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麽迷路了?你會變身成羊駝人嗎?”因為變身人見得多了,所以王希咖很怕這個羊駝也會突然變成個人什麽的。
畢竟這個世界好多哺乳動物都有變人的能力。
“呸!”這羊駝突然噴了王希咖一臉口水。原來這羊駝並不會變人,噴口水是它的傳統技能,表達對人類的鄙視。
“把這羊駝烤了吃掉吧,今天的晚飯有著落了。”王希咖把臉上的口水擦幹淨說道。
既然這個羊駝無法變人,那你就沒法從它嘴裏得到有用的消息:比如它為啥會從溫暖的南美跑到北美雪山上。
而且羊駝渾身都是寶,毛可以用來打毛衣,皮可以做皮帶,肉吃了以後可以補充蛋白質。不殺了吃掉就可以了。
“大哥,這才剛吃了早點,肚子還不餓。要不然牽著它留到中午再吃吧。”郎那多說道。
“行,那你先牽著它吧,等到晚上咱們殺了烤肉吃。”
確實,剛在花領子家裏吃了一頓豐盛的早飯,現在大家誰都不餓。要是把這羊駝殺掉估計也吃不完,帶著幾百斤肉爬山是個累贅。
不如牽著這個羊駝爬一段山,等到餓了再吃掉。
現在已是雪線以上,生活的活物越來越少,想要吃到新鮮肉也沒那麽容易。
“好啊,那我牽著它!”郎那多歡快的接受了任務。在上河口他就是負責放牛放羊的,對這項工作比較有經驗。這羊駝到了郎那多手上,果然被收拾的服服帖帖。
還好自己這輩子重生成了一個人,假如重生之後變成了一個羊駝或者一頭牛,自己該怎麽辦?王希咖看著逆來順受的羊駝,沒來由的想到了這個問題。
在前世,王希咖曾經聽說過“六道輪迴”的理論。這個理論認為人死了有六個去處,分別是“天道,人道,阿修羅道,畜生道,餓鬼道,地獄道”。總的來說就是教人向善,那麽下輩子就能托生到比較好的道,比如天道,人道什麽的。要是作惡太多,就會托生到畜生道,餓鬼道。
本來王希咖也不是很相信這個理論,因為誰知道死了以後會是什麽樣子呢?最大的可能就是死了以後變成“石頭道”,身體的其他由碳氫氧元素構成的組織在自然中又重新分解成碳,氫,氧,而骨骼變成化石——這麽想來,其實當一塊無知無識的石頭也挺不錯。
但前世渡劫的時候生扛了一波核彈,讓王希咖渡劫到了這個時代。他突然覺得“六道輪迴”這種事是很有可能發生的。自己渡劫之後輪迴到了“人道”,又變成一個人,這算是運氣好。
如果自己渡劫之後沒有得到這個18歲的身體,而是進入了畜生道,比如變成一隻羊駝被人牽著走。那自己應該怎麽辦呢?
是拚死反抗,還是逆來順受?反抗的話肯定是打不過的,最後是個死。逆來順受那當然也是個死。怎麽選都是個死,似乎是沒有破解的辦法了呢。
自己為什麽要想這種莫名其妙的問題,難道是高原反應了嗎?正想著,突然一隻毛茸茸的手阻止了王希咖繼續前進——是紮克。
“你看!”紮卡指著前麵的一塊雪地說道。
王希咖定睛一看,隻見雪地上出現了一串巨大的腳印。腳印長1米,間隔兩米五。像是某種巨大的兩足動物踩出來的。從腳印的新鮮程度看,應該是剛剛踩出來不久。
王希咖突然覺得這腳印有點麵熟,哪裏見過呢?迴頭一看,好像跟紮克留下的腳印一模一樣……
“我看這腳印怎麽像你踩出來的,你昨晚夢遊上山的嗎?”王希咖指著身後一連串巨大的腳印問道。
“不是我,這山上應該也住著山人。”紮克說道。
“山人”,就是紮克這種毛人的自稱。在亞洲雪山上居住的毛人,在美洲雪山上也有嗎?
