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兜兜繞繞,反反複複地想了一大圈之後,才發現除了那個變故外,其它的一切,都是那麽的不值一提。


    但畢竟是第一封信,總不能上來就寫一些,苦大仇深的內容吧?


    當時的我,雖然學識有限,且詞匯量暫時匱乏。


    但什麽時候說什麽話的本領,卻早已從生活中學會。


    多番斟酌之下,我忽然想起了老師的諄諄教誨:“寫文章嘛,最重要的,就是要有真情實感。”


    於是,“我想你了”四個字,就成了那封信的開篇。


    接下來,洋洋灑灑的四大張信紙,我便通篇貫徹了這一主題。


    那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對一個人,承認了自己的“想念”。


    事實上,有太多的人,出現在了我的想念中。


    爸爸死了,我想他。


    在爺爺家的時候,我想媽媽。


    現在跟著媽媽一起生活後,我又很想我的爺爺。


    剛剛跟隨著她的爸爸,去往h市上學的漂亮姐姐,我想她。


    自己一個人,睡在那個平房裏的時候,我想身邊有個人,是誰都好。


    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點以及不同的場景下,我總會想著不同的人。


    隻是,在我寫信的那一刻,他們全都變成了夏萍。


    那些個場景是真的,那些個想念是真的。


    那些個我所想念的人,也是真的。


    我隻不過,是將那些一直沒有啟齒過的想念,全都灌注給了同一個人而已。


    在信中,夏萍成了我生活中的全部,成了我的太陽,我的希望。


    我說過,我對任何藝術形式都很感興趣。


    不止是美術,還有音樂。


    事實上,音樂才是唯一貫穿了我一生的熱愛。


    而當時的我,能接觸到的,也不過是一些流行音樂而已。


    寫信的過程中,我忽然想到了,剛才那個漂亮姐姐收拾東西時,哼唱著的那首歌曲。


    於是,在那封寫滿了各種想念的信中,我便使用了那首歌的歌詞,做為了全文的結尾。


    “莫名,我就喜歡你,深深地愛上你。


    沒有理由,沒有原因。


    莫名,我就喜歡你,深深地愛上你


    從見到你的,那一天起。


    你知道我在等你嗎?


    你如果真的在乎我!


    又怎會讓無盡的夜,陪我度過?


    你知道我在等你嗎?


    你如果真的在乎我!


    又怎會讓握花的手,在風中顫抖?


    莫名,我就喜歡你,深深地愛上你!


    在黑夜裏,傾聽,你的聲音!


    ——此致。


    想你的:跡天涯”


    落款完畢後,我不禁在心中,狠狠地感謝了一下,那位漂亮的姐姐。


    若沒有她才剛的哼唱,我是絕不會想到,可以有如此貼切的結尾的。


    當然,後來我知道了,我最該感謝的人,應該是《你知道我在等你嗎》的詞曲作者:張洪量先生。


    我不知道,自己是在何時患上多重人格障礙的。


    或許,是從我主動戴上了,那一個個麵具的時候,才開始的吧。


    在我的身體裏,住著無數個角色。


    準確地說,我體內的“靈魂”數量,應該是“n+1”個。


    其中,有“n”個是自己。


    而那個“1”,則可以是我需要的任何人。


    我不知道,你們有沒有給別人寫過信。


    是不是每個人寫完信,都會自己再去看一遍。


    而我看的信的原因,卻不是為了要修改什麽。


    隻是本能的,想去扮演一下,夏萍的角色。


    是真的扮演,而不是想象。


    因為在讀信的過程中,“夏萍”會被信裏的內容感動。


    甚至,“夏萍”還留下了,同樣思念的淚水。


    在信的結尾處,“夏萍”看著“天涯”的名字,想起了那個中二的男孩,曾與她無數次的結伴,走在了放學的路上。


    想起,她曾拉著那個小男孩的胳臂,輕聲告訴他說:“我沒有告訴我爸!”


    合上信紙,“夏萍”呢喃道:“我也很想你,跡天涯……”


    就這樣,明明是一個人的大腦,卻同時湧起了兩個人的思念。


    結果就是,那副超載的“軀體”,立時哭的不能自已。


    好像我的媽媽,現在也正承受著這方麵的困擾。


    我見過無數次,她給別人發微信的時候。明明都已經發出去了,卻還是會認真地,重聽一遍自己發過的語音。


    假如,她發了一段長度為30秒的語音。那麽,當她再聽一遍的時候,就會額外多付出30秒的時間。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其實是一種很浪費生命的行為。


    我曾經就此事,對她進行過多次的“親情提示。”


    卻永遠隻會換來一句:“我的事你少管!管好你自己的事得了!”


    又扯得遠了。


    隻說現在,當加倍的“思念”,恣意地攻擊著我的身體之時。


    時刻保持著清醒狀態的那個“我”,突然聽到了,來自於樓梯間的,一陣急促的腳步聲。


    “我”立刻叫醒了,正在那裏“互訴衷腸”的“兩個人”,並瞬間“奪迴”了自己身體的支配權。


    而我重新“掌權”後,做的第一件事,便是迅速地打開了一扇窗戶,毫不遲疑地將那封,已經塞到了信封裏的信件,丟了出去……


    早戀,是那個年代的禁忌。


    我有一個比我年長六歲的哥哥,是大舅家的孩子。


    人帥、錢多、性格好。


    自然很受女孩子的歡迎。


    在他的學生時代,曾經接到過一封,來自於同班女同學的“密信”。


    是我的姥姥,給他收拾書包的時候,無意當中發現的。


    不到半天時間,這件事就被姥姥那邊的親戚們,人盡皆知了。


    於是,那一整個周末的兩天時間裏,我見到了無數波次的大人們,或結伴或單獨的,找到了我的哥哥。


    或苦口婆心地勸說,或語重心長地教育;


    或耳提麵命地誘導,或言辭尖銳地批評。


    翻來覆去的,就隻是為了闡述一個觀點:“禁止早戀!”


    當時,我也在場。


    因此,很幸運地,全程參與到了,那場持續了兩天多時間的,“主題教育”活動當中。


    雖然,我隻是個配搭。


    可也還是在那場“立意深遠”的活動當中,汲取到了屬於自己的“深刻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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