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蘭尼所說的那什麽實驗,提姆並未阻攔,反而是說起了另外一件事。
“對了,蘭尼,既然你現在傷勢已經大好,對於領地的防衛,我需要和你談談了。現在你是威爾斯男爵了,這些責任需要你擔負起來!“
”最近我一直在關注那一幫格魯曼人的動向,他們雖然一直沒有深入卡斯特嶺,但是卻也並沒有返迴格魯曼山區,一直在附近幾個嶺活動,這很讓人擔憂... ...“
說起來,那一幫格魯曼人,也著實讓人覺得奇怪。
之前下山的格魯曼人,都會以最快速度攻擊和劫掠周圍的村莊,如果有機會,也不介意攻擊下貴族的城堡,然後在貴族軍反應過來之前就早早地帶著戰利品撤迴山區。
如果像威爾斯家族這樣的情況,墜龍嶺一戰騎士損失大半,他們絕對會乘勝追擊,直接攻擊城堡,因為領地的財富,大部分集中在城堡中,隻要攻陷一個貴族城堡,可比劫掠幾個村莊都來的劃算。
但這一股格魯曼人則完全不一樣高,墜龍嶺一戰後,他們並未乘勝追擊,反而是沿著黑鬆嶺一帶,一邊劫掠路過的村莊,一邊向著更深入貴族領地的方向移動。
似乎他們完全不擔心貴族軍的合圍一般。
說起這些事情,提姆既有對領地安全的擔憂,但更多的則是憤怒。
要不是之前的墜龍嶺一戰損失太大,逃迴來的騎士也走的走散的散,他早就想帶著人去找這幫家夥報仇。
現在,城堡就剩下他一個騎士,自然也不能也不是任性的時候,必須要考慮領地和蘭尼的安全。
至少,要保障蘭尼的安全,這是他親口答應奧古斯特的。
聽到提姆說起這些,蘭尼先是揮揮手讓身邊的兩人先去忙碌,這才轉過頭來詢問起了他的意思。
“提姆叔叔,你也知道,對於騎士作戰... ...我不太懂,你覺得,我應該做些什麽呢?”
擔心提姆不太理解自己的意思,蘭尼又立刻換了另一種更直觀的說法
“這麽說吧,你需要我做些什麽?”
提姆點點頭,不客氣的伸出了一根手指,豎在了眼前
“首先,我需要你從領民中挑選大約一百個仆從,要年輕的,身強體壯的。”
“我會對他們進行一些基礎的訓練,讓他們聽得懂基本的指令,這樣才不會在戰場上無所適從。”
“另外,我覺得我們需要再招募十個騎士... ...”
可能考慮到城堡的經濟情況,立刻又改了口
“八個吧,最少八個,給他們配備全套護具、武器、馬匹。”
“畢竟,騎士才是對抗格魯曼人的主力。”
聽著對方的要求,蘭尼的臉卻越來越苦,到最後都快縮成了一團。
征召領民可能不會太順利,但既然是保護他們的安全,想來還是能辦到。
但是八個騎士,以及全套護甲、武器、馬匹?
蘭尼算了下需要的金幣,心中隻有一句mmp不知當講不當講。
心說幹脆把我賣了算了,我哪裏去找那麽多錢?
“不是等會兒,提姆叔叔,按照王國律法,男爵及其領地,最多隻能招募五名騎士扈從,這八個,是不是超標了?”
看著蘭尼懷疑的臉色,提姆卻是不慌不忙,沒有絲毫擔心的神色
“是的,你說得沒錯,但是王國邊境戰事頻繁,國王特許,貴族可酌情擴招扈從人數。”
“而卡斯特嶺,正在王國北境,明白了嗎?”
哦,蘭尼了然的點了點頭,原來這屬於補充規定,難怪和他從書上看到的不一樣。
之前他也疑惑,奧古斯特憑什麽能私自擴招到二十五個騎士。
但是很快,另一個疑問就湧上了心頭!
