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脫了那隻一天之內複活了幾百次的鳳凰,王希咖們繼續自己的旅程。
死亡穀外的世界與死亡穀之內截然不同。這裏似乎是沙漠的邊緣,雖然土地還是以沙子為主,但各種各樣的植物越來越多。
仙人掌,刺桐,荊棘叢這一類沙漠裏麵的常見植物就不說了,最多就是王希咖從來沒有見識過的那種巨大的梧桐,甚至可以說在這片土地上,有一座梧桐森林。
這裏的梧桐不像死亡穀出口那顆光禿禿的梧桐,而是更像正常的數。粗到十幾二十米的樹幹,支撐著長達數百米的高大樹木。
而且這裏的梧桐樹竟然還有葉子,每一片葉子都比成年人的手掌還要大。既像法國梧桐的樹葉,又像後世加拿大的楓葉,還有點點像菩提葉。總之是闊葉樹木無疑。
這就非常奇怪了:這個地方雖然條件比死亡穀稍好,但畢竟是在沙漠,條件好得也有限。
按說在沙漠中的植物為了保存水分,都應該是高度一般,葉片細小甚至沒有葉子的植物。比如仙人掌。
這麽高大的樹幹,這麽大的葉片,得需要多少水才能養活啊?這可不是奇怪麽?
與此同時王希咖突然發現了一件比這些巨木梧桐更奇怪的事情:按理說在這片梧桐林中,天空應該是綠色的,綠色的間隙應該是藍色的。然而在這梧桐森林綠色的間隙,竟然是滿天血紅。
天上變紅了是因為有鳳凰在飛行——原來這個世界上不是隻有一隻鳳凰,而是有個鳳凰群!
看來這裏就是鳳凰的棲息地了。在前世,王希咖聽說過亞利桑那州的州府就叫鳳凰城。但那個時候這裏一隻鳳凰都沒有。起這個名字完全就是寓意著這個城市是一個叢廢墟裏誕生的城市。
誰知道在這個洪荒時代,這裏竟然真的有一群鳳凰呢?鳳凰們在這座梧桐森林裏歡笑,也在這裏歌唱。在這裏活著也在這裏死去——當然了,死去了又立馬複活了。
這裏有各式各樣的鳳凰,有鵪鶉大小的鳳凰,還有野雞大小的鳳凰。當然,也有在死亡穀裏見過的那種30多米乃至50來米的鳳凰。更大的好像也有,但王希咖看不到全貌,隻看到一雙紅色的大翅膀從天上掠過,大地上隻留下一道影子……
鳳凰的顏色也是多種多樣,令王希咖不由得想到那個超級難念的順口溜:
粉紅牆上畫鳳凰,鳳凰畫在粉紅牆。紅鳳凰,粉鳳凰。花鳳凰,黃鳳凰。紅粉鳳凰,粉紅鳳凰,花粉黃鳳凰……
總之隻要是以漢語為母語的人類,基本上是沒辦法順利念完這個順口溜的。
用英語反倒簡單:thephoenixispaintedonthepinkwall.thephoenixispaintedonthepinkwall.redphoenix,pinkphoenix.flowerphoenix,yellowphoenix.pinkphoenix,pinkphoenix,pollenyellowphoenix……
這是因為粉紅,紅粉,黃,這些顏色的發音與“鳳凰”相近。但是在英語中,red,pink,yellow這些顏色與鳳凰phoenix的發音是完全不同的。
王希咖曾經後悔自己當時沒有得到鳳凰的羽冠和尾羽上的羽毛,現在不用再後悔了……整個梧桐森林地上都鋪著一層厚厚的紅色羽毛,那都是鳳凰換下的羽毛。尾羽,羽冠,要什麽樣的羽毛都有。
王希咖收集了幾百根羽冠上的羽毛,夾雜著幾根長長的尾羽,給自己製作了一頂拉風的鳳凰王冠。
如今他已經是正兒八經身著龍袍,頭戴鳳冠的人了。在華夏傳統華麗這是非常拉風的象征。
但是身邊的朋友們沒一個受過華夏傳統文化的熏陶,大家隻是覺得王希咖越來越奇怪了——沒事喜歡穿蛇皮帶鳥毛,可不是奇怪咋的?
