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會想,如果小狼沒有在那個時間,突然提到了我的媽媽的話,我也許真的會說出心中所願。
因為若真按小狼設想的來,恐怕我就會讓兩個人都失望。
正心緒煩亂之時,狼媽開口道:“我叫他媽來幹什麽?”
小狼迴道:“當然是把話都說清楚!”
說清楚什麽?說我想談戀愛了嗎?
她怎麽可能會同意!
我想娶你,是我的事情。
雖然,我也想獲得家裏的祝福與支持。
但現在的我,做不到。
因為,我學習不好。
媽媽掛在嘴邊的話,一直就是:“隻要你學習好,怎麽的都行!”
但她所要求的那個,“好”的程度,估計我這輩子是別想達到了。
我隻能默然不語。
且不說我的媽媽,此時不在鶴崗。
就算她在,我覺得她來了也隻會是“棒打鴛鴦!”
我突然很恨自己的無能。
如果此時的我,真有一個億的話,那該有多好啊!
狼媽冷笑一聲,反問道:“我和他媽有什麽好說的?”
第一次與狼媽接觸,我便覺得這是一個很場麵的女人。
屬於那種有很高的素質,但又不影響其潑辣的大女人。
從她對此事的反應,以及對我的態度上來講,也算是我比較喜歡的那種類型。
可惜,我卻是用這種,有些不堪的方式,與她相識。
這讓我非常難過。
當時的我,已然明白了小狼的心思。她就是想把事情挑明,想獲得雙方父母的同意,想光明正大的與我在一起。
如果,不是受製於未到法定的結婚年齡,或者是北方的風俗,她甚至立刻就會嫁給我。
可就算當時的我不懂,亦是忽然覺得,肩膀上突然就有了責任。
結婚?
我拿什麽結婚?
沒有賺錢的能力,我拿什麽養家?
那一刻,我又想好好學習了。
那是我唯一的出路。
也是我唯一可以娶她的途徑。
但現在,站在她們娘倆身邊的我,什麽也不是。
我想說很多話,卻又沒有說話的資格。
隻能尷尬地站在那裏,卻又無地自容。
空氣又沉默了好半晌,狼媽才又冷冷地說道:“你還站在那裏幹嘛?”
雖然我和小狼都在站著。
但我知道,狼媽的這句話,是對我說的。
我頓了頓,如實迴道:“我怕你會再打她。”
狼媽抬起頭,第一次正視我,語氣隱忍道:“你走吧,我不打她了。”
我當然不想走。
雖然這不是我的家。
但這裏有我愛的人。
可是,我卻沒有待下去的理由。
因為,我和我的愛人,都不是這個家裏的主人。
“那我走了,阿姨再見!”
狼媽歪過頭,不再理我。
我又看了一眼小狼。
她也在看著我。
四目相對間,有遺憾,有不舍。
有情侶分別時該有的一切。
卻唯獨沒有後悔。
那一刻,我很怕。
怕這會是最後一次看見她。
怕我會永永遠遠地失去她。
這幾日來,我太幸福了。
幸福到有些不真實。
我這樣一個“破碎”的人,怎麽配擁有如此幸福的事情?
“走”,才是我唯一能做的事吧!
