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抵押
送我下鄉?轉身讓你們無家可歸! 作者:愛吃香炸小魚的橘子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這房間裏頭擺設還是跟從前差不多,譚媛好歹也住過這麽多年,當然是無比熟悉。
很快就從櫃子裏的暗格處發現被藏起來的房產證明。
證明上赫然寫著她譚媛的名字。
就憑這兩個字,就能證明這房子是譚媛的,是屬於她一個人的!
縱使已經過去那麽多年,譚媛依舊記得這市裏頭的黑市怎麽走。
現在不比二十年後,經濟發達,現在國家缺衣少食,家家戶戶孩子還生得多,就像趙家兩個孩子已經屬於少之又少的,獨生子女更是鳳毛麟角。
買一粒米一個饅頭都需要用到票,而糧票都是街道按人頭發放的,廠裏的補貼也都是些別的東西。
所以黑市就這麽順應時代產生了。
就單單她所生活的這個市裏,從有組織到市民自發聚集的,大大小小都好幾十個。
而譚媛所去的正是這城裏其中最不起眼的那一個黑市。
這個黑市跟別的自發形成的不同,它背後是有人組織的,改革開放後,這個黑市的幕後老大還在這城裏開了許許多多的夜場,抵押行,賺得更是盆滿缽滿。
她後來做生意,有幸見過這位老大,聽他說起過他的發家史,屬實是波瀾壯闊的一生。
他還提起過自己當年的住處,就在距離黑市不遠處的一條巷子裏,用他的話來說,這就叫做燈下黑,任誰也不會想到他就住得那麽近。
譚媛按照記憶中的地址,敲響了院門。
“誰呀!”
開門的是一個二十五六歲的男人,國字臉,剔著這年頭最流行的寸頭,看向譚媛的眼神中滿是迷茫,當然,那眼底深處還有一絲警惕。
他看上去就跟一個見到不認識的人敲門時產生的疑惑沒什麽不同。
要不是看到他裸露的皮膚處不小心露出的那一道傷疤,以及那張比記憶中年輕卻依舊熟悉的臉,譚媛沒準還真被他騙了過去。
“曹老大是吧,我是林旺介紹過來的,他說你這裏隻要有利潤,什麽都收。”
林旺是曹宏盛最親近的小弟,兩人從小就混在一起,一直在一起打拚,後來才會有曹宏盛的商業帝國。
聽到林旺的名字,曹宏盛讓出一個身位,示意譚媛進去說,而自己則是警惕的左右看看,確定沒有人跟在身後,這才跟了進去。
“你要賣什麽?”
要是想在黑市做點見不得人的買賣,林旺不會讓她到自己這裏來,除非是什麽了不得的東西。
想到這裏,他不禁有些期待起來。
這會的曹宏盛終究還是年輕,情緒不像後世那麽讓人琢磨不透,譚媛一眼就看穿他的心思,將自己的房產證明拿了出來。
“我要賣房,不知道曹老大你有沒有這個魄力吃下?”
譚家祖上是闊過的,在這個省會城市,她祖上曾經號稱譚半城,意思是這半個城都是他家的產業。
隻是後來打仗,譚家將家產全都捐了出去,就剩下現在所住的那一座青磚瓦蓋成的小院子,就算在曹家這座小院子算不得什麽,但在別人看來還是很大的,尤其是在住房緊張的現在。
曹宏盛看了一眼房子的地址,他倒吸一口涼氣,看向譚媛的眼神也有變化。
“你就是譚媛?”
譚家在這座城裏是出了名的良善之家,隻是聽說大人都死絕了,就剩下一個孤女跟幾個親戚住在那裏,難道這就是那個孤女?
