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首歌,亦是在我的歌單裏,伴隨著我,度過了無數個在網吧包宿的夜。
隻是,那一天過後,我便永遠地把“它”刪除了。
音樂如果成了傷害,也就沒了存在的意義。
就算這首歌描寫的,是一段美好的愛情。
但那愛情,與我無關。所以,我不想聽。
並不是每個人,都是陳小春。
可以把“我愛的人,不是我的愛人,她心裏每一寸,都屬於另一個人”,唱的無怨無悔,那麽癡情。
“舔狗”,隻是我的麵具。
真正的我,是匹野狼!
既然是麵具,那它的作用,就是“手段”。
手段的存在,是為了“得到”!
壓下了心底湧起的神傷,我立刻擠出了一張笑臉,背對著屏幕,並沒有如以往那般,麗娜說什麽,我就做什麽。
而是拿起了另外一個麥克風,遞給了她後,又將我手裏捏著的那個,湊到了自己的嘴邊,厚著臉皮,笑言道:“周慧的《約定》,我也會唱!咱倆一起唱呀!”
麗娜沒有理會我的合唱申請,接過我遞過去的麥克風後,直接就交給了身旁的陳峰。
她站起身,與我擦肩而過。去到點歌機旁,將那首已經“錯過”了許多的《約定》,又重新放了一遍。
再度路過我時,迴給我一個禮貌的微笑後,便從我的手中,抽出了那支麥克風。
轉過身,迴到自己的位置。
貼著陳峰,坐了下去。
前奏已過,主音響起。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麗娜的歌聲,竟是如此動聽!
“遠處的鍾聲迴蕩在雨裏,
我們在屋簷底下牽手聽。
幻想教堂裏頭那場婚禮,
是為祝福我倆而舉行。”
兩句唱罷,我已如癡如醉。
頭皮發麻間,我甚至都忘記了唿吸。
在我看著麗娜,一臉“花癡”相的眼神中,陳峰那粗糙的聲線,突兀地“殺”進了我的耳朵。
“一路從泥濘走到了美景,
習慣在彼此眼中找勇氣。
累到無力總會想吻你,
才能忘了情路艱辛。”
被突襲的“噪音”,驚醒了心神的我,立刻對陳峰抗議道:“哎呀,你快別唱了,讓麗娜唱吧!你唱的太難聽了!”
我的聲音雖然很大,但卻絲毫沒有影響到,二位演唱者的投入。
從麗娜挽起陳峰胳膊的那一刻,她倆的世界裏,便再也容不下任何外界的聲音了。
那一瞬間,我竟從她倆的身上,恍然間看到了媽媽與老龐的身影。
一股深深地委屈,湧上心頭。
一滴眼淚,毫無征兆地,滑落臉龐。
“你我約定難過的往事不許提,
也答應永遠都不讓對方擔心!
要做快樂的自己,
照顧自己,
就算某天一個人孤寂!”
在她倆的合唱聲中,茫然失措的我,當羅寧和楊凱二人,均已走至我的麵前時,竟全然未覺。
直到他倆嬉笑著,一人拽著我的一隻胳膊,將我拉到沙發上,把我按坐下去,並給我遞過來一塊西瓜時,我才重新迴過神來。
羅寧拍了拍我的肩膀,又搖著頭,用力地擺了擺手,沒頭沒腦地安慰了一句:“別哭了,不值得!”
我自嘲一笑,辯解道:“誰哭了?!”
楊凱也抬起一隻手,搭到了我的肩膀上,在一旁笑著打趣道:“你沒哭,我哭了!”
我們仨聊天的聲音,雖然挺大的。
但卻絲毫沒有影響到,旁邊那對兒,甜蜜的人兒。
倒是坐在角落裏的馬藝,偷偷地掩了掩嘴,笑意盎然。
我知道,那並不是嘲笑。
“你我約定,
一爭吵很快要喊停。
也說好沒有秘密彼此很透明。
我會好好的愛你,
傻傻愛你。
不去計較,
公平不公平!”
雖然,一首動聽的歌曲,因為陳峰的參與,而被演繹的“稀碎”。
卻也並不妨礙,“約定”裏的美好!
一曲已畢,我心已碎。
羅寧與楊凱二人,相互看了一眼,突然跑到陳峰與麗娜的麵前,奪過了麥克風後,又分別來到了我和馬藝的身邊,起哄道:“你倆也來一首!情歌對唱!”