離開這裏。
離開幸福。
我轉過身去,沒敢留下任何道別的話語。
我不敢說再見。怕說了再見,就會再也不見。
我更不敢說拜拜。不止是因為“拜拜”,總仿佛意味著後會無期。還因為在當時的情景下,如此道別,略顯“輕佻”。
下樓的時候,我的腳步很輕,也很慢。
原來明明是一個活著人,真的會變成所謂的“行屍走肉”。
出了單元門後,我沒有馬上離開。
而是坐在了,她家樓下的長廊扶手上。那裏有一個特定的位置,一抬頭,剛好可以看見小狼閨房的窗戶。
我曾多次與小狼路過這條長廊,卻從未有過片刻停留。
與她在一起時,它隻是那千百個“被經過”的地方之一。
剩下我一個人後,那裏才為成了我用來想她的專屬坐席。
在我擁有她時,我從未覺得那個地方有什麽稀奇。
當我失去她後,直到我離開鶴崗前的那幾年裏,卻坐在那個地方,耗盡了大部分的時光。
直到現在,我還會偶爾做夢,迴到那裏,坐在那個位置,抬起頭,看著那扇窗戶。
等待著,窗簾後麵,那偶爾閃過的熟悉身影。
那一天,我便直等到了那個身影的出現,才拖著僵直的身體,木然的離開了那裏。
東北沒有秋天,氣溫說降就降。並不給人留有任何準備的餘地。
明明前一晚,赤膊上陣,徹夜行走在大街上的我,還會熱血沸騰。
而這一晚,我雖穿著兩層衣服,卻仿佛如墜冰窟,凍到血液凝固。
迴家後,我並沒有睡。
熬到了天剛蒙蒙亮,我便衝也似地去到了新鶴小區的大門口。守在了小狼上學時,必經的路上。
清晨的風,遠比夜晚的刺骨。
我等來的,卻是兩人的身影。
一個是小狼。
另一個,是她的媽媽。
心灰意冷中,我再次跑迴了無人的家裏。
定好鬧鍾,倒頭便睡。
趕在中午放學前,我又來到了一中的門口。
兩次遇見,那個身影已然變得熟悉。
雖然,她換上了另外一套,比早上略薄一些的衣服。
小狼的媽媽,比我更早的出現在了那裏。
我不知道,她有沒有看見我的出現。
我隻確定,她絕不希望,我再次出現在她女兒的身旁。
或者說,她並不希望我和小狼,會再次擁有時間獨處。
其實,我明明隻要正常去上學,就可以如願見到小狼。
隻是我選擇了逃避。
我怕事情會被鬧大。
我怕學校知道了,會影響到小狼的名聲。
畢竟,這個被她的媽媽,從床底下翻出來一個男人的故事,無論在哪個年代,都不會是一件光彩的事情。
當那個身影,變得熟悉的那一刻,我突然覺得,生活沒了任何意義。
失魂落魄的我,漫無目的地遊走在大街上,不知道還能夠去往哪裏。
那是我第一次體驗到,哪裏都不想去,又隨便去哪裏都可以的感覺。
我好想有一個,可以迴去的地方。
但是,我沒有。
因為若真按小狼設想的來,恐怕我就會讓兩個人都失望。
正心緒煩亂之時,狼媽開口道:“我叫他媽來幹什麽?”
小狼迴道:“當然是把話都說清楚!”
說清楚什麽?說我想談戀愛了嗎?
她怎麽可能會同意!
我想娶你,是我的事情。
雖然,我也想獲得家裏的祝福與支持。
但現在的我,做不到。
因為,我學習不好。
媽媽掛在嘴邊的話,一直就是:“隻要你學習好,怎麽的都行!”
但她所要求的那個,“好”的程度,估計我這輩子是別想達到了。
我隻能默然不語。
且不說我的媽媽,此時不在鶴崗。
就算她在,我覺得她來了也隻會是“棒打鴛鴦!”
我突然很恨自己的無能。
如果此時的我,真有一個億的話,那該有多好啊!
狼媽冷笑一聲,反問道:“我和他媽有什麽好說的?”
第一次與狼媽接觸,我便覺得這是一個很場麵的女人。
屬於那種有很高的素質,但又不影響其潑辣的大女人。
從她對此事的反應,以及對我的態度上來講,也算是我比較喜歡的那種類型。
可惜,我卻是用這種,有些不堪的方式,與她相識。
這讓我非常難過。
當時的我,已然明白了小狼的心思。她就是想把事情挑明,想獲得雙方父母的同意,想光明正大的與我在一起。
如果,不是受製於未到法定的結婚年齡,或者是北方的風俗,她甚至立刻就會嫁給我。
可就算當時的我不懂,亦是忽然覺得,肩膀上突然就有了責任。
結婚?
我拿什麽結婚?
沒有賺錢的能力,我拿什麽養家?
那一刻,我又想好好學習了。
那是我唯一的出路。
也是我唯一可以娶她的途徑。
但現在,站在她們娘倆身邊的我,什麽也不是。
我想說很多話,卻又沒有說話的資格。
隻能尷尬地站在那裏,卻又無地自容。
空氣又沉默了好半晌,狼媽才又冷冷地說道:“你還站在那裏幹嘛?”
