有點累了。隻是礙於麵子,雙方都不想搶先放棄。
王希咖看穿了兩人的心思,走到場中間說道:“好了,想必你們二人心中的怨恨已經化解得差不多了,那麽,比賽就到此結束吧。
“是,大皇帝”
“遵命,大皇帝”。
經過多輪的比試,塔吉拉.庫弗和曼科.卡帕克已經有了默契。看到王希咖“給了台階”,兩人便也就坡下驢,離開了鬥獸場。
“既然你們都已經歸順了我,接下來,我會給你們立個規矩。請大家都來開會吧。”
王希咖吩咐道。
說是開會,但其實並沒有什麽會堂。大家隨便找塊空地席地而坐侃侃而談。
王希咖開會,立的規矩還是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刑,天子與庶民同罪。
另外針對中南美洲地區的特點,製定了個特殊的規則:禁止吃人和製作“讚紮”。
在王希咖看來,這都是很基本的“規矩”。約法三章的製訂者劉邦本來就是個流氓,號稱“流氓皇帝”,做人沒啥底線。很少有人底線比劉邦還低了。連流氓都認可的標準,可以算是做人的基本規則了。
而“天子與庶民同罪”,是也是基本的法治觀念。雖然一般來說很少有國家能做到,達官貴人總是比普通人更容易獲得法律的優待。但是說的話還是要這麽說的,大家應該也能理解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觀念。
而且當初王希咖收服北美的阿帕奇,科莫奇,因紐特人靠的就是約法三章。這幾條最簡單基本的法律是不同文化的大家都能接受的。
至於針對中南美洲印第安人設定的“不能吃人,不能製作讚紮”也是基本的文明禮儀。
在原始時代,吃人或者把真人做成各種工藝品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發展到2060時代,還沒有哪個文明依然保持著吃人的傳統的,也沒有哪個文明還喜歡把死人做成工藝品的。
王希咖相信,這些法律都是最基本,最好理解的——畢竟自己現在剛剛收服這三個國家,要寬以待人,不適合整些嚴刑峻法。
“大皇帝,我覺得你這個法律是逼人造反,沒人會同意的。”說話的是剛剛跟曼科.卡帕克結束了父子局的塔吉拉.庫弗。
塔吉拉.庫弗這個人自己的文化素養不高,算是一個茹毛飲血的野人,一個吃人的怪物。王希咖不想跟他一般見識。
“你們兩個什麽看法呢?”王希咖轉而問曼科.卡帕克和帕卡爾。雖然同為中南美洲的印第安人,但王希咖總感覺曼科.卡帕克和帕卡爾的素質要比塔吉拉庫弗高一些,是兩個能講道理的人。
“我認為這個法律很難實行。違背了我們的習慣。”曼科.卡帕克說道。這個印加帝國的皇帝現在竟然跟自己的死敵阿茲特克的皇帝一個態度,這倒讓王希咖沒有想到。
看來那幾場父子局確實是加深了他們之間的友誼。本來王希咖覺得最能支持自己政策的應該就是這個曼科卡帕克了。沒想到他竟然站到了塔吉拉.庫弗一邊。
“你呢?你怎麽看?”王希咖問帕卡爾。
帕卡爾還是老習慣,話不多說。跟他聊天就像擠牙膏似的,你擠一下他說一句。你不擠他就不說。
“我覺得這樣的法律肯定會引起人們的反抗。如果一部法律人人都反抗,那肯定不會是一部好的法律。”帕卡爾說道。
這真是奇了怪了!約法三章這種放之四海而皆準的規矩在中南美洲地區竟然受到了一致的反對。
“那你們的法律是怎麽樣的呢?我到真的想看看!”王希咖本來想要罵人了,但覺得也許他們的確有些特殊的原因。
所謂入鄉隨俗,那自己就來看看這裏的“俗”是什麽。他知道任何一個文明都會有自己的法律,否則就不能約束眾人。
