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的我,還並未特意訓練過自己的心理素質。
尚未達到,蘇洵在《心術》中所描寫的那種:“泰山崩於前而色不變,麋鹿興於左而目不瞬。”的高深境界。
在麵對“萌妹妹”的攻擊時,即便是迅捷地躲開了,但還是會本能地閉了一下眼睛。
但也就在我的一個眨眼間,一擊不成的吳萌,並未肯就此罷休。
而是趁勢起身,另一隻手朝前一抓,直接薅到了我的頭發上。
此時,我終於明白了,為什麽東北那些追求個性鮮明的社會大哥,在頭發的造型選擇上,卻是出奇的一致。
隻因那統一的寸頭,是無法用手去抓取的。
也就不會在有朝一日,淪落到被人薅著頭發,壓彎了身子,一頓扁踹的狼狽境地。
女生本就比男生發育的要早。
尤其是到了十一、二歲的時候,除了天賦異稟的少數男生外,大部分的天空,還是要靠著本班的女孩子們撐起的。
這吳萌站起來後,立時比就我高了整整一頭!再被她拽住了頭發,用力往下那麽一壓,我更是比她矮上了半截有餘!
現在想想,得虧了“萌妹子”腳下留情,隻是一隻手薅著我的頭發,另一隻手在我的後背上,胡亂地拍打著。
這要是心血來潮,用上了泰拳裏的招式,一頓膝頂肘擊的話,估計我就是不死,也是半個殘廢了。
試問哪個社會大哥,敢給自己留下這個隱患?
就連我這個“小透明”,在遭此一“難”後,一直在上高中之前,便再也沒有允許自己的頭發,超過一寸之長了!
打了得有半分鍾吧,她可能是有些累了。終於肯鬆開了,抓著我頭發的的手。在最後推了我一把後,算是終止了對我的暴行。
畢竟是個女孩,體力上比起男孩子來,還是有些吃虧的。
其實,我並不是不敢反抗。
隻是天生“賤骨”,總覺得女人生來就該被男人愛護。
更是因為見過太多次家暴,才會本能的認為,打女人的男人,隻會被全天下所唾棄!
當然,我會有這個理念,也是離不開媽媽對我長久以來的教育的。
後來,我學到了一個詞,叫“pua”。
與之一對比,方才恍然頓悟。原來我自兒時起,便受到的的教育,竟然是一種精神控製!
雖然我不是“社會大哥”,但也有著自己的麵子。
就在我深覺顏麵掃地,卻又礙於受到的教育,始終無法對一個女孩子,握緊拳頭。隻能盯著吳萌那仍舊紅撲撲的臉龐,左右為難,不知所措之時,王嬌嬌同學,趕來救場了。
其實,在我挨揍的時候,就已經聽到了“王語嫣”的勸架之聲。
雖然收效甚微,但我也還是頗為感激的。
畢竟,勸架的,就隻有她一人而已。
倒不是我人緣不好。
實在是事情發生的太過突然,同學們又都沉浸在,對剛過去的接力賽的喝彩聲中。
等到發現我這邊的“慘劇”時,全戲早已經到達了尾聲。
“差不多得了,一會兒還有咱班的比賽呢,你倆別打了!”
有了王嬌嬌的這句話,我也就有了可以逃離現場的,“堂皇”的理由。
我忍了,並不是因為我慫了!
而是因為,一會兒還有班級的比賽。
這叫為了大局出發,所以才不跟娘們一般見識!
受到的傷害多了,我便學會了,主動替別人尋找傷害我的理由。
似乎隻有使自己相信了,每一個傷害我的人,都一定有著她的苦衷。我才會心安理得的看著自己,被社會虐的體無完膚。
在這個故事裏,如果我沒有主動搬來那個馬紮,賤賤地站了上去的話,就不會有後來的遭遇了。
所以,我不怪王嬌嬌會推我,那是我自找的。
更不會怪吳萌會揍我,因為,她也是無辜的。
當我的真心,被不同的人,一次又一次地碾碎後,才終於悟透一個道理,在一段關係裏,主動並不會輸。
隻有認真,才會輸!
