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江縣
西南往事:三十年江湖風雲 作者:治愈係的鬥啊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江縣與南城比鄰,但在條件上,江縣比南城更加惡劣。
黔州雖然各地級市之間的割裂感,沒有蘇省那麽強烈,但有些地方還是有存在很明顯的區別。
比如我市靠近湘省,在吃食這一方麵上語言和其他一些小方麵上,和湘省很像。
比如網上黔州很流行的菜瓜湯,瓜瓜菜菜煮一鍋後用辣椒蘸水來蘸著吃,這種地道黔州風味,我幾十年也未曾品嚐過。
但江縣則完全不一樣,這裏的人不吃湘菜口味,也沒有那種萬物皆可蘸水的吃法。
因為這是一個的少數民族居住縣,少數民族的人口與漢族不相上下,多年來各自通婚,習俗和口味都有一部分糅合在一起。
比如那天清晨,梁博文帶著我們一群人在江縣街頭吃早餐時。
吃的不是常見的米粉,盤子粉,鍋巴粉,麵條,而是甜米酒煮花甜粑。
米酒清甜,裏麵一粒粒潔白熟透的大米帶著酒糟味,花甜粑軟糯綿實,雖然和我往日的口味不一樣。
但味道很不錯。
隻是我吃著味同嚼蠟,沒什麽滋味。
我腦海裏麵迴想的都是在船上發生的那一幕。
首先,潘秀鳳確實進了烏江河,但沒死。
其次,我也沒有去推那兩個籮筐。
在幾番眼神示意後,梁博文對我逐漸不滿時,動手的是梁小波。
他將兩個籮筐頂下了烏江中,潘秀鳳被那籮筐拽著跟一條被勾住的魚一樣。
在甲板上滑溜著落入水中。
往後的許多年裏,每當我想起那晚梁博文逼我殺人,我站在甲板上跟個木頭人一樣。
不敢拒絕,也不敢真去殺人時的景象。
他們幾人的眼神,表情以及我內心的忐忑都曆曆在目。
我向一個退伍的晚輩描述了當時的場景,問他真有人能夠解開一腳四個,一共八個的死節嗎?
他一臉震驚的看著我,原話是:
“平叔,我們偵察兵集訓挑選去外國比賽,虐俘訓練的時候都不敢這樣搞。哪有人能赤手空拳解開啊,還是個女子。再說了,我旁邊有教官,心頭也清楚不是真弄死我們,她一個女子,沒見過生死,就是活扣都嚇得手哆嗦不聽使喚吧。”
這句話讓我明白,梁博文真的不是一般人。
他確實把潘秀鳳這條命交給了菩薩。
當然,菩薩肯定沒有顯靈,伸手把潘秀鳳撈起來。
潘秀鳳之所以沒死,是籮筐剛落水,她人還沒落水的時候趙管拎著匕首先一步跳了下去。
趙管會不會舍命救潘秀鳳?