這倒是挺符合邏輯的,畢竟出了“喜馬拉雅山雪人”,美洲也流行過“大腳怪”的傳說。也許在這裏,還真的會有紮克的同類出現呢。
如果誤入毛人地盤,說不定會有相當的危險。王希咖曾經親眼看到過毛人的戰鬥力:這種力大無窮的巨人,哪怕是用熱武器也無法輕易戰勝。隨便一顆石頭被他們丟出來,都跟炮彈一樣威力十足,要是他們用弓箭這種遠程武器,那更是無人能及。
身邊沒有一個人能戰勝擁有遠程武器的毛人。郎那多,血牙不行。灰海狸也不行,薩列滿和自己這種沒有變身能力的更不行。就連會飛的天狗,估計也打不過。
“你先打個招唿吧,你們大家都是毛人,應該有共同語言。就說我們不是要來搶地盤,隻是單純的想要爬山而已。”王希咖建議紮克先交流交流,避免不必要的誤會。
“喂!山上有人嗎?我是山人!”紮克扯著嗓子喊道。
沒有迴應,出了紮克的迴音,群山沒有迴應。
“你別用普通話啊,說你們的方言!”王希咖聽紮克竟然用漢語打招唿,有點無語——美洲山民怎麽可能講漢語呢?
“不好意思,天天跟你們在一起,說習慣了。”紮克不好意思的說道。的確,在平時的生活中他天天跟王希咖在一起,也沒機會說自己的語言。猛然一開口,說出來的竟然是普通話。
“啊,類類類類類!”紮克開始用山人自己的語言打招唿,聽起來就跟人猿泰山的嚎叫似的。
“啊類類類類!”
“啊類類!”
這一嗓子果然起到了效果,山上傳來了迴應!
“啊希克,莫西尬賽把弄?”(山人語:你們好,吃飯了嗎”)
“莫把,賽把弄”(山人語:你好,沒吃)
“多貝勒當賽!”(山人語:沒吃迴家吃去!)
……
兩邊就這麽你一言我一語的交流起來,王希咖雖然不知道他們在說什麽,但從談話的語氣聽得出來氣氛比較輕鬆。
沒過多久,突然從山上跑下來一個雪白巨大的毛人。那毛人和紮克對望一眼,突然緊緊抱在一起,痛苦流涕。紮克顯然也動了感情,淚花在眼眶裏一閃一閃的打轉。
原來兩人認識!
山上下來的那個毛人叫做寧寧,以前和紮克一起住在亞洲雪山。自從毛人和匠人一戰之後,寧寧和他的妻子靜靜從死人堆裏爬出來,背井離鄉一路北上,走到西伯利亞。乘著冬天白令海峽結冰跑到美洲,換了好多個地方,這才找到了德納裏山。住了下來。
本想在這裏安靜的度過餘生,怎想到在這裏還能遇見熟人?可見命運真是奇妙。似乎冥冥中有一隻命運之手,指引著紮克和寧寧相逢。
他鄉遇故知,是人生四大喜事之一。更何況是在這麽遠的地方遇到老鄉?寧寧趕緊招唿大家到他家做客。
寧寧家住在海拔4000米的山腰上,這裏整理出了以快平底,打著一件木屋,蒙著獸皮,看上去和上河口的老房子一模一樣。
靜靜和寧寧的孩子也跑出來迎接,王希咖看著麵熟——原來當日在球球營地就曾見過寧寧和靜靜,隻是不曾記得。
舊友重逢,不勝唏噓。大家談起往事,都是感慨萬千。敘舊完畢,寧寧便殺了羊駝招待大家——原來寧寧從南方搞了許多羊駝到雪山上養。
這裏沒有犛牛,隻有滿身長毛的羊駝適合在雪山生活。今早王希咖在半山腰攔到的那隻羊駝,就是從寧寧這裏跑出去的。
本來寧寧打算殺掉這隻逃跑的羊駝,但王希咖想了想,這個羊駝也不容易。莫名其妙被寧寧從南美掠到此地,好不容易逃脫,再把它殺了那這個羊駝的命也太苦了。若不是這隻羊駝,大家也不能在此相見,算是一隻有功之駝,不如把它放了算了。想必這隻羊駝求生欲那麽強,家中一定有老母妻兒等候。
這個想法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同意,既然這個神奇的羊駝那麽不容易,不如給它一個機會,把它放生算了。
那羊駝通人性似的,站在王希咖麵前聚了一躬,狠狠吐了一口口水,飛快的跑下山去。