好在朋友們對於奇裝異服的接受度也很高,隻要王希咖願意,愛穿什麽穿什麽。
王希咖心裏也覺得奇怪——他當然不是覺得自己的裝束奇怪,實際上在王希咖的心目中自己這輩子都沒這麽帥氣過。
他感到奇怪是這些生物和這片土地——為什麽這裏會有這麽多鳳凰呢?以前大家以為鳳凰不過是原始人想象的產物,可是現在看來原始人的想象力並沒有那麽豐富,大家在藝術作品中描繪的鳳凰形象:包括鳳凰喜歡梧桐樹,鳳凰會複活都是真實存在的。
這些技能假如沒有親眼看見,光靠編是編不出來這麽多細節的——當然,以編故事為生的網絡作家除外。隻要有錢,沒有什麽故事是網絡作家編不出來的。
在古代並沒有網絡作家,大家隻是如實的把自己看到的事物記錄下來而已。按王希咖的經曆來看,古人記錄的還是很客觀的。
無論是神龍,鯤鵬獸還是鳳凰,都跟古人的記載一模一樣。
那麽,這些永遠不死的鳳凰,又是什麽時候因為什麽事情滅絕的呢?假如一個動物永遠不會死,你又如何能殺死它呢?
很明顯,古人是親眼見過鯤鵬獸,神龍,鳳凰的。那麽從什麽時候起,這些親眼所見的動物就成為了人類的傳說了呢?
似乎在人類的曆史上出現了某種“斷層”,“上古”時代和“中古”,“近古”時代之間好像隔著一層濃濃的煙霧,沒人能看清霧裏有什麽。
比如古老的埃及文明和美索不達米亞文明到底是如何開始總是沒人知道。而差不多同樣古老的華夏文明,關於夏朝之前的事情也沒什麽人記得。而夏朝是否存在,也存在諸多爭論。
因為從考古學來說,最多就是發現商朝的文物,夏朝的文物是沒有見過的。商朝再往前的文物就是河姆渡,良渚文明的一些陶器,然後就是什麽北京猿人,元謀人一類的類人猿化石。好像夏朝這個朝代的所有文物都莫名其妙的消失了似的。
然而奇怪的是在達爾文提出進化論之前,竟然沒人記得自己是從猴子進化而來的。在前世,人們關於人類起源的傳說一般都是“女媧造人”“上帝造人”“亞當夏娃”一類,沒有什麽神話是說人類從猴子進化而來。
如果人類的文明一直是連續不斷的,那按理說應該有某種文明會把自己的進化曆程記錄下來,比如人類的老祖先為什麽要從樹上下來,為什麽要使用石頭武器,為什麽要走出非洲——然而並沒有。
反倒是穿越後的這個世界,有過關於猴子的詩歌,而且王希咖曾經不止一次的看見過:黑色的空中有一個蛋,
蛋裏有兩個猴子。
蛋破了,兩個猴子跳出來。
一個猴子在岸上,
一個猴子在水裏。
有一天岸上的猴子掉了水裏,
有一天水裏的猴子上了岸。
岸上的猴子住到了水裏,
水裏的猴子住到了岸上。
這個史詩雖然沒有記錄人類如何走出非洲,為啥決定要從好端端的猴子進化成人,但起碼說明了這些史詩的吟唱著是記得人類是從猴子變得。
而且在進化論裏,的確有過一種推測:那就是人類的確有一段時間是生活在海裏的,正是生活在海裏這段時間,人類褪去了身上的毛發。
似乎穿越之後的這個世界,與自己穿越前的世界之間也有一層濃霧:在前世的曆史課本中,恐龍跟人類是生活在不同的時代的。
但是在這個時代之中,人類跟恐龍是並存的。而且種種生活在傳說中的人物比如黃帝,炎帝,蚩尤,大腳怪,毛人,野人,鯤鵬,神龍,天狗,九尾狐,河童,狼人,吸血鬼,火龍……甚至是鳳凰都是存在的。
這個世界究竟發生了什麽事,導致後來的人類把這個時代發生的事情都認定為“神話傳說呢?”
似乎這個時代和後來的時代發生了某種“斷層”,那麽這個“斷層”究竟是如何發生的呢?