譚媛衝著他肯定的點頭:“對,我就是譚媛,我今天發現我的名字出現在下鄉的名冊上,所以我決定將這座院子賣出去。”
就是這麽簡簡單單的一句話,曹宏盛已經從裏頭聽出了一些東西。
譚家就這麽一個獨苗,就衝那捐出去的半座城,國家就不可能不給她安排工作,會突然發現自己的名字出現在下鄉的花名冊中,那這裏麵的意思就再明顯不過。
“我現在沒有那麽多錢。”
他就是一個組織黑市的頭子,沒有什麽深厚的背景,靠著的就是那點子人脈,有點小錢但不多,反正用來賣這麽一座院子那可真是差得遠了。
“我隻要三千塊錢,你給我三千,這棟房子就歸你。”
譚媛有些急了,上輩子她從農村返鄉之後,這房子早就已經被趙家人賣了出去,也不知道是用了什麽手段,這輩子她不敢再冒險,就算是扔了她也不想便宜了趙家人。
曹宏盛搖頭,他不是想壓價,他是真的沒錢,他的收入也不多,除了掛名的閑差就是黑市的那點保護費,平時還要請客吃飯,花銷也大,哪裏來這麽多錢。
三千,就算把跟著他的那些兄弟全都掏空也拿不出來。
“那你有多少?”
等待譚媛的是曹宏盛伸出的一根手指頭,他隻有一千...
“這樣,你給我一千,我把這個房子抵押給你,你不能賣出去,但是可以租,等我五年,五年後我會迴來用一千五百塊錢贖迴這套房子。”
曹宏盛呆呆的看著眼前的女孩,他掏了掏耳朵,確定自己沒有聽錯。
這是什麽意思?房子白白給他五年,他還可以租出去,五年後還要倒給他五百塊?
這世上還有這麽好的事情嗎?這譚家難道出了一個傻子?
他這會仔細打量著譚媛,心裏納悶。
‘這也不像是個傻子啊!’
“到底行不行?你給我句準話!”
時間這麽緊,她必須在下鄉的消息發布之前將房子的事情搞定。
上輩子下鄉的消息宣布之後,趙家就派趙央寸步不離的跟著她,這輩子的她可不敢掉以輕心。
“行!這房子我收了!就是這房子裏麵是不是還有人住?”
聽到曹宏盛說房子他收,譚媛總算是鬆了口氣。
“對,裏頭有人住,如果我打聽出來的消息沒錯,三天後我就會上下鄉的火車,然後你派人去收房子就行,至於裏麵的人會不會賴著不走?我相信曹老大有的是辦法。”
房子作為抵押給了曹宏盛,那他就是房子的主人,能當黑市老大,後來還能開夜場的男人,趕走幾個人還不是小菜一碟?
很快就從櫃子裏的暗格處發現被藏起來的房產證明。
證明上赫然寫著她譚媛的名字。
就憑這兩個字,就能證明這房子是譚媛的,是屬於她一個人的!
縱使已經過去那麽多年,譚媛依舊記得這市裏頭的黑市怎麽走。
現在不比二十年後,經濟發達,現在國家缺衣少食,家家戶戶孩子還生得多,就像趙家兩個孩子已經屬於少之又少的,獨生子女更是鳳毛麟角。
買一粒米一個饅頭都需要用到票,而糧票都是街道按人頭發放的,廠裏的補貼也都是些別的東西。
所以黑市就這麽順應時代產生了。
就單單她所生活的這個市裏,從有組織到市民自發聚集的,大大小小都好幾十個。
而譚媛所去的正是這城裏其中最不起眼的那一個黑市。
這個黑市跟別的自發形成的不同,它背後是有人組織的,改革開放後,這個黑市的幕後老大還在這城裏開了許許多多的夜場,抵押行,賺得更是盆滿缽滿。
她後來做生意,有幸見過這位老大,聽他說起過他的發家史,屬實是波瀾壯闊的一生。
他還提起過自己當年的住處,就在距離黑市不遠處的一條巷子裏,用他的話來說,這就叫做燈下黑,任誰也不會想到他就住得那麽近。
譚媛按照記憶中的地址,敲響了院門。
“誰呀!”
開門的是一個二十五六歲的男人,國字臉,剔著這年頭最流行的寸頭,看向譚媛的眼神中滿是迷茫,當然,那眼底深處還有一絲警惕。
他看上去就跟一個見到不認識的人敲門時產生的疑惑沒什麽不同。
要不是看到他裸露的皮膚處不小心露出的那一道傷疤,以及那張比記憶中年輕卻依舊熟悉的臉,譚媛沒準還真被他騙了過去。
“曹老大是吧,我是林旺介紹過來的,他說你這裏隻要有利潤,什麽都收。”
林旺是曹宏盛最親近的小弟,兩人從小就混在一起,一直在一起打拚,後來才會有曹宏盛的商業帝國。
聽到林旺的名字,曹宏盛讓出一個身位,示意譚媛進去說,而自己則是警惕的左右看看,確定沒有人跟在身後,這才跟了進去。
“你要賣什麽?”