印加帝國,阿茲特克帝國,瑪雅帝國的文明程度都不算太低,那肯定也是有自己的法律的。
曼科.卡帕克,塔吉拉.庫弗,帕卡爾都把各自國家中管理法律的人叫出來,讓他們把中南美洲自古以來的法典給王希咖看。
後世的法律文書動輒就是厚得像磚頭一樣的大部頭,裏麵方方麵麵都有寫到。這是人類在幾千年的發展過程中總結的。
後世的法律文書寫的那麽詳細,以至於有人開玩笑說是“能賺錢的方法都被寫進了刑法中”。
然而印加,阿茲特克,瑪雅三國的法律文書都隻有薄薄的幾張紙。王希咖在翻譯的幫助下一條條的查看。
他發現這些國家的法律基本上都是在教人要愛護自己的國王,夫妻要和睦。其他的就沒了。
這些法律王希咖還是能理解的,忠君愛國麽。各國的統治者都喜歡搞這一套。
王希咖是想看看這些法律裏麵有沒有和自己的衝突的條款,自己也好修改。然而並沒有。
中南美洲三國的法典裏並沒有和王希咖的衝突的地方。
這就怪了!如果沒有什麽衝突,為什麽這三國的皇帝都對自己的法律意見那麽大呢?
“你們究竟是對哪一條不滿啊?我看你們的法律跟我訂的也不衝突啊”王希咖問道。
“哪一條?每一條都不滿好吧!”塔吉拉.庫弗說道。
“你先別說了。來,你來說。”王希咖把發言權交給來他覺得最講道理的帕卡爾。他真的很好奇這些中南美洲的印第安人到底是怎麽想的。
“好吧。那我就來說說。”帕卡爾沉穩的說道:“首先是第一條,殺人者死。這是什麽道理呢?一個人把另外一個人殺了,那說明他強大。一個強大的人殺了一個弱小的人,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為什麽要把這個強大的人殺了呢?這不合理。一頭獅子殺了一頭羊,為什麽要把獅子殺了呢?獅子生來就是要殺人的啊。”
這套歪理王希咖一時沒找到反駁的理由,塔吉拉庫弗和曼科.卡帕克兩個人倒是聽得頭頭是道。王希咖隻好讓帕卡爾繼續說下去。自己可以一邊聽一邊找理由反駁。
“然後是第二個:傷人及盜抵罪”帕卡爾看來是要一條條的反駁了。
“這一條怎麽了?”王希咖好奇的問道。在他看來,這一條是最公平不過的了。
“傷人了,你怎麽讓他抵罪呢?比如他給了你一道可怕的傷口,你差點死了。然後你了他一道同樣可怕的傷口,但是他沒挺過去,死了。這個時候你就不是傷人,而是殺人了。按照第一條殺人者死的緣故,加害者沒有殺你,但是你殺了加害者,因此你就變成了罪犯,需要處死——這是什麽道理呢?一個人傷害了你,但是最後你卻因為殺了他,所以你也要死?”
這又是一個令王希咖耳目一新的解釋。他從來沒想過竟然還有人從這個角度解讀這一條。其實按照後世的法律來說,這應該涉及到“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的範疇。但他現在也不想反駁,隻想繼續聽聽帕卡爾的其他理論。
“所以偷竊抵罪你也不同意了?你們的小偷不用收到懲罰嗎?”王希咖問道。
每個文明都有小偷,但每個文明裏都不喜歡小偷。偷盜抵罪!這是王希咖覺得異常公平的一條。難道中南美洲的三個國家對小偷這麽寬宏大量嗎?
“當然要懲罰了。我們抓到小偷就是打死——小偷不打死怎麽行呢?他不死的話接下來肯定要繼續偷的。”帕卡爾認真的說道。
王希咖徹底無語,心裏漸漸明白,要跟這些法盲普及法律知識,是一件多麽困難的事情。
還在找"劫生寶鑒"免費有聲?
百度直接搜索:"易"聽有聲很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