答案肯定是不會,趙管隻會做他能做到的事情。
要是因為磚頭的重量,下沉過快,趙管來不及割斷繩子,或者趙管手裏的匕首不小心掉了,那種境地下,任何一丁點意外,潘秀鳳都是個死。
所以某種意義上來說,潘秀鳳能活還真是菩薩不收她。
在那一晚,我清晰的感受到了趙博文的冷血。
不要以為殺個人很簡單,古往今來,兩千年道德思想,律法治世。
殺人從道德層麵和法律層麵來講,都是莫大的壓力。
大多數心理正常的人,別說殺人,就是殺頭豬都會害怕。
殺人的恐怖,無法用蒼白的語言表達真切。
最終結果是在船老大的幫助下,趙管跟拖死狗一樣,把潘秀鳳拖了上來。
潘秀鳳好像被嚇傻了,她上船後蜷縮在角落中,一句話也沒說,眼神失去焦距,呆呆看著淩晨的天空。
也是從那個淩晨開始,我隱隱覺得梁博文對我的態度有些不對勁。
他在潘秀鳳上船後,恢複了半睡半醒的樣子,一切看上去跟之前都沒什麽區別。
可我就是覺得不對勁。
就像兩個月前,我即將背時被老黃收拾時候的第六感一樣。
佛說,因果自洽,種因得果。
或許,今夜我沒動手,就是種下了我和梁博文之間孽緣的第一個因。
……
淩晨六點,船隻在江縣停靠,停靠的地方不是在縣城的碼頭,而是距離江縣還有兩三裏地的農村。
周圍隻有零散的幾家農戶。
梁博文說原先他打算直接開車來江縣,但最後既是為了給我擦屁股,也是順帶收拾潘秀鳳,所以去了陳家壩,到了陳家壩再來這江縣,坐船比較快。
說實話,梁博文說話我已經不敢再信了。
他前麵和潘秀鳳說那些,我覺得有我沒我,潘秀鳳都得挨辦。
梁博文這人太狠了。
從兩個村鬥毆,再到殺李林三刀,大年過完第一個趕場天辦到李林殘廢,最後是今天的潘秀鳳。
僅僅是我知道的這幾件事,梁博文手段全都十分狠辣。
他是真不把人命當迴事。
真就是動手就奔著要命去。
我想昨天要不是街上人太多,公然殺人官家臉上掛不住,他承擔不起。
我追殺老黃要是深更半夜,路上沒什麽人,梁文博恐怕不會單單帶我走,是把老黃命也給帶走。
以他現在展現的作風來看。
順手的事。
這讓我對他慢慢有了敬畏,也可能是恐懼。
梁文博在江縣有熟人,我們從岸邊走到公路時,路邊停著一輛日係鈴木麵包車。
梁博文敲了敲窗戶,駕駛座打盹那個年輕人,立馬清醒過來。
他第一個反應,不是去看敲門的人是誰,而是伸去旁邊的副駕駛座。
我看到他從副駕駛座拿起來的東西,不由得眼神一縮。
那是一把打霰彈的獵槍,槍管並沒有鋸斷,有一米來長。
這個年輕人,不是一般角色。
他要是拿著鋸斷槍管的獵槍,我倒不至於這麽驚訝。
許多朋友可能經常看到一個橋段,混社會人都是用鋸斷槍管的獵槍。
大部分不了解的人,會下意識認為這是為了隱蔽。
確實有這個原因,但占比非常小,可以忽略不計的地步。
在九十年代初期,禁槍還沒完全開始,民間有大量的五六半這樣的製式步槍,甚至在96年收繳槍支的時候,從村裏整出來馬克辛的都有。
為了方便,不管是九十年代還是千禧年之後,你真有殺人膽,混到那個地步,整把手槍不是更方便更隱蔽。
之所以鋸斷槍管,主要目的是為了削弱威力。
沒錯,就是為了削弱威力。
