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房中所有的顧客,無論是遇到遊戲裏的疑問,或是電腦上的難題,首先想到去求助的那一個,永遠是我。


    我也很享受那種,成功幫人答疑解惑後的成就感。


    畢竟,從那時起,“成為一個有用的人”,便是我的全部追求了。


    那個姐姐,經常會和我開玩笑,說:“天涯,要不你來我這裏打工吧!”


    雖然我每次都是笑而不語。


    但在心中,卻早已偷偷地答應過了無數次!


    如果,媽媽最終能夠同意,讓我在“電腦”這個行業,深耕一番的話,估計現在的我,應該會是福布斯上的一號人物吧?


    生活沒有如果,結果擺在眼前。


    隻說這紙啊,終究是包不住火。


    臨近開學的時候,我的“行跡”終於還是敗露了。


    媽媽沒有打我,也沒有罵我。


    作為懲罰,她讓我麵對著牆壁,跪在了一個搓衣板上。


    每當看見,網上有那麽多人,說可以“跪一天搓衣板”時,我就特別想好奇地問上一句:“你們真的跪過嗎?”


    一天?


    別吹牛b了好嗎。


    製作搓衣板的木料,可是很有講究的!別的不說,首先這質地,就必須要選那種十分堅硬的!


    非“實木”,不可勝任!


    跪在那滿是“橫楞”的搓衣板上,隻需要十分鍾,就會讓你“酸爽”到要爆!


    而且膝蓋骨,無論“胖、瘦”,都是一層小薄皮,包著一塊脆弱的骨頭。


    這個主意,好像是我的二舅媽出的。


    說實話,這個懲罰方式,真的是一點也不好。


    雖然折磨的效果拉滿。


    但對於“治病救人”來說,最重要的“震懾”效果,可以說是幾乎為“零”的。


    被罰跪在上麵的那兩個小時,疼是真的疼。


    雖然我每動一下,媽媽便會在後麵踹我一腳。


    但畢竟親生兒子,她踹的並不疼。


    所以我寧願挨踹,也會每過幾分鍾,就小動一下,暫時緩解緩解,膝蓋處不斷傳來的酸痛感覺。


    隻是媽媽一直沒有想明白,我最大的問題,其實是寂寞。


    偷錢是錯的,玩物喪誌也是錯的。


    但隻要不解決掉我的寂寞,這些錯誤,我就隻會甘之如飴地一犯再犯。


    熬過了那艱難地一上午後,媽媽終於放過了我。


    雖然接下來的幾天裏,她一直對我陰沉著一張臉。


    但每次到了飯點,她還是會提醒我吃飯的。


    而且,自從為了“撫養費”的事情,對我發過兩次邪火後,她已經很久都沒有,說過要把我攆到爺爺家,或者諸如“不要我了”之類的話了。


    對於一個孩子來說,正是在不斷的犯錯,與不斷的被原諒中,慢慢形成了“安全”的感覺。


    但若是沒有底線的原諒,就隻會培養出一個惡魔。


    “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被偏愛的,都有恃無恐。”


    在我充滿了“騷動”的少年時代,還未確定自己是被“偏愛”的之前,便已經開始逐漸有了,“有恃無恐”的感覺。


    對我的處理,雖然暫時結束了。


    但是那個沒有任何手續的,開在居民樓中的“黑電腦房”,卻被媽媽找人查封了。


    我終於還是連累到了那個,每晚都會給我煮泡麵吃的,善良的姐姐。


    那個年代,去個電腦房啥的,屬於挺普遍的現象。


    所以,我始終認為,這個姐姐,其實挺無辜的。


    因為到後期,她已經不再管我要錢了。


    她可能,就隻是想有個伴。


    而剛好,我那時又很寂寞。


    這有錯嗎?


    在我上初中之前,媽媽便和老龐領證了。


    初中開學的那一天,我又多了一個新姐姐。


    她是老龐的二姑娘。


    和我同一年上的學。


    在媽媽的支持下,老龐的木材廠,也擴大了規模。


    從原址,搬遷到了,我們那一個叫做“大楊樹”的鄉鎮中。


    那是一個占地三十畝的大院。


    之前是幹什麽的,我已經想不起來了。


    因為“建廠”還需要些時日,而我的家中,又多出了一口人。


    所以,我們便在“新木材廠”的附近,又另外臨時租了一個房子。


    那是一戶平房。


    前後兩個院子。


    我們租住的是前院。


    那戶人家的主人,住在後院裏。


    她家也是一個離婚的女人,帶著一個十歲的男孩,獨自生活。


    那個男孩叫石頭。


    因為那個時候,我開始拜讀起了《水滸傳》。


    “拉幫結派”的故事,對於一個男孩子來說,天然就有著深深地吸引力。


    書中描寫的,那些與我所接觸過的“刀槍炮”世界,完全不同的“江湖義氣”,很快便迷住了我。


    所以,在我們當鄰居的那半年時間裏,石頭便成為了我的“義弟”。


    我這個二姐,學習不是很好。


    畢竟,有我這個天才做對比。


    那時候的我,“花癡”本性已經完全展露。


    每當看見那些大街上走著的,稍稍漂亮些的女人時,便會深深地領悟一次,童年裏的那首歌謠。


    “小小子,坐門墩,哭著喊著要媳婦兒!”


    若是遇到一些,比較不符合“大眾審美”的女人,便會本能的產生抵觸情緒。


    說句話,都會煩。


    對不起,我很俗。


    真的不太可以接受那些,“一步三喘”的“大碼”異性。


    當然,健康愛笑,天生福相的人,不在此列。


    其實我接受不了的,從來就不是醜。


    而是蠢。


    總之,我就不是很能接受,我的這個二姐。


    隻能說,這其實也是她的幸運。


    因為,我已經開始時不時地研究起,李博當年告訴過我的,那個關於如何“陶冶心情”的“秘密”了。


    而我和這個二姐,在那半年的時間裏,一直被安排在,同一張床上睡覺。


    現在想想,這也是家長的一種失職行為。


    難道,他們忘了,“男女授受不親”了嗎?


    那個時候,我倆經常可以看到許多,描寫直白的故事類書籍。


    尤其是,蒲鬆齡先生所著的:《聊齋誌異》,我倆更是愛不釋手。


    因為對姐姐的不感興趣,所以我幾乎不怎麽跟她說話。


    隻有分享故事時,才會閑聊幾句。


    好在,我倆始終是頭尾顛倒,並且各蓋各的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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