經此一別,這個羊駝一路跨越雪山,越過沼澤,躲避了無數獵人的槍和猛獸的牙,終於迴到自己南美的居住地和家人重逢。並憑借過人的膽識當上了它們那族的羊駝之王,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但那是另一個故事了,在此姑且按下不表。單說王希咖們在雪山遇到寧寧,大家殺羊喝酒好不快活。
少不了又是聊天吹牛。寂寞多年的寧寧和靜靜和逐漸開朗起來。他說完自己的故事,紮克又和寧寧講述了那次大戰後自己的遭遇,從遠征狼人一直講到大戰吸血鬼,從扶桑遇到天狗河童九尾狐狸,再講到遠赴美洲,化接三大部族世代血仇。聽得寧寧迷瞪口呆。
“你這樣過,才叫生活啊。”末了寧寧總結道。
“你也可以跟我們一起啊,在山裏住一輩子,沒前途的。”紮克勸寧寧走出大山,一起過好日子。
“我年紀大了不想動了,況且我還有好多羊駝要養。不過我兒子可以跟你們去闖闖,見見世麵。”說著從身後叫出一年輕毛人,指著眾人說道:“叫叔叔!”
那年輕毛人就是寧寧的兒子,名叫蒙克。蒙克今年十三歲,從小在美洲長大。雖然年紀不大,身材卻很高,看上去已經三米出頭,比當年的毛人首領球球和窮窮還要高大許多。
隻見這個三米多高的漢子扭扭捏捏走到眾人麵前,仿佛一隻鵪鶉。突然抬頭猛吼一聲:“叔叔!”
這渾厚的嗓音吼得眾人都是虎軀一震。
畢竟這個世界好多哺乳動物都有變人的能力。
“呸!”這羊駝突然噴了王希咖一臉口水。原來這羊駝並不會變人,噴口水是它的傳統技能,表達對人類的鄙視。
“把這羊駝烤了吃掉吧,今天的晚飯有著落了。”王希咖把臉上的口水擦幹淨說道。
既然這個羊駝無法變人,那你就沒法從它嘴裏得到有用的消息:比如它為啥會從溫暖的南美跑到北美雪山上。
而且羊駝渾身都是寶,毛可以用來打毛衣,皮可以做皮帶,肉吃了以後可以補充蛋白質。不殺了吃掉就可以了。
“大哥,這才剛吃了早點,肚子還不餓。要不然牽著它留到中午再吃吧。”郎那多說道。
“行,那你先牽著它吧,等到晚上咱們殺了烤肉吃。”
確實,剛在花領子家裏吃了一頓豐盛的早飯,現在大家誰都不餓。要是把這羊駝殺掉估計也吃不完,帶著幾百斤肉爬山是個累贅。
不如牽著這個羊駝爬一段山,等到餓了再吃掉。
現在已是雪線以上,生活的活物越來越少,想要吃到新鮮肉也沒那麽容易。
“好啊,那我牽著它!”郎那多歡快的接受了任務。在上河口他就是負責放牛放羊的,對這項工作比較有經驗。這羊駝到了郎那多手上,果然被收拾的服服帖帖。
還好自己這輩子重生成了一個人,假如重生之後變成了一個羊駝或者一頭牛,自己該怎麽辦?王希咖看著逆來順受的羊駝,沒來由的想到了這個問題。
在前世,王希咖曾經聽說過“六道輪迴”的理論。這個理論認為人死了有六個去處,分別是“天道,人道,阿修羅道,畜生道,餓鬼道,地獄道”。總的來說就是教人向善,那麽下輩子就能托生到比較好的道,比如天道,人道什麽的。要是作惡太多,就會托生到畜生道,餓鬼道。
本來王希咖也不是很相信這個理論,因為誰知道死了以後會是什麽樣子呢?最大的可能就是死了以後變成“石頭道”,身體的其他由碳氫氧元素構成的組織在自然中又重新分解成碳,氫,氧,而骨骼變成化石——這麽想來,其實當一塊無知無識的石頭也挺不錯。
但前世渡劫的時候生扛了一波核彈,讓王希咖渡劫到了這個時代。他突然覺得“六道輪迴”這種事是很有可能發生的。自己渡劫之後輪迴到了“人道”,又變成一個人,這算是運氣好。
如果自己渡劫之後沒有得到這個18歲的身體,而是進入了畜生道,比如變成一隻羊駝被人牽著走。那自己應該怎麽辦呢?