王希咖一邊思索一邊在這座鳳凰滿天飛的梧桐森林中前進。
不得不說,雖然後世的那個世界科技發達生活便利,但現在這個神獸遍地的世界也很不錯。某種程度上來說,比後麵的那個世界更加美好。
起碼在後世,是無法看到王希咖現在所看到的景象的:沙漠中有梧桐森林,森林上飛著各種顏色的鳳凰。
用一個詞來形容的話,那就是人間仙境了。
“這些鳳凰是吃什麽的呢?”王希咖不禁好奇。這個森林裏當然是看不到蛇了,但這裏好像除了鳳凰什麽生物都沒有。
鳳凰總要吃飯的呀,難道是鳳凰彼此互相吃嗎?自己可得用心觀察一番。畢竟鳳凰生理學可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學到的。
正在思索的時候,身上突然中了一拐子,是郎那多:“嘿,你看,天上飛的是庫裏南嗎?”
三角龍庫裏南和霸王龍烈烈自從進了死亡穀之後就跑不見了。聽到這個熟悉的名字何範猛然一驚,抬頭一看:隻見一隻20米長的半大鳳凰正吃力的拖著8米多長的庫裏南往天上飛呢!
可不是嘛,原來鳳凰的食物也跟“火神”阿克德一樣,是恐龍!在後世,考古學家曾經斷言恐龍是沒有天敵的,是地球的霸主。
然而王希咖穿越來之後才發現恐龍不僅有天敵,而且天敵多得很,動不動就被吃了。簡直是嬌小,可憐又無助。
本來弱肉強食是自然界的規律,這鳳凰以恐龍為食也無所謂,吃了就吃了。但這吃的是王希咖心愛的坐騎庫裏南!這就不能忍了。
紮克,放箭,把那鳥射下來!紮克抬手就是一箭,那20米長的鳳凰應聲落地——昨天紮克射了一天的鳳凰,已經練出來了。
庫裏南本來對自己的將來已經不抱任何希望,突然得救,喜悅的心情可想而知!它小鹿亂撞一樣就要往王希咖懷裏撞去,快樂得就像一頭20來噸的小寶寶。
然而庫裏南沒有注意到,在它頭頂,有一片更大的陰影:那是一隻超大的鳳凰。
死亡穀外的世界與死亡穀之內截然不同。這裏似乎是沙漠的邊緣,雖然土地還是以沙子為主,但各種各樣的植物越來越多。
仙人掌,刺桐,荊棘叢這一類沙漠裏麵的常見植物就不說了,最多就是王希咖從來沒有見識過的那種巨大的梧桐,甚至可以說在這片土地上,有一座梧桐森林。
這裏的梧桐不像死亡穀出口那顆光禿禿的梧桐,而是更像正常的數。粗到十幾二十米的樹幹,支撐著長達數百米的高大樹木。
而且這裏的梧桐樹竟然還有葉子,每一片葉子都比成年人的手掌還要大。既像法國梧桐的樹葉,又像後世加拿大的楓葉,還有點點像菩提葉。總之是闊葉樹木無疑。
這就非常奇怪了:這個地方雖然條件比死亡穀稍好,但畢竟是在沙漠,條件好得也有限。
按說在沙漠中的植物為了保存水分,都應該是高度一般,葉片細小甚至沒有葉子的植物。比如仙人掌。
這麽高大的樹幹,這麽大的葉片,得需要多少水才能養活啊?這可不是奇怪麽?
與此同時王希咖突然發現了一件比這些巨木梧桐更奇怪的事情:按理說在這片梧桐林中,天空應該是綠色的,綠色的間隙應該是藍色的。然而在這梧桐森林綠色的間隙,竟然是滿天血紅。
天上變紅了是因為有鳳凰在飛行——原來這個世界上不是隻有一隻鳳凰,而是有個鳳凰群!