“我還有一件事不太明白,為什麽一定要騎士做主力呢?”
蘭尼顧不上麵前的人就是一名騎士,直接問出了這個有些冒昧的問題。
這是他沒想明白的,如果遊戲不算的話,他確實沒經曆過戰爭,確實不太明白這一點。
但在他想來,要是有一百多領民,就算是耗,也能把七八個騎士耗死吧,為什麽非得要招募騎士?多招點領民不香嗎?
又不要工資,還不用購買貴得要死的長劍、馬匹啥的,多好啊!
雖然大部分時候騎兵肯定比步兵厲害,但這裏是山區啊,騎兵可不一定能打贏步兵的,畢竟沒那麽空曠的地方給騎兵加速。
當然,他絕對不是舍不得錢,主要是現在想拿,他也拿不出啊。
他都不知道現在城堡欠的那八百多金怎麽還呢,又去哪兒給提姆再找那麽多金幣。
聽到蘭尼的話,提姆一楞,半天沒有說話,這個問題讓他一時間都不知道該從何說起。
看著提姆一臉無語的表情,蘭尼也意識到自己可能說了蠢話,臉色有些微微發燙,剛想組織語言強行挽尊一下,就聽提姆解釋了起來。
“領民組成的,那叫仆從軍,甚至都算不上軍隊,一旦開戰,恐怕自己就先崩潰了!”
冷兵器時代,士氣在戰爭中的地位非常重要,或者可以說士氣能直接決定一場戰鬥的勝負。
一旦一方的士氣被摧毀,剩下的也幾乎就是單方麵的屠殺了。
而騎士全身盔甲,普通人連破防都不行,隻能幹瞪眼等著對方的長劍砍向自己,在這樣絕望的情況下,沒幾個普通人能堅持不崩潰。
這也是為什麽隻能由騎士作為主力,仆從軍隻配輔助的原因。
提姆對這個問題解釋得很詳細,並沒有覺得解釋這些騎士入門知識有多煩人。
他甚至有些欣慰,一臉微笑的看著蘭尼。
在他想來,這不是什麽壞事,至少少爺開始關心這方麵的問題了。
以前隻要說起這些事情,蘭尼就一臉不耐煩,哪像今天聽得這麽專注?
當然,提姆並沒有說出冷兵器這種詞,但意思是那麽個意思。
蘭尼確實聽得非常專注,一方麵這是關係著自己安危的大事,不關心不行。
另一方麵則是,剛剛的問題讓他意識到,就算自己是從信息爆炸時代過來的,但那個爆炸的並不是自己,自己隻是被爆炸崩了一下的平凡人而已,也有非常多的事情不懂。
雖然提姆的話聽起來很有道理,但他對於提姆隻看重騎士而完全忽視仆從軍的看法,卻並不完全認同。
“也就是說,隻要能解決仆從的崩潰問題,提高他們的紀律性,也能發揮出一定的戰鬥力吧?”
他相信一句話,蟻多咬死象,隻要自己不崩潰,一個人對付不了騎士,兩個行不行?要不四個?
就算是十個,養這些仆從的耗費,也比養一個騎士要低得多。
“怎麽可能”提姆微微提高了音量“就算他們不逃跑,也拿騎士沒辦法。崩潰一定會發生,這無法挽迴!”
蘭尼的說法在他看來非常的幼稚,要不是因為麵對的是這小子,他甚至不屑於解釋這個問題。
“切,鐵皮罐頭有啥可怕的!”