我與馬藝的關係,處的一直就不錯。
畢竟,她是麗娜的同桌。所以,每次為了哄“主角”開心的時候,我總要順便再逗一逗“配角”的。
我知道,這對馬藝來說,很不公平。
因為,站在馬藝的角度,她自己才是真正的“主角”。
可惜,這是我的迴憶。
不是她的。
但這個世界,其實又很公平。
因為那一刻,站在麗娜的角度來講,我也隻是一個“配角”而已。
她當時眼中的“男主角”,是陳峰。
羅寧與楊凱起哄的時候,她正與他的“男主角”,小聲嘀咕著什麽。
被我們這方的熱鬧吸引,並搞清楚狀況後,陳峰突然就來了精神,瞬間加入到了,起哄的隊伍,高聲附和道:“對啊,天涯!你會唱的歌那麽多,跟馬藝也對唱一首嘛!”
這小子,心眼太多了。一直就盤算著,想借馬藝之手,擺脫我在麗娜那裏,對他的威脅。
不過,他也有點,太小瞧我的“執著”了!
我正思量間,馬藝開口推辭道:“不行,我不會唱歌!”
聽有此話,麗娜突然變得,比陳峰還要興致高昂,撫掌歡唿道:“沒事馬藝,天涯會的多,讓他帶帶你。你就小聲跟著哼哼就行!”
說罷,她看了看我,還朝我擠了擠眼睛,笑問道:“對吧,天涯?”
那一瞬間,我很想罵人。
我的真心,你可以不要。但你也不能隨便就把它丟給別人吧!
對我來說,這像極了一種侮辱。
但受到氣氛烘托,更是為了,照顧馬藝的情緒。我隻好清了清嗓子,拎著麥克風,湊到了馬藝的身邊,提議道:“《知心愛人》,你肯定聽過吧?”
她看了我一眼,神情複雜地點了點頭,小聲迴了句:“聽過,會一點。”
當時的我,隻要麵對的,不是心中所愛。舉手投足間,便會自信滿滿。早已不再是當初那個,自卑的男孩了。
雖然,我的自卑,是刻在骨子裏的。
但至少表麵上,我已經是一個,“風一樣”的男子了。
即便,大多數時候,我的“風”,更像是瘋癲的“瘋”。
隻是,那一天過後,我便永遠地把“它”刪除了。
音樂如果成了傷害,也就沒了存在的意義。
就算這首歌描寫的,是一段美好的愛情。
但那愛情,與我無關。所以,我不想聽。
並不是每個人,都是陳小春。
可以把“我愛的人,不是我的愛人,她心裏每一寸,都屬於另一個人”,唱的無怨無悔,那麽癡情。
“舔狗”,隻是我的麵具。
真正的我,是匹野狼!
既然是麵具,那它的作用,就是“手段”。
手段的存在,是為了“得到”!
壓下了心底湧起的神傷,我立刻擠出了一張笑臉,背對著屏幕,並沒有如以往那般,麗娜說什麽,我就做什麽。
而是拿起了另外一個麥克風,遞給了她後,又將我手裏捏著的那個,湊到了自己的嘴邊,厚著臉皮,笑言道:“周慧的《約定》,我也會唱!咱倆一起唱呀!”
麗娜沒有理會我的合唱申請,接過我遞過去的麥克風後,直接就交給了身旁的陳峰。
她站起身,與我擦肩而過。去到點歌機旁,將那首已經“錯過”了許多的《約定》,又重新放了一遍。
再度路過我時,迴給我一個禮貌的微笑後,便從我的手中,抽出了那支麥克風。
轉過身,迴到自己的位置。
貼著陳峰,坐了下去。
前奏已過,主音響起。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麗娜的歌聲,竟是如此動聽!
“遠處的鍾聲迴蕩在雨裏,
我們在屋簷底下牽手聽。
幻想教堂裏頭那場婚禮,
是為祝福我倆而舉行。”
兩句唱罷,我已如癡如醉。
頭皮發麻間,我甚至都忘記了唿吸。
在我看著麗娜,一臉“花癡”相的眼神中,陳峰那粗糙的聲線,突兀地“殺”進了我的耳朵。
“一路從泥濘走到了美景,
習慣在彼此眼中找勇氣。
累到無力總會想吻你,
才能忘了情路艱辛。”
被突襲的“噪音”,驚醒了心神的我,立刻對陳峰抗議道:“哎呀,你快別唱了,讓麗娜唱吧!你唱的太難聽了!”
