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雞叫兩遍,元盛和祝晨曦就起床準備做鹵肉。


    今天,元盛計劃先去曹掌櫃那交鹵肉,交完鹵肉再去大姐大姐夫家。昨天太晚了,玉川沒來傳信,也不知道大姐夫最後決定分家還是斷親。


    元來福和盛桂花也起來了,盛桂花嗔怪道:“以後你們兩個多睡會,雞叫三遍了再起。我跟你爹都學會了咋做鹵肉了,以後我們兩個先起來做。”


    “娘,你跟爹好好休息,還是我和郎君早早起來做。”祝晨曦孝順地說。


    元來福笑著說:“我們老人覺少,你和元寶兒多睡會,天天起太早不長個,隻有多睡才能長好。”


    “爹,你可真會想,我估計我也就這麽高了。”元盛一米八,在這個時代已經算身形甚偉了。


    元來福說:“瞎說,二十三還竄一竄呢,更何況你才十六,晨曦才十五。就這麽決定了,以後你們睡到第二遍雞叫再起。”


    “爹,我不同意,這樣你和娘太辛苦了。”


    元來福跳起來敲了元盛的頭一下,“還知道我是你爹?那就這麽決定了,以後你們多睡會。這製作鹵肉的方法我和你娘都學會了,以後我們先起來做。”


    盛桂花附和,“就是,本來我們也覺少,有時候你爹翻來覆去地睡不著,不讓他起來幹活他在床上烙餅還費床。”


    元盛拉住元來福的胳膊,“爹,難怪人家說,有爹的孩子是個寶呢。”


    元來福眯著眼睛笑了起來,他的寶兒說的每句話都讓他這麽舒心。


    盛桂花眼光不善地看著老頭子和兒子,祝晨曦握住了盛桂花的手,“娘,人家說沒娘的孩子是根草,有娘的孩子是個寶呢,我現在可是娘的寶呢。”


    盛桂花滿眼笑意地看著祝晨曦,還是她兒媳婦懂事。


    一家人充滿溫馨活力,甩開膀子幹了起來。


    終於,將所有鹵肉做好了,元盛要把“冰箱”都放到牛車上,元來福不樂意了,“就不能送兩迴啊?把冰箱這些都加上六百斤的東西呢,不把我大黃累壞了?”


    “爹,咱們跑兩趟很多人都起來了,咱們要低調,讓人家看見不好。”


    “好吧。”元來福心不甘情不願地,“等下你自己走路,別坐牛車,你一百多斤呢!”


    元盛昨天等李長順睡得有點晚,今天又起的早,本來想著等下坐牛車眯會,結果老爹這麽說,果然大黃才是老爹的親兒子,“爹,我收迴剛才的話。”


    呃……


    “臭小子,說的話哪有收迴的。”父子兩個笑鬧了一陣。


    臨出門前,元盛帶上了兩把殺豬刀。


    元來福看著兒子搖了搖頭,“你說你帶兩把殺豬刀幹啥?咱們這地方太平著呢。”


    “爹,小心駛得萬年船,昨天晚上咱們買地已經在張文麵前露了富,還是小心點好。”上輩子他見過太多這樣的事,財帛動人心,沒實力又有錢就是塊肥肉,人再不夠狠,沒點子防範之心,怎麽死的都不知道。


    元盛帶兩把殺豬刀,可不是嚇唬人的,真遇到危險,他真敢捅。


    “行,聽你的。”


    兩個人很快到了鎮上交貨的院子,曹掌櫃和兩個心腹早早等在那裏。


    “老弟呀,我可等到你了,隔壁縣的分號接了我們這鹵肉也賣爆了,明天你可得多交點貨!你都不知道,咱們這幾天賣上鹵肉,把美膳閣的生意頂的半死不活的。咱們這鹵肉是獨一份!美膳閣會的招牌菜,我東來順都會做,最多味道上有略微差異。我們的鹵肉獨一無二,他們廚子一直在研究,但門都沒摸到。”


    “之前防止他們找到你,我故意設置了迷障,說這鹵肉是我們東來順的馮大廚做的,美膳閣的少東陳金鋒沒少往馮大廚身上使勁,據說要花一百兩的月錢請他。咱縣的上流人士以吃鹵肉為榮,我估計呀,再這樣下去美膳閣撐不了多久。”曹掌櫃臉上笑得像朵花一樣。


    元盛豎起大拇指,“還得是我老哥,未雨綢繆,提前設置了迷障。”


    “老哥,鍾郎中的事情謝謝你,昨天走的匆忙,都沒來得及好好感謝你。”


    曹掌櫃擺擺手,“老弟,你再跟我客氣可就是看不起我了。”


    元盛握住曹掌櫃的手,使勁拉了拉,“老哥,那我就不多說了。對了,老哥,我還想向你打聽個事兒,你知道哪裏有收話本的書齋嗎?”


    “這個我熟啊!清風書齋的東家經常來我們縣城的東來順吃飯,他家就收話本小說。老弟需不需要我給你介紹?”


    “先不用麻煩老哥,如果後續有什麽需要幫忙地我再找你。”


    曹掌櫃拍了拍元盛的手,“老弟,以後就把我當親大哥使喚。”隨後,他又轉頭對元來福說,“伯父,不嫌棄多個兒子吧。”


    元來福被曹掌櫃的話打懵了,連忙擺擺手說:“不嫌棄,不嫌棄。”沒了往常的機靈勁。


    “好,謝謝大哥。”元盛知道曹掌櫃這是親熱人的話,並不是真要認親,就沒繼續聊下去。


    與曹掌櫃告別後,元來福念叨了一路,東來順的曹掌櫃要當他兒子?上趕著當他兒子?這日子也太玄幻了!


    ……


    青山鎮,美膳閣。


    少東家陳金鋒手上把玩著一根金簪,足有一兩多,上麵鑲嵌著一個指甲蓋大的紅寶石。


    這根簪子是他前些天跟繡樓訂的,一根花了七十多兩呢,他訂了十根。本來他還想用這一根簪子把祝美如拿下,這幾天就把她睡了,現在因為鹵肉的事情,攪和得他一點興致都沒有。


    陳金鋒和祝美如的事,還要從那天說起。


    陳家在石蛙村有八百畝良田,他帶著仆人去巡田。遠遠看到一個小姑娘,穿著破麻衣,走在路上。


    少女迎著光,皮膚白皙,仿佛會發光,杏眼清澈如水。太清純!太仙兒了!他的腳都不聽使喚了,不自覺地跟著仙女走。


    他到底要看看,這樣氣質出塵的仙女是哪家的,跟著她進了祝家村,停在一戶青磚大瓦房前。


    這時,仙女轉過正臉,他才看到她臉上有塊拳頭大的紅色胎記。


    嗨!醜八怪裝什麽仙女啊,掃興!


    陳金鋒剛要走,就看到一個扭臀擺胯的女子走出了屋,長得不錯,看那走姿就是個馬叉蟲貨。


    為了驗證,陳金鋒故意跟她設計了個偶遇,他摘掉頭冠,隔著土牆,那女子隻看到他張臉。


    陳金鋒一臉麻子,還齙牙,少女見他一臉嫌棄。


    陳金鋒走過土牆,露出身上的絹布錦袍和腳底金線長靴,少女立馬眼神拉絲,欲語還說。


    嗬!陳金鋒當即決定拿著這賤貨,這種貨色不睡白不睡。


    祝美如卻以為釣到了大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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