蘭尼不屑的撇撇嘴,心想就算一兩個人沒辦法,十個人呢?圍著用石頭砸也能砸死吧。
提姆就是死腦筋,太看重騎士的榮譽、信念這些東西了。
這屬於盲目崇拜,是迷信,要不得。
對於蘭尼的不屑,提姆有些氣惱,要不是對方是蘭尼,他都想拔出劍,來一次神聖的決鬥了。
他決不容許有人玷汙騎士的榮耀,
不過轉念一想,這倒是個對蘭尼教育的好機會,既然無法言語說服,便決定讓對方親身好好的體會一下,麵對騎士有多絕望,免得他總是看不起騎士。
就如同騎士名言說的那樣:行動,永遠要比語言更有說服力。
他招招手,從城堡喊來兩個仆從,在她們的幫助下穿上盔甲,然後拔出自己的隨身佩劍,在蘭尼一臉愕然的目光中,將騎士劍遞了過來。
蘭尼看了看手上的長劍,又看了看一身盔甲的提姆,心想這是說不過,準備直接動手了?
握著長劍,他有些心慌,不知道這個提姆到底會怎樣對自己。
總不能讓自己和他打上一場吧?
長劍大約一米五,十來斤,劍身比臥室中掛著的兩柄長劍略寬,一隻手拿著比較吃力,必須要兩手雙握,才能穩穩地舉起來。
顯然這柄劍不僅便於刺擊,也可以劈砍。
長劍被打磨得雪亮,從上麵甚至能反射出蘭尼那略顯蒼白的臉,而上麵幾個醒目的缺口則表明,它並非藏於室內的觀賞品,而是一個經過戰火錘煉的“戰場老兵”。
“來,刺我!”提姆的聲音在盔甲裏邊響起,甕聲甕氣的並不是非常清晰,但配合著他的動作,卻讓蘭尼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
還以為他要代替奧古斯特教訓自己呢,原來對方是想給自己來個現場教學。
雙手舉著沉重的長劍,感受著劍身傳來的涼意,蘭尼咽了口唾沫。
他知道,既然提姆都將那麻煩的盔甲穿在了身上,自己此刻要放棄的話,顯然是不可能的。
不得不說,男人骨子裏的暴力基因還真是強大。
當舉起手上長劍對準對方後,原本有些心慌的蘭尼,居然不再驚慌,反而是逐漸變得興奮起來。
“嗬嗬,有意思!”
“對了,蘭尼,既然你現在傷勢已經大好,對於領地的防衛,我需要和你談談了。現在你是威爾斯男爵了,這些責任需要你擔負起來!“
”最近我一直在關注那一幫格魯曼人的動向,他們雖然一直沒有深入卡斯特嶺,但是卻也並沒有返迴格魯曼山區,一直在附近幾個嶺活動,這很讓人擔憂... ...“
說起來,那一幫格魯曼人,也著實讓人覺得奇怪。
之前下山的格魯曼人,都會以最快速度攻擊和劫掠周圍的村莊,如果有機會,也不介意攻擊下貴族的城堡,然後在貴族軍反應過來之前就早早地帶著戰利品撤迴山區。
如果像威爾斯家族這樣的情況,墜龍嶺一戰騎士損失大半,他們絕對會乘勝追擊,直接攻擊城堡,因為領地的財富,大部分集中在城堡中,隻要攻陷一個貴族城堡,可比劫掠幾個村莊都來的劃算。
但這一股格魯曼人則完全不一樣高,墜龍嶺一戰後,他們並未乘勝追擊,反而是沿著黑鬆嶺一帶,一邊劫掠路過的村莊,一邊向著更深入貴族領地的方向移動。
似乎他們完全不擔心貴族軍的合圍一般。
說起這些事情,提姆既有對領地安全的擔憂,但更多的則是憤怒。
要不是之前的墜龍嶺一戰損失太大,逃迴來的騎士也走的走散的散,他早就想帶著人去找這幫家夥報仇。
現在,城堡就剩下他一個騎士,自然也不能也不是任性的時候,必須要考慮領地和蘭尼的安全。
至少,要保障蘭尼的安全,這是他親口答應奧古斯特的。
聽到提姆說起這些,蘭尼先是揮揮手讓身邊的兩人先去忙碌,這才轉過頭來詢問起了他的意思。
“提姆叔叔,你也知道,對於騎士作戰... ...我不太懂,你覺得,我應該做些什麽呢?”