任何槍支,槍管都是十分重要的一個部分,特別是打霰彈的槍支。
把槍管鋸斷,沒有了大部分槍管,獵槍造成的動靜更大,就跟炸雷一樣。
但也因為沒有槍管,火藥不是在相對密閉空間燃燒,施加的初速度不夠,子彈會威力小很多很多,很難一槍打死人。
還有就是槍管沒了膛線也就沒了,基本是沒有準頭可言,射程也很短,射你瞄脖子大概率打到幾把。
要是不鋸斷槍管,被滿威力小獵槍咬一口,彈丸鑽進內髒裏麵,當時那種醫療條件,很容易真把人弄死。
混社會混江湖混黑道,在於混,朝著發大財的方向混。
一槍就把人給整死了,那屬於朝二十年起步,死刑封頂去混。
這年輕人沒有鋸斷槍管,證明他不是我們這樣,靠混社會吃飯的人。
一般混社會吊兒郎當的二流子,也沒他這個警覺性。
他做的一定是比二流子更加危險的事。
從他狠厲的目光,放在扳機上的手指,可以看出他真的隨時會開槍。
見到是梁博文後,他才鬆了一口氣一般。
“文哥,快上車,我從昨天晚上就在這兒等你。”
“你一直沒來,還以為出事了,特地迴去把槍給帶來了。”
黔州雖然各地級市之間的割裂感,沒有蘇省那麽強烈,但有些地方還是有存在很明顯的區別。
比如我市靠近湘省,在吃食這一方麵上語言和其他一些小方麵上,和湘省很像。
比如網上黔州很流行的菜瓜湯,瓜瓜菜菜煮一鍋後用辣椒蘸水來蘸著吃,這種地道黔州風味,我幾十年也未曾品嚐過。
但江縣則完全不一樣,這裏的人不吃湘菜口味,也沒有那種萬物皆可蘸水的吃法。
因為這是一個的少數民族居住縣,少數民族的人口與漢族不相上下,多年來各自通婚,習俗和口味都有一部分糅合在一起。
比如那天清晨,梁博文帶著我們一群人在江縣街頭吃早餐時。
吃的不是常見的米粉,盤子粉,鍋巴粉,麵條,而是甜米酒煮花甜粑。
米酒清甜,裏麵一粒粒潔白熟透的大米帶著酒糟味,花甜粑軟糯綿實,雖然和我往日的口味不一樣。
但味道很不錯。
隻是我吃著味同嚼蠟,沒什麽滋味。
我腦海裏麵迴想的都是在船上發生的那一幕。
首先,潘秀鳳確實進了烏江河,但沒死。
其次,我也沒有去推那兩個籮筐。
在幾番眼神示意後,梁博文對我逐漸不滿時,動手的是梁小波。
他將兩個籮筐頂下了烏江中,潘秀鳳被那籮筐拽著跟一條被勾住的魚一樣。
在甲板上滑溜著落入水中。
往後的許多年裏,每當我想起那晚梁博文逼我殺人,我站在甲板上跟個木頭人一樣。
不敢拒絕,也不敢真去殺人時的景象。
他們幾人的眼神,表情以及我內心的忐忑都曆曆在目。
我向一個退伍的晚輩描述了當時的場景,問他真有人能夠解開一腳四個,一共八個的死節嗎?
他一臉震驚的看著我,原話是:
“平叔,我們偵察兵集訓挑選去外國比賽,虐俘訓練的時候都不敢這樣搞。哪有人能赤手空拳解開啊,還是個女子。再說了,我旁邊有教官,心頭也清楚不是真弄死我們,她一個女子,沒見過生死,就是活扣都嚇得手哆嗦不聽使喚吧。”
這句話讓我明白,梁博文真的不是一般人。
他確實把潘秀鳳這條命交給了菩薩。
當然,菩薩肯定沒有顯靈,伸手把潘秀鳳撈起來。
潘秀鳳之所以沒死,是籮筐剛落水,她人還沒落水的時候趙管拎著匕首先一步跳了下去。
趙管會不會舍命救潘秀鳳?