在那個被劉德華的《忘情水》和《中國人》刷屏的年代,我卻迷上了他的一首老歌,《我恨我癡心》。
雖然當時的我,唱來唱去,也隻是能夠唱明白最後兩句歌詞而已。
“未恨你負義,我恨我癡心!未恨你負義,我恨我愛錯!”
但隻這兩句,已足夠表達所有。
在王嬌嬌之前,我曾經給自己設置過一個原則。“一旦我喜歡的人,心中有了其它人的話,我便一定會選擇放棄。”
隻因我無法接受自己的喜歡,心中還有其它的喜歡。
但在遇到王嬌嬌以後,我才發現,這個原則是多麽的“吹彈可破”。
一個“被吸引”的人,是沒有權力挑剔的。
可給了我信心去更進一步的,卻是在那個春季運動會不久之後,所發生的一件事情。
六年級的我,早已不是那個,隻會偷偷看著心中的喜歡,卻永遠不敢表示什麽的懵懂少年。
確切的說,我從來就是一個,會把“暗戀”做的人盡皆知的人。
若要再講的實事求是一些的話,就應該是,我壓根就是一個,不知道什麽叫做“暗戀”的人!
所以,王嬌嬌對我的每次“友好”,都被我心安理得地當成了,那是她對我倆“關係”的一種默許。
因為到了六年級的時候,我已經可以做到,趴在桌子上,睜著眼睛,歪著頭,盯著她,一看就是一個中午了。
臨近畢業,同學們之間的話題,便總會有意無意的,與“離別”二字,扯上關係。
從小,便對“離別”十分熟悉的我,自然並沒有為此,去特意的準備過什麽。
直到,那個看似平常的午後。
當我拿著,被我刷的幹幹淨淨的,我倆的飯盒,返迴到座位上時,王嬌嬌突然對我說出了一個,驚天的秘密。
我之所以會用“驚天”二字,來形容這個所謂的“秘密”。
是因為這件從我認識王嬌嬌那天起,就已經存在的事實,張童竟然替她隱瞞了近三年之久。
尚未達到,蘇洵在《心術》中所描寫的那種:“泰山崩於前而色不變,麋鹿興於左而目不瞬。”的高深境界。
在麵對“萌妹妹”的攻擊時,即便是迅捷地躲開了,但還是會本能地閉了一下眼睛。
但也就在我的一個眨眼間,一擊不成的吳萌,並未肯就此罷休。
而是趁勢起身,另一隻手朝前一抓,直接薅到了我的頭發上。
此時,我終於明白了,為什麽東北那些追求個性鮮明的社會大哥,在頭發的造型選擇上,卻是出奇的一致。
隻因那統一的寸頭,是無法用手去抓取的。
也就不會在有朝一日,淪落到被人薅著頭發,壓彎了身子,一頓扁踹的狼狽境地。
女生本就比男生發育的要早。
尤其是到了十一、二歲的時候,除了天賦異稟的少數男生外,大部分的天空,還是要靠著本班的女孩子們撐起的。
這吳萌站起來後,立時比就我高了整整一頭!再被她拽住了頭發,用力往下那麽一壓,我更是比她矮上了半截有餘!
現在想想,得虧了“萌妹子”腳下留情,隻是一隻手薅著我的頭發,另一隻手在我的後背上,胡亂地拍打著。
這要是心血來潮,用上了泰拳裏的招式,一頓膝頂肘擊的話,估計我就是不死,也是半個殘廢了。
試問哪個社會大哥,敢給自己留下這個隱患?
就連我這個“小透明”,在遭此一“難”後,一直在上高中之前,便再也沒有允許自己的頭發,超過一寸之長了!
打了得有半分鍾吧,她可能是有些累了。終於肯鬆開了,抓著我頭發的的手。在最後推了我一把後,算是終止了對我的暴行。
畢竟是個女孩,體力上比起男孩子來,還是有些吃虧的。
其實,我並不是不敢反抗。
隻是天生“賤骨”,總覺得女人生來就該被男人愛護。
更是因為見過太多次家暴,才會本能的認為,打女人的男人,隻會被全天下所唾棄!