擔心提姆不太理解自己的意思,蘭尼又立刻換了另一種更直觀的說法
“這麽說吧,你需要我做些什麽?”
提姆點點頭,不客氣的伸出了一根手指,豎在了眼前
“首先,我需要你從領民中挑選大約一百個仆從,要年輕的,身強體壯的。”
“我會對他們進行一些基礎的訓練,讓他們聽得懂基本的指令,這樣才不會在戰場上無所適從。”
“另外,我覺得我們需要再招募十個騎士... ...”
可能考慮到城堡的經濟情況,立刻又改了口
“八個吧,最少八個,給他們配備全套護具、武器、馬匹。”
“畢竟,騎士才是對抗格魯曼人的主力。”
聽著對方的要求,蘭尼的臉卻越來越苦,到最後都快縮成了一團。
征召領民可能不會太順利,但既然是保護他們的安全,想來還是能辦到。
但是八個騎士,以及全套護甲、武器、馬匹?
蘭尼算了下需要的金幣,心中隻有一句mmp不知當講不當講。
心說幹脆把我賣了算了,我哪裏去找那麽多錢?
“不是等會兒,提姆叔叔,按照王國律法,男爵及其領地,最多隻能招募五名騎士扈從,這八個,是不是超標了?”
看著蘭尼懷疑的臉色,提姆卻是不慌不忙,沒有絲毫擔心的神色
“是的,你說得沒錯,但是王國邊境戰事頻繁,國王特許,貴族可酌情擴招扈從人數。”
“而卡斯特嶺,正在王國北境,明白了嗎?”
哦,蘭尼了然的點了點頭,原來這屬於補充規定,難怪和他從書上看到的不一樣。
之前他也疑惑,奧古斯特憑什麽能私自擴招到二十五個騎士。
但是很快,另一個疑問就湧上了心頭!
“我還有一件事不太明白,為什麽一定要騎士做主力呢?”
蘭尼顧不上麵前的人就是一名騎士,直接問出了這個有些冒昧的問題。
這是他沒想明白的,如果遊戲不算的話,他確實沒經曆過戰爭,確實不太明白這一點。
但在他想來,要是有一百多領民,就算是耗,也能把七八個騎士耗死吧,為什麽非得要招募騎士?多招點領民不香嗎?
又不要工資,還不用購買貴得要死的長劍、馬匹啥的,多好啊!
雖然大部分時候騎兵肯定比步兵厲害,但這裏是山區啊,騎兵可不一定能打贏步兵的,畢竟沒那麽空曠的地方給騎兵加速。
當然,他絕對不是舍不得錢,主要是現在想拿,他也拿不出啊。
他都不知道現在城堡欠的那八百多金怎麽還呢,又去哪兒給提姆再找那麽多金幣。
聽到蘭尼的話,提姆一楞,半天沒有說話,這個問題讓他一時間都不知道該從何說起。
看著提姆一臉無語的表情,蘭尼也意識到自己可能說了蠢話,臉色有些微微發燙,剛想組織語言強行挽尊一下,就聽提姆解釋了起來。
“領民組成的,那叫仆從軍,甚至都算不上軍隊,一旦開戰,恐怕自己就先崩潰了!”
冷兵器時代,士氣在戰爭中的地位非常重要,或者可以說士氣能直接決定一場戰鬥的勝負。
一旦一方的士氣被摧毀,剩下的也幾乎就是單方麵的屠殺了。
而騎士全身盔甲,普通人連破防都不行,隻能幹瞪眼等著對方的長劍砍向自己,在這樣絕望的情況下,沒幾個普通人能堅持不崩潰。
這也是為什麽隻能由騎士作為主力,仆從軍隻配輔助的原因。
提姆對這個問題解釋得很詳細,並沒有覺得解釋這些騎士入門知識有多煩人。
他甚至有些欣慰,一臉微笑的看著蘭尼。
在他想來,這不是什麽壞事,至少少爺開始關心這方麵的問題了。
以前隻要說起這些事情,蘭尼就一臉不耐煩,哪像今天聽得這麽專注?
