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希咖曾經看過一部電影,叫做《與狼共舞》,知道印第安人的圖騰也是狼。但沒想到印第安人也有狼人,看來狼人一族的確分布廣泛。
當然,這印第安狼人和郎那多不是一個部落的,彼此應該不認識——雖然他們很可能擁有同一個祖先。
初到美洲人生地不熟,大家怕郎那多吃虧,紛紛趕去幫忙。天狗畢竟是可以飛的生物,速度要比路上跑的生物快很多。翅膀扇動幾下,幾個唿吸之間就追到了兩條狼人麵前。隻是一爪,就仿佛老鷹捉小雞似的把那印第安狼人提了起來。
天狗不愧是扶桑島最強的“妖怪”,個人能力確實牛逼。
這個可憐的俘虜被人國皇帝王希咖和他的部下團團圍住,郎那多用狼人語和印第安人交流,很明顯,這個印第安人聽得懂郎那多的語言。
接下來的事就簡單了,郎那多詳細審問了印第安人的情況,問他們為啥要追殺那個少年,為什麽要襲擊王希咖。
原來這個印第安人是科曼奇部落的,而那個少年是愛斯基摩人。印第安人和愛斯基摩人雖然都是黃種人,但彼此互相仇視。這個愛斯基摩少年誤入了印第安人領地導致被追殺。而王希咖一夥適時出現,就讓印第安人誤以為是愛斯基摩人的同夥,因此發動了進攻。現在發現這是一個誤會,因為郎那多也會變狼,無疑是科曼奇部落的同類雲雲。
事情問清楚了,如何處置這個印第安人還需要費一番周折。王希咖是來旅遊的,其實不想摻合印第安人和愛斯基摩人之間的糾紛。如今把這個印第安人放迴去吧,難說他又找同伴來報複,畢竟自己的人殺了他幾個同伴。不放迴去吧,安排在那裏呢?把他放到自己的船裏跟著自己跑嗎?
正猶豫間,那個愛斯基摩少年突然掏出一把匕首,上來直接把這個印第安人給刺死了。這少年也就13,4歲,按後世的情況,這麽大還屬於毛孩子。但在這個時代,這個年齡的人已經可以作為一個戰士了。
愛斯基摩少年顯然也會狼人語,於是交流起來。少年自我介紹叫做塔拉。原來塔拉是捕獵一頭迷路的北美麋鹿才進入了印第安人的領地,後麵的事情王希咖都看到了。塔拉杯一群科曼奇戰士追殺,然後成功脫險
“如果不殺死這個印第安人,那科曼奇部落就會帶領大軍前來攻打,把大家的頭皮給割下來。”塔拉一邊解釋,一邊熟練的把印第安人戰士身上攜帶的鹽巴和兵器收集好,看得出來不是第一次幹這種事了。
“對了,大家以後不要叫我愛斯基摩人,那是敵人叫的,我們自己叫因紐特人。”塔拉認真的說道,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這個王希咖還是聽說過的,據說“愛斯基摩”的意思就是“吃生肉的人”,而“因紐特人”的意思是“真正的人。
事已至此,王希咖也不做他想。得先把眼前的事情處理好:死了的幾個科曼奇戰士得掩埋好,一個是對屍體的尊重,還有一個是怕科曼奇族人發現屍體來找麻煩。
紮克和天狗兩個力氣大的人把5具屍體扛過來,一起挖了個大坑埋了。塔拉把五匹戰馬牽過來拴好,在這個時代,不管什麽種族,馬匹都是一種寶貴的資源。