答案肯定是不會,趙管隻會做他能做到的事情。
要是因為磚頭的重量,下沉過快,趙管來不及割斷繩子,或者趙管手裏的匕首不小心掉了,那種境地下,任何一丁點意外,潘秀鳳都是個死。
所以某種意義上來說,潘秀鳳能活還真是菩薩不收她。
在那一晚,我清晰的感受到了趙博文的冷血。
不要以為殺個人很簡單,古往今來,兩千年道德思想,律法治世。
殺人從道德層麵和法律層麵來講,都是莫大的壓力。
大多數心理正常的人,別說殺人,就是殺頭豬都會害怕。
殺人的恐怖,無法用蒼白的語言表達真切。
最終結果是在船老大的幫助下,趙管跟拖死狗一樣,把潘秀鳳拖了上來。
潘秀鳳好像被嚇傻了,她上船後蜷縮在角落中,一句話也沒說,眼神失去焦距,呆呆看著淩晨的天空。
也是從那個淩晨開始,我隱隱覺得梁博文對我的態度有些不對勁。
他在潘秀鳳上船後,恢複了半睡半醒的樣子,一切看上去跟之前都沒什麽區別。
可我就是覺得不對勁。
就像兩個月前,我即將背時被老黃收拾時候的第六感一樣。
佛說,因果自洽,種因得果。
或許,今夜我沒動手,就是種下了我和梁博文之間孽緣的第一個因。
……
淩晨六點,船隻在江縣停靠,停靠的地方不是在縣城的碼頭,而是距離江縣還有兩三裏地的農村。
周圍隻有零散的幾家農戶。
梁博文說原先他打算直接開車來江縣,但最後既是為了給我擦屁股,也是順帶收拾潘秀鳳,所以去了陳家壩,到了陳家壩再來這江縣,坐船比較快。
說實話,梁博文說話我已經不敢再信了。
他前麵和潘秀鳳說那些,我覺得有我沒我,潘秀鳳都得挨辦。
梁博文這人太狠了。
從兩個村鬥毆,再到殺李林三刀,大年過完第一個趕場天辦到李林殘廢,最後是今天的潘秀鳳。
僅僅是我知道的這幾件事,梁博文手段全都十分狠辣。
他是真不把人命當迴事。
真就是動手就奔著要命去。
我想昨天要不是街上人太多,公然殺人官家臉上掛不住,他承擔不起。
我追殺老黃要是深更半夜,路上沒什麽人,梁文博恐怕不會單單帶我走,是把老黃命也給帶走。
以他現在展現的作風來看。
順手的事。
這讓我對他慢慢有了敬畏,也可能是恐懼。
梁文博在江縣有熟人,我們從岸邊走到公路時,路邊停著一輛日係鈴木麵包車。
梁博文敲了敲窗戶,駕駛座打盹那個年輕人,立馬清醒過來。
他第一個反應,不是去看敲門的人是誰,而是伸去旁邊的副駕駛座。
我看到他從副駕駛座拿起來的東西,不由得眼神一縮。
那是一把打霰彈的獵槍,槍管並沒有鋸斷,有一米來長。
這個年輕人,不是一般角色。
他要是拿著鋸斷槍管的獵槍,我倒不至於這麽驚訝。
許多朋友可能經常看到一個橋段,混社會人都是用鋸斷槍管的獵槍。
大部分不了解的人,會下意識認為這是為了隱蔽。
確實有這個原因,但占比非常小,可以忽略不計的地步。
在九十年代初期,禁槍還沒完全開始,民間有大量的五六半這樣的製式步槍,甚至在96年收繳槍支的時候,從村裏整出來馬克辛的都有。
為了方便,不管是九十年代還是千禧年之後,你真有殺人膽,混到那個地步,整把手槍不是更方便更隱蔽。
之所以鋸斷槍管,主要目的是為了削弱威力。
沒錯,就是為了削弱威力。
任何槍支,槍管都是十分重要的一個部分,特別是打霰彈的槍支。
把槍管鋸斷,沒有了大部分槍管,獵槍造成的動靜更大,就跟炸雷一樣。
但也因為沒有槍管,火藥不是在相對密閉空間燃燒,施加的初速度不夠,子彈會威力小很多很多,很難一槍打死人。
還有就是槍管沒了膛線也就沒了,基本是沒有準頭可言,射程也很短,射你瞄脖子大概率打到幾把。
要是不鋸斷槍管,被滿威力小獵槍咬一口,彈丸鑽進內髒裏麵,當時那種醫療條件,很容易真把人弄死。
混社會混江湖混黑道,在於混,朝著發大財的方向混。
一槍就把人給整死了,那屬於朝二十年起步,死刑封頂去混。
這年輕人沒有鋸斷槍管,證明他不是我們這樣,靠混社會吃飯的人。
一般混社會吊兒郎當的二流子,也沒他這個警覺性。
他做的一定是比二流子更加危險的事。
從他狠厲的目光,放在扳機上的手指,可以看出他真的隨時會開槍。
見到是梁博文後,他才鬆了一口氣一般。
“文哥,快上車,我從昨天晚上就在這兒等你。”
“你一直沒來,還以為出事了,特地迴去把槍給帶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