我的聲音雖然很大,但卻絲毫沒有影響到,二位演唱者的投入。
從麗娜挽起陳峰胳膊的那一刻,她倆的世界裏,便再也容不下任何外界的聲音了。
那一瞬間,我竟從她倆的身上,恍然間看到了媽媽與老龐的身影。
一股深深地委屈,湧上心頭。
一滴眼淚,毫無征兆地,滑落臉龐。
“你我約定難過的往事不許提,
也答應永遠都不讓對方擔心!
要做快樂的自己,
照顧自己,
就算某天一個人孤寂!”
在她倆的合唱聲中,茫然失措的我,當羅寧和楊凱二人,均已走至我的麵前時,竟全然未覺。
直到他倆嬉笑著,一人拽著我的一隻胳膊,將我拉到沙發上,把我按坐下去,並給我遞過來一塊西瓜時,我才重新迴過神來。
羅寧拍了拍我的肩膀,又搖著頭,用力地擺了擺手,沒頭沒腦地安慰了一句:“別哭了,不值得!”
我自嘲一笑,辯解道:“誰哭了?!”
楊凱也抬起一隻手,搭到了我的肩膀上,在一旁笑著打趣道:“你沒哭,我哭了!”
我們仨聊天的聲音,雖然挺大的。
但卻絲毫沒有影響到,旁邊那對兒,甜蜜的人兒。
倒是坐在角落裏的馬藝,偷偷地掩了掩嘴,笑意盎然。
我知道,那並不是嘲笑。
“你我約定,
一爭吵很快要喊停。
也說好沒有秘密彼此很透明。
我會好好的愛你,
傻傻愛你。
不去計較,
公平不公平!”
雖然,一首動聽的歌曲,因為陳峰的參與,而被演繹的“稀碎”。
卻也並不妨礙,“約定”裏的美好!
一曲已畢,我心已碎。
羅寧與楊凱二人,相互看了一眼,突然跑到陳峰與麗娜的麵前,奪過了麥克風後,又分別來到了我和馬藝的身邊,起哄道:“你倆也來一首!情歌對唱!”
我與馬藝的關係,處的一直就不錯。
畢竟,她是麗娜的同桌。所以,每次為了哄“主角”開心的時候,我總要順便再逗一逗“配角”的。
我知道,這對馬藝來說,很不公平。
因為,站在馬藝的角度,她自己才是真正的“主角”。
可惜,這是我的迴憶。
不是她的。
但這個世界,其實又很公平。
因為那一刻,站在麗娜的角度來講,我也隻是一個“配角”而已。
她當時眼中的“男主角”,是陳峰。
羅寧與楊凱起哄的時候,她正與他的“男主角”,小聲嘀咕著什麽。
被我們這方的熱鬧吸引,並搞清楚狀況後,陳峰突然就來了精神,瞬間加入到了,起哄的隊伍,高聲附和道:“對啊,天涯!你會唱的歌那麽多,跟馬藝也對唱一首嘛!”
這小子,心眼太多了。一直就盤算著,想借馬藝之手,擺脫我在麗娜那裏,對他的威脅。
不過,他也有點,太小瞧我的“執著”了!
我正思量間,馬藝開口推辭道:“不行,我不會唱歌!”
聽有此話,麗娜突然變得,比陳峰還要興致高昂,撫掌歡唿道:“沒事馬藝,天涯會的多,讓他帶帶你。你就小聲跟著哼哼就行!”
說罷,她看了看我,還朝我擠了擠眼睛,笑問道:“對吧,天涯?”
那一瞬間,我很想罵人。
我的真心,你可以不要。但你也不能隨便就把它丟給別人吧!
對我來說,這像極了一種侮辱。
但受到氣氛烘托,更是為了,照顧馬藝的情緒。我隻好清了清嗓子,拎著麥克風,湊到了馬藝的身邊,提議道:“《知心愛人》,你肯定聽過吧?”
她看了我一眼,神情複雜地點了點頭,小聲迴了句:“聽過,會一點。”
當時的我,隻要麵對的,不是心中所愛。舉手投足間,便會自信滿滿。早已不再是當初那個,自卑的男孩了。
雖然,我的自卑,是刻在骨子裏的。
但至少表麵上,我已經是一個,“風一樣”的男子了。
即便,大多數時候,我的“風”,更像是瘋癲的“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