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春彩
西南往事:三十年江湖風雲 作者:治愈係的鬥啊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春彩,這個女人曾短暫的在南城江湖上顯露過名聲。
我第一次聽到這個名字,是在追殺老黃那次,他當時說了很多話。
其中有句就是春彩沒穿衣服怎麽怎麽滴。
第一次見到她,則是在小波興致上頭那晚,帶著我們去嫖。
那天晚上,我們一個都沒去嫖。
從喝酒的地方走到這菜市場來,差不多有半個小時的路程。
風一吹,酒已經醒得差不多了。
菜市場這鬼地方,是六七手下的李冬,和老黃的地頭。
這兩個人現在恨不得我死,我就是個日天,也不可能在他們地頭還有膽子安穩的去嫖。
這不是有沒有膽子的問題,是有沒有腦子的問題。
酒勁下去後,大寶跟我差不多是一樣的心態。
小波則是更害怕,他是清楚知道自己哥哥現在不光惹了六七和李林,更是惹了王大祥這個很多年沒動彈的老流氓。
至於小達,他完全是神仙做多了,對於這方麵沒有太大需求。
按照他的話來說,不用那麽麻煩,做神仙的時候身體會自然有生理高潮。
酒醒後,大寶輕輕咳一聲,“我瞌睡有點來了,老癲,要不我們迴去睡覺吧。”
我毛骨悚然。
“大寶,我日你仙人你好好說話,什麽叫我們迴去睡覺,老子屁股都夾起來了。”
大寶哈哈大笑,我也打算繼續打岔玩笑幾句後迴去。
沒想到一向穩重事不多的文闖突然說道。
“都走到這兒來了,我們去吃個夜宵吧。”
小波臉上閃過一絲不愉,大寶和其他人乃至是文闖都沒察覺到。
隻有我看到了。
“對啊,我說也是,走,我們去春彩那兒,那婦人安逸,上不了手看幾眼也安逸。”
說這話的是大寶,他讚成了文闖這個提議。
小波神情很快恢複自然,嘟囔道,“真的是,一個小寡婦而已,你們一天天能不能有點出息。”
當時隻有我和小達不知道這個春彩是何方神聖。
大寶帶路,我和文闖默契落在最後麵。
自從那晚他跟我談了那些,在車上梁博文問我為什麽沒有早開槍,我敷衍過去後。
我和他的關係越來越好。
在和文闖交談中,我才知道這春彩是個能人。
她自然不是各種演義中,長袖善舞,以一個女子身壓住眾多黑社會的大姐。
各行各業都有女性精英。
唯獨黑道上,叫得出名的女人要麽因為自己娘家,要麽因為自己夫家。
春彩娘家是鄉下農民,嫁到城裏來還沒幾個月,自己丈夫就出意外去世。
她之所以是個能人,是她當時壟斷了菜市場那幾層樓的餐飲。
嫖客,賭徒,洗頭妹,在裏麵看場討生活的二流子,都不是會自己開火做飯的人。
春彩也就成了這些人衣食父母中的食父母。
為了服務好這些日夜顛倒,不分白天黑夜的人群,她居然裝了一部電話。
九十年代,一部電話起步郵電局就要七八千塊,這個數目對當時絕大部分人家來說,都是一筆巨款。
電報不僅還未退出曆史舞台,甚至還是聯係遠方朋友親戚的主力。
能用上電話的真的少之又少。
我聽到這兒的時候,隱隱覺得有些不對勁。
“文闖,這個春彩真隻是賣飯啊?”
文闖愣了一下,“我還以為你要問她有多好看呢,我知道的就是她一天晚上都在做宵夜,往這菜市場送。”
我搖了搖頭,“這有點不對頭啊,賣個飯還要配個電話,不曉得的還以為她開的是地委辦公室呢。”
(九十年代大部分市都不叫地級市,最高權力機構是中gong中央xxx省xxx地區委員會,一把手是地委書記,行政機構也不是現在的市政府,而是xxx地區行政公署,二把手行署專員掛地委副書記)
“大哥他那麽大個建材生意,都沒說裝部電話,這個春彩賣個宵夜還裝上電話了,你不覺得可疑啊?”
文闖往常都是帶著淡笑的臉,聽到我這樣說,笑容不再,有些生氣的說道。
“老癲啊,你從那邊那個路口左轉,上去是小十字路口,走十字路口下邊那邊路,一直走,你就看到縣公安了。”
“你去,你和裏麵的人說你是來應聘的,不想做黑社會想做警察破案。”
“你還可疑上了。”
我知道,他是因為我說春彩可疑而感到不高興。
不過同樣證明,我和他關係比其他人好。
要是大寶這樣說,文闖肯定不會這樣挖苦他,因為關係沒有到位,他懶得理。
“你是不是喜歡這個春彩啊?”我笑著問文闖。
文闖沒有臉紅,也沒有迴避這個問題,迴答得十分坦然,“是,我喜歡她。”
我嗬嗬一笑,“你是喜歡她還是單純想睡她?”