是拚死反抗,還是逆來順受?反抗的話肯定是打不過的,最後是個死。逆來順受那當然也是個死。怎麽選都是個死,似乎是沒有破解的辦法了呢。
自己為什麽要想這種莫名其妙的問題,難道是高原反應了嗎?正想著,突然一隻毛茸茸的手阻止了王希咖繼續前進——是紮克。
“你看!”紮卡指著前麵的一塊雪地說道。
王希咖定睛一看,隻見雪地上出現了一串巨大的腳印。腳印長1米,間隔兩米五。像是某種巨大的兩足動物踩出來的。從腳印的新鮮程度看,應該是剛剛踩出來不久。
王希咖突然覺得這腳印有點麵熟,哪裏見過呢?迴頭一看,好像跟紮克留下的腳印一模一樣……
“我看這腳印怎麽像你踩出來的,你昨晚夢遊上山的嗎?”王希咖指著身後一連串巨大的腳印問道。
“不是我,這山上應該也住著山人。”紮克說道。
“山人”,就是紮克這種毛人的自稱。在亞洲雪山上居住的毛人,在美洲雪山上也有嗎?
這倒是挺符合邏輯的,畢竟出了“喜馬拉雅山雪人”,美洲也流行過“大腳怪”的傳說。也許在這裏,還真的會有紮克的同類出現呢。
如果誤入毛人地盤,說不定會有相當的危險。王希咖曾經親眼看到過毛人的戰鬥力:這種力大無窮的巨人,哪怕是用熱武器也無法輕易戰勝。隨便一顆石頭被他們丟出來,都跟炮彈一樣威力十足,要是他們用弓箭這種遠程武器,那更是無人能及。
身邊沒有一個人能戰勝擁有遠程武器的毛人。郎那多,血牙不行。灰海狸也不行,薩列滿和自己這種沒有變身能力的更不行。就連會飛的天狗,估計也打不過。
“你先打個招唿吧,你們大家都是毛人,應該有共同語言。就說我們不是要來搶地盤,隻是單純的想要爬山而已。”王希咖建議紮克先交流交流,避免不必要的誤會。
“喂!山上有人嗎?我是山人!”紮克扯著嗓子喊道。
沒有迴應,出了紮克的迴音,群山沒有迴應。
“你別用普通話啊,說你們的方言!”王希咖聽紮克竟然用漢語打招唿,有點無語——美洲山民怎麽可能講漢語呢?
“不好意思,天天跟你們在一起,說習慣了。”紮克不好意思的說道。的確,在平時的生活中他天天跟王希咖在一起,也沒機會說自己的語言。猛然一開口,說出來的竟然是普通話。
“啊,類類類類類!”紮克開始用山人自己的語言打招唿,聽起來就跟人猿泰山的嚎叫似的。
“啊類類類類!”
“啊類類!”
這一嗓子果然起到了效果,山上傳來了迴應!
“啊希克,莫西尬賽把弄?”(山人語:你們好,吃飯了嗎”)
“莫把,賽把弄”(山人語:你好,沒吃)
“多貝勒當賽!”(山人語:沒吃迴家吃去!)