看來這裏就是鳳凰的棲息地了。在前世,王希咖聽說過亞利桑那州的州府就叫鳳凰城。但那個時候這裏一隻鳳凰都沒有。起這個名字完全就是寓意著這個城市是一個叢廢墟裏誕生的城市。
誰知道在這個洪荒時代,這裏竟然真的有一群鳳凰呢?鳳凰們在這座梧桐森林裏歡笑,也在這裏歌唱。在這裏活著也在這裏死去——當然了,死去了又立馬複活了。
這裏有各式各樣的鳳凰,有鵪鶉大小的鳳凰,還有野雞大小的鳳凰。當然,也有在死亡穀裏見過的那種30多米乃至50來米的鳳凰。更大的好像也有,但王希咖看不到全貌,隻看到一雙紅色的大翅膀從天上掠過,大地上隻留下一道影子……
鳳凰的顏色也是多種多樣,令王希咖不由得想到那個超級難念的順口溜:
粉紅牆上畫鳳凰,鳳凰畫在粉紅牆。紅鳳凰,粉鳳凰。花鳳凰,黃鳳凰。紅粉鳳凰,粉紅鳳凰,花粉黃鳳凰……
總之隻要是以漢語為母語的人類,基本上是沒辦法順利念完這個順口溜的。
用英語反倒簡單:thephoenixispaintedonthepinkwall.thephoenixispaintedonthepinkwall.redphoenix,pinkphoenix.flowerphoenix,yellowphoenix.pinkphoenix,pinkphoenix,pollenyellowphoenix……
這是因為粉紅,紅粉,黃,這些顏色的發音與“鳳凰”相近。但是在英語中,red,pink,yellow這些顏色與鳳凰phoenix的發音是完全不同的。
王希咖曾經後悔自己當時沒有得到鳳凰的羽冠和尾羽上的羽毛,現在不用再後悔了……整個梧桐森林地上都鋪著一層厚厚的紅色羽毛,那都是鳳凰換下的羽毛。尾羽,羽冠,要什麽樣的羽毛都有。
王希咖收集了幾百根羽冠上的羽毛,夾雜著幾根長長的尾羽,給自己製作了一頂拉風的鳳凰王冠。
如今他已經是正兒八經身著龍袍,頭戴鳳冠的人了。在華夏傳統華麗這是非常拉風的象征。
但是身邊的朋友們沒一個受過華夏傳統文化的熏陶,大家隻是覺得王希咖越來越奇怪了——沒事喜歡穿蛇皮帶鳥毛,可不是奇怪咋的?
好在朋友們對於奇裝異服的接受度也很高,隻要王希咖願意,愛穿什麽穿什麽。
王希咖心裏也覺得奇怪——他當然不是覺得自己的裝束奇怪,實際上在王希咖的心目中自己這輩子都沒這麽帥氣過。
他感到奇怪是這些生物和這片土地——為什麽這裏會有這麽多鳳凰呢?以前大家以為鳳凰不過是原始人想象的產物,可是現在看來原始人的想象力並沒有那麽豐富,大家在藝術作品中描繪的鳳凰形象:包括鳳凰喜歡梧桐樹,鳳凰會複活都是真實存在的。
這些技能假如沒有親眼看見,光靠編是編不出來這麽多細節的——當然,以編故事為生的網絡作家除外。隻要有錢,沒有什麽故事是網絡作家編不出來的。
在古代並沒有網絡作家,大家隻是如實的把自己看到的事物記錄下來而已。按王希咖的經曆來看,古人記錄的還是很客觀的。
無論是神龍,鯤鵬獸還是鳳凰,都跟古人的記載一模一樣。
那麽,這些永遠不死的鳳凰,又是什麽時候因為什麽事情滅絕的呢?假如一個動物永遠不會死,你又如何能殺死它呢?
很明顯,古人是親眼見過鯤鵬獸,神龍,鳳凰的。那麽從什麽時候起,這些親眼所見的動物就成為了人類的傳說了呢?