人常說學好三年,學壞三天,雖然不隻是三天,但這兩個多月以來,我越來越像二流子。
一向比其他二流子更加粗鄙的文闖,聽到我這句話,反而十分正經說道。
“老癲,莫亂講,我是真喜歡她。”
聽到這話,我心中莫名有些堵。
我連春彩都沒見過,自然不是因為我也喜歡春彩。
隻是想起了剛才文闖提議去春彩那兒吃宵夜時,小波臉上閃過的不高興。
當時我隻是單純的以為,小波是不喜歡討厭這個春彩,沒有往更深處想。
結果恰恰相反,小波也喜歡春彩。
我缺少小波和文闖乃至於絕大多數年輕人,應有的青春感悟。
我到了三十歲才結婚,所以不理解小波當時的心情。
小波很早就跟著他哥哥混社會,砍人,辦人,跑路,平事這些都做過。
唯獨他沒有好好的談過戀愛,處過對象。
他的喜歡,就跟許多情竇初開的少年一樣。
是幼稚而又極端,更甚可以說帶著一點傻逼。
他喜歡春彩,他的喜歡卻有些讓人難以接受。
或許跟他高傲的性格有關,他越是喜歡一個人,就越要表現得不在意。
甚至是故意欺負,貶低對方,處處表現得自己不在乎,想要特立獨行的表露自己不在意,從而讓對方主動對他感興趣一樣。
注定他的喜歡,不如文闖這樣的喜歡受人待見。
我得知小波喜歡過春彩的時候,已經是很久之後。
那時,千言萬語最終隻能化作一聲歎息。
年少時折磨得自己日日夜夜無法入睡的事,輾轉反側猜測對方心思的人,都如雲如煙,飄渺難尋。
迴憶起來都帶著一陣模糊。
我們不會再年輕,也不會再有那時為一個女人輾轉反側的撕心裂肺。
但不可否認,那時候的小波為了春彩和文闖之間,在心裏進行過一場天人大戰
我第一次聽到這個名字,是在追殺老黃那次,他當時說了很多話。
其中有句就是春彩沒穿衣服怎麽怎麽滴。
第一次見到她,則是在小波興致上頭那晚,帶著我們去嫖。
那天晚上,我們一個都沒去嫖。
從喝酒的地方走到這菜市場來,差不多有半個小時的路程。
風一吹,酒已經醒得差不多了。
菜市場這鬼地方,是六七手下的李冬,和老黃的地頭。
這兩個人現在恨不得我死,我就是個日天,也不可能在他們地頭還有膽子安穩的去嫖。
這不是有沒有膽子的問題,是有沒有腦子的問題。
酒勁下去後,大寶跟我差不多是一樣的心態。
小波則是更害怕,他是清楚知道自己哥哥現在不光惹了六七和李林,更是惹了王大祥這個很多年沒動彈的老流氓。
至於小達,他完全是神仙做多了,對於這方麵沒有太大需求。
按照他的話來說,不用那麽麻煩,做神仙的時候身體會自然有生理高潮。
酒醒後,大寶輕輕咳一聲,“我瞌睡有點來了,老癲,要不我們迴去睡覺吧。”
我毛骨悚然。
“大寶,我日你仙人你好好說話,什麽叫我們迴去睡覺,老子屁股都夾起來了。”
大寶哈哈大笑,我也打算繼續打岔玩笑幾句後迴去。
沒想到一向穩重事不多的文闖突然說道。
“都走到這兒來了,我們去吃個夜宵吧。”
小波臉上閃過一絲不愉,大寶和其他人乃至是文闖都沒察覺到。
隻有我看到了。
“對啊,我說也是,走,我們去春彩那兒,那婦人安逸,上不了手看幾眼也安逸。”
說這話的是大寶,他讚成了文闖這個提議。
小波神情很快恢複自然,嘟囔道,“真的是,一個小寡婦而已,你們一天天能不能有點出息。”
當時隻有我和小達不知道這個春彩是何方神聖。
大寶帶路,我和文闖默契落在最後麵。
自從那晚他跟我談了那些,在車上梁博文問我為什麽沒有早開槍,我敷衍過去後。
我和他的關係越來越好。
在和文闖交談中,我才知道這春彩是個能人。
她自然不是各種演義中,長袖善舞,以一個女子身壓住眾多黑社會的大姐。
各行各業都有女性精英。
唯獨黑道上,叫得出名的女人要麽因為自己娘家,要麽因為自己夫家。
春彩娘家是鄉下農民,嫁到城裏來還沒幾個月,自己丈夫就出意外去世。
她之所以是個能人,是她當時壟斷了菜市場那幾層樓的餐飲。
嫖客,賭徒,洗頭妹,在裏麵看場討生活的二流子,都不是會自己開火做飯的人。
春彩也就成了這些人衣食父母中的食父母。
為了服務好這些日夜顛倒,不分白天黑夜的人群,她居然裝了一部電話。
九十年代,一部電話起步郵電局就要七八千塊,這個數目對當時絕大部分人家來說,都是一筆巨款。
電報不僅還未退出曆史舞台,甚至還是聯係遠方朋友親戚的主力。
能用上電話的真的少之又少。
我聽到這兒的時候,隱隱覺得有些不對勁。
“文闖,這個春彩真隻是賣飯啊?”