“你們,能幫我把這些馬送迴我們部落嗎?我想請你們吃飯,你們救了我一命。”塔拉邀請幾位救命恩人去吃飯,這也是人之常情,無論在哪裏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王希咖看塔拉不是很擅長擺弄馬匹,被5匹馬搞得手忙腳亂。再加上自己本來也就沒什麽事,便應承了塔拉的邀請,和同伴們一人牽了一匹馬,向塔拉的營地走去。
走了大概20多裏地,就看到一個渾身皮草的女人飛奔過來,抱住塔拉又親又啃——原來這就是塔拉的母親拉姆,自從塔拉出門,就一直盼望著自己的孩子歸來。如今終於盼到了,自然欣喜如狂。
全天下,又有哪一族的母親,不愛自己的孩子呢?假如今天塔拉沒有遇到王希咖一行人,這位因紐特母親怕是就永遠見不到自己的孩子了。而因為遇到了王希咖,那5位科曼奇戰士的母親將再也見不到自己的孩子,他們的妻子將再也見不到自己的丈夫,而他們的孩子就再也見不到自己的父親。
有時候人生就是充滿了偶然和意外。有時候一個偶然就能決定你的生或死。塔拉著一次的運氣不錯,遇到了王希咖這麽個“貴人”,由死到生。這個運氣不錯的因紐特人歡天喜地的領著客人到家裏做客。那蹦蹦跳跳的姿態,終於有了一些符合他年齡特點的少年感。
塔拉的營地在白令海峽以東,氣溫常年在零下三十度到四十度,有時候甚至能達到零下六十度……按理說這一帶氣候惡劣,不適合人類生存。但塔拉和他的族人們還是頑強的生活在這裏。直到王希咖穿越前,北極圈附近依然有因紐特人在這裏生活。
塔拉的家是一間用雪蓋成的屋子——著名的因紐特冰屋。這種屋子是用冰磚一層層壘起來的,看起來很像一口鍋倒扣在冰麵上。
建造方法就是先用鏟刀刀雪堆上鏟雪,然後把這些雪壓實。然後等這些雪磚凍硬以後就可以用來砌房子了。把雪磚一層層的壘好,每一層都向裏傾斜,每一層都向裏收緊。等封頂以後就能形成一個半球形的雪屋。之後用鏟刀把鏟出一個門洞來,再用雪把磚縫填緊,在雪地上凍上一陣,一間堅固的雪屋就建好了。
雪在這裏可以同時發揮出磚頭和水泥的作用,簡單容易。一個因紐特人半天就能壘好一間雪屋,住個30多天一點問題都沒有。正是因為這種房子太過簡單,所以因紐特人這種房屋一直保存了幾千年,直到2060,還是有人住這樣的雪屋。
王希咖鑽進雪屋看了看,裏麵隻有一張獸皮鋪在地上,什麽都沒有。就這種屋子要是嬌氣一點人住一晚上保準就什麽“風濕,老寒腿”全齊活了。但因紐特人就這麽世世代代生活著,似乎覺得這麽生活沒什麽不好。
在後世,曾經有一種理論叫做“地理決定論”,最早由亞裏士多德提出。認為地理位置、氣候、土壤等影響個別民族特性與社會性質。
雖然這個理論有許多人反駁,但王希咖卻覺得不無道理。至少在北極圈,因為環境的原因導致因紐特人習慣於住冰屋。
因為這裏太冷了,很難建造其他的房屋,所以因紐特人建造了堅固的冰屋,這也是最適合此地的房屋條件。因為環境惡劣,所以每天能夠吃飽肚子就不錯了,沒什麽時間瞎想其他的事情。一輩子能夠吃好睡好,能夠繁衍就行,哪有閑工夫想其他的事情呢?
假如他們不離開這個生活環境,就永遠無法改變自己的生活方式,也很難創造出先進的科技。除非被外來文明所改變——事實上也正是這樣,直到人類進入了第三次技術革命,因紐特人也還在冰原上住著冰屋。
“恩人,出來吃飯了!”