雖然我和小狼都在站著。
但我知道,狼媽的這句話,是對我說的。
我頓了頓,如實迴道:“我怕你會再打她。”
狼媽抬起頭,第一次正視我,語氣隱忍道:“你走吧,我不打她了。”
我當然不想走。
雖然這不是我的家。
但這裏有我愛的人。
可是,我卻沒有待下去的理由。
因為,我和我的愛人,都不是這個家裏的主人。
“那我走了,阿姨再見!”
狼媽歪過頭,不再理我。
我又看了一眼小狼。
她也在看著我。
四目相對間,有遺憾,有不舍。
有情侶分別時該有的一切。
卻唯獨沒有後悔。
那一刻,我很怕。
怕這會是最後一次看見她。
怕我會永永遠遠地失去她。
這幾日來,我太幸福了。
幸福到有些不真實。
我這樣一個“破碎”的人,怎麽配擁有如此幸福的事情?
“走”,才是我唯一能做的事吧!
離開這裏。
離開幸福。
我轉過身去,沒敢留下任何道別的話語。
我不敢說再見。怕說了再見,就會再也不見。
我更不敢說拜拜。不止是因為“拜拜”,總仿佛意味著後會無期。還因為在當時的情景下,如此道別,略顯“輕佻”。
下樓的時候,我的腳步很輕,也很慢。
原來明明是一個活著人,真的會變成所謂的“行屍走肉”。
出了單元門後,我沒有馬上離開。
而是坐在了,她家樓下的長廊扶手上。那裏有一個特定的位置,一抬頭,剛好可以看見小狼閨房的窗戶。
我曾多次與小狼路過這條長廊,卻從未有過片刻停留。
與她在一起時,它隻是那千百個“被經過”的地方之一。
剩下我一個人後,那裏才為成了我用來想她的專屬坐席。
在我擁有她時,我從未覺得那個地方有什麽稀奇。
當我失去她後,直到我離開鶴崗前的那幾年裏,卻坐在那個地方,耗盡了大部分的時光。
直到現在,我還會偶爾做夢,迴到那裏,坐在那個位置,抬起頭,看著那扇窗戶。
等待著,窗簾後麵,那偶爾閃過的熟悉身影。
那一天,我便直等到了那個身影的出現,才拖著僵直的身體,木然的離開了那裏。
東北沒有秋天,氣溫說降就降。並不給人留有任何準備的餘地。
明明前一晚,赤膊上陣,徹夜行走在大街上的我,還會熱血沸騰。
而這一晚,我雖穿著兩層衣服,卻仿佛如墜冰窟,凍到血液凝固。
迴家後,我並沒有睡。
熬到了天剛蒙蒙亮,我便衝也似地去到了新鶴小區的大門口。守在了小狼上學時,必經的路上。
清晨的風,遠比夜晚的刺骨。
我等來的,卻是兩人的身影。
一個是小狼。
另一個,是她的媽媽。
心灰意冷中,我再次跑迴了無人的家裏。
定好鬧鍾,倒頭便睡。
趕在中午放學前,我又來到了一中的門口。
兩次遇見,那個身影已然變得熟悉。
雖然,她換上了另外一套,比早上略薄一些的衣服。
小狼的媽媽,比我更早的出現在了那裏。
我不知道,她有沒有看見我的出現。
我隻確定,她絕不希望,我再次出現在她女兒的身旁。
或者說,她並不希望我和小狼,會再次擁有時間獨處。
其實,我明明隻要正常去上學,就可以如願見到小狼。
隻是我選擇了逃避。
我怕事情會被鬧大。
我怕學校知道了,會影響到小狼的名聲。
畢竟,這個被她的媽媽,從床底下翻出來一個男人的故事,無論在哪個年代,都不會是一件光彩的事情。
當那個身影,變得熟悉的那一刻,我突然覺得,生活沒了任何意義。
失魂落魄的我,漫無目的地遊走在大街上,不知道還能夠去往哪裏。
那是我第一次體驗到,哪裏都不想去,又隨便去哪裏都可以的感覺。
我好想有一個,可以迴去的地方。
但是,我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