當然,提姆並沒有說出冷兵器這種詞,但意思是那麽個意思。
蘭尼確實聽得非常專注,一方麵這是關係著自己安危的大事,不關心不行。
另一方麵則是,剛剛的問題讓他意識到,就算自己是從信息爆炸時代過來的,但那個爆炸的並不是自己,自己隻是被爆炸崩了一下的平凡人而已,也有非常多的事情不懂。
雖然提姆的話聽起來很有道理,但他對於提姆隻看重騎士而完全忽視仆從軍的看法,卻並不完全認同。
“也就是說,隻要能解決仆從的崩潰問題,提高他們的紀律性,也能發揮出一定的戰鬥力吧?”
他相信一句話,蟻多咬死象,隻要自己不崩潰,一個人對付不了騎士,兩個行不行?要不四個?
就算是十個,養這些仆從的耗費,也比養一個騎士要低得多。
“怎麽可能”提姆微微提高了音量“就算他們不逃跑,也拿騎士沒辦法。崩潰一定會發生,這無法挽迴!”
蘭尼的說法在他看來非常的幼稚,要不是因為麵對的是這小子,他甚至不屑於解釋這個問題。
“切,鐵皮罐頭有啥可怕的!”
蘭尼不屑的撇撇嘴,心想就算一兩個人沒辦法,十個人呢?圍著用石頭砸也能砸死吧。
提姆就是死腦筋,太看重騎士的榮譽、信念這些東西了。
這屬於盲目崇拜,是迷信,要不得。
對於蘭尼的不屑,提姆有些氣惱,要不是對方是蘭尼,他都想拔出劍,來一次神聖的決鬥了。
他決不容許有人玷汙騎士的榮耀,
不過轉念一想,這倒是個對蘭尼教育的好機會,既然無法言語說服,便決定讓對方親身好好的體會一下,麵對騎士有多絕望,免得他總是看不起騎士。
就如同騎士名言說的那樣:行動,永遠要比語言更有說服力。
他招招手,從城堡喊來兩個仆從,在她們的幫助下穿上盔甲,然後拔出自己的隨身佩劍,在蘭尼一臉愕然的目光中,將騎士劍遞了過來。
蘭尼看了看手上的長劍,又看了看一身盔甲的提姆,心想這是說不過,準備直接動手了?
握著長劍,他有些心慌,不知道這個提姆到底會怎樣對自己。
總不能讓自己和他打上一場吧?
長劍大約一米五,十來斤,劍身比臥室中掛著的兩柄長劍略寬,一隻手拿著比較吃力,必須要兩手雙握,才能穩穩地舉起來。
顯然這柄劍不僅便於刺擊,也可以劈砍。
長劍被打磨得雪亮,從上麵甚至能反射出蘭尼那略顯蒼白的臉,而上麵幾個醒目的缺口則表明,它並非藏於室內的觀賞品,而是一個經過戰火錘煉的“戰場老兵”。
“來,刺我!”提姆的聲音在盔甲裏邊響起,甕聲甕氣的並不是非常清晰,但配合著他的動作,卻讓蘭尼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
還以為他要代替奧古斯特教訓自己呢,原來對方是想給自己來個現場教學。
雙手舉著沉重的長劍,感受著劍身傳來的涼意,蘭尼咽了口唾沫。
他知道,既然提姆都將那麻煩的盔甲穿在了身上,自己此刻要放棄的話,顯然是不可能的。
不得不說,男人骨子裏的暴力基因還真是強大。
當舉起手上長劍對準對方後,原本有些心慌的蘭尼,居然不再驚慌,反而是逐漸變得興奮起來。
“嗬嗬,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