……
兩邊就這麽你一言我一語的交流起來,王希咖雖然不知道他們在說什麽,但從談話的語氣聽得出來氣氛比較輕鬆。
沒過多久,突然從山上跑下來一個雪白巨大的毛人。那毛人和紮克對望一眼,突然緊緊抱在一起,痛苦流涕。紮克顯然也動了感情,淚花在眼眶裏一閃一閃的打轉。
原來兩人認識!
山上下來的那個毛人叫做寧寧,以前和紮克一起住在亞洲雪山。自從毛人和匠人一戰之後,寧寧和他的妻子靜靜從死人堆裏爬出來,背井離鄉一路北上,走到西伯利亞。乘著冬天白令海峽結冰跑到美洲,換了好多個地方,這才找到了德納裏山。住了下來。
本想在這裏安靜的度過餘生,怎想到在這裏還能遇見熟人?可見命運真是奇妙。似乎冥冥中有一隻命運之手,指引著紮克和寧寧相逢。
他鄉遇故知,是人生四大喜事之一。更何況是在這麽遠的地方遇到老鄉?寧寧趕緊招唿大家到他家做客。
寧寧家住在海拔4000米的山腰上,這裏整理出了以快平底,打著一件木屋,蒙著獸皮,看上去和上河口的老房子一模一樣。
靜靜和寧寧的孩子也跑出來迎接,王希咖看著麵熟——原來當日在球球營地就曾見過寧寧和靜靜,隻是不曾記得。
舊友重逢,不勝唏噓。大家談起往事,都是感慨萬千。敘舊完畢,寧寧便殺了羊駝招待大家——原來寧寧從南方搞了許多羊駝到雪山上養。
這裏沒有犛牛,隻有滿身長毛的羊駝適合在雪山生活。今早王希咖在半山腰攔到的那隻羊駝,就是從寧寧這裏跑出去的。
本來寧寧打算殺掉這隻逃跑的羊駝,但王希咖想了想,這個羊駝也不容易。莫名其妙被寧寧從南美掠到此地,好不容易逃脫,再把它殺了那這個羊駝的命也太苦了。若不是這隻羊駝,大家也不能在此相見,算是一隻有功之駝,不如把它放了算了。想必這隻羊駝求生欲那麽強,家中一定有老母妻兒等候。
這個想法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同意,既然這個神奇的羊駝那麽不容易,不如給它一個機會,把它放生算了。
那羊駝通人性似的,站在王希咖麵前聚了一躬,狠狠吐了一口口水,飛快的跑下山去。
經此一別,這個羊駝一路跨越雪山,越過沼澤,躲避了無數獵人的槍和猛獸的牙,終於迴到自己南美的居住地和家人重逢。並憑借過人的膽識當上了它們那族的羊駝之王,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但那是另一個故事了,在此姑且按下不表。單說王希咖們在雪山遇到寧寧,大家殺羊喝酒好不快活。
少不了又是聊天吹牛。寂寞多年的寧寧和靜靜和逐漸開朗起來。他說完自己的故事,紮克又和寧寧講述了那次大戰後自己的遭遇,從遠征狼人一直講到大戰吸血鬼,從扶桑遇到天狗河童九尾狐狸,再講到遠赴美洲,化接三大部族世代血仇。聽得寧寧迷瞪口呆。
“你這樣過,才叫生活啊。”末了寧寧總結道。
“你也可以跟我們一起啊,在山裏住一輩子,沒前途的。”紮克勸寧寧走出大山,一起過好日子。
“我年紀大了不想動了,況且我還有好多羊駝要養。不過我兒子可以跟你們去闖闖,見見世麵。”說著從身後叫出一年輕毛人,指著眾人說道:“叫叔叔!”
那年輕毛人就是寧寧的兒子,名叫蒙克。蒙克今年十三歲,從小在美洲長大。雖然年紀不大,身材卻很高,看上去已經三米出頭,比當年的毛人首領球球和窮窮還要高大許多。
隻見這個三米多高的漢子扭扭捏捏走到眾人麵前,仿佛一隻鵪鶉。突然抬頭猛吼一聲:“叔叔!”
這渾厚的嗓音吼得眾人都是虎軀一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