文闖愣了一下,“我還以為你要問她有多好看呢,我知道的就是她一天晚上都在做宵夜,往這菜市場送。”
我搖了搖頭,“這有點不對頭啊,賣個飯還要配個電話,不曉得的還以為她開的是地委辦公室呢。”
(九十年代大部分市都不叫地級市,最高權力機構是中gong中央xxx省xxx地區委員會,一把手是地委書記,行政機構也不是現在的市政府,而是xxx地區行政公署,二把手行署專員掛地委副書記)
“大哥他那麽大個建材生意,都沒說裝部電話,這個春彩賣個宵夜還裝上電話了,你不覺得可疑啊?”
文闖往常都是帶著淡笑的臉,聽到我這樣說,笑容不再,有些生氣的說道。
“老癲啊,你從那邊那個路口左轉,上去是小十字路口,走十字路口下邊那邊路,一直走,你就看到縣公安了。”
“你去,你和裏麵的人說你是來應聘的,不想做黑社會想做警察破案。”
“你還可疑上了。”
我知道,他是因為我說春彩可疑而感到不高興。
不過同樣證明,我和他關係比其他人好。
要是大寶這樣說,文闖肯定不會這樣挖苦他,因為關係沒有到位,他懶得理。
“你是不是喜歡這個春彩啊?”我笑著問文闖。
文闖沒有臉紅,也沒有迴避這個問題,迴答得十分坦然,“是,我喜歡她。”
我嗬嗬一笑,“你是喜歡她還是單純想睡她?”
人常說學好三年,學壞三天,雖然不隻是三天,但這兩個多月以來,我越來越像二流子。
一向比其他二流子更加粗鄙的文闖,聽到我這句話,反而十分正經說道。
“老癲,莫亂講,我是真喜歡她。”
聽到這話,我心中莫名有些堵。
我連春彩都沒見過,自然不是因為我也喜歡春彩。
隻是想起了剛才文闖提議去春彩那兒吃宵夜時,小波臉上閃過的不高興。
當時我隻是單純的以為,小波是不喜歡討厭這個春彩,沒有往更深處想。
結果恰恰相反,小波也喜歡春彩。
我缺少小波和文闖乃至於絕大多數年輕人,應有的青春感悟。
我到了三十歲才結婚,所以不理解小波當時的心情。
小波很早就跟著他哥哥混社會,砍人,辦人,跑路,平事這些都做過。
唯獨他沒有好好的談過戀愛,處過對象。
他的喜歡,就跟許多情竇初開的少年一樣。
是幼稚而又極端,更甚可以說帶著一點傻逼。
他喜歡春彩,他的喜歡卻有些讓人難以接受。
或許跟他高傲的性格有關,他越是喜歡一個人,就越要表現得不在意。
甚至是故意欺負,貶低對方,處處表現得自己不在乎,想要特立獨行的表露自己不在意,從而讓對方主動對他感興趣一樣。
注定他的喜歡,不如文闖這樣的喜歡受人待見。
我得知小波喜歡過春彩的時候,已經是很久之後。
那時,千言萬語最終隻能化作一聲歎息。
年少時折磨得自己日日夜夜無法入睡的事,輾轉反側猜測對方心思的人,都如雲如煙,飄渺難尋。
迴憶起來都帶著一陣模糊。
我們不會再年輕,也不會再有那時為一個女人輾轉反側的撕心裂肺。
但不可否認,那時候的小波為了春彩和文闖之間,在心裏進行過一場天人大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