似乎在人類的曆史上出現了某種“斷層”,“上古”時代和“中古”,“近古”時代之間好像隔著一層濃濃的煙霧,沒人能看清霧裏有什麽。
比如古老的埃及文明和美索不達米亞文明到底是如何開始總是沒人知道。而差不多同樣古老的華夏文明,關於夏朝之前的事情也沒什麽人記得。而夏朝是否存在,也存在諸多爭論。
因為從考古學來說,最多就是發現商朝的文物,夏朝的文物是沒有見過的。商朝再往前的文物就是河姆渡,良渚文明的一些陶器,然後就是什麽北京猿人,元謀人一類的類人猿化石。好像夏朝這個朝代的所有文物都莫名其妙的消失了似的。
然而奇怪的是在達爾文提出進化論之前,竟然沒人記得自己是從猴子進化而來的。在前世,人們關於人類起源的傳說一般都是“女媧造人”“上帝造人”“亞當夏娃”一類,沒有什麽神話是說人類從猴子進化而來。
如果人類的文明一直是連續不斷的,那按理說應該有某種文明會把自己的進化曆程記錄下來,比如人類的老祖先為什麽要從樹上下來,為什麽要使用石頭武器,為什麽要走出非洲——然而並沒有。
反倒是穿越後的這個世界,有過關於猴子的詩歌,而且王希咖曾經不止一次的看見過:黑色的空中有一個蛋,
蛋裏有兩個猴子。
蛋破了,兩個猴子跳出來。
一個猴子在岸上,
一個猴子在水裏。
有一天岸上的猴子掉了水裏,
有一天水裏的猴子上了岸。
岸上的猴子住到了水裏,
水裏的猴子住到了岸上。
這個史詩雖然沒有記錄人類如何走出非洲,為啥決定要從好端端的猴子進化成人,但起碼說明了這些史詩的吟唱著是記得人類是從猴子變得。
而且在進化論裏,的確有過一種推測:那就是人類的確有一段時間是生活在海裏的,正是生活在海裏這段時間,人類褪去了身上的毛發。
似乎穿越之後的這個世界,與自己穿越前的世界之間也有一層濃霧:在前世的曆史課本中,恐龍跟人類是生活在不同的時代的。
但是在這個時代之中,人類跟恐龍是並存的。而且種種生活在傳說中的人物比如黃帝,炎帝,蚩尤,大腳怪,毛人,野人,鯤鵬,神龍,天狗,九尾狐,河童,狼人,吸血鬼,火龍……甚至是鳳凰都是存在的。
這個世界究竟發生了什麽事,導致後來的人類把這個時代發生的事情都認定為“神話傳說呢?”
似乎這個時代和後來的時代發生了某種“斷層”,那麽這個“斷層”究竟是如何發生的呢?
王希咖一邊思索一邊在這座鳳凰滿天飛的梧桐森林中前進。
不得不說,雖然後世的那個世界科技發達生活便利,但現在這個神獸遍地的世界也很不錯。某種程度上來說,比後麵的那個世界更加美好。
起碼在後世,是無法看到王希咖現在所看到的景象的:沙漠中有梧桐森林,森林上飛著各種顏色的鳳凰。
用一個詞來形容的話,那就是人間仙境了。
“這些鳳凰是吃什麽的呢?”王希咖不禁好奇。這個森林裏當然是看不到蛇了,但這裏好像除了鳳凰什麽生物都沒有。
鳳凰總要吃飯的呀,難道是鳳凰彼此互相吃嗎?自己可得用心觀察一番。畢竟鳳凰生理學可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學到的。
正在思索的時候,身上突然中了一拐子,是郎那多:“嘿,你看,天上飛的是庫裏南嗎?”
三角龍庫裏南和霸王龍烈烈自從進了死亡穀之後就跑不見了。聽到這個熟悉的名字何範猛然一驚,抬頭一看:隻見一隻20米長的半大鳳凰正吃力的拖著8米多長的庫裏南往天上飛呢!
可不是嘛,原來鳳凰的食物也跟“火神”阿克德一樣,是恐龍!在後世,考古學家曾經斷言恐龍是沒有天敵的,是地球的霸主。
然而王希咖穿越來之後才發現恐龍不僅有天敵,而且天敵多得很,動不動就被吃了。簡直是嬌小,可憐又無助。
本來弱肉強食是自然界的規律,這鳳凰以恐龍為食也無所謂,吃了就吃了。但這吃的是王希咖心愛的坐騎庫裏南!這就不能忍了。
紮克,放箭,把那鳥射下來!紮克抬手就是一箭,那20米長的鳳凰應聲落地——昨天紮克射了一天的鳳凰,已經練出來了。
庫裏南本來對自己的將來已經不抱任何希望,突然得救,喜悅的心情可想而知!它小鹿亂撞一樣就要往王希咖懷裏撞去,快樂得就像一頭20來噸的小寶寶。
然而庫裏南沒有注意到,在它頭頂,有一片更大的陰影:那是一隻超大的鳳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