塔克從冰屋把王希咖叫出來,隻見屋外已經圍了百十來個身穿獸皮的因紐特人——應該就是塔克部族的所有人。
環境極端惡劣,因紐特人本來也就不多。因此每個部落也就幾百個人。塔克的部落在因紐特人中還算是一個大部落。有的部落一共也就十幾個人,也就是兩三家人的樣子。
因紐特人對王希咖一行人非常熱情,尤其是身材高大的毛人紮克非常受歡迎。生活在雪山,渾身毛發的毛人非常適合在北極地區生存,事實上毛人的體型跟北極熊也差不多。
部落圍著紮克一圈圈的跳起了舞。王希咖從來沒見過這種舞蹈,隻感覺既奔放又有趣。從王希咖的經驗來說,越是生在偏遠地區的民族,就越是好客。比如後世生活在大涼山的彝族,這一世生活在雪山上的毛人族,都是這麽熱情好客。
“來,喝酒吧!”塔克遞給王希咖一碗酒。那裝酒的碗也是用冰做的,看起來就像晶瑩剔透的水晶一樣。
酒的味道很奇怪,一種濃重的血腥味,度數倒不算高,應該是用血或者什麽東西發酵成的,不是蒸餾酒。
這也難怪,因紐特人生活的地方基本上沒有蔬菜水果,經過後世科學家的研究,因紐特人體內自己就能合成維生素,也不需要吃蔬菜水果。
喝完了酒,塔克又捧了一坨紅彤彤的肉出來,看起來很像動物的內髒——這是鯨魚的心髒的一部分,隻給貴客食用。
王希咖除了魚片刺身之外不習慣吃生食,但在這種環境下也不想掃了大家的興,抱起這顆心髒就嚼了起來。別說,味道還不錯。邊吃邊想,還好這一趟阿蛇沒有來。
要知道腮人雖然天天騎鯨魚,擠鯨魚奶,但是鯨魚對他們來說是朋友,從來不吃鯨魚的。相反鯨魚確是因紐特人的主要食物來源,要是腮人碰到因紐特人,很容易就發生矛盾。
在後世,不同習俗的人往往擁有不同的飲食禁忌,有人不吃牛肉,有人專吃牛肉。有人不吃狗肉,有人專吃狗肉。有人不吃豬肉,有人專吃豬肉。有人不吃香菜,有人專吃香菜。有人不吃辣椒,有人專吃辣椒。有人不吃鹹豆花,有人專吃鹹豆花……
如果讓這些飲食習慣相矛盾的人碰在一起,常常會發生爭執。好在王希咖這個人不挑食,到哪都能入鄉隨俗。
當然,這印第安狼人和郎那多不是一個部落的,彼此應該不認識——雖然他們很可能擁有同一個祖先。
初到美洲人生地不熟,大家怕郎那多吃虧,紛紛趕去幫忙。天狗畢竟是可以飛的生物,速度要比路上跑的生物快很多。翅膀扇動幾下,幾個唿吸之間就追到了兩條狼人麵前。隻是一爪,就仿佛老鷹捉小雞似的把那印第安狼人提了起來。
天狗不愧是扶桑島最強的“妖怪”,個人能力確實牛逼。
這個可憐的俘虜被人國皇帝王希咖和他的部下團團圍住,郎那多用狼人語和印第安人交流,很明顯,這個印第安人聽得懂郎那多的語言。
接下來的事就簡單了,郎那多詳細審問了印第安人的情況,問他們為啥要追殺那個少年,為什麽要襲擊王希咖。
原來這個印第安人是科曼奇部落的,而那個少年是愛斯基摩人。印第安人和愛斯基摩人雖然都是黃種人,但彼此互相仇視。這個愛斯基摩少年誤入了印第安人領地導致被追殺。而王希咖一夥適時出現,就讓印第安人誤以為是愛斯基摩人的同夥,因此發動了進攻。現在發現這是一個誤會,因為郎那多也會變狼,無疑是科曼奇部落的同類雲雲。
事情問清楚了,如何處置這個印第安人還需要費一番周折。王希咖是來旅遊的,其實不想摻合印第安人和愛斯基摩人之間的糾紛。如今把這個印第安人放迴去吧,難說他又找同伴來報複,畢竟自己的人殺了他幾個同伴。不放迴去吧,安排在那裏呢?把他放到自己的船裏跟著自己跑嗎?