要是想在黑市做點見不得人的買賣,林旺不會讓她到自己這裏來,除非是什麽了不得的東西。
想到這裏,他不禁有些期待起來。
這會的曹宏盛終究還是年輕,情緒不像後世那麽讓人琢磨不透,譚媛一眼就看穿他的心思,將自己的房產證明拿了出來。
“我要賣房,不知道曹老大你有沒有這個魄力吃下?”
譚家祖上是闊過的,在這個省會城市,她祖上曾經號稱譚半城,意思是這半個城都是他家的產業。
隻是後來打仗,譚家將家產全都捐了出去,就剩下現在所住的那一座青磚瓦蓋成的小院子,就算在曹家這座小院子算不得什麽,但在別人看來還是很大的,尤其是在住房緊張的現在。
曹宏盛看了一眼房子的地址,他倒吸一口涼氣,看向譚媛的眼神也有變化。
“你就是譚媛?”
譚家在這座城裏是出了名的良善之家,隻是聽說大人都死絕了,就剩下一個孤女跟幾個親戚住在那裏,難道這就是那個孤女?
譚媛衝著他肯定的點頭:“對,我就是譚媛,我今天發現我的名字出現在下鄉的名冊上,所以我決定將這座院子賣出去。”
就是這麽簡簡單單的一句話,曹宏盛已經從裏頭聽出了一些東西。
譚家就這麽一個獨苗,就衝那捐出去的半座城,國家就不可能不給她安排工作,會突然發現自己的名字出現在下鄉的花名冊中,那這裏麵的意思就再明顯不過。
“我現在沒有那麽多錢。”
他就是一個組織黑市的頭子,沒有什麽深厚的背景,靠著的就是那點子人脈,有點小錢但不多,反正用來賣這麽一座院子那可真是差得遠了。
“我隻要三千塊錢,你給我三千,這棟房子就歸你。”
譚媛有些急了,上輩子她從農村返鄉之後,這房子早就已經被趙家人賣了出去,也不知道是用了什麽手段,這輩子她不敢再冒險,就算是扔了她也不想便宜了趙家人。
曹宏盛搖頭,他不是想壓價,他是真的沒錢,他的收入也不多,除了掛名的閑差就是黑市的那點保護費,平時還要請客吃飯,花銷也大,哪裏來這麽多錢。
三千,就算把跟著他的那些兄弟全都掏空也拿不出來。
“那你有多少?”
等待譚媛的是曹宏盛伸出的一根手指頭,他隻有一千...
“這樣,你給我一千,我把這個房子抵押給你,你不能賣出去,但是可以租,等我五年,五年後我會迴來用一千五百塊錢贖迴這套房子。”
曹宏盛呆呆的看著眼前的女孩,他掏了掏耳朵,確定自己沒有聽錯。
這是什麽意思?房子白白給他五年,他還可以租出去,五年後還要倒給他五百塊?
這世上還有這麽好的事情嗎?這譚家難道出了一個傻子?
他這會仔細打量著譚媛,心裏納悶。
‘這也不像是個傻子啊!’
“到底行不行?你給我句準話!”
時間這麽緊,她必須在下鄉的消息發布之前將房子的事情搞定。
上輩子下鄉的消息宣布之後,趙家就派趙央寸步不離的跟著她,這輩子的她可不敢掉以輕心。
“行!這房子我收了!就是這房子裏麵是不是還有人住?”
聽到曹宏盛說房子他收,譚媛總算是鬆了口氣。
“對,裏頭有人住,如果我打聽出來的消息沒錯,三天後我就會上下鄉的火車,然後你派人去收房子就行,至於裏麵的人會不會賴著不走?我相信曹老大有的是辦法。”
房子作為抵押給了曹宏盛,那他就是房子的主人,能當黑市老大,後來還能開夜場的男人,趕走幾個人還不是小菜一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