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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振邦的懷疑,在陳景的意料之中。


    陳景早就知道,他會懷疑。


    並不是因為方振邦天生就疑心病重,而是因為這件事情,本身就顯得很是巧合。


    首先,柳景瑜並不喜歡參加拍賣會,這是她第一次前來,卻直接買下了《奉命帖》,其次,柳景瑜並不愛好書法,她沒有買下這幅字的理由。


    方振邦有理由懷疑,或許柳景瑜早就知道他是南山居士,這才出手拍下這幅字。


    他之所以隱瞞身份,以南山居士這個雅號來參與拍賣,就是不想讓別人知道這幅字的主人是誰。


    不然的話,若是知道了這幅字居然是方振邦寫的,在場富豪隻怕是要搶個頭,不為別的,就為了巴結他,賣他一個好。


    可實際上,方振邦拍賣字帖為的不是錢。


    金錢,對於他來說,當然是不缺的。


    他要的是藝術上的認同!


    他想要拋開自己方家家主的身份,看看自己的得意之作,究竟能不能得到人們的認可?自己的藝術,是否有知音欣賞?


    而柳景瑜,無論怎麽看,似乎都不是這個知音。


    “方總想多了”陳景接話了,他放開柳景瑜的手,輕輕拍了拍她的腦袋,給了她一個安心的眼神,在這一係列的親昵動作完成之後,他轉過身子,接過了主導權,笑著說道:“南山居士是你的這個消息,恐怕沒幾個人知道吧?消息若是傳到我們的耳朵裏,那隻有一個可能,那就是方家出了叛徒。”


    事實上,知道南山居士真正身份的人,隻有三個。


    一個是方振邦自己,一個是拍賣行的幕後老板,還有一個,則是他的兒子方傑。


    方振邦不會懷疑自己,也不會懷疑自己的兒子,而拍賣行的幕後老板,是他多年交情的老友,甚至很少在靜海市出現,自然也不會將他的身份透露給外人。


    “哦,照這位小兄弟的意思,這件事情完全是個巧合咯?”方振邦有些好奇,目光灼灼的看著二人。


    方才陳景那般親昵,柳景瑜沒有反抗,這說明二人的關係即便不是情侶,那也相差不遠了。


    而現在,陳景主動接過話語權,柳景瑜又沒有任何意見,倒像是在二人的這種親密關係中,他占據著主導地位一樣。


    這讓他不禁對陳景生出了好奇之心。


    這個平平無奇的小子,是怎麽俘獲柳景瑜的芳心?最不可思議的是,還讓柳景瑜這麽聽話。


    “我覺得不是巧合,而是緣分。”陳景換了個說法,主動走上前,拉了一把椅子坐下,顯得很是隨意。


    他了解方振邦,知道對方不會因為這個略顯隨意的動作而不滿,反而會因此對他高看一眼。


    “緣分?怎麽說?”方振邦身體前傾,饒有興趣的問道。


    “老實說,參加拍賣會,是我的意思,而瑜瑜,隻是陪我前來而已。”陳景不著痕跡的解釋了柳景瑜為什麽會突然前來的疑問,然後繼續說道:“這麽多的拍賣品中,能讓我感興趣的東西不多,《奉命帖》是唯一一件,難道這不是緣分嗎?”


    “你欣賞我的字?”方振邦不動聲色的問道。


    “不不不。”陳景伸出手指搖了搖,說道:“我買下這幅字,不是因為欣賞,而是想看看,這幅字究竟能爛到什麽程度!”


    “你說什麽?”方振邦臉色瞬間變得難看了。


    人就是這樣,如果陳景說欣賞,說喜歡,方振邦不會有任何的愉悅。


    因為在他看來這是理所當然的。


    他可是堂堂方家的家主,在知道了他的身份之後,自然會迎來肉麻的吹捧。


    他早就已經習慣了。


    可是他沒有想到,陳景居然反其道而行之,沒有誇他,反而說他寫的字爛!


    誇他好,他無動於衷,說他差,瞬間就會把他激怒!


