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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車小夥不知道從哪裏掏出來一瓶礦泉水,仰頭一飲而盡,隨手將空塑料瓶丟在路燈底下。他倚著黑色機車,有意無意地朝淩辰軒所在的人群望了望。


    淩辰軒的唿吸很輕盈,他在極力收斂著自身的陽能磁場,但被發現的可能性仍然不低於百分之三十,他必須要分外謹慎。


    驅魔人的陽能磁場與正常人的人體磁場相似,人體磁場屬於生物磁場的範疇,人體血液中鎳和鐵元素結合形成磁場,而磁場又與血液流動有關,血液流動越快磁場強度越強。


    驅魔人陽血中的異變細胞與正常血液中的元素結合可以形成陽能磁場,陽能磁場是感知迷失者的最有效辦法。它對驅魔人而言就像空氣一樣如影隨形卻又無法察覺,但對迷失者而言,卻像是敏感而致命的毒氣。


    機車小夥貌似沒有察覺到周圍的異樣,他從褲兜裏掏出手機,撥通電話。


    前方不遠處的分叉口應該是一處交接地點,這些鬼能這麽謹慎地運送這個小小的手提箱,看來箱內的東西必定是附魔物無疑。


    淩辰軒盯著他的一舉一動,同時觀察這附近所有可供選擇的運送路線,以便他能在最快的時間對目標進行攔截。


    四分鍾後,機車小夥收起手機,順著路邊的電線杆蹲下,手提箱就在他的腳邊。


    晚上七點三十一分,另一名同夥出現在路燈下,二人確認了一下眼神,機車小夥伸手將手提箱遞給那個同夥。


    同夥接過手提箱,跨上了機車,機車引擎轟鳴,他轉過身子朝機車小夥用手勢比了個ok。機車小夥點點頭,聳了聳肩上的雙肩背包,扭頭漫無目的地散步離開,在轉身的瞬間他的目光若觸若離地掠過淩辰軒的身影。


    來來往往的行人中,二人就這樣漫不經心地完成了交接,過程中甚至沒有任何對話。


    背著白色背包的機車小夥很快走遠了,此刻淩辰軒的全部注意力都轉移到那個正騎著重型機車慢悠悠調整車頭的迷失者,高速路交叉口的車流相當密集,紅綠燈在緋紅色的車後燈中閃動,迷失者在機車上靜靜地坐著,他的眼底映出一抹紅暈。


    看樣子他並沒有繼續走大道的打算,分叉口的一個拐角處有條小道,隻要順著小道直紮下去就能進入附近一處較為密集的居民區,居民區中的無數條小巷交錯貫通,從高空俯瞰就像一張四麵綻開的蛛網,錯綜複雜又頗為壯觀。


    果然老鼠還是老鼠,終歸是要往下水道裏鑽的。


    紅燈的倒數還有十幾秒,迷失者在用口哨哼歌,一隻手緊緊抓著手提箱的把手。


    目標已經明確,淩辰軒悄無聲息地消失在人群中。


    …………


    晚上七點三十五分,圖書館二樓。


    顧方焱打了個哈欠,放下手中的複習資料。


    “怎麽,這就困了?”秦夏初呲著銀牙惡狠狠地用書敲他的腦袋,顧方焱捂頭趴下。


    “我也不想啊夏初姐,昨天睡得太晚了……”他有氣無力地說道。


    秦夏初晃了晃齊眉的劉海,一雙眼睛瑩瑩發亮,她促狹地笑了笑,“昨晚幹嘛了?”


    顧方焱心想才不能告訴你嘞,如果說昨天晚上自己放學迴家在半路上遇到個小哥,小哥人長得還蠻帥,可惜是個高冷男加中二病,火霧戰士一樣,而且還會使用魔法嘞。


    重點是他還和那個高冷男在沙發上促膝長談暢聊人生,還一起住了一夜,刺激的很。


    不過即使說出來估計也沒人會相信,顧方焱站起身來,“沒事,我去一下廁所,馬上迴來。”


    秦夏初搖了搖頭,“不用了不用了,我得迴家教我弟做作業,今晚就到這兒吧。”


    顧方焱一驚,“別啊夏初姐,就這麽把我拋棄了?那我的英語怎麽辦……”


    但是她已經站起來了,一身淺藍色的碎花連衣短裙,手腕上帶著一串銀白色的手鏈,明明是看起來很文靜很優雅的打扮,可靜若處子,動若瘋兔。


    “走啦走啦,我快餓死了。複習了一下午了,你也累了吧。”秦夏初整理好東西,放進她的書包裏,往身上一背,朝著顧方焱揮了揮手,“明天見嘍。”


    心裏有個小人在狂喊:請她吃飯請她吃飯。顧方焱舔舔嘴唇,心也開始狂跳,“你這麽一說我也有點餓了。”


    “要不我們……”


    “餓了就去吃飯,別在這磨嘰。”結果秦夏初頭也不迴地揚揚手,她已經快要下樓梯了,顧方焱默默看著她的背影,圖書館天頂上的歐式吊燈將這裏照得燈火通明,兩側是如山般的圖書,女孩穿著皎潔的連衣裙,黑發及肩,纖瘦美好的身影像是融在了一片琥珀色的光芒中,漸漸消失不見。


    真好啊,總像是一副沒有煩惱的樣子。


    “哦。”他呆呆地迴應道。


    心裏的那個聲音不知何時消失了,變得有點空空的。


    “我靠,弱爆了。”於是他也開始低頭收拾東西,桌子上擺滿了各種資料,有英語有數學有地理,都是他不怎麽拿手的科目。


    整理到一半褲兜裏的手機突然響了,他慢悠悠地接起了電話。


    “怎麽了?”他問。


    “你現在在哪兒?”電話那頭傳來低低的男聲。


    顧方焱環顧四周,“圖書館,剛複習完,正要準備迴家。”