正猶豫間,那個愛斯基摩少年突然掏出一把匕首,上來直接把這個印第安人給刺死了。這少年也就13,4歲,按後世的情況,這麽大還屬於毛孩子。但在這個時代,這個年齡的人已經可以作為一個戰士了。
愛斯基摩少年顯然也會狼人語,於是交流起來。少年自我介紹叫做塔拉。原來塔拉是捕獵一頭迷路的北美麋鹿才進入了印第安人的領地,後麵的事情王希咖都看到了。塔拉杯一群科曼奇戰士追殺,然後成功脫險
“如果不殺死這個印第安人,那科曼奇部落就會帶領大軍前來攻打,把大家的頭皮給割下來。”塔拉一邊解釋,一邊熟練的把印第安人戰士身上攜帶的鹽巴和兵器收集好,看得出來不是第一次幹這種事了。
“對了,大家以後不要叫我愛斯基摩人,那是敵人叫的,我們自己叫因紐特人。”塔拉認真的說道,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這個王希咖還是聽說過的,據說“愛斯基摩”的意思就是“吃生肉的人”,而“因紐特人”的意思是“真正的人。
事已至此,王希咖也不做他想。得先把眼前的事情處理好:死了的幾個科曼奇戰士得掩埋好,一個是對屍體的尊重,還有一個是怕科曼奇族人發現屍體來找麻煩。
紮克和天狗兩個力氣大的人把5具屍體扛過來,一起挖了個大坑埋了。塔拉把五匹戰馬牽過來拴好,在這個時代,不管什麽種族,馬匹都是一種寶貴的資源。
“你們,能幫我把這些馬送迴我們部落嗎?我想請你們吃飯,你們救了我一命。”塔拉邀請幾位救命恩人去吃飯,這也是人之常情,無論在哪裏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王希咖看塔拉不是很擅長擺弄馬匹,被5匹馬搞得手忙腳亂。再加上自己本來也就沒什麽事,便應承了塔拉的邀請,和同伴們一人牽了一匹馬,向塔拉的營地走去。
走了大概20多裏地,就看到一個渾身皮草的女人飛奔過來,抱住塔拉又親又啃——原來這就是塔拉的母親拉姆,自從塔拉出門,就一直盼望著自己的孩子歸來。如今終於盼到了,自然欣喜如狂。
全天下,又有哪一族的母親,不愛自己的孩子呢?假如今天塔拉沒有遇到王希咖一行人,這位因紐特母親怕是就永遠見不到自己的孩子了。而因為遇到了王希咖,那5位科曼奇戰士的母親將再也見不到自己的孩子,他們的妻子將再也見不到自己的丈夫,而他們的孩子就再也見不到自己的父親。
有時候人生就是充滿了偶然和意外。有時候一個偶然就能決定你的生或死。塔拉著一次的運氣不錯,遇到了王希咖這麽個“貴人”,由死到生。這個運氣不錯的因紐特人歡天喜地的領著客人到家裏做客。那蹦蹦跳跳的姿態,終於有了一些符合他年齡特點的少年感。
塔拉的營地在白令海峽以東,氣溫常年在零下三十度到四十度,有時候甚至能達到零下六十度……按理說這一帶氣候惡劣,不適合人類生存。但塔拉和他的族人們還是頑強的生活在這裏。直到王希咖穿越前,北極圈附近依然有因紐特人在這裏生活。
塔拉的家是一間用雪蓋成的屋子——著名的因紐特冰屋。這種屋子是用冰磚一層層壘起來的,看起來很像一口鍋倒扣在冰麵上。
建造方法就是先用鏟刀刀雪堆上鏟雪,然後把這些雪壓實。然後等這些雪磚凍硬以後就可以用來砌房子了。把雪磚一層層的壘好,每一層都向裏傾斜,每一層都向裏收緊。等封頂以後就能形成一個半球形的雪屋。之後用鏟刀把鏟出一個門洞來,再用雪把磚縫填緊,在雪地上凍上一陣,一間堅固的雪屋就建好了。
雪在這裏可以同時發揮出磚頭和水泥的作用,簡單容易。一個因紐特人半天就能壘好一間雪屋,住個30多天一點問題都沒有。正是因為這種房子太過簡單,所以因紐特人這種房屋一直保存了幾千年,直到2060,還是有人住這樣的雪屋。
王希咖鑽進雪屋看了看,裏麵隻有一張獸皮鋪在地上,什麽都沒有。就這種屋子要是嬌氣一點人住一晚上保準就什麽“風濕,老寒腿”全齊活了。但因紐特人就這麽世世代代生活著,似乎覺得這麽生活沒什麽不好。
在後世,曾經有一種理論叫做“地理決定論”,最早由亞裏士多德提出。認為地理位置、氣候、土壤等影響個別民族特性與社會性質。
雖然這個理論有許多人反駁,但王希咖卻覺得不無道理。至少在北極圈,因為環境的原因導致因紐特人習慣於住冰屋。
因為這裏太冷了,很難建造其他的房屋,所以因紐特人建造了堅固的冰屋,這也是最適合此地的房屋條件。因為環境惡劣,所以每天能夠吃飽肚子就不錯了,沒什麽時間瞎想其他的事情。一輩子能夠吃好睡好,能夠繁衍就行,哪有閑工夫想其他的事情呢?