    “難道不是嗎?這幅字看似規整,實際上卻隻重其形,而無其神,與原本奉命帖相比,堪稱是天壤之別。”陳景仿佛不知道天高地厚,仍然大肆批評。


    柳景瑜也不知道使了多少眼色,她完全被這個膽大包天的家夥嚇住了。


    今天的目的,是為了拉攏方振邦,可照這樣下去,別說拉攏了,不結仇就已經可以燒高香了。


    “年輕人,你才活了多大,竟然也敢肆意評判我寫的字。”方振邦明顯動怒了,自己得意之作,被他貶的一文不值,他已經有些年沒有受過這等羞辱了!


    “評判方總的字,與我多大無關,重要的是,我認為我有資格這麽說。”陳景絲毫沒有低頭的意思,說道:“一來,《奉命帖》已經是我的東西了,我評判我的東西,天經地義,二來,好就是好,壞就是壞,若是方總不服,盡管一試!”


    “你的意思是說,你要親手寫一幅字,讓我折服?”方振邦眉頭一挑。


    “如果方總想看的話。”陳景淡淡說道。


    “好!”方振邦深深的看著他:“我倒要看看,你究竟是口出狂言,還是真的有些本事!”


    他一揮手,早有人取來文房四寶。


    方振邦起身,雙手背在後麵,擺出一副認真觀摩的姿態。


    柳景瑜也屏住了唿吸,擔憂的站在一旁。


    現在的局勢已經很清晰了……


    如果陳景寫出來的字不能讓方振邦滿意,那麽必然會得罪這位靜海市第一大佬。


    到時候,百分之百會牽連到柳家!


    想到這裏,柳景瑜很是後悔,早知道這個混蛋如此大膽,她又怎麽可能聽他的。


    這簡直就是豪賭啊,一旦賭輸了,後果誰也承擔不起。


    可是陳景,卻絲毫沒有壓力。


    他擼起袖子,靜心凝氣一分鍾,然後拿起毛筆,沾染墨汁,一筆落下。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沒有。


    就在他落筆的瞬間,方振邦便露出凝重之色。


    凡是浸淫書法知道多年的書法家,在落筆的刹那,本人的精氣神便會與筆下的字融為一體,這便是常說的神韻。


    字如其人,見字如麵,人的神韻,能與筆下的字相通。


    筆走龍蛇,在雪白的紙張上肆意揮灑。


    依然是《奉命帖》,隻是寫出來的味道,卻完全不同。


    方振邦的字,虛有其表,欠缺神韻。


    顏真卿的真跡,早已達成,字跡之中,蘊含著明知必死,但是卻不願抗命,甘願前去一搏的決然。


    而陳景的字,則是洋溢著強大的自信,和驚人的鋒芒,就好像我這一去,必然要大獲全勝,踏淩霄,斬閻羅,人擋殺神,佛擋殺佛!


    高下立判。


    方振邦服了,深深的服了。


    他知道,陳景的書法造詣,已經超凡了,他能將自己的精神,融入到書法之中,寫出《奉命帖》,水平不知道比他高到了哪裏去了,甚至就算是比顏真卿本人,隻怕也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宛如書聖在世。


    “難以想象,閣下這般年輕,卻已經有這麽恐怖的書法造詣,我收迴之前所說的話,達者為先,以閣下的造詣,當然有著批判我的資格。”方振邦心服口,連稱唿都變了。


    他當然不會知道,陳景看著年輕,可實際上是一個活了三千年的老怪物。


    古代的大書法家,不過也隻是區區幾十年的生命,他們在書法,繪畫上所花的時間,還不及陳景的十分之一。


    別說陳景天賦不錯,即便是天賦一般,在大量的時間堆積下,也會成為一代宗師了。


    方振邦是一個真正的書法愛好者,正如他所說,達者為先,在陳景展現出恐怖的書法實力後,他不再生氣,反而把陳景看成是貴客。


    與其攀談之時,已經把雙方的位置看做對等,言語之中,也多是請教之意。


    半個小時後,方振邦已經把陳景當成是忘年交,絲毫不見厭倦,反而有促膝長談的意思。


    沒辦法,他在書法上遇到的難題,在陳景看來那都不是事,隨便幾句點撥,就能讓他恍然大悟。


    而一旁的柳景瑜,早就已經看傻了,一雙眸子之中,閃爍著明亮的光芒,就像是被磁鐵吸引了一般,死死的黏在了陳景身上。


    而這個時候的陳景,卻是忽然間擺了擺手,一副吩咐的態度。


    “瑜瑜,我和方總還有些事要談,你先出去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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