當然,我會有這個理念,也是離不開媽媽對我長久以來的教育的。
後來,我學到了一個詞,叫“pua”。
與之一對比,方才恍然頓悟。原來我自兒時起,便受到的的教育,竟然是一種精神控製!
雖然我不是“社會大哥”,但也有著自己的麵子。
就在我深覺顏麵掃地,卻又礙於受到的教育,始終無法對一個女孩子,握緊拳頭。隻能盯著吳萌那仍舊紅撲撲的臉龐,左右為難,不知所措之時,王嬌嬌同學,趕來救場了。
其實,在我挨揍的時候,就已經聽到了“王語嫣”的勸架之聲。
雖然收效甚微,但我也還是頗為感激的。
畢竟,勸架的,就隻有她一人而已。
倒不是我人緣不好。
實在是事情發生的太過突然,同學們又都沉浸在,對剛過去的接力賽的喝彩聲中。
等到發現我這邊的“慘劇”時,全戲早已經到達了尾聲。
“差不多得了,一會兒還有咱班的比賽呢,你倆別打了!”
有了王嬌嬌的這句話,我也就有了可以逃離現場的,“堂皇”的理由。
我忍了,並不是因為我慫了!
而是因為,一會兒還有班級的比賽。
這叫為了大局出發,所以才不跟娘們一般見識!
受到的傷害多了,我便學會了,主動替別人尋找傷害我的理由。
似乎隻有使自己相信了,每一個傷害我的人,都一定有著她的苦衷。我才會心安理得的看著自己,被社會虐的體無完膚。
在這個故事裏,如果我沒有主動搬來那個馬紮,賤賤地站了上去的話,就不會有後來的遭遇了。
所以,我不怪王嬌嬌會推我,那是我自找的。
更不會怪吳萌會揍我,因為,她也是無辜的。
當我的真心,被不同的人,一次又一次地碾碎後,才終於悟透一個道理,在一段關係裏,主動並不會輸。
隻有認真,才會輸!
在那個被劉德華的《忘情水》和《中國人》刷屏的年代,我卻迷上了他的一首老歌,《我恨我癡心》。
雖然當時的我,唱來唱去,也隻是能夠唱明白最後兩句歌詞而已。
“未恨你負義,我恨我癡心!未恨你負義,我恨我愛錯!”
但隻這兩句,已足夠表達所有。
在王嬌嬌之前,我曾經給自己設置過一個原則。“一旦我喜歡的人,心中有了其它人的話,我便一定會選擇放棄。”
隻因我無法接受自己的喜歡,心中還有其它的喜歡。
但在遇到王嬌嬌以後,我才發現,這個原則是多麽的“吹彈可破”。
一個“被吸引”的人,是沒有權力挑剔的。
可給了我信心去更進一步的,卻是在那個春季運動會不久之後,所發生的一件事情。
六年級的我,早已不是那個,隻會偷偷看著心中的喜歡,卻永遠不敢表示什麽的懵懂少年。
確切的說,我從來就是一個,會把“暗戀”做的人盡皆知的人。
若要再講的實事求是一些的話,就應該是,我壓根就是一個,不知道什麽叫做“暗戀”的人!
所以,王嬌嬌對我的每次“友好”,都被我心安理得地當成了,那是她對我倆“關係”的一種默許。
因為到了六年級的時候,我已經可以做到,趴在桌子上,睜著眼睛,歪著頭,盯著她,一看就是一個中午了。
臨近畢業,同學們之間的話題,便總會有意無意的,與“離別”二字,扯上關係。
從小,便對“離別”十分熟悉的我,自然並沒有為此,去特意的準備過什麽。
直到,那個看似平常的午後。
當我拿著,被我刷的幹幹淨淨的,我倆的飯盒,返迴到座位上時,王嬌嬌突然對我說出了一個,驚天的秘密。
我之所以會用“驚天”二字,來形容這個所謂的“秘密”。
是因為這件從我認識王嬌嬌那天起,就已經存在的事實,張童竟然替她隱瞞了近三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