    “一個人啊,那跟我來k歌吧,順便一起吃頓燒烤。”


    “我靠兄弟,你倒是挺悠閑。”顧方焱服氣地撓了撓頭,“秦夏初剛幫我複習完我的弱科。”


    “哎呦,孤男寡女獨處麽,抱歉打擾了。”


    顧方焱呲著牙,“少給我來這一套,人家已經走了。”


    “不是我說你,暗戀了人家這麽久,都快畢業了咋還沒個動靜?”電話那頭的男生大聲喊到,“喜歡一個女孩就早點告訴她,不然說不定哪一天她就跑掉了。”


    “別扯這些歪理,說得你跟個情聖一樣。”顧方焱歪著腦袋把手機夾肩上,麻利地收拾完資料背起書包就走。“再說我什麽時候告訴過你我喜歡她?別一個人胡咧咧。”


    “狗屁,咱倆白當幾年朋友了,都是穿過一條內褲的人,我還不知道你小子喜歡誰誰誰?”手機那頭隱隱傳來節奏感極強的音樂,男生的聲音忽高忽低。


    “算了,不跟你說了,我迴家吃飯去了,掛了。”顧方焱低聲說道。


    “不來陪我k歌麽,燒烤啤酒啊兄弟。”


    “你那邊就你一個人麽?”他問。


    “有幾個初中同學,還有個相當正點的妹子等著撩啊,快來快來。”


    顧方焱不說話了,那邊的一切聲音頓時變得相當遙遠,搖滾音樂、忽高忽低的聲音,還有偶爾穿出的陌生女孩的聲音,都變得很遙遠很遙遠。


    他想迴家,哪怕家裏什麽都沒有,可就是想迴去。


    於是他找了個借口拒絕了,掛掉了電話。


    秦夏初蹦蹦跳跳的背影又在腦海浮現,像是小巧玲瓏的手工藝品,隻要輕輕扭動發條,優雅的小人就會跟著音樂旋轉跳舞。


    他跟秦夏初從一分班就是同桌冤家,秦夏初的學習超好,人又長得漂亮,又鬼馬精靈,討所有人喜歡。那時他顧方焱還覺得春天終於來了,屌絲也有翻身的一天。


    兩年很快就要結束了,他們還是同桌,像是天賜的良緣。


    自己喜歡秦夏初嗎,喜歡,真的喜歡,應該說是個男生都會喜歡,是那種沒有絲毫邪念的喜歡,像藝術家對世間美好的事物的喜歡,畫家對田圃園楓樹林的喜歡。


    僅僅是喜歡而已,沒別的。


    秦夏初的朋友很多很多,交集廣闊,會唱歌會跳舞,在學校的各個晚會上她是最耀眼的明星,顧方焱還記得有一次的元旦晚會,秦夏初身穿一身月光般潔白的白紗長裙跳《憶紅蓮》的時候,她暴露在直射光下的小腿明淨光潔,身姿曼妙曲線動人,像是月光下湖心處踏水的天鵝。


    沒有人大聲喧嘩,所有人都被那種寧靜感染了,音樂空靈婉轉。大家都把自己手機的手電筒打開,隨著音樂揮舞手臂,碩大的晚會舞台上燈光璀璨,昏暗的觀眾席流淌著一道銀河,隨著舞台中央女孩的步伐搖曳。


    顧方焱縮在他們班級的角落,默默地看著自己的同桌。看著看著突然有點恍惚,平時秦夏初總跟自己在小小的課桌上鬧騰,可此刻她丟下了自己,蛻變為天鵝,而自己就成了小癩蛤蟆。


    天鵝有天鵝的湖泊,而癩蛤蟆隻有癩蛤蟆的深井,怎麽跳也跳不出去。


    顧方焱其實也很想成為銀河中眾多星星中的其中一顆,可他昨晚縮在被窩裏玩手機玩到半夜,正在家裏充電,結果現在連當個陪襯的機會也被自己給整沒了。


    表演結束後掌聲雷動,所有男生都站起來大喊歡唿說秦夏初我愛你我愛你,其實他也可以偷偷喊一嗓子,反正也不會有人在意,但喉嚨卻堵得慌,像是被人塞進了塊石頭。


    於是隻好拚命鼓掌,拍得手生疼。


    那一刻他也感覺他們之間好遙遠,像是隔了一條銀河。


    這也能叫喜歡麽,隻是毫無意義的暗戀吧。可暗戀不都是很少有結果的麽,又不是在拍三流青春片,在電影結束的時候不會有說出口的告白。


    於是漸漸的女孩就跑掉了,隻剩下那個小癩蛤蟆,在漆黑的深井裏苦逼又寂寞地起跳。總有一天小癩蛤蟆會遇到一個跟自己差不多的母癩蛤蟆,於是它就不再起跳了,陪母癩蛤蟆過一輩子。


    他真的隻是心裏有點小小的……小小的願望,哪怕自己無法融入她的世界,隻是遠遠地看著她的背影,看著她漸漸消失。


    有些東西能沾個邊就好了,能沾個邊其實就很幸福了。就像一個短暫卻美好的夢,你總是希望它能再長一點,再長一點,別那麽早醒來。


    推開圖書館的大門,街道上的空氣很清新,顧方焱摸了摸自己的口袋,然後朝不遠處的小鋪子走去。


    而此時在城市的另一個角落,一場無聲的廝殺逐漸拉開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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