假如他們不離開這個生活環境,就永遠無法改變自己的生活方式,也很難創造出先進的科技。除非被外來文明所改變——事實上也正是這樣,直到人類進入了第三次技術革命,因紐特人也還在冰原上住著冰屋。
“恩人,出來吃飯了!”
塔克從冰屋把王希咖叫出來,隻見屋外已經圍了百十來個身穿獸皮的因紐特人——應該就是塔克部族的所有人。
環境極端惡劣,因紐特人本來也就不多。因此每個部落也就幾百個人。塔克的部落在因紐特人中還算是一個大部落。有的部落一共也就十幾個人,也就是兩三家人的樣子。
因紐特人對王希咖一行人非常熱情,尤其是身材高大的毛人紮克非常受歡迎。生活在雪山,渾身毛發的毛人非常適合在北極地區生存,事實上毛人的體型跟北極熊也差不多。
部落圍著紮克一圈圈的跳起了舞。王希咖從來沒見過這種舞蹈,隻感覺既奔放又有趣。從王希咖的經驗來說,越是生在偏遠地區的民族,就越是好客。比如後世生活在大涼山的彝族,這一世生活在雪山上的毛人族,都是這麽熱情好客。
“來,喝酒吧!”塔克遞給王希咖一碗酒。那裝酒的碗也是用冰做的,看起來就像晶瑩剔透的水晶一樣。
酒的味道很奇怪,一種濃重的血腥味,度數倒不算高,應該是用血或者什麽東西發酵成的,不是蒸餾酒。
這也難怪,因紐特人生活的地方基本上沒有蔬菜水果,經過後世科學家的研究,因紐特人體內自己就能合成維生素,也不需要吃蔬菜水果。
喝完了酒,塔克又捧了一坨紅彤彤的肉出來,看起來很像動物的內髒——這是鯨魚的心髒的一部分,隻給貴客食用。
王希咖除了魚片刺身之外不習慣吃生食,但在這種環境下也不想掃了大家的興,抱起這顆心髒就嚼了起來。別說,味道還不錯。邊吃邊想,還好這一趟阿蛇沒有來。
要知道腮人雖然天天騎鯨魚,擠鯨魚奶,但是鯨魚對他們來說是朋友,從來不吃鯨魚的。相反鯨魚確是因紐特人的主要食物來源,要是腮人碰到因紐特人,很容易就發生矛盾。
在後世,不同習俗的人往往擁有不同的飲食禁忌,有人不吃牛肉,有人專吃牛肉。有人不吃狗肉,有人專吃狗肉。有人不吃豬肉,有人專吃豬肉。有人不吃香菜,有人專吃香菜。有人不吃辣椒,有人專吃辣椒。有人不吃鹹豆花,有人專吃鹹豆花……
如果讓這些飲食習慣相矛盾的人碰在一起,常常會發生爭執。好在王希咖這個人不挑食,到哪都能入鄉隨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